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慈利县2019年营造林工程苗木采购项目
二、数量:苗木132.64万株,具体详见慈利县2019年营造林工程苗木采购需求表
三、用途的简要说明:用于慈利县2019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和长防林工程
四、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含技术文件、图纸、标准、货物工作条件、环境要求等):
慈利县2019年营造林工程苗木采购需求表
采购 |
质量规格要求 |
技术要求 |
预算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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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 |
数量 |
苗龄 |
苗高 |
地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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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32.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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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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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木苗 |
19.65 |
1 |
25 |
0.3 |
1年生良种实生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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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树苗 |
15.19 |
1 |
70 |
0.6 |
1年生实生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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漆树苗 |
3.57 |
1 |
100 |
1 |
1年生实生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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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香苗 |
33 |
1 |
80 |
0.6 |
1年生实生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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椿树苗 |
3.79 |
1 |
120 |
1.2 |
1年生实生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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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冈栎苗 |
9.06 |
1 |
50 |
0.5 |
1年生实生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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榉木苗 |
1.41 |
1 |
35 |
0.4 |
1年生实生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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楠木苗 |
3.27 |
2 |
50 |
0.5 |
2年生楠木实生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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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荷苗 |
0.89 |
1 |
80 |
0.8 |
1年生实生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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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仲苗 |
1.86 |
2 |
150 |
1 |
2年生嫁接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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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椒苗 |
3.72 |
2 |
40 |
0.4 |
2年生实生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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椪柑苗 |
2.56 |
2 |
80 |
1 |
2年生嫁接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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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苗 |
0.81 |
1 |
80 |
1 |
1年生实生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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杉木苗 |
33.76 |
1 |
21 |
0.35 |
1年生良种实生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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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茶苗 |
0.1 |
2 |
30 |
0.4 |
2年生湘林系列优良无性系嫁接苗,需修剪枝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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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供货要求:
1)中标人以总承包的形式,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项目。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转包他人,否则,取消供货资格,由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2)服务期限内,中标人应承担所需全部服务人员的社保、医疗、安全等全部责任。中标人应当委派1名熟悉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的负责人,与采购人保持联系,如更换负责人时要提前通知采购人。
3)当采购人需要进行苗木采购时,采购人将所需苗木清单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在收到通知后给予回复。在供货前,中标人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或采购人的要求制定苗木采购单,包括:苗木清单(品种、规格、数量、要求)、初步估算所需费用、约定供货时间等。苗木采购单经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书面签字后,中标人方可进行该批苗木供货。在特殊情况下,中标人可征得采购人同意后进行苗木供货,数量、质量必须由采购人指定的人员签字确认。
4)在供货时,中标人须按照与采购人签字确认的采购单各项内容要求进行供货,具体要求如下:
①对供应苗木的质量负责。如发现苗木有质量问题(规格不符、黄叶、干枯、病害、土球松散等),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将该部分苗木更换成符合要求的。采购人给予两次更换机会,每次更换须在两天内完成。如中标人拒绝更换或经两次更换机会后仍未能将有问题的苗木全部更换为合格的,则采购人拒绝收货和拒绝支付该部分苗木的货款。如因供应苗木的质量问题而引发安全事故的,由中标人负全责,采购人有权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②在约定供货时间内,将供应的苗木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在送货前提前一天通知采购人检查和清点。中标人必须注意交通安全以及保护苗木不损坏,如因中标人原因而出现的一切安全问题(如交通事故等),由中标人自行负责,由此所引起的一切涉及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③接受采购人或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遵守各项制度、规定。
★六、苗木验收要求:
1.苗木的验收标准:
1)严格按照采购人供货通知清单要求的品种、规格,不得变更品种。
2)树干笔直。
3)无病虫害。
4)土球绝不能松散。
5)树冠在上车前必须修剪完毕,修剪内膛枝、弱枝。保留部分叶片,不偏冠,不失冠。
6)分枝冠幅呈塔状或伞状自然分布,冠幅饱满。
7)从开挖到采购人指定供货地点,不能超过24小时。上车后做好苗木保湿覆盖工作。
8)苗木下车后由采购人按照清单对每株苗木进行清点,如不符合要求则马上退货。
9)采购人有权要求对中标人的苗木进行考察,对合格的苗木品种进行标识。中标人必须按已标识的品种进行供货。
10)苗木要新鲜、不能出现萎焉、失水现象。
2.中标人每次供货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采购人根据苗木的品种、规格、胸径(地径)、苗高等情况,对各品种苗木的数量进行清点,对各品种苗木的质量进行抽样检查。验收合格的,以验收当天为完成供货日期,并办理签收、结算手续;不合格的,由中标人按要求进行整改,以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的最终日期作为最终交货日期。如果中标人有三次采购均逾期不供货或者未按要求供应合规格苗木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定点供货资格。
3.苗木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没有国家强制性规定的,按行业规定执行,没有行业规定的,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4.本项目中的所有苗木由采购人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本章技术要求进行验收。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及投标文件中中标产品的规格型号对产品进行验收。在验收过程中,若发生任何不符合本项目采购要求的,中标人应免费更换,使之达到采购要求,所有费用由中标人负担。如发生货物数量缺少,送达时间延误,质量不合格等情况,采购人可拒绝签收,退货或换货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5.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相关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如为采购人原因造成的,由采购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中标人承担。
6.验收不合格的,由中标人免费无条件更换直至合格,有关更换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产品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中标人保证货物的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2.中标人负责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供货地点全过程的贮存、运输和装卸,并承担相关费用。
3.中标人必须确保货物的完整性。对于招标文件没有列出,而对货物的正常使用必不可少的且应属于货物需求配带的物品,中标人有责任给予补充。
八、其它要求及说明:
1.付款方式:按项目实施进度分期付款(具体付款方式以签订合同时约定的为准);
2.交货时间及地点:
1.1交货时间及地点:接到采购人交货通知后3日内交货;
1.2 交货方式: 中标人负责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供货地点并保证验收合格。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产品的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试用通过验收、培训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