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采购需求
2020-2022年长沙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保险定点
受长沙市财政局委托,湖南天福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就“2020-2022年长沙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保险定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长沙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定点保险单位。
为激发市场活力,鼓励市场化的服务模式,营造便利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本次确定综合得分前60%的有效投标人为定点服务单位。由长沙市财政局签订集中的公务车辆定点保险服务采购合同。各机关事务单位公务车辆办理保险,必须选择定点的保险单位,具体的保险业务受理,包括投保事故报案、查勘定损、理赔等相关事宜,由机关事业单位(投保单位)直接与定点保险单位联系办理,定点保险单位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承诺和签订的定点保险服务,采购合同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 定点说明
- 定点期限:三年(2020年-2022年),以最终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定点范围:长沙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自有大客车、小客车、小轿车、吉普车、客货两用车、各类货车、摩托车及各类特种车辆(不含营运车辆)的车辆保险。
- 保险险种范围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 车辆损失险;
- 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上限为50万元);
- 车上人员责任险;
- 不计免赔特约险;
- 机动车损失保险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
- 定点家数:评标小组推荐综合评分排名前60%的投标单位为定点单位。(若结果不为整数,则根据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计算)。
- 业务承接:鼓励各定点保险单位以优质的服务赢得市场份额,各定点保险单位自行承接业务。承接业务过程中禁止返利等不正当竞争手段。
- 定点服务要求
- 投(续)保阶段要求
- 中标人须指定专职部门(或支公司)及专人负责本项目范围内的保险业务,统一规范管理,严格履行服务承诺;
- 中标人须严格按照中标价格规范、自主地承接保险业务,不得以任何不正当的形式或手段承揽保险业务;
- 采购人实行保险单备案登记制,备案登记是办理保费结算的前置条件,中标人须严格遵守并配合采购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
- 中标人须向每个投保单位提交负责本次定点保险业务的专职部门的联系方式,确保服务质量不因保险业务人员变动等原因降低;
- 鼓励中标单位向投保单位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续保提醒、年检提醒等增值服务;
- 如因相关政策变化导致优惠率必须变更时,另行协商。
- 出险处理阶段要求
- 鼓励中标人在本项目被保险车辆事故的报案、查勘定损、理赔等各环节,设置公务车辆专门标识或通过其他方式区分于社会车辆,以更好的规范事故处理流程,提升服务质量;
- 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为投保单位做好公车维修定点相关规定的宣传;
- 中标人须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监管部门相关政策规定以及投标时所承诺的各项服务方案向采购人及投保单位提供优质的、365×24小时的专业服务。
- 事故赔付阶段要求
- 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将事故录入公车管理系统;
- 对于公务车辆在本地发生车辆损失险理赔范围事故时,中标人须将保险赔款赔付至长沙市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厂备案账户;(★)
- 对于公务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险理赔范围事故、异地事故或定点维修厂无法维修的事故时,中标人可将保险赔款赔付至投保单位书面指定的账户,并实时报财政监管部门备案。
- 监管要求
- 采购人将接受投保单位有关本项目履约情况、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投诉,投诉情况纳入采购人对中标人的监督管理范围;对违反相关行业法规的行为,采购人将报送至省银保监局协同处理;
- 若发现中标人存在“返点”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将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立即取消定点资格并报送省银保监局处理;如情节严重的,将报送公安机关及相关纪检监察部门;
- 中标人有义务向采购人及时报告各环节发现的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长沙市内的自损事故不去定点维修厂修理、索要保险“返点”等行为;
- 中标人须在每季末后15日内,向采购人指定部门提交本级公务车辆季度业务报表。报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承保、理赔情况;
- 中标人须每年末后15日内,向采购人指定部门提交一次本级公务车辆年度业务报表。报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保单位及其投保车辆数量、保费金额、出险台次、理赔额及赔付账号、重大赔付和人伤情况等;
- 采购人将对中标人进行不定期抽查,原则上服务期内至少一次,中标人须配合抽查;
- 中标人的案件归档应实现案件全过程回溯,应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手续资料、重要时间节点、资金流动情况、事故影像资料等。
- 其它要求及说明
- 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指定账户缴纳5万元履约保证金,如在定点周期内没有扣除,剩余部分将在定点服务期满三个月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 本项目招标结果实行市、区(县)资源共享,原则上区(县)不再另行招标;
- 投保单位与承保单位如产生纠纷,由双方协商处理,关于服务质量的问题,由保险行业监管部门进行裁定;
- 本项目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请投标单位根据邀请公告的说明,尽早熟悉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方法,如有不明之处可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电子招投标软件办理咨询处咨询(咨询电话:0731-89938899)。
- 投标人须针对评分标准中“创新或特色服务”项进行现场述标,方式可采用多媒体演示、授权代表陈述或相结合的方式。要求陈述必须由负责本项目的指定团队负责人进行,时间不超过8分钟。在判定述标内容无效的情况下,评标委员会有权打断或终止投标人述标。评标委员会现场提问导致述标内容超出投标文件范围的,必须以书面方式提交补充,视为投标承诺的一部分。
- 本项目将举行统一标前答疑会,投标单位可自愿选择参与。答疑会时间为2019年12月12日14:00时,地点为长沙市岳麓区美雅斯大酒店爱罗斯厅。参加答疑会的人员须提供单位介绍信(载明参会人员信息),原则上每单位不超过三人。为保证投标的公平竞争,投标人无需穿公司制服或使用体现单位的物品,答疑会全程无需自我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