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采购需求
说明:
一、凡在“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性能、配置等要求)”中表述为“标配”或“标准配置”的设备,供应商应在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中将其标配参数详细。
二、本表中的品牌规格型号仅起参考作用,供应商可选用其他品牌规格型号替代。
三、“货物采购需求”中的所有条款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招标技术需求(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性能及配置) |
数量及单位 |
参考单价(元) |
1 |
指掌纹采集仪 |
一、硬件: 1、指掌纹采集设备符合公安部最新GA标准; 2、活体指掌纹图像采集应由光学或其他原理的面阵传感器采集仪实现; 3、指掌纹图像背景灰度不均匀度:≤10%;图像灰度级:指掌纹图像的每个像素点灰度量化为:≥256级;光学畸变:≤1%; 4、指掌纹图像的分辨率为:500dpi,允许误差在±1%内; 5、指纹图像的采集面积:≥ 34.4 mm×34.4 mm;指纹采集有效图像尺寸:≥32.5 mm ×32.5 mm;平面掌纹采集有效图像尺寸≥117.0mm ×117.0 mm。侧面掌纹采集有效图像尺寸≥52.0 mm ×99.9 mm; 6、三面捺印或平面捺印指纹图像的采集面积:640像素点×640像素点。平面掌纹采集的图像像素数:2304像素点×2304 像素点。侧面掌纹采集的图像像素数:1024 像素点×1968 像素点; 7、平面掌纹图像中心:2100像素点×2100像素点区域内,侧面掌纹图像中心:900像素点×1800像素点区域内,不应含有直径大于等于3个像素点的疵点;在整个图像区域的任意600像素点×600像素点区域内直径不大于2个像素点的疵点内应不超过10个; 8、指纹图像中心与采集窗口中心偏差:X、Y方向均≤15像素。 9、采集面上环境光≤300Lx时能正常采集指纹图像; 10、活体指掌纹采集仪采集窗口不允许覆膜; 11、接口USB 2.0; 12、指纹采集速度:≥15帧/秒;掌纹采集速率应不小于2帧/秒; 13、十指指纹采集范围至少包括三面捺印、平面捺印;掌纹采集范围至少包括平面掌纹、侧面掌纹。 二、软件功能要求: 1、系统须直接嵌入广西警务综合应用平台的人员信息录入界面,成为人员系统的一个子模块,操作人员可在警务综合应用平台下直接同步录入、采集、上传人员基本信息和活体指掌纹数据。 2、系统须实现滚动指纹采集、四连指平面采集、掌纹采集、侧掌采集功能,四连指采集完成后能实现自动切割。 3、系统具备采集质量的自动判断功能,包括但不限于图像滑动模糊、捺印速度异常、指纹干湿判断、镜头清洁度判断等。 4、系统须具备采集端指纹特征提取功能,实现基于特征的质量控制功能,质量判断结果与在用指纹系统判定结果一致。 5、须具备人员信息、指纹、掌纹自动入库功能,数据不经过任何数据格式处理与转换直接入在用的指掌纹自动识别系统。 6、须自动发送指纹倒查比对请求,倒查结果自动发送到采集点所属分县局在用的指纹自动识别系统远程客户端进行检视,分县局指纹远程客户端结果认定后,倒查结果自动反馈到指纹采集工作站。 7、须具备指纹查重结果反馈及采集端自动确认的功能,采集端自动向在用的指纹自动识别系统发送查重比对请求,查重结果自动反馈到指纹采集工作站后,采集端对查重结果自动确认。 8、须具备对采集点的统一管理软件,实现对采集点的集中管理,可以监控采集点的在线情况。 9、须具备利用在用的指掌纹系统的比中结果自动形成缉控库,采集的数据自动比对缉控库并反馈比中结果到采集端; 10、在采集点系统重新安装后,须自动从采集管理软件下载本采集点数据。 |
4台 |
65000 |
商务要求:商务要求中所有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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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保修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
1、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免费培训;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或厂家规定执行,免费质保期为自货到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不少于一年。质保期内免费升级、维修、更换配件。质保期内如出现系统问题或设备故障的,免费提供相同规格型号的不低于原设备性能要求的替代品使用或者冗余服务。 2、维修响应:供应商必须承诺接到到用户维修要求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完成维修。质保期内如出现48小时内无法修复系统问题或设备故障的,免费更换相同规格型号的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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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使用时间及地点 |
1、交付使用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交付使用,从正式交付使用之日起1个月內完成验收。 2、签订合同日期:自成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3、交货地点:广西桂林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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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货物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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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标准 |
1、现场验收。 2、验收依据: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及成交人的响应文件。 3、采购人对成交人提供的货物进行逐一验收,检验是否满足询价通知书要求及响应文件承诺;若有技术参数不满足询价通知书要求的,不予收货,采购人有权取消政府采购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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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1、成交产品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合格产品,产品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安全规范。 2、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60000.00元整,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3、本项目货物不接受整机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谈判,如有此类产品参与谈判的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本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中所有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作出满足或者优于该要求和条件的承诺。 5、根据桂财采[2016]42号的规定,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供应商,其他响应文件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