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需求仅供参考,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第三章 采购需求
前注:
1.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项目验收通过评审并向业主提交项目所有基础、成果资料(纸质电子版)后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 |
2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 |
二、项目概况
根据安徽省水利厅等7厅(委)联合下发的安徽省《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的意见》(皖水资源〔2016〕26号)及市水务局《关于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自然资源任中审计有关水资源支撑条件评估工作整改的函》文件,明确要求加强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水资源论证工作,要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应当与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相适应,是以开展安徽肥西经济开发区水资源支撑条件评估工作。
三、规划编制要求
(1)安徽肥西经济开发区现场查勘、调研及基本资料收集。对论证评估范围进行全面查勘与调研,收集安徽肥西经济开发区涉及的社会经济发展、城市总体规划、工业产业布局和供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基本资料,收集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调查评价涉及的水文与水质监测资料、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情况、评估范围供用水现状等,了解现状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水资源开发利用状况,以及合肥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相关的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和要求。
(2)识别与分析安徽肥西经济开发区规划与水资源相关的内容。从水资源角度,剖析安徽肥西经济开发区建设与水资源相关的区域发展定位、发展规模、发展目标、功能分区与空间布局。评估分析侧重于区域现状的发展规模、布局、任务等与区域规划、流域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的相符性或协调性。在现状已有的城市格局、产业布局和供排水设施布局的基础上,结合相关专项规划,识别安徽肥西经济开发区在供水安全保障、节约用水及水资源保护方面的相关内容。
(3)在安徽肥西经济开发区水源条件评价的基础上,论证用水、水资源配置及退水方案合理性。在合肥市区水资源调查评价成果的基础上,分析安徽肥西经济开发区水资源禀赋条件及开发利用的工程条件,供用水现状、用水节水水平、水资源管理水平,分析存在问题与面临的形势、存在的节水潜力,研究安徽肥西经济开发区水资源配置方案、用水保障程度、特殊干旱年供水保障对策措施;根据合肥市水功能区水域纳污条件、开发区退水受纳水域纳污能力与限排总量,在安徽肥西经济开发区水资源供、用、耗、排分析的基础上,计算退水量及污染物总量,评估开发区退水方案合理性,按照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的要求,完善污水处理及再生回用方案。
(4)分析安徽肥西经济开发区实施对水资源和区域水环境的影响并提出对策措施。从水资源条件、水资源配置格局、水域纳污能力和水生态系统保护等方面,分析安徽肥西经济开发区规划实施后可能产生的取水和退水影响。从水资源节约、保护与管理方面,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
(5)对规划水平年开发区需水合理性、水资源保障可靠性以及用排水影响进行展望分析。
(6)报告编制。包括报告文字、附图、附表初稿编制,报告审查、补充调查、报告修改完善,完成报批稿《安徽肥西经济开发区水资源支撑条件评估报告》。
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80 %,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20 %。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技术资信分(80分) |
实施方案 |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打分,评分细则如下: 1)工作内容齐全,思路清晰,工作方法和技术路线科学完整,工作任务分配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 14≤F≤17 分; 2)工作内容比较齐全,思路比较清晰,工作方法和技术路线比较科学完整,工作任务分配比较科学合理,可操作性较强的,得8 ≤F<14 分; 3)工作内容不齐全,思路不清晰,工作方法和技术路线简单,工作任务分配基本符合要求,可操作性不强的,得 0≤F<8分; 注:未提供的不得分。其中F为本项得分。 |
0-17分 |
项目组织方案 |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组织方案进行打分,评分细则如下: 1)组织方案合理,工作流程完善,组织计划方案人员分工合理,满足项目需求,得 14≤F≤17 分; 2)组织方案比较合理,工作流程比较完善,组织计划方案人员分工比较合理,较能满足项目需求,得8 ≤F<14 分; 3)组织方案不合理,工作流程不完善,组织计划方案人员分工不合理,不能满足项目需求,得 0≤F<8分; 注:未提供的不得分。其中F为本项得分。 |
0-1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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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措施 |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保障措施进行打分,评分细则如下: 1)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问题安排的保障方案合理可行,方案完整的,得 12≤F≤15 分; 2)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问题安排的保障方案比较可行,方案比较完整的,得6 ≤F<12 分; 3)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问题安排的保障方案不可行,方案不完整的,得 0≤F<6分; 注:未提供的不得分。其中F为本项得分。 |
0-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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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配备 |
1、拟派项目负责人(2分): 具有水利类专业高级职称证书的得2分;中级职称证书的得1分。 2、拟派其他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8分): 具有毕业证或职称证,且证书专业符合以下4项专业中任意一种的(以毕业证或职称证相应专业为准):①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专业、②水务工程专业、③给排水类专业、④水务管理专业,每提供1人得1分,最高得8分(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一个人最高得1分)。 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人员名单(格式自拟); (2)上述人员证书扫描件; (3)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即可)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2条。 |
0-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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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系认证 |
供应商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有效的: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每个认证证书得 2 分,最高得 6 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证书的扫描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证书信息查询截图,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0-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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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 绩 |
自2017年1月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以下业绩之一(含正在履约)的: 1、水资源支撑条件评估 2、水资源取水延续评估 3、水资源论证 每提供一个得3分,满分15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服务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合同甲方)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0-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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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分 (20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最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20 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后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报价)× 20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