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采购需求
前注:
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 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二、项目概况
为深入实施规划水资源论证,落实省水利厅等 7 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的意见》(皖水资源[2016]26 号),现开展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水资源支撑条件评估工作。
三、服务需求
(一)项目背景
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区域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的意见》(皖水资源〔2016〕26 号),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属于已批已建园区,按要求开展开展水资源支撑条件的评估工作, 对水资源支撑条件不能满足的,提出解决方案并加以落实。开展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水资源支撑条件评估的主要目的是从区域层面检视规划布局和水资源条件协调性,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为规划方案修订、实施提供水资源专项技术支撑。
(二)评估范围
本项目主要针对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管辖区域开展专项评估,对园区的供水水源、水量、水质、用水效率和取退水等内容开展科学评估和论证,为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与区域水资源协调、匹配和健康持续性提供评估结论和合理的建议。最终形成《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水资源支撑条件评估报告》。报告书应涵盖(1)规划布局与水资源条件适应性分析、(2)规划需水合理性分析论证、(3)规划水资源保障可靠性分析论证、(4)规划实施影响分析及对策措施等内容。
(三)编制标准
达到规划论证深度和评估有关技术要求,为我区发展规划提供水资源专项技术支撑。以《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水资源支撑条件评估报告》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评审为依据。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的报价采用低价中标,报价采用汇总单一报价,总价不超过该项
目预算价。报价应包括项目现场勘察,一切人员、办公、差旅等费用,以及项目评审、验收等,后期采购人不再追加费用,投标供应商自行考虑投标风险。
五、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得转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