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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环卫作业市场化外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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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04250000039232 发布时间:2020-04-12 文档页数:69页 所需下载券:10
高新区环卫作业市场化外包服务

 服务需求一览表

说明:

  1. 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

2.本项目需求一览表中标注★号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必须满足或优于,否则投标无效。

3.本项目需求一览表中内容如与第四章“合同书格式”相关条款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

A分标:

项号

服务内容

数量

服务内容及要求

1

安宁片区A标

1项

一、项目基本概况

1、本项目主要包含市政道路保洁(包含人工清扫保洁和机械清扫)、洒水降尘、城中村保洁作业服务,其中市政道路人工清扫保洁(含果皮箱、道路设施清洗)956660.57㎡、城中村清扫保洁935024.19㎡、市政道路机械清扫(扫路车)465631.75㎡、市政道路洒水降尘(洒水车)508076.80㎡。

2、服务范围:

市政道路范围:

(1)一级道路(保洁面积87355.05㎡):秀厢快环南边(北湖立交桥中间至铁路桥(向东))、秀厢快环北边(北湖立交桥中间至邕武立交桥);

(2)二级道路(保洁面积477100.43㎡):北湖北路(秀厢快环至北湖坡顶断头处)、邕武路西面(邕武立交至群布村);

(3)三级道路(保洁面积391309.69㎡):安四路(园艺路口至宁二路口)、安五路(园艺路口至宁五路口)、安六路(园艺路口至安二路口)、宁五路(安四路口至安六路口)、宁二路(安六路口至安一路口)、安一路(宁二路口至施工处)、安武大道(北湖路口至邕武路口)、秀林路、林峰一路、林峰二路、安峰路;

(4)其它保洁范围(895.40㎡):天桥和地洞口(秀厢快环西侧天桥-恒安社区、秀厢快环东侧天桥的半幅-高新区与兴宁区对半);

城中村范围:北湖村、连畴村、皂角村、路西村、恒安社区、林科院社区(含界牌村)、园艺路(北湖手拖厂至园艺场锦虹路)、北湖路东四里(北湖路至皂角村铁路边)、北湖路东五里(北湖路朝阳溪至皂角村银杉电缆厂)、邕武路二塘坡(邕武路至农机校门口)、邕武路中纤里(邕武路至南宁纤维板厂门口)、芦仙岭路东段(园艺路至南地教育学院门口)、北湖北西一里(北湖北路至市二十四中门口)、邕武路西三里(邕武路至罗伞岭水库门口)、邕武路西四里(林科院大门至路西村尖岭)、邕武路西五里(林科院至红平乐)、邕武路西六里(林科院至西村群布)、连庄路(桃花源小区东门往北)、安园路东段(北湖路口至连庄路口)、园艺路(北湖手拖厂至园艺场锦虹路)、锦虹路(北湖北路延长线至桂基水泥公司)、园艺场办公楼周边、兴津路(连庄路往连畴路)、连兴路(连庄路中至连畴1队)、秀丰路(保利爱琴海周边);

内河(沿岸)保洁范围:心圩江流经安宁街道辖区支流(园艺路学校至高速路口)、朝阳溪a段(北湖立交快环至连畴2队新屋岭与园艺场交汇处)沿岸垃圾清理;

机械清扫道路:北湖北路、秀厢快环南边、秀厢快环北边、邕武路西面、安武大道;

洒水降尘道路:北湖北路、秀厢快环南边、秀厢快环北边、邕武路西面、安武大道、连庄路、园艺路。

二、服务内容

1、道路保洁

(1)负责项目范围内城市道路两侧红线范围内,延伸至无物业管理的沿街铺面立面或围墙立面。包含但不限于快慢车道、快慢车道路沿及路牙、主次干道、人行道、人行天桥、快慢车道及人行道上的绿化带(地)、立交桥、辅道、地上(下)通(隧)道、排污井口、防撞墙(桶)、护栏、果皮箱及灯杆、交通标牌标识等市政道路附属物等的清扫、清洗、擦拭、清理、洒水降尘和保洁工作。

(2)道路两边快慢车道、人行道的卫生死角、垃圾桶(斗)及无主垃圾的清扫、清理和清运工作。

(3)负责道路清扫保洁产生垃圾的清运工作。

(4)负责道路两侧及道路内的绿化带的保洁。

(5)负责环卫工具房、环卫工人休息室等环卫设施的清洁。

(6)向环卫管理部门反馈路面卫生及环卫设施设备动态。

2、内河保洁

(1)不定期开展水域(沿岸)垃圾清理工作,重大活动、检查期间,适当增加水域沿岸垃圾清理次数,保持水域及沿岸干净。

(2)负责向环卫管理部门反馈水域沿岸清理工作情况。

3、城中村保洁

(1)城中村主次干道、小巷、绿化带、公共场所、楼房间隙地带、明沟暗渠、田园的清扫保洁工作;空闲地(未征土地、已征未移交土储中心土地、已征已移交土储中心土地)废弃家具、杂物清理;建筑垃圾清理;小广告清理;除“四害”投放鼠药等。

(2)公用垃圾箱、垃圾桶清掏与清洗。

(3)负责向环卫管理部门反馈城中村环境保洁情况。

4、洒水降尘

(1)包含项目范围道路的机械洒水降尘工作。

(2)负责向环卫管理部门反馈路段洒水降尘情况。

三、质量标准和要求

(一)市政道路清扫保洁

1、清扫保洁作业频次和时间安排

(1)道路保洁作业频次和时间:人工清扫作业时间为每天4:00至7:00,巡回保洁作业时间一级道路为每天7:00至24:00,二级道路为每天7:00至23:00,三级道路、高改快道路为每天7:00至22:00;机械清扫作业时间为每天4:40至18:00;果皮箱垃圾收集作业每天不少于2次;果皮箱清洗作业每天1次;交通护栏、防撞墙、隔音板等市政附属设施清洗作业每周不少于1次。

(2)道路机械清扫率不低于85%。

(3)夜市摊点较多的路段,应当适当延长保洁时间。

(4)机械清扫车辆应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行驶,并配合交通疏导工作。通常情况下,在7:00至8:00、12:00至 13:00、14:00至15:00、17:30至18:30等交通高峰时段,停止拥堵路面机械清扫作业。特殊路段、特殊情况的作业时间,在不影响交通疏导前提下,按特殊要求开展作业。路面污染处于较严重或严重以上程度的路段,应视为应急任务开展应急作业,立即安排机械、人员进行冲洗、清理,及时消除污染。道路机械清扫每天不少于1次,重点道路每天机械清扫不少于2次。

2、清扫保洁质量要求

(1)各级道路路面及交通护栏应基本见本色,且达到“七无”、“六净”要求(即无泥沙带、无果皮纸屑、无塑膜烟头、无砖瓦石块、无呕吐物、无动物尸体、无垃圾堆积;路面净、护栏净、人行道净、路沿石净、排水口净、树穴净);绿化带无垃圾、无人畜粪便积存;道路果皮箱及设置点周围3米内应整洁,无散落垃圾和污水;及时维护破损的果皮箱,果皮箱完好率不低于98%。

(2)根据《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各级市政道路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应符合以下规定。

保洁等级

果皮

纸屑、塑膜

烟蒂

痰迹

污水

其他

片/1000㎡

片/1000㎡

个/1000㎡

处/1000㎡

㎡/1000㎡

处/1000㎡

一级

≤4

≤4

≤4

≤4

二级

≤6

≤6

≤8

≤8

≤0.5

≤2

三级

≤8

≤10

≤10

≤10

≤1.5

≤6

3、突发案件应急处理要求

作业单位必须组建专门的保洁应急作业队伍,人员不少于15人,应急作业队伍要及时对道路污染的突发案件实施应急处理:

(1)道路积存暴露性垃圾案件

作业单位发现情况或者接受任务后,应迅速组织人员到现场清理。5吨以下垃圾要在1个小时内清理完毕;5吨以上垃圾要在2个小时内清理完毕。

(2)道路撒漏泥土或较重扬尘案件

作业单位发现情况或者接受任务后,应迅速组织人员到现场清理。轻微道路撒漏泥土和较轻扬尘案件,要在1个小时内解决;较重道路撒漏泥土和较重扬尘案件,要在2个小时内解决;确定需要采取其他辅助措施的,要在3个小时内解决。

(3)突发天气应对

强风暴雨或持续大雨过后,路面废弃物激增或路面出现大面积污染时,作业单位应在风雨过后,及时组织突击清理,将路面泥沙及垃圾冲洗、清扫干净,并及时清洗路沿石、交通护栏等市政附属设施。

(二)内河保洁

1、内河保洁作业频次

不定期开展内河水域及沿岸垃圾清理工作。重大活动、重大检查期间,应增加内河清理次数,保持河道及沿岸干净整洁。全年内河保洁次数不少于62次。

2、内河保洁质量要求

(1)水域通过保洁,达到“四无”标准,即河道水面无垃圾、无漂浮物、河床内无杂草、河中无障碍,确保河道水面干净。

(2)河道沿岸周边环境干净整洁,无垃圾乱堆放,无较大面积零散垃圾。

(3)清理的内河垃圾、漂浮物等,做到日产日清,上岸运到中转站进行处理。严禁在沿线沿岸焚烧垃圾,清运垃圾车辆必须密闭,不得滴、撒、漏。

(三)城中村清扫保洁

1、清扫保洁作业频次和时间安排

城中村清扫保洁按四级道路标准开展。人工清扫作业时间为每天4:00至7:00,巡回保洁作业时间为每天7:00至20:00 ;垃圾箱垃圾收集作业每天不少于1次;垃圾箱清洗作业每周不少于1次;鱼塘、水渠内垃圾清理每周不少于1次。

2、清扫保洁质量要求

(1)城中村道路路面应基本见本色,且达到“七无”、“六净”标准(即无泥沙带、无果皮纸屑、无塑膜烟头、无砖瓦石块、无呕吐物、无动物尸体、无垃圾堆积;路面净、护栏净、人行道净、路沿石净、排水口净、树穴净);绿化带无垃圾、无人畜粪便积存;垃圾箱及设置点周围3米内应整洁,无散落垃圾和污水;及时维护破损的垃圾箱,垃圾箱完好率不低于98%;鱼塘、水渠在可视水面不得有明显可见的漂浮垃圾和动物尸体。

(2)根据《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城中村道路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应符合以下规定。

保洁等级

果皮

纸屑、塑膜

烟蒂

痰迹

污水

其他

片/1000m2

片/1000m2

个/1000m2

处/1000m2

(m2/1000m2

(处/1000m2

四级

≤10

≤12

≤15

≤15

≤2

≤8

 

(五)洒水降尘

1、洒水降尘作业频次和时间安排

(1)非易扬尘道路洒水降尘作业时间为每天4:40 至18:00,道路洒水作业频次每天不少于2次。根据道路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排,确保道路无扬尘。

(2)道路扬尘重点治理道路(北湖北路、邕武路、园艺路、秀厢大道)每天实行5:00至24:00不间断循环洒水降尘作业,保持路面湿润无扬尘。

2、洒水降尘作业质量要求

(1)道路保持路面湿润度和洁净度,无扬尘。

(2)路面出现污染、扬尘状况较严重情况,应立即组织人员、车辆进行道路清洗、洒水降尘,并在发现问题或接到任务1个小时内处理完毕。

(3)机械作业车辆应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行驶。

四、拟投入项目人员及设备要求

1、按照各路段周边社会、生活和交通功能的实际需要情况,参照南宁市市政环卫工作经验,拟核定人员不少于251人(含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及清扫作业人员),并成立一支不少于15人的保洁应急作业队伍。

2、配备道路扫路车不少于5辆,并配1辆应急备用车;道路洒水车不少于5辆,并配1辆应急备用车;配齐清扫保洁用具。

五、监督管理和考核

环卫站按照行业管理要求对承包单位进行监管,依据《南宁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南宁市城市道路按等级清扫保洁作业规范》、《南宁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手册》等有关规定制定考核细则(见附件:环境卫生作业市场化考评细则)。环卫站成立专门的监督考核组,根据考核细则开展环卫作业质量监督考核工作,每月不定期对承包单位作业质量进行日常考核。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承包单位进行整改,每周联合承包单位质检员开展检查,检查结果记录在案,作为考核依据之一。并结合数字城管案件、月度大行动扣分案件、市民投诉等项目进行综合评分。考评分为三个等级:95分(含)以上为优秀,85分(含)—94分为合格,85 分以下为不合格。月度考核结果与承包单位承包费挂钩(承包金总额的90%作为承包金底数,其余10%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1、考核等级为优秀、合格,按100%发放承包单位当月承包金。

2、考核等级为不合格,扣罚10%的承包金,按90%发放承包单位当月承包金。

3、承包单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集体上访事件的,当月考评评定为不合格。

六、承包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1、承包经费由环卫站以当月检查结果为准,逐月核拨给承包单位,由承包单位发放有关工作人员工资。工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现在高新区市政环卫站的工资标准。

2、承包经费包含了承包单位应按国家劳动法有关规定为用工人员购买社会保险的费用,不能无故不买,如有涉及购买各种社会保险纠纷,视为承包单位违规,招标方有权扣除相应承包金。

3、如遇政策性调资等因素,承包经费根据政策相应调整。

七、其它

1、投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和现场勘查情况编制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书,投标文件做出的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书视为已完全理解招标文件和采购单位现场情况,在投标报价中已包含所有采购单位需要保洁的服务项目。采购单位不再另外支付中标人在投标前未考虑到的不可预见风险因素而导致的其他增加的费用。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书作为评标依据。

2、投标单位如需实地勘察,请自行前往,勘察费用、交通工具等由各投标单位自理。

商务条款

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自然日)内。

二、★服务期:合同期限为三年(本项目以包干制服务费进行报价,三年的费用预算为6334.59万元,由高新区环境卫生管理站作为采购单位与中标人签订服务合同,如中标人出现违约责任后按文件中约定的解除合同条款执行。服务合同期限满三年后,采购单位考核通过续签1年,可续签2次,合同最长期限为5年。)

三、服务地点:广西南宁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售后服务要求:

1、日常管理服务出现问题,接到通知后管理人员须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问题。

2、遇到需要项目经理处理问题,接到通知后项目经理须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

★3、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进驻项目所在地,要求岗位明确、人员到位、车辆到位,并按采购人的要求开展工作。

五、其他要求:

★1、投标报价包含以下所列费用及清扫保洁所发生的一切成本费用,应包括(不限于)以下项目:

作业人员费用【基本工资及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工龄工资、高温补贴(参照自治区《关于发布企业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桂人发[2011] 14号)规定)、危害岗位补助、健康疗养补助、社会保险费、劳保等等】、管理费、利润、税费、制服、管理设备、劳动工具、耗材工具、简易维修费、设备材料费用【含水电费、作业工具、垃圾转运费(收集、运输等)、车辆运行费用(油费、机械维修等)、车辆租赁费、停车场租赁费等费用】、安全生产防护费、应急处置、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的总和。

★2、投标人在填写投标报价表时,必须附投标报价分析表及人员工资福利构成明细( 注: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南宁市最低工资标准)。

★3、未按本要求提交的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4、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服务费用原则上按月支付,采购人按采购文件约定标准等要求每月对当月度保洁服务工作进行考核,检查合格后,中标人按实际完成的合格工作量提出本月的服务费用支付申请,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和中标人提供有效票据并经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审批后,采购人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月度服务费用。

★5、中标单位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也不得将其中单项服务外包给第三方管理或给第三者挂靠。

★6、中标单位无条件接收采购人原聘用的作业人员,延续原聘用作业人员的工龄,一线作业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不低于高新区环卫站现行标准,并严格按照《南宁市编外环卫工人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指导性意见》南府办〔2012〕179号文执行发放工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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