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森林生态产业资源大普查的通知》(黔府发[2018]214 号)和《省林业局关于印发<贵州省森林生态产业资源大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采用规范的调查方法,认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在全县普查范围内对森林生态产业资源普查对象进行信息采集,进行实地外业调查。对外业调查及补充调查的成果进行整理,建立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单元的全域森林生态产业资源普查基础数据库。普查成果、调查报告及数据库等相关资料,并通过省级质量检查。
二、工作目的和任务
(一)工作目的
开展森林生态产业资源大普查,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的现实需要。目的是为了全面摸清我县森林产业资源家底,进一步发现、拓展、整合森林生态产业资源, 对全县森林生态产业资源进行科学系统的评价,系统全面掌握权威、客观、准确的森林生态产业信息, 为我县高起点、高标准编制产业规划,动态管理、优化配置、合理保护和开发利用森林资源,培育和扩大林业经济新增长点,加强林业行业管理等各项措施提供科学依据,为推动我县林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全面推进森林生态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做优“大生态”,助力“大扶贫”,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成果,确保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
(二)主要任务
三、普查对象及调查内容
①林下种植。重点调查林下种植石斛(铁皮石斛、金钗石斛、流苏石斛)、食用菌和其他中药材
(太子参、射干、白芨)等技术成熟、附加值高、市场前景好的本地优势品种。
②林下养殖。重点发展林下养殖土鸡、山羊、猪(野猪、香猪)、特种禽类(野鸡)等本地优势
品种。
③特色经济林。重点发展油茶、茶叶等本地特色优势品种。
④森林旅游。在保护森林资源的前提下,合理开发拓展森林旅游资源。
⑤森林康养。在保护森林资源的前提下,挖掘森林综合效益,满足公众
四、普查范围
全县所有乡镇(街道)(含国有林场)。
五、技术要求
此次普查以省林业局颁发的《贵州省森林生态产业资源大普查技术要求》为准,调查对象为森林生态产业资源单位,并结合我县实际,分为 6 个主类和其他专项分别为: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特色经济林、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珍贵林木培育、其他专项。普查的基本要求是充分利用与森林生态产业资源有关的各种资源和研究成果,完成统计、填表、编写调查文件等工作。普查的基本方式以搜查、 分析、转化、利用资源和研究成果为主,并采取访问、实地观察、测试、记录、绘图、摄影等方法逐个对森林生态产业资源单体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形成调查意见,确定资源类型、性质、保护范围和资源级别等,最终汇总成调查报告和有关图件。
(一)总体思路
(二)森林生态产业资源普查对象信息采集
(三)外业调查
利用外业调查底图,采用 ArcGis 系统或无人机航拍系统等其他有效方式,实地采集或补充采集各类森林生态产业资源的类别、位置、形状、形态、特性、范围、面积以及药用性、实用性、科普性、休闲性、自然性等特征和价值,填写森林生态产业资源单体调查表。
(四)内业整理
对外业调查及补调的成果进行整理,并按《森林生态产业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进行量化评价、 等级划分,再按图层分类将大普查成果与数字底图进行整合,形成最终数据。
(五)建立旅游资源基础数据库
建立以乡镇级行政区划为单元的全域森林生态产业资源普查基础数据库,同时按需求建立相应的 图层数据框架。
(六)成果验收及汇总上报
已乡镇级行政区划分为基本单元,按照统一要求对普查成果进行评审、验收,合格后提交使用并 汇总上报。松桃苗族自治县森林生态产业资源普查成果由县林业局进行管理,并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向 社会提供成果发布与信息共享服务。普查成果以县为单位进行编制、发布,各层级都包含文字报告、 图件图集及数据库三部分。具体分为:
(七)过程及质量控制措施
按照“全过程、全员和分级质量控制”的原则,普查过程从内业收集资料到外业实地调查及补调, 再从内业整理、成果整合、检查补正,全过程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实施,实行“二级检查、一级验收” 制度,对森林生态产业资源普查成果进行检查、修改、完善,最终形成满足不同层次的森林生态产业资源开发利用图层成果数据。
六、执行的标准、规范
七、其他要求
供应商报价包含一切成本费用,总价包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作任何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