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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水域调查、水域保护规划编制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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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04250000042833 文档页数:73页 所需下载券:10
庆元县水域调查、水域保护规划编制采购

采购需求

一、庆元县水域调查工作

背景与目标

2019年6月13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和省水利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水域调查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19〕360号),要求于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开展全省新一轮水域调查。

目标任务:按照文件要求,本轮水域调查主要目的为“结合第三次国土调查,统筹现有水域成果资料,全面查清摸准全省水域基础信息和空间数据,厘清水域保护和岸线管控具体范围,划定水面线、临水线、水域管理范围线空间”。

实施范围

按照文件和技术导则要求,水域调查以县级行政区为单元开展,设区市直接管理的区域(如丽水市主城区),由市级水利部门作为水域调查主体或者协调落实调查主体。

本次实施范围为整个庆元县,面积1898km2

工作内容

(一)区域水域基本情况

根据上一轮水域调查成果和浙江省河道等级划分名录,庆元县的现状水域情况如下:

1、水库山塘

中型水库3座,兰溪桥水库、大岩坑水库和左溪水电站一级。

小型水库24座,总水域面积约2km2

山塘41座,总水域面积约0.1km2

2、河道

1)省级河道,无。

2)市级河道,无。

3)县级河道,共有松源溪、左溪、安溪、杨溪等21条,总长280km。

4)乡镇级及以下河道1050条,总长1980km。

(二)收集资料

资料包括:可利用的地理空间基础资料<以下优先次序排列>: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地理国情监测数据、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水利行业地图作业平台数据成果。可利用的相关成果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上一轮水域调查成果、河湖划界成果、水利工程标准化成果、水利工程设计资料、历史测量资料等。

采用内、外业结合的方式,内业主要通过地形图(1/2000以上,山丘区若缺乏,可采用1/10000)和影像图(优于0.2米分辨率的航拍影像资料;缺少的,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影像资料)判绘,外业采用实地调查和测量的方式,开展水域调查。

(三)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

根据《浙江省水域调查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水域调查的对象主要为《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中规定的六类水域:河道、湖泊、蓄滞洪区、水库、山塘、人工水道。

调查内容包括水域基础信息、水域空间信息和工程信息。

根据庆元县现状水域特性和分布情况,本次水域调查工作主要对象有河道、水库和山塘。工程对象主要有:堤防、水闸、泵站、拦水坝(堰)、桥梁、码头、船闸。

工作内容

(1)水域调查测量

1)河道:控制点测量、勾绘水面线;起终点坐标、拐点坐标;河道横断面测量(平均间隔300米);基准线测量;临水线测量。

2)水库:控制点测量、坝顶高程;勾绘水面线;库容测量;基准线测量;临水线测量。

3)山塘:控制点测量、勾绘水面线;坝顶高程;库容测量;基准线测量;临水线测量。

(2)重要水域测量——根据导则需要测量或复核

1)重要水域,若无实测断面数据,应开展外业实地调查和代表性断面测量,本次按需测量考虑,测量工作量按照导则的技术要求。

2)重要水域中的市级河道和县级河道临水线的平面坐标本阶段采用河道划界成果,然后进行适当实地复核测量。

3)水库、山塘水域,大、中、小型水库均已进行划界,本阶段临水线主要采用划界成果,适当进行实地复核测量。山塘已有28座进行划界,直接采用已有成果,其余山塘均进行临水线测量。水库、山塘本次均不进行水下地形测量。

(3)完成所有县级以下的河道划界编制。

(4)各乡镇堤防等级和长度的调查。

(5)做好水域调查的保密工作,如有泄密负法律责任。

成果形式

1、调查测量成果

(1)水域测量临水线成果图(.dwg);

(2)水域水下地形图(.dwg)(如有);

(3)水域坝顶测量成果表(.xls);

(4)水域划界基准线成果图(.dwg);

(5)所有县级以下的河道划界成果图;

(6)各乡镇堤防等级和长度的调查成果图和成果表。

2、调查内业成果

(1)水域三线数据(临水边界线、管理范围线、水面边界线)勾绘(.xls)和(.dwg);

(2)水域数据入库(.gdb);

(3)编辑水域地形图(.dwg);

(4)制作成图尺寸1.5m*1.2m的水域现状挂图;

(5)制作成图尺寸1.5m*1.2m的重点水域现状挂图

(6)对各类调查对象进行要素编码(.xls);

3、整编成果

(1)水域调查报告(.doc);

(2)水域调查报告—附表(. xls);

(3)水域调查报告—附图(.jpg)。

4、配制终端3台 :i7-8700/16G /240G+2T 4G DVD/21.5 。移动终端7台:其中M6  6G+256G  10.8  LTE 5台;  YOGA S740-14 I7-1065G7 8G 512G MX250 2G 高色域2台。

二、庆元县水域保护规划编制

工作背景

为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思路,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留足洪水出路保障行洪安全,留足盛水的“盆”保障供水安全,落实水域生态空间用途保障水生态安全。结合城乡规划、国土综合治理等,践行多规合一,优化水域空间布局,为高质量促进乡村振兴、美丽浙江建设提供水域支撑。综合现有流域、区域综合规划和防洪排涝规划、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以及河湖库塘划界、水域调查、第三次国土调查等成果,明确各类水域空间和功能管理要求,为强监管提供基础性支撑。

目标任务

一、主要目标是:

明确行洪排涝、水资源保障、水生态等重要水域空间管控和用途管制要求,其次是在满足区域水域“面积不减少、功能不减退”的前提下,结合城乡规划、国土综合治理等对水域进行优化布局,更好发挥其综合效益。

二、主要任务是:

(1)现状水域调查及基本资料收集、分析工作,水域防洪、排涝、水资源利用等功能评价。

(2)针对流域或区域特点、水域保护存在的问题,明确规划指导思想和原则、规划目标等。

(3)确定防洪排涝、水资源利用布局等布局,结合区域发展规划,优化完善总体布局。

(4)确定计算分区,并计算现状水面率以及基本水面率。

(5)确定相应的保护等级,划定水域范围,并提出不同的保护要求。

(6)利用现状调查成果和规划成果,建立水域保护指标体系。

工作原则

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指导,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服从江河流域规划、区域综合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它专业规划相衔接。

遵循分区控制、分类管理的原则。对重要水域,城镇建成区、规划区和各类开发区及其它需要特别保护区域的水域要制定严格的保护措施。

充分利用防洪排涝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水功能区划等成果,注意水域上下游、左右岸之间的相互影响。

技术路线

水域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程序可包括七个阶段:

主要工作内容

1、开展水域现状评价

(1)水域现状分析

分析不同水域类型和不同行政区域的水域数量、水域面积、水域容积、水面率等基本信息(河道水域还应包括长度、平均宽度等)。绘制规划区域水域现状图,编制水域调查成果表(绘图与表格编制要求见附件)。

(2)水域现状评价

a行洪除涝功能评价

根据规划区域水域现状、相关规范标准和各地实际,分析现状水域是否满足行洪除涝功能要求。

b水资源利用 功能评价

根据规划区域水域现状、相关规范标准和各地实际,分析现状水域是否满足规划基准年的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c水域其它功能评价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浙江省水功能区和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浙江省水利厅、环保局,2006.4)和各水域功能,分析各水域水质达标情况。

根据水域的航运、景观、生态保护等其它功能和相关规范标准,分析现状水域是否满足水域其它功能的需求。

(3)现状水域存在问题及分析

总结分析现状水域功能满足情况。分析水域占用、淤积、污染和日常管理情况,及其对规划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2、确定基本水面率

水面率是指一定区域范围内承载水域功能的水域面积与区域总面积的比率。基本水面率是指以不减少规划区域的现状水域为基础,同时满足区域对水域的多种功能需求和规范标准要求的水面率,以百分数表示。

(1)计算分区与水域功能

基本水面率是水域管理总量控制指标。不同分区由于水域特点、水域功能、边界条件等因素不同,其基本水面率也不同。

根据规划区域的现状水面率、地形地貌、产汇流特性、行政分区等因素,从便于分析和管理水域的角度划分计算分区。一般情况下,山丘区与平原区应划为不同的分区;现状水面率显著差异的,应划为不同的分区;规划城区或开发区应作为一个单独分区;对区块水面率有特殊要求的,该区块应作为一个单独分区。

水域功能根据其特性分为主导功能和其它功能。主导功能是指水域的行洪除涝、水资源利用功能;其它功能是指水域的水环境、航运、景观、生态保护等功能。

(2)分区基本水面率确定

以各分区现状水面率、水平年水域多种功能要求的水面率和规范标准要求的水面率的最大值作为其基本水面率,同时计算各分区的水域容积率(即单位面积的水域容积)。

水域主导功能要求的水面率通过计算确定,其它功能要求的水面率可通过与相关规划衔接的方法确定。

a行洪除涝要求的水面率

对于已编制区域防洪除涝规划且满足行洪除涝标准要求的,根据已批准的防洪除涝规划成果确定区域满足行洪除涝要求的水面率。对于未编制区域防洪除涝规划或其它情况的,按照下列步骤确定行洪除涝要求的水面率。

①根据有关规范标准确定设计洪水、设计涝水。

②根据规划区域行洪除涝系统现状和规划情况进行模拟计算,分析确定达到行洪除涝标准要求的水域状况。

③确定分区满足行洪除涝要求的水面率。

b水资源利用要求的水面率

对于已编制区域水资源综合规划且满足水资源利用要求的,根据已批准的水资源综合规划成果确定满足水资源利用要求的水面率。对于未编制水资源综合规划或其他情况的,按照下列步骤确定水资源利用要求的水面率。

①根据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划水平年,分析计算各分区的水资源量和需水量。

②分析规划区域水平年水资源供需平衡情况,明确解决水资源供需问题的水域状况。

③确定分区满足水资源利用要求的水面率。

c其它功能要求的水面率

水域其它功能要求的水面率通过与相关规划衔接的方法来确定,需要衔接的规划见《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3)规划区域基本水面率确定

各分区基本水面率的面积加权平均值就是规划区域基本水面率,各分区水域容积率的面积加权平均值就是规划区域水域容积率。

3、规划水域总体布局

(1)一般要求

按照“水域面积不减少、功能不减退”的要求,同时满足防洪排涝、水资源利用、生态环境等多种功能要求,结合新区规划、围垦区规划及水域调整方案,最终形成规划水域总体布局。

规划区域中如果有新建开发区(工业园区)或城市新区,围垦区,则水面率不得低于相关水面率要求,并将新区和围垦区的水域布局纳入总体布局中。

在水域保护规划完成后,城市建成区改造和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园区、旅游度假区、特色小镇、工业园区等建设确需调整水域的,有关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水域保护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与保护措施等要求,编制区域水域调整方案。

(2)分区规划水域布局

在重要水域规划布局和区域水域调整规划布局基础上,结合非重要水域规划布局情况,确定各分区的水域规划布局。

统计各计算分区内河道(江河、溪流、人工水道)、湖泊、蓄滞洪区、水库、山塘等的规划水域面积。

根据分区水域规划成果,绘制分区规划水域布局图,编制规划水域成果表

(3)县域水域总体规划布局

综合重要水域规划布局、水域调整布局及非重要水域规划布局情况,确定县域水域总体规划布局。

根据水域总体规划布局,划定规划临水线和管理范围边界线。重要水域必须划定,非重要水域可根据实际保护需求进行划定。

根据规划水域总体布局,明确规划水域范围,并绘制规划水域总体布局图,编制规划水域成果表。

(4)基本水面率

根据分区规划水域面积,汇总统计全县(市、区)域各计算分区规划水域面积。

计算各分区基本水面率和县域基本水面率,列表说明分类、分区现状、规划水面率情况。

4、水域保护与利用

(1)水域保护等级

水域保护等级分为重要水域和一般水域,具体见下表。

保护等级

分级标准

重要水域

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内的水域

②城市规划区域内维护生态功能的主要水域

③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水域

④蓄滞洪区内的水域

⑤省级河道

⑥行洪除涝骨干河道

⑦10万立方米以上的水库

⑧50万平方米以上的湖泊

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重要水域

一般水域

除重要水域以外的其他水域

根据规划区域水域功能和上表,明确本地区基准年、水平年的重要水域和一般水域,并将分类成果以图示和表格形式列出。

(2)水域保护范围

水域保护范围是指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以及相关文件划定的,水域承泄范围以外与水域承泄范围相连的、确保水域承泄功能正常发挥的区域范围。

对现状水域和规划水域应确定保护范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提出水域保护范围确定要求见水域保护范围界定表。水域保护范围确定工作应充分利用已有相关成果。

水域保护范围界定表

水域类型

水域保护范围界定

库区

大中型水库为征地水位以外一定宽度的库区范围。

小型水库为最高允许蓄水位与坝顶高程之间的库区范围。

大坝

坡脚和坝端外一定范围内的区域面积。

其他建筑物

建筑物外轮廓线以外一定范围内的区域面积。

山塘和

池塘

蓄水区

山塘为最高允许蓄水位与坝顶高程之间的库区范围。

池塘为最高允许蓄水位以外一定宽度的区域。

其他建筑物

建筑物外轮廓线以外一定范围内的区域。

有堤防河道

河道承泄范围与两岸堤防背水坡脚以外一定宽度之间的区域。

无堤防河道

已做规划并经政府批准的,为规划河道承泄范围与两岸堤防背水坡脚以外一定宽度之间的区域。

未做规划有河岸线的,为河岸线以外一定宽度的区域。

无河岸线的,规划河道满足防洪标准要求承泄范围以外一定宽度的区域。

湖泊与蓄滞洪区水域

参照河道水域的界定方法。

根据规划区域水域功能、水域保护等级和各地实际,参照上表,确定各水域保护范围,并将成果以表格形式列出。

通过本规划应划定重要水域、敏感水域的保护范围边界,作为水域管理基础。敏感水域划定工作应达到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具体要求见敏感水域规划成果图、成果表)。

(3)水域恢复、扩大或新增方案

对于现状水面率不满足基本水面率要求的,应提出水域恢复、扩大或新增方案。将填埋占用的水域重新恢复为水域的技术方案称为恢复方案;将现状不满足要求的水域进行扩大、拓宽、疏浚等的技术方案称为扩大方案;在现状水域不满足基本水面率要求,区域开挖建设新水域的技术方案称为新增方案。

水域恢复、扩大或新增方案在满足主导功能要求情况下尽量结合综合利用要求编制。

(4)水质保护目标

根据各水域功能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结合《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确定各分区不同水域水质控制目标。

(4)水域利用方案

根据上节的分析成果,提出具有利用前景的水域。在满足主导功能的前提下,提出这些水域利用的设想。

5、编制水域管理方案

(1)日常管理制度

提出水域管理和保护应建立的日常管理制度。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确定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的审批程序,明确水域“占补平衡”、“功能替代”、“功能补救”等审批的基本程序。

提出社会力量参与水域管理、监督水域管理的初步方案。

(2)水域及保护范围管理

根据水域占用、淤积、污染等问题,提出加强水域及保护范围管理的具体措施。

根据管理需要和水域保护规划确定的规模尺寸,提出除重要水域和敏感水域之外的其它水域保护范围划定的初步方案。

(3)年度调查统计和动态监测制度

提出制订水域年度调查统计和动态监测制度的初步建议,规定其主要内容。

(4)水域管理信息系统

建立水域保护指标体系:水域保护指标体系包括基础性指标、功能性指标和控制性指标三块内容。其中基础性指标包括:名称、类型、位置、范围、面积、容积等;功能性指标包括:防洪、排涝、蓄水、供水、生态环境等;控制性指标包括现状水面率和规划水面率。

水域信息系统功能:水域信息系统应包含数据批量录入、水域一张图管理、水域动态监管分析、统计分析、水域共享服务等功能模块。

6、成果形式

(1)报告:庆元县水域保护规划报告。

(2)附图:庆元县域水域现状分布图、庆元县规划水域总体布局图、庆元县重要水域规划成果图、庆元县一般水域规划成果图、庆元县敏感水域规划成果图。

(3)附表:庆元县水域现状汇总表、水域保护规划成果汇总表、重要水域规划成果表、一般水域规划成果表、敏感水域规划成果表。

三、项目工期:

本项目实施期限:2020年6月15日前提供水域调查成果资料,2020年 6月30日前上报丽水市局并通过复查;9月30日前完成水域保护规划,并完成报批。

四、成果材料:

按照成果数据“统一编码、统一格式、统一口径”的要求,整理汇总庆元县水域调查成果,建立与全省统一的水域管理信息系统,并与水利行业信息平台即水利“一张图”匹配兼容,实现全县水域动态更新,服务全县自然资源和水利工作。具体成果材料如下(包含但不限于):

1、庆元县水域调查成果数据库:GIS成果数据库(File GeoDatabase格式),包括九大图层。

2、庆元县水域调查成果报告。

3、图件成果:(1)庆元县水域现状挂图;(2)庆元县重点水域分布挂图。

4、《庆元县水域保护规划》及附表附图。

五、质量要求:

以《浙江省水域调查技术导则》、《浙江省水域保护规划编制技术导则》、《浙江省水域保护规划》为基础,满足国家和浙江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范性文件及强制性规定,做好水域调查与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的融合对接,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或批复。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付合同价款的40%;提交所有成果资料并经甲方审查通过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所有成果资料经上级部门复查通过后支付至合同价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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