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建设方案
系统建设应遵循如下原则:
遵循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规范,按照《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接入技术方案》规范实施项目。
软件系统需提供加密、通讯、权限等方面的安全手段。
按照住建部统一要求,通过数据采集、治理、修正,保证上传数据的准确、完整;通过区块链和结算平台接入住建部数据平台系统。
系统整体设计应以《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服务导则》体系和《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接入技术方案》技术要求为依据,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要求,同时满足《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技术规范》要求;系统采用面向服务的架构(SOA)设计,能够通过组件化的开发模式迅速支持新的业务拓展。
系统逻辑结构如下:
数据采集项目主要建设目标是实现公积金中心“核心系统”与住建部“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之间的融合及对接(红色框线部分),提供数据上报过程需要具备的相关功能,实现向数据平台及时提供准确、完整数据的对接目标。
1.建设目标:
实现公积金中心“核心系统”与住建部“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之间的融合及对接,提供数据上报过程需要具备的相关功能,实现向数据平台及时提供准确、完整数据的对接目标。
2.建设内容:
主要包括:
“数据采集项目”实现功能包括以下四部分:
数据采集:从“核心系统”中按照标准要求,采集合适时间范围内的本中心指定数据项;
数据传输:将采集的数据通过区块链数据传输接口上传到区块链;
数据校验:将校验文件传输给数据平台与上链数据进行核对,跟踪并解决“数据平台”校验后反馈的数据传输或业务校验的问题;
数据安全:通过安全措施确保数据传输的身份合法、数据完整、信息安全。安全措施包括:专线网络;数字签名、秘钥加密、数据加密传输;证书控制访问渠道,拥有证书的用户才能访问区块链数据,保证区块链数据不会通过其他渠道泄露;公私钥控制数据访问,公私钥标定用户,利用公私钥体系可以精准控制用户的数据访问权限。
按照《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接入技术方案》、《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接入技术方案》统一要求建设。
本项目在原有综合服务平台系统上作接口开发,不需要新增信息资源。
(1)改造核心业务系统,使用现有的业务服务平台(BSP)开发工具、工作流开发工具增加相应的功能。实现文件生成、结果展现等。
(2)改造结算系统,在现有结算系统增加上链、加解密等功能。
1.数据生成及上报
数据传输接口相关技术定义(包括报文头)沿用结算应用系统接口协议,参见《住房公积金银行结算数据应用系统-与公积金中心公共接口标准》、《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接入技术方案》,满足以下要求:
(1)系统支持7*24小时传输,公积金中心系统日终后,一次性传输当日数据增量;
(2)系统最少需要传输一次夜间批;无数据的情况下仍然需要生成所有接口对应的chk,ddl,ctl文件并在夜间批上传,chk文件可以为空。
(3)共计生成16个数据接口,具体数据接口内容请参照《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接入技术方案》。
2.数据校验及调整
为了保证数据的正确性、业务的完整性,系统需要提供以下校验及数据修正的功能,具体功能如下:
(1)个人、单位余额总分平衡校验;
(2)业务合规性校验。例如:贷款金额、期限;缴存基数、比例等;
(3)公积金缴存人、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等证件信息规则性校验;
(4)业务数据补录:针对数据不完整的需要增加功能进行补录,部分信息可延申到线上渠道办理,降低柜台压力;
(5)业务数据修改:针对特殊数据的修正,需要增加功能在柜台进行,相关复核人员进行业务控制。例如:余额,明细等等。
(六)工作要求:系统建设需要供应商就项目实施的领导、组织与管理进行合理规划,明确项目组织与岗位职责,采用成熟开发工具,按照科学、先进的项目管理方法论周密计划、精心施工。同时,要求供应商描述自身的技术实力和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组织和相关措施。
三、商务要求
(一)合同签订时间: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
(二)实施周期要求:供应商应提供合理的实施计划安排,细化到每个阶段的任务分工,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系统开发、测试、上线运行等工作。
(三)交货地点和交货方式: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上线后,应用程序源代码以光盘形式提供。
(四)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总额的100%。
(五)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5%的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完成履约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支付采购合同全部货款,履约保证转为质保金,待维护期满后一次性支付给中标供应商(无息支付)。
(六)维护期要求:三年,维护期维护费用包含在项目总费用里面,不另计费。
(七)验收标准:要满足住建部《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接入技术方案》的各项要求及其他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八)项目资料提供必须提交以下内容:系统测试报告、系统安装维护手册、用户使用操作手册。
(九)培训及售后服务要求
1.供应商负责应用系统售后维修。发生重大故障时,及时处理。
2.根据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运行特点,供应商应对系统运行的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维护人员等进行业务培训,要求能够通过培训使相关人员能够熟悉信息系统相关运行知识,熟练掌握系统相关操作技能。通过培训,可以使各级相关人员,对软件系统有充分了解,熟悉系统的设计和操作方式,掌握系统的工作流程和操作方法。
3.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确保系统正常运行。系统综合验收后的三年内属维护期。项目完全结束后,在维护期期间,服务响应时间为1小时,如果需要到达现场,则供应商12小时内必须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解决问题,维护期过后,服务的响应时间根据成交后双方签订相关的维保协议做进一步商定。维护期内,每年新增需求工作量在20人/天内的由供应商实施,采购人不另行付费。
4.供应商应提供固定的售后服务和投诉渠道:固定电话热线、移动电话热线、传真热线、电子邮箱,设定专人为本项目提供紧急维护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