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说明:1.投标人须对以本项目为单位的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
为无效投标。
2.用户需求书中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无效投标。
一、项目背景
2019 年 5 月 9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
〔2019〕18 号),提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
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
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要求到 2020 年,基本完成市县以上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初步
形成全国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
2019 年 5 月 28 日,自然资源部印发了《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
87 号),对国土空间规划各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全面启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管理工作,尽快
形成规划成果。2019 年 10 月 12 日,广东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粤
府函[2019]353 号),要求全面编制市县国土空间规划。
为切实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按照省委
“1+1+9”工作部署,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全省进一步推动老区苏区振兴发展的重大机遇,对接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深入落实梅州市市委“六争六补”和“123456”思路举措,继续以两大产业带建
设为重点,构建“5311”绿色产业体系,不断做大做强实体经济。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做好国土空间规划顶层设计,体现战略性、提高科学性、加
强协调性、注重操作性,提高梅州市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深化“一区两带六组团”
建设,构建“五星争辉”区域发展新格局,打造宜居宜业宜游“世界客都·长寿梅州”。根据全市统筹协调
发展要求,按照国家、省的有关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开展《梅州市市县两级国土空间总体
规划(2020-2035 年)》项目。梅州市市县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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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梅州市市县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 年)
一项
55,860,000.00
服务内容具体包括:梅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含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
划、五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丰顺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大埔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蕉岭县国土
空间总体规划、平远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各县(市、区)费用在合同中具体明确。
2.1.规划范围:
(1)梅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包括市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市域为梅州市行政辖区全域,包括梅
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五华县、丰顺县、大埔县、平远县、蕉岭县,总面积约 15865 平方公里。中心城
区范围包括梅江区全域和梅县区中心城区(新城办、扶大、程江镇、南口镇和城东镇)(具体范围和规模有
待规划中进一步研究划定,以下各县、市类同)。
(2)兴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包括市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市域为兴宁市行政辖区全域,总面积
约 2075 平方公里。中心城区范围为兴田街道、宁新街道、福兴街道和刁坊镇。
(3)五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包括县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县域为五华县行政辖区全域,总面积
约 3238 平方公里。中心城区范围为水寨镇和河东镇。
(4)丰顺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包括县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县域为丰顺县行政辖区全域,总面积
约 2706 平方公里。中心城区范围为汤坑镇、汤西镇和汤南镇。
(5)大埔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包括县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县域为大埔县行政辖区全域,总面积
约 2462 平方公里。中心城区范围为湖寮镇。
(6)平远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包括县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县域为平远县行政辖区全域,总面积
约 1374 平方公里。中心城区范围为大柘镇。
(7)蕉岭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包括县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县域为蕉岭县行政辖区全域,总面积
约 962 平方公里,中心城区范围为蕉城镇和长潭镇。
2.2. 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 2020 年至 2035 年。规划目标年为 2035 年,近期目标年为 2025 年,远景展望至 2050 年。梅州市市县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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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服务要求
3.1 投标人需对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具备长期的技术积
累,熟悉规划编制工作流程,熟悉梅州市、各县(市、区)情况。
3.2 中标人全面负责项目成果编制的技术工作,需对项目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合
理性负责,并承担保密责任。
★3.3 中标人需组建高水平技术团队(1 名项目负责人、不少于 8 名主创人员、不少于 60 名技术人员),
其中梅州市 2 名主创人员、其他各县(市、区)不少于 1 名主创人员,技术团队人员需固定,项目负责人
具有城市(乡)规划教授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备注册城市(乡)规划师资格,主创人员应具有城市
(乡)规划高级工程师职称和注册城市(乡)规划师资格,并参与项目实质性研究工作。投标人须在投标
文件中附上梅州市及各县(市)技术团队人员名单、分工情况及其详细资料(身份证明、职称证明或资格
证明、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项目核心人员更替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采购人同意
后方可替换)
★3.4 中标人需及时响应采购人提出的成果汇报、审查、修改、提交等要求及驻场服务要求,在项目实
施过程中需分别按月提交进度报告。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项目负责人及
主创人员必须到场参会,向采购人汇报项目工作进展;同时,中标人需派驻不少于 60 名技术人员提供驻场
服务,其中城市(乡)规划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城市(乡)规划师不少于 15 名,土地规划高级工程师不少于
7 名,至规划提交省级待批为止。
3.5 规划批复后一年内,应提供免费的规划维护及咨询服务。供应商需派驻不少于 3 名技术人员提供驻
场服务,其中城市(乡)规划工程师 2 名,土地规划工程师不少于 1 名,必要时配合采购人进行汇报或宣
传等工作,至规划维护及咨询服务期满。
四、成果内容
4.1 总则
(1)所有规划成果均须符合国家和广东省对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要求(以正式印发文件为准)。
(2)所有规划成果的文字说明和文字标注均须采用中文版式,技术图纸和文字必须做到清晰完整、尺
寸齐全准确,同类图纸规格应尽量统一。
(3)所有规划成果的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4)所有规划成果均应提供电子文件和纸质文本(具体份数由双方协定),文图表的内容应一致。电梅州市市县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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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文本采用 Microsoft Word 格式文件,附表采用 Microsoft Excel 格式文件。绘制规划附图采用 ArcGIS,
电子图形文件包括符合数据库要求的标准格式和 JPG 格式。
(5)依托国土空间信息平台,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完善梅州市级一县级一乡镇级国
土空间总体规划传导机制。提出分阶段规划实施目标和重点任务,提出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编制工作计划。
立足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年度评估制度,结合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规划年
度评估结果,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行动态调整完善。
4.2 成果构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成果文件须完全满足国家和省对国土空间规划报批成果的各项要求。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国家和省关于
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相关要求作为项目需求书的组成部分,编制单位需配合执行。规划成果须包括但不限于:
规划文本、规划图件、规划附件和规划数据库成果,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专题研究报告和其他材料。具体
如下:
(1)梅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1)规划文本
规划文本应当以法条化的格式表述规划结论,包括文本条文、必要的表格。表述准确规范,简明扼要。
文本内容应满足国家和省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相关规范、标准及编制技术指南。
2)规划图件
市域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图纸:国土空间现状图、区域协同规划图、国土空间总体格局图、国土空间
“三条控制线”划示图、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生态安全格局图、城镇体系规划图、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图、
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图、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图、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图、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规划图。
中心城区市域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图纸:中心城区范围图、用地现状图、规划用地布局图、国土空间
“三条控制线”规划图、城市蓝线绿线紫线规划图、绿地与公园体系规划图、公共中心体系规划图、社区
生活圈规划图、道路交通体系规划图、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图、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图、开发强度分区规划图。
中标人根据采购人需求并结合实际将以上图件合并表达或增补其他规划图件。
3)规划说明
规划说明主要阐述规划决策的编制基础、技术分析和编制内容,是规划实施中配合规划文本和图件使
用的重要参考。
4)一个规划数据库
整合梳理现状及规划阶段的各类相关数据,按照统一数据标准,搭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支撑
市级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采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作为规划现状底数和底图基础,采用 2000 国家梅州市市县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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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坐标系和 1985 国家高程基准作为空间定位基础,形成现状底数、底图基础。规划数据库需基于 Arc GIS
平台构建。
5)专题研究报告
围绕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的主要任务和内容,开展 15 项专题研究,为规划内容及其实施提供支撑,具
体内容要求如下:
序号
专题名称
1
梅州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
2
梅州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
3
梅州市工业保护红线划定研究
4
梅州市城市发展规模与国土空间应对策略研究
5
梅州市综合交通体系与国土空间布局协调发展研究
6
梅州市绿色产业体系和产业空间(含产业园区)布局研究
7
梅州市乡村振兴和农业空间布局研究
8
梅州市历史文化保护与城市风貌特色研究
9
梅州市“世界客都”文化保护利用与空间布局研究
10
梅州市全域旅游和旅游业空间布局研究
11
梅州市区域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协调研究
12
梅州市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研究
13
梅州市三旧改造与存量建设用地整治研究
14
梅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15
梅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6)提出一套政策建议
根据相关规划政策及梅州市市情,提出对应政策建议。
7)其他材料
其他材料包括人大审议意见、部门意见、会议纪要、专家评审意见、公众参与记录等过程及结果资料,
与成果一并归档交采购人存档。
(2)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包括兴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五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丰
顺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大埔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蕉岭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平远县国土梅州市市县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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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总体规划,每个县(市)均按以下内容提交成果)
1)规划文本
规划文本应当以法条化的格式表述规划结论,包括文本条文、必要的表格。表述准确规范,简明扼要。
文本内容应满足国家和省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相关规范、标准及编制技术指南。
2)规划图件
县域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图纸:国土空间现状图、区域协同规划图、国土空间总体格局图、国土空间
“三条控制线”划示图、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生态安全格局图、城镇体系规划图、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图、
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图、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图、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图、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规划图。
中心城区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图纸:中心城区范围图、中心城区用地现状图、规划用地布局图、国土
空间“三条控制线”规划图、城市蓝线绿线紫线规划图、城市公共绿地与公园体系规划图、住房与公共服
务设施规划图、社区生活圈规划图、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图、市政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图、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图、开发强度分区规划图、通风廊道规划控制图。
3)规划说明
规划说明主要阐述规划决策的编制基础、技术分析和编制内容,是规划实施中配合规划文本和图件使
用的重要参考。
4)一个规划数据库
整合梳理现状及规划阶段的各类相关数据,按照统一数据标准,搭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支撑
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采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作为规划现状底数和底图基础,采用 2000 国家
大地坐标系和 1985 国家高程基准作为空间定位基础,形成现状底数、底图基础。规划数据库需基于 Arc GIS
平台构建。
5)专题研究报告
结合现状和实际发展需求,重点开展以下 8 个方面的重大专题研究,具体内容要求如下:
序号
专题名称
1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
2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研究
3
存量用地再开发及城市更新研究
4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研究
5
全域旅游发展与用地保障研究
6
城乡融合发展与乡村振兴研究梅州市市县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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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保护修复研究
8
工业保护红线划定研究
6)根据相关规划政策及各县(市)情况,提出对应政策建议。
7)其他材料
其他材料包括人大审议意见、部门意见、会议纪要、专家评审意见、公众参与记录等过程及结果资料,
与成果一并归档交采购人存档。
(3)根据统一的数据标准,形成一市两区五县的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统一规整为全市的国
土空间总体规划“一张图”数据库,形成全市发展的一张蓝图。
五、服务期限要求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规划批复后一年。采购人有权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及本项目实际情
况对项目的进度安排进行调整,中标人须予以服从。具体安排如下:
5.1 规划方案编制阶段(合同签订后 3 个月内)。
开展战略目标、发展策略、国土空间格局优化等核心内容的研究,开展“现状一张图”梳理,在摸清
家底的基础上,同步开展专题研究,形成项目初步纲要成果,与省自然资源厅对接,根据意见进一步完善
初步成果。
5.2 规划成果完善阶段(合同签订后 5 个月内)。
根据省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工作进度同步深化完善,开展补充调研与现场核查,形成较为完善成熟初
步成果,征求部门意见,组织召开专家评审,根据各方意见修改完善,修正完善一个数据库。
5.3 规划成果形成阶段(合同签订后 7 个月内)。
根据国家、省最新要求,动态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产业、交通、市政、公共服务、绿地系统等专项规
划及专题研究,动态修正市县两级数据库,形成最终成果,提交市规委会审议,修改完善后提请市人大常
委会审议。
5.4 规划成果报批阶段(2020 年底前)。
通过市层面的审议,配合省自然资源厅,对接省直部门,根据省级提出的意见修改完善,形成《梅州
市市县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 年)》报批稿,报送省政府。按程序完成省级报批工作。
原则上在 2020 年 12 月底前基本完成规划的编制报批,如果国家、省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有调整,以
上级时间要求为准,采购人有权根据国家、省的要求作时间调整,中标人须无条件响应。
5.5 规划批复后一年内,应提供免费的规划维护及咨询服务。梅州市市县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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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报价要求
6.1 投标报价为全包价,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费用,报价中包含人工费用、专题研究费、
规划编制费、驻场服务费、交通差旅费、专家评审费、专家交通及住宿费、文档和图档的打印输出、装订
及寄送费用、成果验收、公众参与和意见收集费、公告宣传费、会务组织费、调研学习费、售后用户培训、
后续技术咨询服务费、各种税务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
规划成果正式批复前,因国家政策和梅州市及各县发展需调整专题研究、规划编制深度及内容、中心城区
范围、成果文件内容等,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6.2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投标总价不予调整,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
七、付款方式
7.1 由采购人根据项目进度
分期
支付给中标人,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第一期支付:合同签订生效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5%。
(2)第二期支付: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通过专家评审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20%。
(3)第三期支付: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通过专家评审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25%。
(4)第四期支付:中标人根据各部门及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且形成了
全市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数据库及全市发展的一张蓝图,完成项目全部成果并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审
议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25%。
(5)第五期支付: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获正式批复后(省级批复)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
同总金额的 15%。
7.2 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
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
已经按期支付。
八、保密要求
中标人应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技术方案、数据资源、文件资料及合同具体内容等项目相关资料
进行保密。未经过采购人书面文件许可,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且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中
止或解除而失效。如有关技术文档和数据资料被泄密,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赔偿责任;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中标人刑事责任。梅州市市县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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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成果归属
9.1 本项目所有成果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和所有权益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引用、
发表和向第三方提供。
9.2 采购人有权利用中标人的阶段性工作成果形成新的技术成果,其相关权益归采购人所有。
9.3 项目成果涉及知识产权的技术方法及内容,中标人必须确保采购人拥有其合法的、不受限制的无偿
使用权,并免受任何侵权索偿或诉讼。
十、其他要求
10.1 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分包转包本项目工作。
10.2 中标人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如不经采购单位同意擅自更换,采购单位有权解
除合同。
10.3 中标人应于项目结束后向采购人提供项目验收报告、技术文档,并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
10.4 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要列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条件。
说明:投标人必须对项目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同一包组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投标人必须保证在投
标文件中所提交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
十一、违约责任
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有权进行处罚,中标人须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11.1 中标人利用专业技术和行业信息优势之便,以不道德的手段,故意隐瞒和掩盖自身缔约过失,违
背投标承诺和未尽义务,损害采购人合法权益的;
11.2 拒不配合采购人提出的成果汇报、审查、修改、提交等项目实施要求达 2 次以上的;
11.3 未经采购人同意,逾期提交成果达 15 日以上的;
11.4 成果不能通过法定程序审批或不能通过采购人组织验收的;
11.5 项目工作人员与投标承诺不一致的,且未提交书面申请经过采购人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