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技术要求
一、成果提交内容
- 年度备案资料
城市地价动态监测范围与标准宗地情况确认函和基准地价更新情况确认函
①有关参与工作单位及人员备案资料变更的,需提交相应调整后的表 1-1 城市地价动态监测联络员及技术负责人信息登记表(初始/变更)、表 1-2 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技术承担单位信息表(初始/变更)、表 1-3 标准宗地信息采集人员登记表(初始/变更)。
②城市地价动态监测范围、标准宗地备案资料变更的,需提交相应调整后的地价动态监测范围及标准宗地布设方案、城市地价动态监测范围及标准宗地布设图、表 1-3 标准宗
地信息采集人员登记表(初始/变更)、表 1-4 标准宗地登记表(初始/变更)、标准宗地
的宗地图和现状影像照片(新增和被删除的标准宗地均需提交现状影像照片)、表 1-5 地价区段登记表(初始/变更)、表 1-6 标准宗地(年度)变更统计表。
③年度备案资料一经变更,均需在上报变更资料的基础上,加报详尽的调整文字说明
与相应证明文件。
- 季(年)度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采集与维护项目成果
(1)季度成果
①表 1-7 估价师标准宗地调查表(季度)
②表 1-9 标准宗地地价评估技术要点表
③标准宗地地价评估报告
④表 1-13 土地交易样本(季度)调查表
⑤表 1-20 异常点汇总表
(2)年度成果
表格类成果:
表 1-14 土地(年度)供需情况调查表
注:如城市基准地价更新,还应填写表 1-15 城市基准地价更新情况调查表、表
1-19 路线价更新情况调查表、表 1-21 区片地价更新情况调查表(无级别价、路线价、区
片价中任意一种或几种的,应上报相应空表)连同基准地价成果图、表一并上报;如年内
城市基准地价未更新,仍需上报与上一年度相同的表格。如基准地价成果已通过电子备案,
取得电子备案号,则无需在此重复上报。
报告类成果:
②年度地价状况分析报告
注:上报的年度地价状况分析报告中应有市场形势变化、地价变动趋势分析等。
图件成果:
土地交易样本分布图(一种用途一张,每张图上包含该用途全年交易样点)
④基准地价更新图件(如基准地价未更新则不需上报,若基准地价成果已通过电子备案,取得电子备案号,则无需在此重复上报。)
- 商品房成本构成调查与监测成果
银川市商品房成本构成调查表(每年年中完成本项工作)
二、成果提交时间
每年按季度提交成果报告,季初开始采集并处理当季度地价监测数据,计算一季度各 类地价动态监测指标,对当季度城市地价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并在当季季末前 15 天左右上报当季度的监测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