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服务需求一览表
说明:
1、本服务需求一览表中标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本服务需求一览表中内容如与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相关条款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
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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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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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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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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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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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庆区第一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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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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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有关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9﹞10号)。良庆区自然资源局经良庆区财政局同意,以公开方式确定1家中标单位为本项目的服务单位。确定的服务单位在良庆区南晓镇、那马镇、大塘镇、那陈镇内开展第一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及相关配套项目建设,并以社会投资人的方式全额出资完成项目投资。中标单位(服务单位)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承担本项目踏勘、测量、规划设计、编价审价、施工招投标、施工、监理、工程复核、工程审计、工程决算、财务决算、拆旧复垦规模核定、新增耕地核定等;完成验收及备案工作;负责农民协调、房屋补偿、青苗补偿、现场施工、拆旧复垦、后期管护等;完成约3000亩增减挂指标;2、开展相关配套项目建设,包括协助开展征地拆迁工作,开展道路、临时过渡周转房的建设,完成4条道路,临时过渡周转房约5万平方米等的建设。具体实施内容可按相关规定和程序据实进行调整。
2、招标人负责提供辖区内及周边合法、合规、符合开展增减挂项目要求的土地资源供投标人实施项目,提供良庆区第一期增减挂项目及相关配套项目规划用地供投标人实施项目,允许中标单位成立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建设、运营及管理;中标单位以项目社会投资人的方式负责增减挂项目的实施以及协助开展征地拆迁工作,开展相关配套项目的建设。
3、目标任务: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引进社会资本投资良庆区第一期增减挂项目及相关配套项目建设,其中增减挂项目内容按照相关管理规程批复的文件执行。
4、采购内容:采购1家具备资质和能力的服务单位为南宁市良庆区引进社会资本投资良庆区第一期增减挂项目及相关配套项目出资建设。
5、合作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0年内
6、质量要求: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7号)、《土地整治工程 验收技术规程DB 45/T 1057-2014》要求,获得项目增减挂指标确认批文,并通过信息系统报备和增减挂指标核定;配套建设符合相关行业的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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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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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5 日内。
★二、提交服务成果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0年内完成项目实施并通过验收。
三、提交服务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售后服务要求:
1、质保期及后期管护时间按照相关行业政策规定执行
2、处理问题响应时间:质量保质期内,由中标人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 2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
3、其他: 无
五、其他要求:
★1、本项目按指标转让价 万元/亩进行报价,最高限价为30万元/亩,竞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服务的价格;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2、付款方式:本项目有预付款,按指标转让计划支付(详见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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