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背景及目的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关于推进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苏国土资发【2016】181号),江苏省国土资源厅(苏国土资发【2017】331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文件(苏自然资发【2019】55号)文件,各地应在工业用地调查成果的基础上,每年定期开展工业用地更新调查工作,全面调查工业企业产业类型、投入产出、能耗排放等情况,掌握工业用地利用现状与开发潜力,更新完善工业用地利用现状成果数据库,汇总分析生产力空间布局,动态监测评价资源要素配置效率和产出效益。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要素决定性作用的同时,为更好地发挥政府对资源要素有效纠正错配、主动促进适配、积极提升优配的调控作用,提供全面、翔实的基础数据和客观、及时的决策支撑,决定开展工业用地调查编制工作。
通过本次采购落实具有相应资质和同类项目操作经验的项目具体作业技术单位,以保证盐都区工业用地更新调查工作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实效性,按时保质完成更新调查工作。
本项目包含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共4个年度的更新调查服务,每年的服务经费预算为15万元。
二、工作任务
充分利用土地调查成果,开展工业用地调查,通过查清土地权属关系,调查产业类型、税收产出、资源消耗等情况,全面掌握工业用地利用现状与开发潜力,了解土地权利人意愿,建立工业用地利用现状成果数据库。
1.1土地批准和使用情况。主要包括土地座落、土地性质、用地行为发生时间、用地批准文号、批准用途、实际用途、规划用途、批准面积、实际用地面积、已建成面积、建筑基底面积、建筑面积、不动产抵押情况等。
1.2企业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登记证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注册地址、所属开发区、企业性质、行业类别、行业代码、是否规模以上企业、是否高新技术企业、是否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等。
1.3企业生产经营等情况。主要包括企业销售收入、税费、从业人员、参保人数、用电量、用水量、燃气用量、污染物排放情况等。
1.4区核准范围内工业企业用地增加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总产值、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绿地面积等调查内容。
1.5未详尽工作任务及其它工作要求满足苏国土资发【2016】181号、苏国土资发【2017】331号、苏自然资发【2019】55号文等省厅相关文件要求。
三、时间节点及实施时间要求
2017年更新调查数据时点、2018年更新调查数据时点、2019年更新调查数据时点、2020年更新调查数据时点满足苏国土资发【2016】181号、苏国土资发【2017】331号、苏自然资发【2019】55号要求。
2017年更新调查实施时间、2018年更新调查实施时间、2019年更新调查实施时间、2020年更新调查实施时间满足苏国土资发【2016】181号、苏国土资发【2017】331号、苏自然资发【2019】55号要求。
四、项目成果
盐都区工业用地调查现状数据库。
3、报表成果
(1)盐都区工业用地调查面积成果汇总表;
(2)盐都区工业园区土地结构汇总表;
(3)盐都区工业用地一地多企情况汇总表;
(4)盐都区工业用地产出汇总表;
4、调查成果
盐都区工业用地调查表等。
5、未详尽成果要求及其它工作要求满足《江苏省工业企业用地调查技术导则(2017年修订版)》和苏国土资发【2016】181号、苏国土资发【2017】331号、苏自然资发【2019】55号文等省厅相关文件要求。
五、服务人数
配备作业人员不少于5人。
六、验收标准
按照省、市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执行。项目完工并经市级初检和省级抽检合格后,由盐城市国土资源局统一汇交至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七、付款方式
单个年度项目成果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一次性结清单个年度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