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需求一览表
说明:
1、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8〕296号)。
2、本需求一览表中所列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替代的品牌、型号在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上要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
3、凡在“技术参数要求”中表述为“标配”或“标准配置”的设备,磋商供应商应按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在“磋商服务技术资料表”中将其参数详细列明。
4、本需求一览表中标注★号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磋商供应商须满足或优于,若无法完全满足,将会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5、本需求一览表中内容如与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相关条款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
6、本次服务采购最高限价为人民币60.00万元。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单位 |
服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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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宁高新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采购 |
1项 |
南宁高新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共6个(分别为:红豆、相贤、梧桐苑、林科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其中红豆、相贤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各有2个站点)。
一、服务对象 社区范围内的老年人。 二、运营方式 由成交单位开展无偿、低偿或有偿的服务,采取市场化运营的方式进行。 三、服务内容 1、生活照料方面:为老年人开展助餐、个人清洁卫生、衣着服务、修饰服务、如厕服务、身体清洁等生活照料。 2、家政方面:为老年人提供保洁、洗衣、修补、购物、交费、整理家务等家政服务。 3、医疗保健方面:建立社区老年人健康档案,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教育、疾病防治、康复训练、紧急救助等服务。 4、日托服务:为老年人提供用餐、娱乐、休息、医疗、一般照料和专业陪护等日托服务。 5、精神慰藉方面:组织老年人开展谈心活动,进行情感交流,对普遍性问题和极端个人问题,研究解决办法,使老年人保持健康心理状态。 6、其他:文化体育、法律咨询及其他老年人需求的服务。 四、服务要求 南宁高新区通过政府采购,引入的社会组织或企事业单位运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有关要求如下: 1、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2、具备相应管理制度。 3、具备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配备专职驻点服务人员,配备兼职或专职管理人员及专业人员。 4、制定详细的老年人项目实施方案,明确服务的具体内容。 5、要建立服务对象的台账。 6、配置文体活动、培训、医疗康复成果等展示区。 7、建立健全管理人员与服务人员岗位职责、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志愿者管理制度、信息上报等规章制度。 8、根据服务对象需求,切合实际,做好年度服务方案、服务总结及每月服务计划、服务总结等工作,按要求报送等。 9、贴心服务。成交单位要做到敬老爱老,态度和蔼,尊重服务对象的隐私权、名誉权。 10、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11、从事居家养老服务人员要求: (1)具备相应的劳动从业资格,具有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健康状况证明。 (2)遵纪守法,信守职业道德,熟悉居家养老服务程序和规范要求,具有相应岗位的服务礼仪。 (3)提倡使用普通话,语言文明、简洁、清晰。 (4)尊老敬老,对老年人富有爱心。 ★12、负责每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站点的开放及日常管理。每1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派遣一名法定劳动年龄段工作人员每天(法定节假日除外)专职驻点(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提供服务。 ★13、6个社区间照料中心开展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医疗保健、精神慰藉服务,服务期内每个月服务总数共30名老年人(个案服务),每1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5名老年人(个案服务)。 ★(1)只能将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场所和设施设备用于开展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不得做其他用途使用,不得转让和出租。 ★(2)开展服务产生的水电费、宽带费等由成交单位自行缴纳;在使用房屋和设施设备时,要做好保管、保养维护工作,服务期间所产生的设备维修费和物品遗失、安全隐患及消防安全责任均由成交人承担;如要求对场所进行改造装修,需经社区居委会、街道办民政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批准同意,改造装修费用成交人承担。 (3)应当按照老年人的需求和日间照料运营的服务范围开展运营,保证服务质量,提高管理水平;要加强安全管理,确保老年人的生命安全,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4)在服务期间内对服务对象所开展的生活服务、医疗保健、家政服务等一系列服务项目所引发的人身安全事故责任及社会矛盾纠纷,均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采购人概不负责。 五、监督要求 1、成交单位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服务监督机制,有效处理服务对象的建议、投诉及特殊问题,确保服务质量。 2、制定服务管理办法和服务质量评估办法,作为管理和评估依据。 3、加强监督检查,采购人对成交单位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实施评估,对成交单位的管理与服务有批评、指导的权利。 4、在服务中将服务场地或设施设备转让第三方,或者在服务中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采购人有权利自行终止本合同并由成交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六、考核评估标准 附件:南宁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考核评估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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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条款 |
1、合同签订日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2、服务期:服务期1年。 3、服务要求:7×24小时服务电话支持。 ★4、提交服务成果时间及地点:服务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服务成果。南宁市滨河路1号火炬大厦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5、付款方式: (1)本项目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由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开展前期服务的资金,余下的金额待验收考核后根据验收结果支付。 (2)剩余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已支付的20%合同总金额-违约金额 (3)违约金额=未履约响应文件及合同承诺的1次的扣除2%合同总金额。 (4)供应商提交合格的服务成果后,采购人15个工作日组织考核验收,验收后25工作日内按剩余的实际支付金额一次性向成交供应商支付余额。 6、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提供服务期内工作内所需要相关资料、备品备件。 7、验收条件及标准: 双方共同验收。 8、验收方法及方案:按成交人承诺及《南宁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考核评估标准》进行考核,对服务成果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付余下的款,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9、竞标报价为采购人服务的价格,包括: (1)服务的价格; (2)服务期间产生的备品备件及耗材、水电费、宽带费等价格; (3)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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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本项目采购标的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强制性标准、规范等要求:《南宁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南宁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运营补贴评估细则的通知》(南民政发〔2019〕26号)。 |
附件: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考核评估标准
考评项目 |
考评指标 |
具体考评内容 |
考评方法 |
考评得分 |
服务内容(50分) |
生活照料(10分) |
为老年人开展助餐、个人清洁卫生、衣着服务、修饰服务、如厕服务、身体清洁等生活照料。 |
实地考察查阅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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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服务(10分) |
为老年人提供保洁、洗衣、修补、购物、交费、整理家务等家政服务。 |
实地考察查阅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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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健(10分) |
建立社区老年人健康档案,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教育、疾病防治、康复训练、紧急救助等服务。 |
实地考察查阅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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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托服务(10分) |
为老年人提供用餐、娱乐、休息、医疗、一般照料和专业陪护等日托服务。 |
实地考察查阅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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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慰藉 |
组织老年人开展谈心活动,进行情感交流,对普遍性问题和极端个人问题,研究解决办法,使老年人保持健康心理状态。 |
实地考察查阅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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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组织老年人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娱乐、养身保健、社区公益等活动,做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 |
实地考察查阅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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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30分) |
管理制度 |
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并上墙。 |
实地考察查阅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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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性岗位 |
参与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体配备工作人员。 |
实地考察查阅记录询问社区干部和老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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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运行 |
每个服务点的设施、卫生、服务人员和被服务人员等安全防范 |
实地考察查阅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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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成效(20分) |
服务满意度(20分) |
对社区服务老年人进行服务满意度抽样调查。 |
实地随机抽样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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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民政局对居家养老社会组织为老服务业务开展情况评价 |
实地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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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民政部门对居家养老社会组织为老服务业务开展情况评价 |
实地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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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委会对居家养老社会组织为老服务业务开展情况评价 |
实地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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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服务内容业务开展情况评价 |
实地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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