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1.1 投标单位可以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包号选择投标,但必须对所投包号中的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投标无效。
1.2 所投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不得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
1.3 项目中标后分包情况:不允许
2.1 服务地点:果洛州达日县
2.2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约定。
2.3 服务期:2026年03月31日前完成所有工作
达日县位于果洛藏族自治州南部,东径98°15′29″~100°32′41″,北纬32°36′42″~34°15′20″,东与久治县接壤,东南与班玛县相连,南与四川省色达县、西南与四川省石渠县为邻,西北与玛多县为界,北与玛沁、甘德县隔黄河相望。巴颜喀拉山以南的长江支流有尼曲、满掌河,巴颜喀拉山以北的黄河支流有夏曲河、达日河、玛柯河,黄河从西向东依北流境340km,是达日县境内最大的河流。全县总面积14495km2。县辖9乡1镇,33个牧委会,109个牧业生产合作社,1个扶贫联社,总人口37305人,县城所在地——吉迈镇位于黄河之滨,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
为全面推进达日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贯彻落实省委“一优两个”战略部署、州委“一统领四推进”总体工作思路和县委“12345”总体规划以维护达日“碧水蓝天”为发力点和着力点,统筹山水林天田湖草沙冰生命共同体系统治理和修复,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为抓手,着力解决达日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环境突出问题,科学提供更多的生态优质产品,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试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开展“达日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
二、招标工作内容
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十二大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坚持生态保护优先,走绿色发展之路,以加强生态建设、维护生态安全、创建生态文明,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出发点,坚持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抓住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历史机遇期,主动融入长江流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加大生态综合治理力度,构建生态文明建设机制,下大力气治理修复生态环境,积极开展申报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行动,努力实现达日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的生态保护目标。
2、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保护自然。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以尊重自然规律,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充分肯定自然和生态对于发展的重要性,统筹协调经济与自然资源和谐发展。
(2)坚持绿色发展增强动能。优化经济结构,调整土地空间开发布局,利用地理优势,突出资源优势,推动绿色产业融合,将资源转化为绿色经济,积极寻找生态与经济相互转化的纽带,将自然资源和生态资源转化为绿色经济。
(3)坚持生态富民环境惠民。利用生态建设为人民增加收入机会,鼓励人民积极参与生态保护与建设,加强优质生态服务和产品供给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创造人民和生态环境共生共赢、共建共享的新局面。
(4)坚持创新示范共建共享。秉承生态发展理念,实行生态经济发展模式创新,生态示范基地体制创新,积极探索具有本地特色的绿色经济发展模式,努力寻找点绿成金的新型发展模式,实现金山银山与绿水青山的转化。
3、工作目标
围绕创建“达日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总体目标,通过各项任务和工程推进实施,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水平,绿色经济不断壮大,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关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区)评选的有关要求,收集、整理有关申报数据材料。编制完成达日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工作报告、技术报告等,按照申报流程,完成申报工作。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的评估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提交申报材料并通过技术评估和现场验收,最终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称号。
4、工作内容
1)按规范和要求编制“达日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经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论证并批准。
2)编制技术评估报告,经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预审后提交。
3)协助开展技术评估和考核验收。
三、技术要求
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试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种技术规范、导则等要求,通过评估及验收,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