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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象州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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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04250000042010 发布时间:2020-04-16 文档页数:95页 所需下载券:10
2019年象州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01 分标:象州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及运营、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及运营、物流体系建设及运营服务采购

 

 

一、采购需求一览表

项号

服务名称

数量

服务内容及要求

 

 

 

 

 

 

 

 

 

 

 

 

 

 

 

 

 

1

 

 

 

 

 

 

 

 

 

 

 

 

 

 

 

 

 

 

象州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及运营

 

 

 

 

 

 

 

 

 

 

 

 

 

 

 

 

 

1 项

一、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包括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基础 设施建设)和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运营管理维 护两个方面。

1.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在象州县平安大道 141 号(原国税大楼)闲置办公房进行改造和装修,建设使用面积不少于 600 平米、包括办公区、培训区、展示区、电商生活超市及创业孵化区等功能齐备的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1 个,设置 1 个公共服务中心平台,1 个电子商务人力资源培训中心,1 个电子商务创业孵化机构,1 个 O2O 展示中心(包含线上支付体验区、电商生活超市),设有独立服务前台和电商产品展示区。电商服务中心专用办公区 300 平米,具备 300 人以上同时培训的培训室。建设一支象州县域电子商务运营团队,配备不少于 6 名专职人员,配备不少于 3 名专职众创孵化服务人员

(1 名美工、1 名运营、1 名文案)。县级中心运营团队

必须是在象州本地注册独立核算的电子商务企业,团队负 责县乡村三级电商服务体系运营。开发搭建电商站点销售 系统,系统的版权属象州县经贸局,统筹运营农产品上行 销售系统和扶贫数据库系统,并按时将 3 个系统数据推送到商务部网站。配合农产品上行,2020 年农村电子商务交易额达 2 亿元, 自营农产品网络零售额 3000 万元,

2021-2022 年年实现农村电子商务交易额增长 20%以上,

 

 

其中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年同比增长 30%。打造 2 个以上在区内外有一定知名度的电商品牌,培育 3 家以上本土化规模电商龙头企业。

2.  基础建设包括:O2O 体验与展示(县网货批发展示中心,包含线上支付体验区、电商生活超市)、网商创业 孵化中心、企业孵化中心、社交电商直播中心、电子商务 数据体系建设(包括电商扶贫数据库)、公益扶贫服务中 心、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成果展示中心(电商文化阵地) 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3.  电商 O2O 展厅要求配备货架、产品销售展示柜等展示销售象州县特色农产品;配备电视、电脑、LET 液晶大屏幕等轮播象州县品牌、特色产品、旅游宣传片等, 电商 O2O 体验展示服务,前台接待、展厅及电商生活超市日常经营维护,具备线上线下销售功能。

4.  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运营管理维护。县电商 办负责指导电商进农村工程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电子 商务公共中心运营服务交由具备运营经验及条件的企业 运营管理。

5.  开通象州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实时发 布全县电商产品情况、活动及电商发展政策。

二、服务内容

1.  一个运营团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运营企业 必须具备一定的电商公共服务平台运营经验,配备专职运 营人员,具备常规的业务对接、咨询等服务功能,同时根 据本县实际情况提供特色增值服务内容,整合和提升象州 县电子商务协会社会组织作用。

2.  一个服务前台和线上线下融合体验区。设立一个独立的服务前台和线上体验区,并配备专业服务人员,负责为区域内企业、网商、服务商提供业务咨询和技术服务。

3.  一个线上服务平台系统。具备以下几个功能模块:

一是电子商务资讯,统计分析;二是服务内容展示;三是

 

 

 

提供电子商务(远程)培训设备;四是本地电子商务企业 展示。

4.  建立一个电商生活超市,具有线上线下销售本地特 色农产品的功能。

5.  一套服务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会员服务登记及服务、公共服务中心服务项目公示、服务时间、设备管理、 网站平台信息维护、投诉反馈、公共服务中心岗位职责和考核指标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每项制度都应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保证落实到位。

6.  一定的政策支持和运营经费保障。公共服务中心要 坚持政府推动和市场运作相结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列 支专项资金保障运行。确保基础服务免费,特色增值服务 微利,体现公益性。

三、服务规范

公共服务中心积极做好服务资源落地和专业服务需 求对接工作,加强资源整合,建立服务标准,规范服务流 程,确保服务资源有保证,服务质量有保障,服务机制有 效率。

1.  决策支持。编制县域农村电商发展规划;监督落实 农村电子商务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对农村电商基础数 据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为政府制定扶持政策、企业开 展相关业务等提供支撑。

2.  电商主体发展及管理。公共服务中心是一个面向全 县各市场主体的服务机构,针对网商、第三方服务商、有 关企业、个人等农村电商发展的重要力量,进行需求挖掘 和分析,发展壮大象州县电子商务协会。

3.  资源整合与统筹。一是整合行政资源。将原有的、 分散在商务等有关部门的政策进行整合,将相关电子商务政策通过一个口落地。二是整合行业资源。推动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加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旅游

企业等主体进行市场化整合,引导企业向薄弱、缺失环节

 

 

投资,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物流资源整合,提供物流解决方案。配合上行体系组织对接活动,协助企业寻找经销(分销)商。三是整合第三方服务商资源。为企业提供全产业、全方位电商服务解决方案。将原来分散、自发的第三方服务商有机结合,让电商企业、传统企业和其他有需求的企业能快速地与平台运营商、品牌策划公司、营销公司、本地生活服务企业及电商培训机构建立联系。通过统筹整合、资源共享,为县域电商搭建起良好的公共设施,为农村电商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4.  营销服务。针对当地特色农产品,帮助生产企业、 专业合作社、网商、服务商集中产品,做好拍摄、文字编辑,形成县域产品资源库,实现农产品向网销单品 SUK 的转化。公共服务中心为当地特色农产品提供品牌、商品注册服务,打造特色品牌。通过全网营销体系进行县域产品整合式网络销售。

以柑橘、大米为拳头产品,通过引入基地认证系统、品控体系、分拣标准,统一包装设计并与物流企业合作, 为网销团队提供扎实的供应支撑,便于柑橘、大米、古琶茶、运江粉葛、百合粉等象州特色农产品更好的对接各类线上线下销售渠道,为进一步提升柑橘、大米等农特产品知名度及销量奠定更好的基础。此外,根据不同时节及不同产品的特性,进一步梳理如柑橘、大米柑橘、大米、古琶茶、运江粉葛、百合粉等特色农产品深加工产品,并进一步提升其电商商品化水平,为广大网商提供更加丰富的货源支持。

5.  电商氛围营造与宣传。为网络创业人员实际创业过

程遇到的各类问题提供咨询与解答;向政府推荐优秀电商创业项目,争取政策扶持;组织开展各类电商文化活动, 举办网上创业创新项目大赛等,为创业人员、电商企业和人才之间搭建交流平台。挖掘和培育一批优秀网商、典型

网商、创业案例,通过政府网站、电视、报纸、微信、微

 

博等宣传渠道进行宣传,并将本地电子商务氛围营造、平 台建设与当地农特产品宣传、休闲旅游产品推介有机结 合。

四、基本要求

1.  供农产品上行、消费品下行使用。

2.  县级公共服务中心场地面积 600 平米以上,功能上应包括运营办公区、品牌推广与 O2O 展示体验区(包含线上支付体验区、电商生活超市)、培训区、创业孵化区 等。

3.  参照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服务规范》(试行),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运营管理服务主要如下:

(1)  农村电商服务体系规划、设计等服务,包括: 制定镇村服务站点选点布点方案,实地核验测量。

(2)  农村电商服务站点人员管理,包括人员选拔、考核。

(3)  县镇村三级服务体系制度建设监督执行。

(4)  镇村服务站点运营管理,包括平台支撑、服务资源对接、订单管理、售后服务、供应链管理、数据更新 统计。

(5)  电商创业孵化支持服务,包括提供有限免费场地、WiFi、水电、创业指导。入孵企业不少于 15 家。

(6)  电商 O2O 配备货架、销售展示柜等展示销售象州县特色农特产品;配备电视、电脑、LET 液晶大屏幕等轮播象州县品牌、特色产品、旅游宣传片等,电商O2O体验展示服务,前台接待、展厅及电商生活超市日常经营维护,具备线上线下销售功能。

(7)  综合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和维护、服务站点体系信息统一发布服务。

(8)  电商进农村宣传策划推广。

(9)  电商进农村数据维护上报。

(10)  电商扶贫项目方案策划。

 

 

(11)  电商进农村项目档案管理。

(12) 农产品上行销售组织指导、策划咨询服务。五、资金分配与使用要求

该项投入资金355 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225 万元, 县财政配套资金 130 万元,其中县级财政 100 万元是县政

府免费提供县电商中心建设场地(视同县级财政配 100 万元支持电商场地租金),30 万元用于电商中心前期土地平整、水电安装等基础设施建设。

补助标准: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原则 上补助金额不超过总投资金额 15%。该项投入资金 355

万元,其中计划安排中央财政补助金额 225 万元,占总投资金额 12.9%,不超过总投资 15%,符合资金分配原则; 县财政配套资金 130 万元(其中 100 万元是县政府免费提

供县电商中心建设场地,视同县级财政配 100 万元支持电商场地租赁费用,30 万元用于电商中心前期土地平整、水电安装等基础设施建设)。

六、产权及使用权

中央财政资金所形成产权归政府所有,通过公开招投 标选择承办企业,与使用效果挂钩,签订协议,在使用期 间政府加强对资产管理,政府可根据效果更换使用企业主 体,企业更换时政府将资产移交给下一承办企业。

七、项目建设标准及验收要求

(一)项目建设标准要求

1.2020 年 6 月 30 日前,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建设完成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并投入运营。

2.2020 年 11 月 30 日前,实现入孵化企业 15 家以上。

配合农产品上行打造大米、柑橘等 2 个以上电商知名品牌个在区内外有一定知名度的电商品牌(大米、柑橘),培育

3 家以上本土化规模电商龙头企业,每家线上销售额达

500 万元以上(农产品上行销售系统体现),辐射带动一批特色农产品销售。配合农产品上行,2020 年底实现全县

 

 

农村电子商务交易额达 2 亿元,自营农产品网络零售额

3000 万元,2021-2022 年年实现农村电商商务交易额增长均达 20%以上,其中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年同比增长 30%。通过对企业、合作社提供电商服务,直接或间接帮助贫困户增收 1000 元/户/年,累计完成 250 户以上。

3.每年举办不少于 10 家企业、合作社、创业青年参

加创业沙龙 10 次以上,参加区、市电商创业创新大赛 2 次以上;同时县电商中心为县域企业、合作社、创年青年 提供摄影、设计、方案、运营等单项服务,累计达 200 次以上。帮助具备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产品销售服 务、就业岗位,参与到电商产业链条中,累计实施 5 个年平

均收入 5000 元/贫困村。配合上行体系打造一个年收入超

5 万元的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示范典型。

4.  按时提供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和社区商业信息系统、省级公共服务平台系统需要填报的有关电商发展数据到县电商办,以便县电商办及时准确上报项目进展数据。

5.  制订电商扶贫方案,每年开展 1 场以上大型电商精准扶贫对接会,适时组织对产业及电商情况进行分析,及时预测市场走向,指导农户生产,确保适销对路,树立 2 个以上电商脱贫典型案例。

6.  为农民、农业合作社、涉农企业提供生产经营贷款 等金融信息中介服务(需要有服务产品清单、与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等佐证材料)。

7.2021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项目建设 100%,并顺利通过国家、区、市的验收。

8.2022 年做好日常运营持续维护,按照上级商务部门要求做好材料报送和各项迎检材料收集工作,确保示范项 目顺利通过国家、区、市的验收复核工作。

(二)验收时间要求:

1.2020 年6 月30 日前公共服务中心完成建设并验收。

2.2022 年乙方做好持续运营服务工作,按照上级商务

 

 

部门要求做好材料报送和各项迎检材料收集工作,确保示 范项目顺利通过国家、区、市的验收复核工作。

3.具体以上级通知为准。

(三)项目验收方式

工作步骤

 

验收依据

验收方式与工作内容

 

建设成果,验收材料

 

 

 

 

 

 

 

承办企业具备验 收条件提出验收 申请,由象州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 合示范工作领导 小组指派县级部 门进行初步验收。

 

(包括但不限于建设

 

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

 

务中心实施方案、县

 

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

 

中心场地布置、配套

 

相应设备设施、运营

 

验收申请

管理服务、运营经营

性开支、场地租赁、

 

运营团队情况、公共

 

服务方案与流程、线

 

上服务平台运行情

 

况、县级电商统计台

 

账等证明材料,资金

 

支出证明、财务资料

 

等。)

 

 

正式验收

 

 

建设成果、验收材料。

业务验收:组织业务专家评定;财务验收:组织三方中介评审机构审核。

 

 

验收公示

 

公示验收结论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在县政府官方网站等渠道公示验

收结论。

 

 

备案材料

向市财政局、商务局、扶贫办备案,接受上

级部门的复查。

 

备案材料,配合进行复查工作。

 

整体验收

根据上级安排,配合进行整体验收工作。

配合进行整体验收工作。

 

 

 

 

 

 

 

 

 

 

 

 

 

 

 

 

 

 

 

 

 

 

 

 

 

 

 

 

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及运营

 

 

 

 

 

 

 

 

 

 

 

 

 

 

 

 

 

 

 

 

 

 

 

 

 

 

1 项

一、建设内容

1.建设 11 个乡镇电商服务站和 74 个行政村级电子商

务服务点(包括 33 个贫困村),村级电商服务点服务覆盖率达 60%,贫困村的电商网点服务覆盖率达 100%,带动

300 户以上贫困户增收。乡镇、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场地位于乡镇中心及村民日常活动集 中区,且网络已经覆盖,可选择建于农村商店、村民活动 中心、村民自住房等。一个行政村服务站点原则上不超过 一个,已有企业服务站点的,可以考虑合并建设。建好的

11 个乡镇电商服务站和 74 个村级电商服务点具备乡镇服务站和村级物流服务点的服务功能。

2.  各站点至少配备 1 名及以上的专职人员,且参加过相应培训,能够熟练操作农村电子商务平台上的各项服务 功能,能够对所在服务区域的农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需 求进行摸底统计。

3.  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诚信经营,对各个电商平台开发,不能仅限于为一家平台服务。电商服务站点应定期向县级公共服务中心和县电商办报送有关信息, 并建立日常安全管理、考勤、货物配送管理等制度。

4.  运营主体对电商服务网点制定相应的退出机制,各村点开展电商服务金额月均达到 2000 元以上(其中代购达 30%、代销达 50%以上)。

二、服务规范

1.  入户宣传。向村民宣传服务站各项功能,电子商务 行业相关资讯,提供农村电子商务普及培训,培育农村群 众网上购物、商品销售、购买服务等习惯。

2.  网上代买代卖。帮助村民网上购物,并协助解决购物过程中产生的纠纷等问题。公共服务中心组织村级服务站点收集当地特色农产品,汇总后对外发布信息、销售。

3.  便民服务。为村民通过代收代发快递、车票代购、酒店预订、本地资讯等服务。对外发布村级各项服务内容。

4.  创业服务。组织当地青年参加网上创业学习、交流,

营造氛围,培育人才。

 

 

5.  生产服务。与种子、农药、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企 业合作,依托村级服务站点网上销售,开展技术指导。

6.  信息服务。开展信息咨询及发布。

7. 依照当地情况开展其他增值服务。三、基本要求

1.  支持农产品上行、消费品下行物流运营服务。

2.  镇级服务站要落实必要经营场地。室外统一门头、 广告牌、灯箱。可配备电脑、桌椅、宽带及 wifi 信号、电视、打印机、货架等必要的办公设备。服务功能可整合电商服务、便民服务、金融服务、物流配送点等,可根据需要进行产品展示销售。场地不低于 30 平方米。每个服

务站每月电商销售额达 2000 元以上。

3.  村级服务点要落实必要经营场地。室外统一门头、 广告牌、灯箱。可配备电脑、桌椅、宽带及 wifi 信号、电视、打印机、货架等必要的办公设备。服务功能可整合电商服务、便民服务、金融服务、物流收货点、物流配送点等。场地不低于 20 平方米。每个服务站点每月电商销

售额达 2000 元以上。

四、资金分配及使用要求

该项投入资金296 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236 万元, 企业配套投资 60 万元。

补助标准:中央资金按不超过投资总额的 80%进行补贴,建设 11 个乡镇服务站与 74 个村级服务点,中央资

金计划总投入 236 万元。五、产权及使用权

中央财政资金所形成产权归政府所有,通过公开招投 标选择承办企业,与使用效果挂钩,签订协议,在使用期 间政府加强对资产管理,政府可根据效果更换使用企业主 体,企业更换时政府将资产移交给下一承办企业。

六、项目验收要求

(一)验收时间要求:

(1)2020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站点建设并验收投入

运营,2021 年 1 月至 2021 年 6 月底进行自查工作迎接上

(2)2021 年 11 月 30 日前,整理好档案,开始迎接市、区及国家的绩效评价、验收工作。

(3)具体以上级通知为准。

(二)项目验收方式

工作步骤

 

验收依据

验收方式与工作内容

 

 

 

 

 

 

 

 

 

 

 

 

验收申请

建设成果,验收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乡

(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布置、软硬件设施设备、乡(镇)、村物流配送站点建设设施设备、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体系建设方案、电商服务站点收发货记录、业务收支台账、运营情况台账、建设成果台账, 资金支出证明、财务

资料等。)

 

 

 

 

 

 

 

承办企业具备验 收条件提出验收 申请,由象州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 合示范工作领导 小组指派县级部 门进行初步验收。

 

 

正式验收

 

 

建设成果、验收材料。

业务验收:组织业务专家评定;财务验收:组织三方中

介评审机构审核。

 

 

 

验收公示

 

公示验收结论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在县政府官方网

站等渠道公示验收结论。

 

 

备案材料

向市财政局、商务局、扶贫办备案,接受上

级部门的复查。

 

备案材料,配合进行复查工作。

 

整体验收

根据上级安排,配合进行整体验收工作。

配合进行整体验收工作。

 

 

 

 

 

 

 

 

 

 

 

 

 

 

 

 

 

 

 

 

 

 

 

 

 

 

 

 

 

物流体系建设及运营

 

 

 

 

 

 

 

 

 

 

 

 

 

 

 

 

 

 

 

 

 

 

 

 

 

 

1 项

主要建设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同时充分整合县内物流 资源,成立专业的县域农村电子商务物流中转站,负责全 县的农村物流体系建设,建设农村物流仓储中心、农村物 流信息管理平台及农村物流运输体系。

一、建设内容

1.  县级物流配送中心。象州县县级物流中心设在县电 商公共服务中心内,建设面积不少于 1000 平方米,包括

不小于 200 平米的综合仓储区,配置不小于 100 平米的综合加工区,配置选进设备(包含冷库、分拣机等),具有分拣、检测、产品包装及产后处理中心等多功能的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物流站和乡镇电商服务站点合并建设, 建设不小于20 平米小型仓储场地和配套设施,乡镇物流快递站覆盖率达 100%,村级物流点和村级服务站点合并建设,建设不小于 10 平米小型仓储、分拣和初加工区域配套基本设施。引进智能物流管理信息系统,促进全县物流服务信息化,与电商服务系统无缝对接。物流网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优先考虑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建设村级服务网点。实现从县级物流中心到村级网点 3 天内完成配

送。县级物流配送中心配置 4 辆新能源冷链物流车和 2

辆普通物流车,覆盖全县 11 个乡镇物流的配送服务,示范建设象州县新能源冷链物流服务。

2.  一个物流体系运营团队。

不同范畴的工作人员给予相应的定位,县级工作人员必须配备专业团队。发展共同配送,统筹协调县域物流运输体系,整合现有物流资源,引导物流企业入驻县级物流中心,实现县、乡、村三级统一配送体系,降低物流成本, 农产品网络上行价格与省会城市基本持平。

3.  一套管理制度。

(1)针对县、乡(镇)、村三级物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登记流程、问题处理流程、配送员考核及其他工作流程。农村物流配送要有固定的时间、固定的地点、明确的价格,每项制度及工作流程都应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保证能落实到位。运营主体对乡村电子商务物流服

务网点制定相应的退出机制.

 

(2)要开发一套适合三级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专业管理系统,做到所有收发货物有登记,分类明确,管理 高效规范,同时要连接商务厅网络管理系统,做到相关数 据实时反馈。按时向县级电商服务中心和县电商办报送物 流体系建设相关数据,并配合县级商务部门向上级报送项 目进度及相关数据。

4.  一个高效机制。

县、乡(镇)、村三级物流体系在现有的基础上充分整合县域等物流资源,以行政方式推动,采取市场化方式解 决,要处理好每个环节的物流中转衔接,同时兼顾各方的 利益。

5.  项目建设进度要求。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县乡村三级物流基础设施

建设和设备采购并全部投入运营。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 物流快递乡镇覆盖率达 100%,覆盖已建的村级服务站点。

2021 年 1 月 30 日前完成第三方绩效评价材料收集整理,

2021 年 7 月 1 日前完成绩效评价整改,2021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物流体系的项目建设指标,做好档案归档工作, 迎接上级部门验收复核。2022 年持续做好运营服务工作, 按照上级商务部门要求做好材料报送和各项迎检材料收集工作,确保示范项目顺利通过国家、区、市的验收复核工作。

二、服务规范

1.  快递收发。对于快递不能直接配送到村的,需要建 立县级物流体系承担快递收发工作,解决农村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问题。

2.  本地物流配送。协助当地村民将农村产品配送到县

城。

3.  物流整合。在县、乡(镇)、村三级物流体系的配送的基础上,需要不断整合市场化的物流资源。

三、基本要求

1.县域农村电子商务物流企业应立足象州县实际,进

行县、乡(镇)、村三级电子商务物流体系建设规划、能够 整合县内优质物流企业 5 家以上入驻县级物流中心,形成

 

 

规范系统化可持续发展的物流运营体系。

2.  以农村物流配送到村双向流通为目的,建立分级物 流配送中心和物流运输线路,为县级 O2O 中心(包含线上支付体验区、电商生活超市)和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 及电商生活超市提供物流配送服务保障。

3.  建设具有分拣、检测、产品包装及产后处理中心等 多功能的县级物流配送中心。

4.  村级不再单独设立物流点,以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 点为依托开展业务。

5.2021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项目建设 100%,并能顺利通过国家、区、市的验收复核。

6.2022 年持续做好运营服务工作,按照上级商务部门要求做好材料数据报送和各项迎检材料收集工作,确保示 范项目顺利通过国家、区、市的验收复核工作。

四、资金分配及使用要求

该项投入资金380 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300 万元, 县财政配套资金 20 万元(用于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基础设

施建设),企业配套投资 60 万元。

补助标准:中央补助资金按照不超过投资总额的 80%

给予补助,该项中央补助金额为 300 万元。五、产权及使用权

中央财政资金以补贴的形式补贴承办企业,所形成 资产归承办企业所有,与使用效果挂钩,签订协议,政府可根据效果更换使用企业主体,企业更换时移交对应资产给下一承办企业。

六、项目验收要求

(一)验收时间要求:

1.2021 年 1 月至 2021 年 6 月底进行自查工作迎接上级商务部门组织开展的第三方绩效中期评估工作。

2.2021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所有的项目建设工作,整理好档案,开始迎接市、区及国家的绩效评价、验收工作。

3.2022 年做好日常运营持续维护,按照上级商务部门要求做好材料报送和各项迎检材料收集工作,确保示范项 目顺利通过国家、区、市的验收复核工作。

4.具体以上级通知为准。

 

工作步骤

 

验收依据

验收方式与工作内容

 

 

 

 

 

 

 

 

 

 

 

 

 

 

 

验收申请

建设成果,验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县、乡

(镇)、村分级物流配送中心及站点场地布置、软硬件设施设备,电子商务物流配送实施方案,物流收发货记录、业务收支台账;上行下行配送运行车辆情况、购车发票;车辆租赁有关收支票据、承运业务收发货记录、业务收支台账;承运有关的收发货记录、业务收支台账;产地预冷设备设施;资金支出证明材料、财务材料

等。)

 

 

 

 

 

 

 

 

 

 

承办企业具备验 收条件提出验收 申请,由象州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 合示范工程领导 小组指派县级部 门进行初步验收。

 

 

 

正式验收

 

 

建设成果、验收材料。

业务验收:组织业务专家评定;财务验收:组织三方中介评审机构审核。

 

 

 

 

验收公示

 

公示验收结论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在县政府官方网站等渠道公示验收结论。

 

 

 

备案材料

向市财政局、商务局、扶贫办备案,接受上级部门的复查。

 

备案材料,配合进行复查工作。

 

 

整体验收

根据上级安排,配合进行整体验收工作。

配合进行整体验收工作。

二、商务要求表

 

 

投标报价

报价必须包含所有设备、随配附件、备品备件、运输、工具、报装、安装、 调试、各种附材、附加培训、售后服务、税金及其他所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其它费用。

 

项目实施时间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开展项目服务工作,合同期限为

3 年,并根据验收、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 25%的合同款,实施过程中按进度支付合同款, 最高支付至 85%,国家级验收通过后支付至 100%的合同款。

 

 

履约保证金

在双方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将合同价款 2%的履约保证金提交至采购单位指定账户,项目通过国家级回头看验收合格后由采购单位无息退还。

 

其它要求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整体建设运营方案,以供评委 评标。

 

02 分标:象州县农产品上行和溯源体系建设服务采购

 

一、采购需求一览表

项号

服务名称

数量

服务内容及要求

 

 

 

 

 

 

 

 

 

 

 

 

 

 

 

 

 

 

 

 

1

 

 

 

 

 

 

 

 

 

 

 

 

 

 

 

 

 

 

 

 

 

农产品上行和溯源体系建设

 

 

 

 

 

 

 

 

 

 

 

 

 

 

 

 

 

 

 

 

1 项

一、建设内容

1.  建立农产品上行体系。为 O2O 中心提供产品筛选、收集及对接工作,打造象州大米、柑橘 2 个以上电商知名品牌。围绕产品流通标准化、品牌化和质量品控,建立农产品种植、加工生产的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开展农产品品牌培育,支持开展农产品“三品一标”等认证。开展农畜产品分级、初深加工、包装、商标注册、品牌打造等建设,建立优势农产品名录库,打造整齐划一的全网络全渠道供应链体系。培育农村电子商务龙头企业 3 家以上,每

家年电商销售额达 500 万元以上(农产品上行销售系统数据体现)。整合上行渠道资源,运用多种电子商务营销手段,如微信营销、微博营销、手机 APP、抖音、网红直播、农产品垂直营销平台等,提高农产品的产业化、组织 化程度,让更多优质、安全的农产品以便捷的方式、畅通 的渠道进入市场。

2.  农产品品牌策划与市场推广。建立一支 6 人左右社交电商农产品品牌上行推广队伍,通过一系列专业的,有针对性的品牌策划方法和步骤,将品质好的产品包装推广成为有较高附加值的知名商品,从而极大地促进产品的影响力提升,在整个建设中,将通过数据采集和分析过程, 精选优势农产品,深入分析定位后,形成产品品牌基础; 针对产品品牌基础,形成较准确的市场定位和品牌定位, 从而促进品牌影响力。建立专业团队为农产品、民俗产品、乡村旅游等农村特色旅游产品进行网络销售,提供品牌注册、品牌培育、分拣、包装、检测、网络营销策划、店铺托管等增值服务及相关的资质认证等,累计实现服务 6

家以上。培育公共区域品牌和企业品牌,培育县域公共品

 

 

 

 

 

牌。培育 3 个以上区域电商品牌,培育 3 家以上规模化本土化电商企业,辐射带动一批特色农产品销售。为公共品 牌进行商标注册保护,完成 2 个以上商标注册。获广西电

视台宣传推广特色农产品 2 个以上。通过抖音、快手小视

频等多渠道推广销售农产品实现电商自营销售额达 3000

万元以上,打造县域公共品牌,统一形象体系。

3.建设农产品营销体系。开发搭建农产品上行销售系 统和电商扶贫数据库系统,两个系统相互连接并连接商务 部系统数据。农产品上行销售系统和电商扶贫数据库系统 交由县公共服务中心进行统筹与上报,系统的版权属象州县经贸局。策划开展线上线下公共品牌的营销策划和宣传 推广。组织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完成 10 场以上的

线上、线下营销策划和宣传活动,其中区外活动 5 场以上, 积极开拓一二线大城市及三四线地级市、农产品市场,完成全县农产品销量不低于 2 万吨/年的市场开拓量,拓宽象州沙糖桔市场销售渠道及市场份额。与自治区商务厅共同举办 1 场以上特色农产品线上线下电商推介活动。有选择的与国内知名电商平台合作,引导合作社与电商平台对接,推动“名特优新”、“三品一标”等农产品网上销售, 引导 2 家以上合作社或企业与省外城市社区、超市建立直供关系。在做好农产品上行销售工作的,同时大力宣传电商进农村,发动本地企业及团队大力参与电商营销的同时,积极对接各类优质网商、平台及渠道,必要时也可设立或者入驻线下展销中心,通过全方位、立体式的覆盖发动更多力量参与到本地产品的营销与销售中,建立一个覆盖广泛、模式丰富、渠道健全的农产品上行产销对接体系。采用多种的营销渠道,,包括淘宝天猫渠道、京东渠道、B2C 渠道、银行渠道、导航渠道、积分渠道、运行商渠道、微博渠道、移动电商渠道及微商渠道等,推动全县农产品上行。帮助具备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产品销售服务\

就业岗位,参与到电商产业链条中,实现 5 个贫困村年平均

 

 

 

 

 

收入 5000 元以上,打造一个村集体经济收入达 5 万元的

典型示范。打造产业与电商扶贫融合发展,创建 5 个以上电商品牌培育对象。

4.  农产品溯源体系建设。制定《象州县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方案》,按照“安全可预警、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责任可认定、产品可召回”的要求, 建设产品质量检测及溯源管理系统,购买溯源设备,使用统一的防伪溯源标识做到“一品一码”,形成一整套符合农产品特点的质量安全追溯模式。建立安全监督保障体系,加强农产品线上销售的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农产品生产全程可追溯。推行“一村一店一码”、“一县一品一码” 等到村到户帮扶模式,实现扫描建档立卡贫困户二维码即可展示扶贫情况和扶贫进度,扫描网销产品二维码即可实现溯源到建档立卡贫困户,为全县 33 个贫困村提供免费追溯。

5.  质量保障与检测中心建设。建设农产品检测中心, 建立农产品品控与质量检测服务机制,按规范设置品控部门,建立配备专业仪器设备及快检室,建立相关岗位制度, 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检测,为县域扶贫特色馆提供检测服务,和贫困户免费提供检测服务,出具快检报告。制定我县标准化特色产业 2 个以上,并每年提供不少于 1 份经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出具的精检报告。建立产品品质保障及先行赔付体系,为县域扶贫特色馆网货产品发行溯源码,累计完成 10 个以上产品的发行溯源码,企业使用溯

源标签 200 万枚以上。

6.  通过以上的建设内容,实现打造象州大米、柑橘 2

个以上电商知名品牌,培育 3 家以上本土化规模电商龙头

企业,每家年销售额达 500 万元以上(农产品上行销售系

统数据体现)。农村电子商务交易额达 2 亿元以上,自营农产品网络零售额 3000 万元,2021-2022 年年均实现农村电子商务交易额增长均达 20%以上,其中农产品网络

 

 

 

 

 

零售额年同比增长 30%。策划电商线上线下宣传活动 10

次以上,其中区外活动 5 次以上。举办大型电商精准对接

活动 1 次以上,与区外社区、超市等建立直供关系,进一步提高象州县农产品的网络销售的公信力、信誉度和美誉 度。

二、服务规范

1.  积极组织和引导企业社与电商平台对接。集中打造网上展示大厅,推动本县上行农特产品上网营销,加强宣传推介,提高农产品网络销售的公信力、信誉度和美誉度。

2.  引导农民合作社与县城社区建立直供关系,共同设 立农产品体验店、自提点和提货柜,推动建立县内外社区 营销渠道,推动农业电子商务发展。

三、基本要求

1.  农村电子商务品牌培育通过建立品牌推广与 O2O 展示体验区(包含线上支付体验区、电商生活超市),对 电子商务进农村业务大力宣传;通过建立品牌对上行农产 品品牌进行设计、传播、推广和标准化策划。

2.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及相关设备设施,促进农产品上 行标准化,推行检测及溯源服务,保障农产品质量。

四、资金分配及使用要求

按照《象州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使用 方案》内容和各级部门承担的资金投入及使用。该项投入 资金 674 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 539 万元,县财政配套

资金 55 万元,企业配套投资 80 万元。

1.农产品上行体系建设

补助标准:计划投入 195 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

140 万元,县财政配套 25 万元(用于 O2O 及质量检测中心有在地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办公大楼前期平整、水电安装等基础设施建设费用),企业配套 30 万元。

2.品牌策划与市场推广

补助标准:根据我县实际,该项投资 184 万元,其中

 

 

 

 

 

中央补助资金 134 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30 万元,企

业配套投资 20 万元。

3.农产品营销体系

补助标准:计划总金额 125 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

115 万元,企业配套投资 10 万元。

4.农产品溯源体系及质量保障与检测中心

补助标准:计划总金额 170 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

150 万元,企业配套 20 万元。五、产权及使用权

中央财政资金所形成产权归政府所有,通过公开招投 标选择承办企业,与使用效果挂钩,签订协议,在使用期 间政府加强对资产管理,政府可根据效果更换使用企业主 体,企业更换时政府将资产移交给下一承办企业;在促进 农产品上行体系建设中形成的区域公共品牌、商标等所有 权归县政府,使用权由政府根据实际授权给相关企业。

六、项目建设标准及验收要求

(一)建设标准要求

1.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推动农产品上行和品牌推广,

开展 1 场以上电商精准扶贫对接会,树立 2 个以上电商脱

贫典型。每个月推出小视频推广 1 个以上。在区级以上电

商频道推广 2 个以上象州特色产品。在商务部电商扶贫频

道合作的电商平台中,选择 2 个以上电商平台开设象州县扶贫特色馆.为 O2O 中心提供产品筛选、收集及企业对接工作。推动合作社、农村生产企业、生产大户、新型农业 经营主休等开展网络销售,带动农户提升生产技术水平和 网络销售水平,结合全县电商发展,实现全县电商销售额 达 2 亿元以上(农产品上行销售系统体现),农村电子商

务交易额达 2 亿元以上,自营农产品网络零售额 3000 万元。2021-2022 年年均实现农村电子商务交易额同比增长

20%,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 30%,实现 3 家以上规模

电商龙头企业年电商销售额达 500 万元以上(上行销售系

 

 

 

 

 

统数据体现)。

2.  特色产业标准体系建设:筛选 3 个以上符合“三品一标”有特色、有市场、有规模、适合网络销售的产品或 县域重点\和特色(扶贫)产业进行标准化改造和供应链整 合,实现 3 个特色生产基地标准化建设,制定相应产业网络营销标准体系,并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核发布,对标准体系文件进行宣传推广,宣传力度覆盖全县 84 家选果厂和

主要的县域企业,并在 3 家以上龙头企业推广应用。新增 3

个以上“三品一标”农产品品牌。

3.  县域农产品品牌基础数据库建立。培育县域公共品牌。培育 3 个以上区域电商品牌,培育 3 家以上规模本土化电商企业,辐射带动一批特色农产品销售。对辖区内农村产品象州大米、象州沙糖桔、沃柑、古琶荼、运江粉葛、玫瑰葡萄等重要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包括生产面积或产量、上市时间、质量和技术水平、传统销售渠道及比例、自主品牌拥有情况、农产品电商企业)进行全面摸底, 根据摸底情况制定合理的农产品网络销售方案。

4.  产品检测与质量控制。建立农产品品控与质量检测 服务机制,按规范设置品控部门,建立配备专业仪器设备及快检室,建立相关岗位制度,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检测,为县域扶贫特色馆提供检测服务,为贫困户免费提供检测服务,出具快检报告。制定我县标准化特色产业 2

个以上,并每年提供不少于 1 份经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出具的精检报告。建立产品品质保障及先行赔付体系。

5.  营销服务体系建设。开发搭建农产品上行销售系统 和电商扶贫数据库系统,两个系统相互连接并连接商务部 系统数据。农产品上行销售系统和电商扶贫数据库系统交 由县公共服务中心进行统筹与上报,系统的版权属象州县经贸局。建立专业团队为农村特色产品进行网络销售,提供品牌培育推广,实现为 6 家企业帮助提供品牌注册、品

牌培育、分拣、包装、检测、网络营销策划\店铺托管等

 

 

 

 

 

增值服务及相关的资质认证等,举办 10 场以上的线上、线

下营销策划和宣传活动,其中区外活动 5 场以上,积极开拓一二线大城市及三四线地级市、农产品市场,完成全县 农产品销量不低于 2 万吨/年的市场开拓量,拓宽象州沙糖桔市场销售渠道及市场份额。与自治区商务厅共同举办

1 场以上特色产品线上线下电商推介活动。引导合作社与

电商平台对接,推动农产品网上销售,累计实现 2 家以上合作社和企业与省外城市社区、超市建立直供关系。

6.  帮助具备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产品销售服务\就业岗位,参与到电商产业链条中,实现 5 个贫困村年

平均收入 5000 元以上,打造一个村集体经济收入达 5 万

元的典型示范。打造产业与电商扶贫融合发展,创建 5 个以上电商品牌培育对象。

7.  建设溯源体系,实现扫描建档立卡贫困户二维码即 可展示扶贫情况和扶贫进度,扫描网销产品二维码即可实现溯源到建档立卡贫困户。为县域扶贫特色馆网货产品发 行溯源码,累计完成 10 个以上产品的发行溯源码。企业使

用溯源标签 200 万枚以上。服务覆盖 11 个乡镇,为 33

个贫困村免费提供追溯服务。

8.2021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项目建设 100%,并顺利通过国家、区、市的验收复核。

9.2022 年持续做好运营服务工作,按照上级商务部门要求做好材料报送和各项迎检材料收集工作,确保示范项 目顺利通过国家、区、市的验收复核。

(二)验收时间要求:

1.2021 年 1 月至 2021 年 6 月底进行自查工作迎接上级商务部门组织开展的第三方绩效中期评估工作。

2.2021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所有的项目建设工作,整理好档案,开始迎接市、区及国家的绩效评价、验收工作。

3.2022 年按照上级商务部门要求做好材料报送和各

项迎检材料收集工作,确保示范项目顺利通过国家、区、

 

 

 

 

 

市的验收复核。

4.具体以上级通知为准。

(三)项目验收方式

 

 

工作步骤

 

 

验收依据

验收方式与工作内容

 

 

建设成果,验收材料(包括

 

 

 

 

 

 

 

 

 

 

 

 

 

 

 

承办企业具备验收条件提出验收申请,由象州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程领导小组指派县级部门进行初步验 收。

 

 

但不限于促进农产品上行

 

实施方案、农产品上行分

 

级、包装自动化设施设备。

 

开展品牌推广、各类多媒体

 

宣传手段、互动宣传手段,

 

较丰富的喷绘海报,现场推

 

介、基本办公及宣讲设备,

 

备货仓库及其附属设施,进

 

行品牌推广、统一组织本地

 

企业品牌产品参加商品展

 

示会、交易会,对上行农产

 

品品牌进行策划和宣传,包

 

括县域公共品牌策划:市场

 

验收申请

调研与分析、推广策划、视

觉 VI 系统、包装设计、价

 

格体系、渠道定位,县域公

 

共品牌传播:媒体广告,公

 

共宣传活动,上行农产品单

 

品包装设计制作。开展农村

 

电商业务宣传片、宣传册、

 

宣传彩页等、不少于 3 轮的

下乡村实地宣传、户外/媒体

 

广告等。购买溯源体系服务

 

及相关设备,购买质量检测

 

与品质控制服务及相关设

 

备,促进农产品上行体系建

 

设方案及建设成果、品控、

 

追溯系统方案及应用成果、

 

品牌策划成果、农产品上行

 

 

 

 

 

 

 

营销渠道建设成果及有关 线上销售数据、O2O 体系建设成果;资金支出证明、财务资料等。)

 

 

 

 

 

 

 

正式验收

 

 

 

 

 

建设成果、验收材料。

业务验收: 组织业务专家评定;财务验收:组织三方中介评审机构审

核。

 

 

 

 

验收公示

 

公示验收结论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在县政府官方网站等渠道公示验收

结论。

 

 

 

备案材料

向市财政局、商务局、扶贫办备案,接受上级部门的复查。

备案材料, 配合进行复查工作。

 

 

 

整体验收

 

根据上级安排,配合进行整体验收工作。

配合进行整体验收工

作。

 

 

二、商务要求表

 

 

投标报价

报价必须包含所有设备、随配附件、备品备件、运输、工具、报装、安装、 调试、各种附材、附加培训、售后服务、税金及其他所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其它费用。

 

项目实施时间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开展项目服务工作,合同期限为

3 年,并根据验收、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 25%的合同款,实施过程中按进度支付合同款,

最高支付至 85%,国家级验收通过后支付至 100%的合同款。

 

 

履约保证金

在双方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将合同价款 2%的履约保证金提交至采购单位指定账户,项目通过国家级回头看验收合格后由采购单位无息退还。

其它要求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技术方案,以供评委评标。

 

03 分标:象州县农村电商人才培训体系服务采购

 

一、采购需求一览表

项号

服务名称

数量

服务内容及要求

 

 

 

 

 

 

 

 

 

 

 

 

 

 

 

 

 

 

 

 

 

象州县农村电商人才培

 

一、具体建设内容

1.  一个固定场所。具备办公场地、培训场地和实训教室,可长期实施电商培训,具备 300 人以上的多功能大型培训室,培训室安装一主两副 LED 数显大屏幕投影仪。实训室须有 50 台电脑具备现场连网操作电脑多功能设备,并具备相应社交培训功能,备置有一套可携带移动的培训器材(方便下乡培训用),培育电商理念及企业文化, 将培训照片上墙,统一标识标牌。一般培训设在公共服务中心,也可根据需要到乡镇、贫困村等进行现场培训,大型培训利用本地职校、会议中心等场地。

2.  一个具有 10 人以上的专业培训工作团队和讲师团队。具备电商知识、经验以及教学经验或培训组织能力。团队人员需具备常规培训业务接单、培训计划拟定、培训师资对接、培训组织实施及培训相关事项咨询、宣传能力, 能根据需求方的实际情况提出或调整培训计划方案。

3.  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和培训管理制度。办公设施包 括办公场地及培训室,实训室所需的设备等。制定讲师培 训管理制度、考核制度、课件研发制度等相应的管理制度 及工作流程。每项制度及工作流程都应具有针对性、可操 作性,保证能落实到位。

4.  具有完整的课程体系,包括电商理论基础知识、电 商实操、电商创业、专题培训、在线学习平台等。

5.  支持对政府机构、涉农企业、合作社工作人员和农 民及各类人员提供技能培训等, 开展农村电子商务体系管理型人员和实践型人员的培训。通过实施农村电子商务 专题系列培训,对涉及到农村电商的各个环节进行能力普

及提升;通过针对性的培训内容,多领域的人才覆盖,结

 

1

训体系建设包括管理型

培训体系和实践型培训

 

1 项

 

体系建设

 

 

 

 

 

 

合农村双创和扶贫脱贫工作,为我县农村电子商务持续快 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员、技术、组织与智力支持。

6.对政府、企业、农民等提供基础普及性的公开、免 费培训,开展现场和网络远程培训。在线学习平台课程可 以网上免费学习。

服务规范内容如下:

(1)  组织当地学校、社会组织,或引进培训机构或资源,对合作社农民、创业就业人员、电商转型的企业和 政府人员开展电商理念培训、技能方法培训和高技能人才 培训等不同层次、公益性和市场化相结合的培训。提供培 训后续服务,确保培训实效。

(2)  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对于每月培训场次、人数、培训学员满意度等都要做好规划,并严格执行。严格 遵守中央和地方培训管理办法,做好培训情况的记录,加强培训档案和经费管理。严格挑选讲师及工作人员,制定 完善工作监督与考核机制。培训学员从事电商转化率 1% 以上。

(3)  农村人才培训体系包括管理型培训和实践型培训体系。管理型培训体系建设包括各级管理干部培训、中小企业管理培训、村官、返乡青年、退伍军人、创业人员等创业思路培训。实践型培训体系建设包括各类人员提供技能培训,包括农民(特别是贫困户)、村镇服务点、合 作社、仓储物流人员、品控溯源运营人员、本地户籍在校 大学生、等人员进行操作型培训,举办专题的农村电子商务基本技能等培训。

4.具有完整的课程体系,包括电商理论基础知识、电 商实操、电商创业、专题培训、在线学习平台等。

二、任务目标及要求

培训人员达 3500 人次以上,其中管理型培训总人数

不少于 1500 人次,实践型培训总人数不少于 2000 人次,

其中培训建档立卡贫困户 600 人次以上,开展专题培训

10 场以上,培训学员从事电商转化率 1%以上,县域电

 

 

 

 

 

商从事企业企业/合作社升级转型数量不少于 5 家。孵化

从事开办电商企业 10 家以上,开办网商 50 人以上,培育

本地 3 名社交电商、抖音及快手等带货能力 100 万元以上

电商企业,实现年营业额 1 万元以上达 10 人以上,每个

行政村培养 2 名以上具备电商培训资格的电商带头人。三、项目范畴

1.  培训范围:覆盖全县

2.  培训对象:

(1)  管理型人员培训:包括县、乡(镇)、村政府机关及商务系统干部、农工商贸流通、服务类中小微企业 经营管理人员、本地各电子商务及相关企业经营管理人 员、农村先进党员、大学生村官、第一书记、返乡创业青 年、退伍军人。培训人员达 1500 人次以上。

(2)  实践型人员培训:包括各类技术人员技能培训,对镇村服务站点人员、合作社人员、仓储物流人员、品控溯源运营人员、本地户籍在校大学生、农村经纪人等开展实操性的培训,特别是农村电子商务基本技能培训等。结合农村双创和扶贫脱贫,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培训力度,积极为有条件有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电商就业

“手把手”结对培训和现场学习指导,就农村产品上行开 展有关网点开设、宣传推广、网红直播、产品营销等实操 培训,培训人员达 2000 人次以上,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

培训不少 600 人次。

(三)资金分配及使用要求

该项投入资金 200 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200

万元,县级财政不配套资金。

补助标准:电商培训实行全额中央财政资金补助,补 助资金额度不超过 200 万元。

四、项目要求

1.本次培训要求以培训对象为中心,课程的大纲设置及开发要做到针对不同受训对象的特性科学进行,做到:

(1)对于政府管理人员,县政府机关及商务系统干

 

 

 

 

 

部的培训内容主要是针对国家农村电商政策方针、电商基 础、工作方法论等方面,达到普及基础知识、树立农村电 商品牌观念、提升政府农村电商管理效率、引导本地农村 电商发展的目标;乡(镇)、村、政府机关及商务系统干 部的培训内容主要是更微观细致的农村电商政策方针、电 商基础知识,同时要注重实际案例的解读分享、本地特色 经济发展方法等实战方面的应用,帮助其更好地执行上级 政策、为本地电商的发展提供公共服务,并做好市场扶助 和监督。

(2)  对于农村电商实际市场的参与主体,其中的农工商流通、服务类企业管理人员、农村先进党员、返乡创 业青年、退伍军人等人员的培训,应更侧重于电商实践技 能的应用,使其更清晰地了解“互联网+”及农村电商理 论基础,重点在于辅助他们以理论推进管理实践,最终提 升在农村电商市场运作和运营能力。

(3)  对于农村电商市场的服务主体,即电子商务及相关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应侧重于使企业深刻理解国家及各级政府的相关政策,开拓思维,提升创业创新能力, 最终提升电商企业服务能力,更好地帮助本地农村电商市场的发展。

(4)  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对于每月培训场次、人数、培训学员满意度等都要做好规划,并严格执行。严格 遵守中央和地方培训管理办法,做好培训情况的记录,加 强培训档案和经费管理。严格挑选讲师及工作人员,制定 完善工作监督与考核机制。

2.  培训总体原则

培训方案的设计要遵循系统性、结构性的原则,切实 做好培训前 的调研工作,根据项目总体要求及受训对象的特性针对性开发符合本县地方实际的课程方案,做到通 用性与专业性的有效结合。

3.  培训要求

(1)培训课程符合广西电子商务进农村课程体系要

 

 

 

 

 

求,包括但不限于:政策解读篇、背景现状篇、基础知识篇、战略设计篇、实践应用篇、转型方法篇以及电商扶贫篇等,至少 20 门以上课程供选择,竞标方提供的招投标材料应包含所能提供的所有课程的课程体系架构、课程简介、课程内容概述、课程时间等,且必须包含上述课程, 并根据招标方实际情况定制个性化的课程。培训的课程最终由招标方选定。

(2)为保证培训课程的实施效果,培训课程的开发设计要求标准化、模块化,形成完整的授课计划、讲师手 册、学员手册等材料。

4.  讲师要求

投标人需拥有 10 人以上的讲师团,讲师团成员必须包括:从事互联网以及电子商务相关领域的企业高级管理 人员、从事商业经济、金融、物流、创业孵化等领域研究的企事业单位人员、大中专院校、广西电子商务定点培训 机构从事商业经济、电子商务等领域教学的教师、行业专 家、社交电商讲师等。包括国家级电商讲师 2 人以上,区

级电商讲师 6 人以上,社交电商讲师 2 人以上。相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开发适用于当地的个性化教材等。

5.  实施原则

为强化培训效果,竞标方的培训课程要求能够形成线上资源,完成在线知识库的更新等,知识库包括各种文章、报告及课件等电商知识内容。以方便受训对象进行培训前的自主学习和培训后的深入学习。线上资源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网站资源、网络知识库、视频音频等。培训实施过程当中要求理论普及和行动引导相结合,增强课程以交互式培训为主,引导学员将课程所学内容积极融入到实际工作中。

五、项目成果要求

1. 《2020-2022 年象州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培训项目培

训方案》;《2020-2022 年象州县电子商务进农村人才培训项目总结报告》

 

 

 

 

 

2.  培训材料归档,培训材料包括不仅限于培训课程安排表、培训通知、培训签到表、培训课件(PPT 或视频)、培训手册、培训照片等;

3.     培育本地电商讲师团队。定期开展电商创新创业大赛,每年开展 1 次以上大规模的抖音、快手等社交平台大赛,不定期开展社交小规模社交平台赛。

4.2020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购买 50 台以上具备连网

培训功能的电商设备、音响、桌椅。2020 年 12 月 31 日

前电子商务培训达到 1500 人次以上;培训建档立卡贫困

户 150 人次以上,其中通过培训后参与电商产业链条 50

户以上,开展 1 场以上电商精准扶贫就业创业对接会。

5.2021 年 12 月 30 日前,累计完成培训人员达 3500 人次

以上,其中管理型培训总人数不少于 1500 人次,实践型

培训总人数不少于 2000 人次,其中培训建档立卡贫困户

800 人次以上,开展专题培训 10 场以上,培训学员从事电商转化率 1%以上,县域电商从事企业、合作社升级转型数量不少于 5 家。孵化从事开办电商企业 10 家以上,

开办网商 50 人以上,培育本地 3 家社交电商、抖音及快

手等带货能力 100 万元以上电商企业,实现年营业额 1

万元以上达 10 人以上,每个行政村培养 2 名以上具备电

商培训资格的电商带头人。树立 2 个以上电商创业脱贫典型。电商创业脱贫典型被省级主流媒体报道或被商务主管 部门表彰。

6.2022 年做好持续运营服务工作,按照上级商务部门要求做好材料报送和各项迎检材料收集工作,确保示范项 目顺利通过国家、区、市的验收复核工作。

三年服务期内对有电商创业需求的农村青年、返乡农民工等提供增值培训,针对已培训人员跟踪报务,提供辅导、孵化等定向服务,定期统计从业及创业人员运营情况, 并按时填报到、汇集数据到县级公共服务中心和县电商

办。

 

 

 

 

 

六、资金分配及使用要求。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200 万元,为全额补助。企业在项目验收时出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全部使用的财务手续。其中大额支出需保留完整的合同、对公转账记录、发票等,作为未来核验资金支出和项目验收的依据。

七、项目验收要求

1.验收时间要求:

(1)2021 年 1 月至 2021 年 6 月底进行自查工作迎接上级商务部门组织开展的第三方绩效中期评估工作。

(2)2021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所有的培训工作,整理好档案,开始迎接市、区及国家的绩效评价、验收工作。

(3)2022 年持续做好项目运营服务工作,按照上级商务部门要求做好材料、数据报送和各项迎检材料收集工 作,确保示范项目顺利通过国家、区、市的验收复核。

(4)具体以上级通知为准。

2.项目验收方式

 

工作步骤

 

验收依据

验收方式与工作内容

 

 

建设成果,验收材料

 

 

 

 

 

 

 

 

 

通过内部审定的方式初步核验,确定具备正式验收条 件。

 

 

1.包括但不限于培训

 

教室现场照片、培训

 

团队和讲师团队名

 

单、相关资质证书复

 

印件、聘书、培训通

 

知(增值培训要有收

验收申请

费标准、培训范围

 

等)2 讲师管理制度、

 

考核制度、课件研发

 

制度等相应的管理

 

制度及工作流程。3.

 

课程大纲、课程简介

 

及课程安排表、学习

 

平台合作协议,后台

 

 

 

 

 

 

 

学员信息等。4.培训人员的从业和创业 情况的统计等证明 材料,培训完后上岗就业的需要企业开 具证明材料,网上开店的需要提供学员 所开店铺截图。5.企业/合作社电商服务协议、产品上架截 图、相关数据对比等佐证材料。6.建档立卡贫困户接受培训 情况,附扶贫办出具的贫困户证明材料 1 份,培训签到表需要注明是否贫困户,包括总体情况、人员姓名、联系方式、接受培训的内容等信息,

资金支出证明。)

 

 

 

 

 

正式验收

 

 

建设成果、验收材料。

业务验收:组织业务专家评定;财务验收:组织三方中介评审机构审核。

 

 

 

 

验收公示

 

公示验收结论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在县政府官方网站等渠道公示验收结论。

 

 

 

备案材料

向市财政局、商务 局、扶贫办备案,接受上级部门的复查。

 

备案材料,配合进行复查工作。

 

 

整体验收

根据上级安排,配合进行整体验收工作。

配合进行整体验收工作。

 

 

 

 

二、商务要求表

 

 

投标报价

报价必须包含所有设备、随配附件、备品备件、运输、工具、报装、安装、 调试、各种附材、附加培训、售后服务、税金及其他所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其它费用。

 

项目实施时间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开展项目服务工作,合同期限为

3 年,并根据验收、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 25%的合同款,实施过程中按进度支付合同款, 最高支付至 85%,国家级验收通过后支付至 100%的合同款。

 

 

履约保证金

在双方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将合同价款 2%的履约保证金提交至采购单位指定账户,项目通过国家级回头看验收合格后由采购单位无息退还。

 

其它要求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技术方案、实施方案,以供评 委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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