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县2019年中药材产业扶贫项目
为发展壮大我县中药材产业,拓宽贫困群众增收渠道,助力脱贫攻坚,根据《慈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利县2019年中药材产业扶贫巩固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慈政办通〔2019〕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1、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全力以赴,抓脱贫攻坚”的总要求,实施产业扶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目标。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发展木本药材及道地药材种植为重点。创新政府组织推动,企业主体引领,中药产业带动,贫困人口参与的产业扶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新模式。打造规模化、标准化、信息化、产业化、现代化的“湖南省中药材种植基地示范县”。基地示范县”。
2、基本原则
(一)坚持产业发展与贫困农户增收相结合。结合慈利的道地、海拔、土质进行综合评估并科学规划,突出资源优势,突出木本药材和道地药材种植优势,突出区域特色,预期效益好而且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
(二)坚持政府引导与经营主体参与相结合。强化政府在产业规划、规范管理、公共服务、营造环境等方面的引领作用,发挥政府引导、协调的功能,充分调动贫困村集体、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建档立卡贫困户积极参与产业扶贫、产业脱贫。
(三)坚持整体带动与农户素质提升相结合。贫困村集体、专业合作社要立足自身实际,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增收。既要在生产过程中给予贫困户相关利益,又要在生产中给贫困户传授生产技能。
(四)坚持以奖代补的办法。中药产业扶贫项目采取“自愿申报、竞争申报、择优申报、以奖代补”的方式对项目申报主体进行补贴。
(五)坚持种植企业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紧密,实行带动增收与产业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3、建设目标
(一)建设规模。建设总规模种植面积8152.5亩,使用统筹资金750万元。分别为新建木本药材种植基地3910亩(其中香樟、金银花2000亩,资金300万元,实施招标采购。五倍子等其它木本药材1910亩,资金191万元),木本药材及桔梗(成活面积)抚育共4180亩,白及苗圃62.5亩,申报6个“地理标志” 。
(二)建设地点及实施时间
建设地点为全县各乡镇,以沿省道、县道主干线交通方便的乡镇发展基地为主。实施时间为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
项目资金奖补标准及发放方式
1.新建木本药材基地香樟、金银花2个奖补标准为每亩1500元(验收合格后免费供苗),其它木本药材每亩奖补1000元(验收合格后拨付资金)。
2.抚育(续建)2018年度发展的木本药材及桔梗基地奖补标准为每亩500元(验收合格后拨付资金)。
(四)种植品种以木本药材及道地药材品种为主,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一是建议品种为香樟、山东金银花2个;二是自己选定的木本药材品种如五倍子、木瓜、枳壳、黄柏、葛根5个;三是白芨苗圃一个。
(五)专业合作社委托帮扶利润分成标准:其利润分成比例按奖补种子(苗)款成本的60%分成(即采收时按委托种植面积香樟和金银花每亩900元)直接给帮扶人。
(六)务工必须贫困户优先,总帮扶款比例必须达到奖补资金总额的75%。
(七)奖补对象及面积标准:中药材种植面积100亩以上的种植单位。
四、项目的承建单位及职责
整个项目采取“政府引导+合作社或村集体运作+农户+科技支撑+市场推动”的运作模式。
(一)项目承建单位:通过依法依规招投标的方式确定中标企业并由其承建并组织实施。
(二)责任与义务:中标企业必须作为整个项目的主体,负责整个项目的规划、建设、种植技术培训指导、管理与组织实施,对上向县人民政府负责搞好汇报、沟通、协调、解决和处理项目建设中的各类问题,横向处理好与种植企业、贫困村、贫困户之间及与市场等各方面的关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精准扶贫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运作和管理。并与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签订协议,与种植单位签订订单回收协议以确保种植出的合格产品按合同订单无原则回收。种子、种苗款由中标企业垫付。
五、项目实施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一)首先必须具备经济实力、后期培管能完全跟上,有资金、有人员、有技术、有设备。
(二)自觉接受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抽查,做到诚信经营,不虚报种植面积,不虚报每亩用种数量,不虚报申报的扶贫资料等。
(三)自觉接受技术部门的指导,及时搞好培育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产量,提升产值及品质。
(四)种植面积在100亩以上,其帮扶比例为100亩的帮扶贫困人口50人,超过100亩的种植面积每增加10亩帮扶最低5人,依此类推。贫困村集体用于发展集体经济不直接参与帮扶。
(五)自觉履行产业帮扶协议以及产业相关的协议。
(六)积极鼓励种植企业参与商业保险。
(七)实施单位为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公司、农场。
(八)自己选定的木本品种其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以及资金拨付办法,依据县产业指挥部的方案和考核办法等文件为标准。
六、种植基地标准、产品回收及管理要求
种植基地建设标准要求“高起点、高标准、高效益、规模化、规范化、信息化、产业化”。种植基地不仅要符合种植品种的要求,而且必须保证路通且平整能安全通行,土地肥沃,排水通畅。具体的按种植技术中选地及整地要求执行。经营管理实行“五统一”,即统一组织领导,统一技术管理,统一生产规划布局,统一采挖时间、统一产品订单回收。
凡签订订单回收的产品采收由中标企业统一组织、统一安排时间通知采收,统一定点收购,统一销售,现款收货。质量合格,做到产品新鲜无霉乱变质、无杂质、无泥土、颜色正、品质优。
七、建立中药材种植诚信管理档案
(一)对种植面积弄虚作假严重的单位。
(二)对种子种苗亩用种量达不到专业规定要求的单位。
(三)对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数据有弄虚作假情节的单位。
(四)对不严格履行合同不守诚信的单位。
(五)对工作不称职、不履行职责,培管不到位的单位。
(六)对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索拿强要、严重影响产业扶贫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发生以上情况之一的单位均记入黑名单,其3年内不享受中药材产业政策支持。
八、建设步骤
(一)项目申报
1.申报前提:具备2019省级项目入库资格的单位。
2.申报时间:按产业指挥部统一规定的截止时间为准。
3.申报资料要求:依据《慈利县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年初稿)》(慈扶领发〔2019〕3号)文件、《慈利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加强我县产业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慈脱指发〔2018〕31号)文件精神规定执行。项目资料申报到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归档,提供纸质材料一式4份,其中原件一份,复印件3份,自己存档一份,上交3份,并同时提交项目电子文档。
(二)项目指导及审核
县现代中药产业办、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对实施主体上报的中药材产业扶贫项目进行指导、审核、评估。
(三)项目验收
1.验收时间及验收程序
验收时间为:项目单位依规定要求提出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验收程序:分项目实施初期、实施中期、实施后期三个时间段验收。
2.验收组成员组成
由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会同职能部门及各乡镇组成验收组。
3.验收方式及方法
产业扶贫项目验收方式采取现场考核验收和随机抽查方式。验收方法见具体考核细则(另行制定)。
4.项目终止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破坏农业生态环境,危害农民利益、尤其是损害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利益,弄虚作假、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项目申报主体,一经发现立即终止项目建设资格。
5.项目公示
审查考核验收合格,进入奖补扶持范围的项目建设单位报县现代中药产业办、县产业扶贫指挥部办公室和主要领导审批,并进行公示。
6.项目资金拨付方式
项目实施过程中实施单位申报资料及基地全部验收合格,由验收单位进行公示,然后向中标企业申请领取种子种苗。移栽后再次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报账,将款拨付给中标企业。
九、实施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由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分管农业扶贫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扶贫办、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中药材产业扶贫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相应的机构,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各种问题。乡镇要将发展中药材产业扶贫工作纳入扶贫工作成效考核的具体内容。
(二)技术保障。由中标企业、县现代中药产业办、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湖南省农业大学、省中药研究所、省中药材协会等一起组成专业技术团队,对种植单位和个人进行技术指导,培训方案及授课及现场指导。
(三)资金保障。2019年县人民政府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750万元,支持全县中药材产业的发展。一是给种植单位按香樟、金银花1500元/亩的标准给予免费发放种子种苗(金银花除免费发放种子种苗外,另每亩提供500元现金);二是给自选木本药材品种种植的单位,按每亩1000元的标准奖补,白及苗圃50万元。
(四)信息保障。一是建立中药材信息库。县现代中药产业办建立中药信息库,通过短信、微信、电话、书信报刊等及时发布中药材种植技术信息,市场价格信息,建议种植品种信息等一切有利于中药材产业发展的信息;二是加强宣传推介。利用电视、网络、报刊读物等多途径、多形式进行宣传推介,树立典型、扩大影响、复制成功模式;三是拍摄一部中药材基地及产业发展宣传片,达到宣传慈利,扩大招商引资的效果。
(五)创新扶贫模式。中药材种植单位可以采用土地流转、入股分红、务工、委托帮扶等多种形式带动贫困户稳定增收。
(六)开展效益评估。加强对中药材种植单位生产效益、贫困户收益及综合扶贫效益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综合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
三、结算方法
1、支付方式:慈利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本项目要求投标主体先垫资金后根据项目进度分批拨付的方式进行(具体付款方式合同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