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2023年城市森林工程支出项目—春季义务植树苗木采购,采购项目包个数为1个。
(一)技术要求:
★1、苗木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货物(标的)名称 |
规格(胸径) |
株数 |
株行距 |
高度 |
冠幅 |
最高限价 |
1 |
蓝花楹 |
≥10cm |
本次采购以成交单价和采购预算确定最终成交数量,数量不得少于800株 |
4m×5m |
≥2.5m |
≥2.5m |
375.00元/株 |
(二)服务要求:
1、栽植标准:株行距为4m×5m,种植穴开挖深度为60cm~70cm,直径80cm~90cm,周边堆精细种植土。
2、栽植应符合造林技术相关要求。苗木无病虫害、无损伤,土球缠绳、土球直径≥50cm,栽植后做三角架支撑。
★3、苗木为非疫区种苗。供苗时提供苗木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林木种苗质量检验合格证》、《森林植物检疫合格证》及《林木种苗标签》。{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4、栽植质量检验:(1)整地(开挖栽植穴)质量检验;(2)苗木质量检验;(3)栽植质量检验;(4)苗木成活验收。所有苗木的规格和技术要求不得低于采购人有关要求,且所有苗木需经采购人委托管理人员确认合格后才能栽植。
5、养护期1年,包含肥水管理,病虫害防治,修枝整形,死亡苗木补植、场地开厢,冬季保暖、以及各项措施费用等,养护期内栽植穴以外的其他区域除草不低于三次。
6、包栽植、包管护、包成活,苗木栽植成活率达100%,栽植后双方确认如有死亡的,在6月底前更换一次,如再有死亡在9月底前再更换一次,一年后保存率和存活率达100%。
★7、为保障栽植树苗的后期养护,成交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洒水车1辆。{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车辆有效的登记证、行驶证和保险单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车辆为租赁的还须提供车辆租赁协议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一)履约时间:在双方合同签订生效后,接到釆购人通知24小时内开工,72小时内完成苗木的采挖、包装、修剪、装运,现场苗木种植穴开挖、摆放。在春季义务植树活动后立即开展种植质量检查、扶正支撑等工作,在15天内完成所有苗木栽植。栽植质量检验在苗木栽植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栽植质量检验3个月后进行成活率初检,初检后补植更换枯死植株;栽植质量检验12个月后进行成活率验收。
(二)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养护期:1年。
(四)报价要求:供应商的报价是完成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所需的一切费用。
(五)付款方式及要求:
1、栽植的苗木品种、规格参数及栽植质量达到相关要求,并经采购人栽植质量检验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60%;栽植质量检验合格3个月后进行成活率初验,验收达标后(成活率需达到100%,未成活的需于10日内进行更换、补栽)付合同总价的20%;剩余20%待1年管护期满后,经验收合格(苗木的成活率达到100%)后支付。
2、1年管护期满后,成活率验收不足90%的,视为恶意违约,并承担相应责任。若因成交供应商栽植质量等原因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有权从款项中直接扣除。
3、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报送项目验收结算资料及结算书各两份,采购人在收到合格结算资料后办理完结算。
4、本次采购以成交单价和采购预算确定最终成交数量,数量不得少于800株,金额不得超过采购预算。
(六)履约验收:按照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一)供应商提供的总体方案内容包含:1、供货方案;2、实施方案;3、安全文明方案;4、售后服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