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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坡头区2020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检测和农村生态环境监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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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04250000043339 发布时间:2020-04-17 文档页数:31页 所需下载券:10
沙坡头区2020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检测和农村生态环境监测项目

采购内容和技术要求

    2019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环境监测方案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监测包括地表水水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及污染源监测,根据不同要素的特征,特制订本监测方案。

    一、地表水水质监测

1、监测断面

按照经环境保护部批准或核实认定的断面开展监测。

2、监测指标

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中除粪大肠菌群以外的23项指标。

3、监测频次与时间

按月监测,在每月上旬(1-10日)完成水质监测的采样及实验室分析,编制地表水水质监测报告。对于只有季节性河流或无地表径流而无法正常采样的县域,经报请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并征得环境保护部同意后,可以不开展地表水水质监测。

4、检测质量控制

地表水水质监测严格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91—2002)、《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及《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等相关标准和规范,加强实验室质量控制。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

1、监测对象

经环境保护部核实认定的服务于县域的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包括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和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

2、检测指标

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常规监测指标包括《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中除化学需氧量以外的23项指标、表2的补充指标(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指标(40项),共68项;全分析指标包括《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的109项。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常规监测指标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GB/ T 14848-1993)中的23项;全分析指标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1993)中的39项。

3、监测频次

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每季度监测1次,每年4次,每两年开展1次水质全分析监测;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每半年监测1次,每年监测2次,每两年开展1次水质全分析监测。

4、监测质量控制

严格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 —2002)、《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及《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等相关标准和规范,加强实验室质量控制。

三、污染源监测

1、监测对象

按照经环境保护部批准或核实认定的污染源名单开展监测。

2、监测指标

根据污染源类型执行的相关标准确定监测项目,其中污水处理厂需监测19项基本控制项目。

3、监测频次

每季度监测1次,全年监测4次;对于季节性生产企业,在生产季节监测4次。

4、监测质量控制

根据污染源类型执行相关的行业标准、综合排放标准或监测技术规范,同时做好监测过程及分析测试记录,并编制污染源监测报告,加强监测过程的质量控制。

 

四、沙坡头区2019年县域生态质量监测任务清单

沙坡头区2019年县域生态质量监测任务清单

一、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20家)

检测类别

 序号

县(区)

企业名称及地点

检测要求

2019年国控源企业44家

1

中卫市

沙坡头区

利安隆(中卫)新材料有限公司(市工业园区内)

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20家, 每季度监测一次。每个季度最后1个月15号前必须完成采样监测、出具报告报甲方审核后完成数据及报告报送。

2

中卫市

沙坡头区

宁夏大漠药业有限公司(市工业园区内)

3

中卫市

沙坡头区

宁夏红枸杞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4

中卫市

沙坡头区

宁夏华御化工有限公司(市工业园区内)

5

中卫市

沙坡头区

宁夏蓝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市工业园区内)

6

中卫市

沙坡头区

宁夏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工业园区内)

7

中卫市

沙坡头区

宁夏润夏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市工业园区内)

8

中卫市

沙坡头区

宁夏三雅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市工业园区内)

9

中卫市

沙坡头区

宁夏夏华肉食品有限公司(东园镇双渠村)

10

中卫市

沙坡头区

宁夏协鑫晶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市工业园区内)

11

中卫市

沙坡头区

宁夏亚东化工有限公司(市工业园区内)

12

中卫市

沙坡头区

宁夏渝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市工业园区内)

13

中卫市

沙坡头区

宁夏中盛新科技有限公司

14

中卫市

沙坡头区

宁夏紫光川庆化工有限公司(市工业园区内)

15

中卫市

沙坡头区

宁夏紫光天化蛋氨酸有限责任公司(市工业园区内)

16

中卫市

沙坡头区

中卫市美利源水务有限公司(市工业园区内)

17

中卫市

沙坡头区

中卫市清源供排水有限公司(应理集团迎宾大道东侧)

18

中卫市

沙坡头区

中卫市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迎水桥吊坡梁)

19

中卫市

沙坡头区

中卫市鑫三元化工有限公司(市工业园区内)

20

中卫市

沙坡头区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柔远镇政府东)

二、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13家)

 

  序号

县(区)

企业名称及地点

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13家,每季度监测一次。每个季度最后1个月15号前必须完成采样监测、出具报告报甲方审核后完成数据及报告报送。

1

中卫市

沙坡头区

利安隆(中卫)新材料有限公司(市工业园区内)

2

中卫市

沙坡头区

宁夏奥斯化工有限公司(市工业园区内)

3

中卫市

沙坡头区

宁夏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工业园区内)

4

中卫市

沙坡头区

宁夏华御化工有限公司(市工业园区内)

5

中卫市

沙坡头区

宁夏蓝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市工业园区内)

6

中卫市

沙坡头区

宁夏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工业园区内)

7

中卫市

沙坡头区

宁夏润夏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市工业园区内)

8

中卫市

沙坡头区

宁夏胜金水泥有限公司(镇罗镇)

9

中卫市

沙坡头区

宁夏中盛新科技有限公司

10

中卫市

沙坡头区

宁夏紫光天化蛋氨酸有限责任公司(市工业园区内)

11

中卫市

沙坡头区

中电投宁夏能源铝业中卫热电有限公司(市工业园区内)

12

中卫市

沙坡头区

中卫联合新澧化工有限公司(市工业园区内)

13

中卫市

沙坡头区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柔远镇政府东)

三、土壤环境重点排污单位(11家)

 

  序号

县(区)

企业名称及地点

土壤环境重点排污单位11家,每季度监测一次。每个季度最后1个月15号前必须完成采样监测、出具报告报甲方审核后完成数据及报告报送。

1

中卫市

沙坡头区

利安隆(中卫)新材料有限公司(市工业园区内)

2

中卫市

沙坡头区

宁夏华御化工有限公司(市工业园区内)

3

中卫市

沙坡头区

宁夏蓝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市工业园区内)

4

中卫市

沙坡头区

宁夏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工业园区内)

5

中卫市

沙坡头区

宁夏源品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市工业园区内)

6

中卫市

沙坡头区

宁夏中盛新科技有限公司(市工业园区内)

7

中卫市

沙坡头区

宁夏紫光川庆化工有限公司(市工业园区内)

8

中卫市

沙坡头区

宁夏紫光天化蛋氨酸有限责任公司(市工业园区内)

9

中卫市

沙坡头区

中卫市鑫三元化工有限公司(市工业园区内)

10

中卫市

沙坡头区

中卫市新洁垃圾处理有限公司(永康镇阳沟村)

11

中卫市

沙坡头区

宁夏鑫华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市工业园区内)

空气站点、地表水断面、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地表水断面2个,每个断面监测24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1个,监测39项(全年进行1次全分析92项),污水处理厂1个,监测19项。

每月监测一次。每月15号前必须完成采样监测、出具报告报甲方审核后完成数据及报告报送。

镇乡工业园区33家

镇罗、宣和、常乐、宁夏红园区4个工业园区污染源企业33家及7镇乡重点污染源企业,按照企业名单检测。

每季度监测一次。每月15号前必须完成采样监测、出具报告报甲方审核后完成数据及报告报送。

河沟道26个点位

    沙坡头区黄河(沟)道水环境监测26个点位,按照点位名称进行检测。

其中11个点位每月监测一次,15个点位每2月监测一次。

农村饮用水水源地6处

镇罗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柔远镇施庙村)、迎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迎水桥镇迎水村)、东园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东园镇双渠村)、柔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柔远镇莫楼村)、九塘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镇罗镇南滩村)、河南水厂井群(常乐镇枣林村)。

每季度监测一次,每两年(双数年)开展一次水质全分析监测(93项),每月15号前必须完成采样监测、出具报告报甲方审核后完成数据及报告报送。

农田灌溉水2处

南山台扬水干渠、北干渠。

每半年监测一次,对于一年中作物只生长一季的地区,仅需在灌溉期监测2次,间隔时间不少于1个月。每月15号前必须完成采样监测、出具报告报甲方审核后完成数据及报告报送。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28处

2016-2018年建设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15台。分别在:迎水桥镇姚滩村、沙坡头村(2台)、营盘水村、黑林村(2台)、何滩村、码头村,柔远镇柔远村、冯庄村,镇罗镇镇北村,宣和镇中卫市第四污水处理厂,东园镇新滩村、金沙村,永康镇永康村。
2019年建设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13台。分别在:迎水桥镇夹道村、姚滩村(2台),东园镇韩闸村、新滩村、白桥村,镇罗镇沈桥村、关庄村,柔远镇雍湖村、夹渠村,永康镇艾湾村、刘湾村(2台)。

每季度监测一次。每月15号前必须完成采样监测、出具报告报甲方审核后完成数据及报告报送。

垃圾填埋场1处

    永康镇阳沟村垃圾填埋场环境监测(渗滤液、土壤、空气)

每2月监测一次。每月15号前必须完成采样监测、出具报告报甲方审核后完成数据及报告报送。

屠宰场1处

宣和镇中卫市鸿瑞肉食品有限公司

每2月监测一次。每月15号前必须完成采样监测、出具报告报甲方审核后完成数据及报告报送。

粪污资源化利用企业2处

宣和镇普添科(中卫)有机肥有限责任公司、东园镇宁夏阜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每月监测一次。每月15号前必须完成采样监测、出具报告报甲方审核后完成数据及报告报送。

日常环保投诉

    日常环保投诉包括水、噪声、大气、突发环境应急、上级领导临时安排的监测任务。

监测次数不确定,按照实际发生及时监测。

 

五、主要监测内容及要求

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一览表

类别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备注

地表水水质监测

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六价铬、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23项);

按月监测,在每月上旬(1-10日)完成水质监测的采样及实验室分析,编制地表水水质监测报告。

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中除粪大肠菌群以外的23项指标。

 

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

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六价铬、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23项);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铁、锰(5项);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三氯乙烯、四氯乙烯、苯乙烯、甲醛、苯、甲苯、乙苯、二甲苯、异丙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六氯苯、林丹、六六六、滴滴涕、阿特拉津、硝基苯、二硝基苯、硝基氯苯、苯胺、苯并【a】芘、钼、铍、硼、锑、镍、钡、钒、铊(40项)共68项

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每季度监测1次,每年4次,每两年开展1次水质全分析监测;

 

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常规监测指标包括《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中除化学需氧量以外的23项指标、表2的补充指标(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指标(33项),共68项。

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

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钼、挥发酚、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高锰酸盐指数、硝酸盐、亚硝酸盐、氨氮、氟化物、碘化物、氰化物、汞、砷、硒、镉、六价铬、铅、铍、钡、镍、钴、滴滴涕、六六六、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39项)

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每半年监测1次,每年监测2次,每两年开展1次水质全分析监测。

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常规监测指标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GB/ T 14848-1993)中的23项;全分析指标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1993)中的39项。

污染源监测

废水:

污水处理厂: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氮、氨氮、总磷、色度、粪大肠菌群、总汞、总镉、总砷、总铅、六价铬、烷基汞、总铬。共19项。

企业污染源废水:pH、色度、CODcr、SS、氯化物、NH3-N、石油类、总磷、硫化物、苯胺、硝基苯类、苯系物、氯苯,共13项

废气: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氟化物、酚类化合物、硫酸雾、挥发性有机物、苯可溶物、四氯化碳、甲醇、丙酮、甲硫醇、甲硫醚、二甲二硫、二硫化碳、三甲胺、硫化氢、氨气、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苯并[a]芘,共22项

每季度监测1次,全年监测4次;对于季节性生产企业,在生产季节监测4次。

4个工业园区污染源企业33家,国控源企业24家废水和废气,中卫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其中污水处理厂需监测19项基本控制项目。

 

  商务及服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1年,一个服务年度。

二、服务标准

1、达到本项目技术服务要求。

2、达到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标准。

三、服务保障

(1)服务机构:潜在中标人在中卫市沙坡头区设有服务机构(以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机构为投标人所有的证明材料为依据);

(2)服务人员:潜在中标人在中卫市沙坡头区有7人(含7人)以上专职服务人员(以投标人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服务人员清单等为依据);

(3)服务设备:潜在中标人具务履行服务的采样设备和分析设备(如主要采样设备有大气采样仪、污染源烟尘烟气采样分析仪;主要分析设备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高效液相色谱仪、离子色谱仪)等。

(4)服务方案:潜在中标人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组织体系、完善的应急解决方案、完善的售后服务管理体系。

(5)服务措施:潜在中标人具有完善的服务体系及措施措施:A、根据服务检测需求建立月、年检测机制;B、建立节假日值班机制,值班人员不少于2人;C、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在接到采购人要求紧急检测任务时,保证能在接到通知1小时之内赶到现场,完成任务;

四、合同的签订及合同格式

采购结束后,中标供应商应持《中标通知书》,按《中标通知书》要求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合同格式见本篇附页。

五、付款方式

按采购合同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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