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涉及对象清单列表
1.南宁市市区及各乡镇气象自动站71个,其中七要素站1个,六要素自动站36个,四要素自动站5个,两要素自动站11个,雨量自动站18个。其中雨量自动站分布在那马、那陈、南晓、长塘、那龙、伶俐、三塘、西云江水库、金陵、义梅水库、石埠、天雹水库、峙村河水库、老虎岭水库、江西、苏圩、延安、龙潭水库;两要素自动站分布在南湖、那洪收费站、植物路、仙葫长福路、民族广场、狮山公园、花卉公园、富宁立交;四要素自动站分布在体育中心、人民公园、高管处、青秀山、高峰林场、新秀公园、农科院、植物园、沙井、良庆、大王滩水库、大塘、南阳、会展中心、八塘、三塘、五塘、坛洛、大沙田、灯笼花苑、天坪、观日山庄、凤岭儿童公园、琅东污水处理厂、十四中琅东校区、凤岭社区、五象湖公园、五象岭公园、江西、苏圩、延安、那马、昆仑镇、双定、刘圩、伶俐、华南城、火车东站、南宁大桥;五要素自动站分布在那洪;六要素自动站分布在民族气象小区、长塘镇、坛洛、农学院、南晓、那陈、吴圩、园博园;七要素自动站分布南宁气象局。
2. 南宁市市区及各乡镇大气负氧离子气象自动站3个,分布在大明山、青秀山、民族气象小区。
3、南宁市市区及各乡镇各类气象自动站3个,自动土壤水分站在蒲庙镇,农田小气候仪分布在美丽南方、大塘。
4、南宁市大明山大气成分自动站。
★二、服务具体服务质量及要求
(一)具体职责
1.提供各类气象自动站运行监控,故障报修。
2.提供各类气象自动站各类故障的现场维修或故障件的更换。
3.提供各类气象自动站定期巡检和不定期巡检。
4.提供各类气象自动站运行状况的现场核查和采集器的现场校准工作。
5.提供各类气象自动站备件的仓储、统筹使用和整机储备工作。
6.提供安装各类气象自动站场地选定、场地基础建设。
7. 提供各类气象自动站的防雷设施安装、定期和不定期检测、维修。
8. 提供各类气象自动站传感器校准。
9.负责各类气象自动站站技术档案的建立。
10.中标人应确保各自动站每月在线监测项目的数据有效率在99%、数据有效性99%以上;全年数据传输及时率在99%、数据有效性99%以上。
11、年内如有新增气象自动站,其维保内容等同于现有气象自动站。
(二)维保要求
1、运行监控
1.1保障公司设置值班人员每天上午、下午对自动站网至少实时运行监控一次,填写监控报告(日志或值班日记),监控到有故障时立即报告市气象局和本方维修人员,派人维修;在启动各类气象应急响应和重大活动气象保障期间,实行每天白天连续值班制度。
1.2区域自动气象站故障信息每天11:00向市气象局发布一次。内容应包括故障站点、原因初步判断、维修保障进展情况等内容。
1.3 值班人员对通过监控平台发现故障后,要立即按照气象自动站维修保障业务流程启动维修程序并填写故障表单,维修结束后报告维修结果。
1.4 值班人员应了解自动站所在区域监测数据正常水平情况,如发现数据严重异常且非仪器故障方面引起,应及时将异常情况报告市气象局。
2、维护
2.1 对气象自动站的维护通过定期巡检和不定期巡检相结合方式组织实施。定期巡检每季度进行1次,维护内容包括:
2.1.1 观测环境勘察。根据《区域气象观测站建设指导意见(修订)》对观测环境的要求查看观测场周围环境有无变化、是否有产生影响观测质量的现象;观测场内自然环境有无变化、围栏有无损毁。
2.1.2 外观检查。要查看各类传感器是否正常、固定是否牢固;检查风杆及拉线、风向风速传感器横臂、雨量传感器底座、防辐射罩(或百叶箱)、设备箱(即电源箱、采集单元等)及固定装置是否牢固、有无锈蚀和损毁;检查电源线、信号线、接插件等是否连接牢固,以及穿线管有无损毁。
2.1.3 运行情况检查。利用现场移动校准系统或便携装备采集数据并比对检查区域站传感器性能,并检查通讯费用余额、校对通讯时钟;检查太阳能电池板、蓄电池供电性能是否下降。
2.1.4 清洁。对传感器、采集器、太阳能电池板、蓄电池、防辐射罩(或百叶箱)进行清洁,并清洗雨量传感器。清洁和清洗要避开正点时次进行,并避免由此导致的不实数据存储和上传。
2.2 每年春季要检测防雷设施接地电阻是否在安全值范围内(配合防雷检测部门进行)。
3.3 气象自动站维护完成后填写《气象自动站维护记录表》。
3 、维修
3.1 气象自动站维修保障业务需设立维修热线电话,并保持畅通。
3.2 气象自动站故障排除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确属交通不便的自动站故障排除时间不得超过72小时。
3.3 在区域站发生故障后,应在2小时内判断故障原因,维修保障人员在6小时内到达现场,经更换备件后仍无法排除故障的,要立即向市气象局、区气象局装备保障中心等业务部门申请技术支持。
3.4 维修人员在进行可能影响在线监测数据有效性的工作时,应事先通知业主方的自动站管理人员,并配合上级技术部门处理野值。
3.5 自动气象站故障排除后,现场维修保障人员要详细填写《自动气象观测站故障维修记录表》并及时归入自动气象站技术档案。
3.6 自动气象站技术档案须由专人管理。技术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自动气象站出厂技术性能、规格、指标、使用手册;维护维修记录;备件更换记录;计量检定、标校情况记录。
4、计量检定和现场校准
4.1(检定方式)对自动气象站的检定采取室内检定和现场校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对传感器要按照《JJG(气象)2011_自动气象站检定规程》进行室内检定。对云、能见度、天气现象等传感器的检定方法、周期和数据采集器、雨量传感器现场校准方法、周期另行规定。
4.2(计划制定)自动气象站计量检定和现场校准业务必须由气象业务部门制订包括时间、人员、备品备件、应急预案在内的年度工作计划,经市气象局管理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4.3(校准要求-校准人员)现场校准技术人员在进行现场校准前要准备充分,尽可能缩短校准时间并避免对整点数据传输的影响,校准时间一般控制在40分钟之内。
4.4(校准要求-值班人员)在对自动气象站进行现场校准前和结束后,现场校准技术人员要将校准起始、终止时间及时通知运行监控值班人员,由值班人员做好记录和数据处理工作。
4.5(现场核查)在区域站因故障、检定等原因更换传感器、数据采集器等备件时,必须通过移动计量检定系统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合格的气象自动站可继续投入业务使用,不合格的需重新更换相应备件。
5、备件管理
5.1(基本原则)自动气象站备件管理包括计划、仓储、配发等环节,遵循“统一计划、统筹供应、统筹管理”的原则。
5.2(备件数量) 自动站整机及核心备件按本市区域站数量10:1储备;保障公司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易损件。
5.3(备件质量) 自动站整机及核心备件的产品品牌型号必须属于中国气象局下发的《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证目录》内。
6、报告制度
6.1 每次故障修复后24小时内向业主方的自动站管理人员提交故障报告单。
6.2 每周(周一)报告一次自动站运行维护情况(含报告上级气象部门部分)。
6.3 每月6日前按规范提交自动站备注文件,报市气象局自动站管理人员审核后上传至广西区气象局。
6.4每季6日前提交上季度巡检报告。
6.5每年汛期前按市局要求提供年度巡检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