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号 |
包名称 |
分项项目名称(条目号/品目名称) |
是否接受进口设备 |
数量 |
交货要求 |
备注 |
1 |
茶陵县省级资金农田建设项目地力培肥(商品有机肥)采购 |
项目设计面积为10560亩,每亩施商品有机肥 0.1吨。 |
否 |
1056吨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采购人指定地点。 |
|
1、“包”为最小投标单位。
2、投标人必须对一个完整、独立的包进行投标,不得仅对一个包中的部分品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或规格:详见“技术要求”中的具体技术参数。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按分项项目名称(包括条目号/品目名称)顺序逐项填写,且每个品目中的条目均需按招标文件规定报价。如有缺项、漏项,其投标无效。
一、简要说明:项目区建设高标准农田2.5万亩,包括高效节水0.38万亩。本项目培肥面积为10560亩,每亩培肥0.1吨,为商品有机肥。
二、施用商品有机肥产品主要技术指标如下:
项 目 |
相关指标 |
外 观 |
符合产品包装相关要求,标示清楚;外观颜色为褐色或灰褐色,粒状或粉状,均匀,无恶臭,无机械杂质。 |
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 |
≥45 |
总养分(氮+五氧化二磷+氧化钾)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 |
≥5 |
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 |
≤30 |
酸碱度(pH值) |
5.5-8.5 |
总砷(As)(以烘干基计),mg/kg |
≤15 |
总汞(Hg)(以烘干基计),mg/kg |
≤2 |
总铅(Pb)(以烘干基计),mg/kg |
≤50 |
总镉(Cd)(以烘干基计),mg/kg |
≤3 |
总铬(Cr)(以烘干基计),mg/kg |
≤150 |
粪大肠菌群数,个/g |
≤100 |
蛔虫卵死亡率,% |
≥95 |
备注: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等于或优于上述规定的,均视为符合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三、交货及验收要求
1、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货物验收:所有货物必须是全新的,并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货物采购需求和有关要求、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货物报价清单及所供产品合格证明进行验收;
4、所有货物交货完毕后,采购人将组织验收小组(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根据本项目中标合同、采购文件、中标方报价文件及国家相关标准等有关款项对本项目采购货物进行验收,中标单位须配合采购人完成有关此项验收事宜;
5、本采购项目下的所有货物质量须符合国家标准,(如没有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
6、中标单位所报价的货物须符合相关质量要求,若提供的实物与报价文件中所报价货物不符的,采购人有权拒付所有货款,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四、报价要求
投标总报价包括所需全部材料及人工,设备购置费、税费、运输费、安装及调试费、设备安装所需辅助材料费、设备所必须的备品备件费、装卸费、保险费、技术培训费、付款方式导致的资金占用利息费、产品质量验收检测所需的一切费用、其他相关服务及售后服务费等。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单位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五、产品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达到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验收标准。
六、付款方式
1、全部货到并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款。
2、付款单位:茶陵县农业农村局
3、支付程序:付款凭招标方所在地税务部门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进行结算。正式税务发票由中标单位开具。
七、其他说明
现场踏勘: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供应商可自行对本项目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勘察,
投标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概由投标人自负。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明确响应。带“★”条款为本项目实质性条款,如有偏离或缺漏,视为无效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