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货物需求:
农险品种:牦牛、藏系羊和公益林。
第一包:齐哈玛镇保费 845.8728 万、大水军牧场保费 54.3 万、阿孜畜牧科技示范
园区保费25.464万、西科河欧拉羊种公畜养殖场保费19.704万、欧拉秀玛乡保费609.48
万元、尼玛镇保费 571.7664 万、河曲马场保费 560.652 万、采日玛镇保费 668.16 万。
合计保费:3355.3992 万元。
招标内容:齐哈玛镇牦牛 6.5525 万头、藏系羊 2.4822 万只;水军牧场牦牛 0.4525
万头;阿孜畜牧科技示范园区牦牛 0.21 万头、藏系羊 0.011 万只;西科河欧拉羊种公
畜养殖场牦牛 0.09 万头、藏系羊 0.371 万只;欧拉秀玛乡牦牛 4.6125 万头、藏系羊
2.3325 万只;尼玛镇牦牛 3.3995 万头、藏系羊 6.8261 万只;河曲马场牦牛 4.078 万头、
藏系羊 2.9705 万只、采日玛镇牦牛 5.2355 万头、藏系羊 1.6625 万只。合计牦牛 24.6305
万头、藏系羊 16.6558 万只。
第二包:木西合乡保费 592.5408 万元、曼日玛镇保费 1183.404 万元和阿万仓镇保
费 1039.2912 万。合计保费:2815.236 万元。
招标内容:木西合乡牦牛 4.511 万头、藏系羊 2.1342 万只;曼日玛镇牦牛 8.915
万头、藏系羊 4.7335 万只;阿万仓镇牦牛 7.571 万头、藏系羊 5.4488 万只;合计牦牛
20.997 万头、藏系羊 12.3165 万只。
第三包:欧拉镇保费 825.2016 万和公益林 96.79 万元。合计保费:921.9916 万元
招标内容:欧拉镇牦牛 5.98 万头、藏系羊 4.4834 万只;公益林 96.79 万亩。
注:为保证该项目的服务能力,磋商供应商为同一独立企业法人,本项目只允许中
一个包。
二、服务期限
3 年(2020 年-2022 年)玛曲县农业农村局玛曲县 2020 年农业保险遴选保险经办机构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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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技术要求:
1.实施方法具有合理性、系统性和先进性。
2.有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
四、保险范围及责任:
1.凡是涉及招标范围内畜禽品种的牧户均可享受保费补贴政策。在实际承保中,各
保险品种优先用于保障建档立卡户参保。
2.保险责任。对纳入保险标的得所有保险品种,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动物疫病、
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造成参保主体养殖产业损失的风险,全部予以保障。
五、服务要求:
保险承办机构负责开展农业保险宣传,做到“五公开”、“三到户”;严格按照《甘
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藏族自治州关于印发甘南州 2013 年牦牛藏羊政策性农牧业保险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州政发[2013]98 号)要求,专账核算保险收入和赔付支出,向
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报告承保及理赔情况;接受县级和上级财政、农业农村部门的抽查、
检查和验收工作。在承保后要严格执行条款规定和操作规程,做到出险后相应迅速,赔
付及时。农业保险工作经费事宜,按照《甘肃省关于规范农业保险工作费用有关事项的
通知》(甘财农[2012]109 号)文件精神落实。
1.宣传动员。保险承办机构要组织力量,编制宣传材料,通过会议、走访、网络等
方式宣传普及保险知识和保费补贴政策,提高农户参保意识和投保积极性。
2.承保。保险承办机构要切实做到“以户为单位”出具保单,落实“一户一单、一
户一保、一户一赔”工作要求,保证将贫困户种养产业纳入保险范围。
3.理赔。保险承办机构要监理健全保险理赔服务制度,加强管理,保证质量,研究
制定查勘定损工作标准,对定损办法、理赔起点、赔偿处理等具体问题予以规范。保险
标的发生灾害后,由乡镇、县农业农村局会同保险经办机构共同参与查勘定损。查勘、
定损后,保险承办机构必须在投保户所在自然村或行政村显要处张贴《赔款清册》,待玛曲县农业农村局玛曲县 2020 年农业保险遴选保险经办机构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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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天公示期结束后赔付。确保在与参保农户达成赔偿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义务。
4.保费补贴的申拨。各保险承办机构按规定程序完成承保工作后,应及时向县财政
局、县农业农村局提出保费补贴申请。县农业农村局在接到申请后应及时对承保结果进
行审核。县财政局根据县农业农村局审核结果及时拨付补贴资金。
六、付款方式:
保险承办机构按规定程序完成承保工作后,应及时向玛曲县财政局、玛曲县农业农
村局提出保费补贴申请。玛曲县农业农村局在接到申请后应及时对承保结果进行审核。
玛曲县财政局根据玛曲县农业农村局审核结果及时拨付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