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一览表
说明:
1、供应商必须自行为其竞标产品侵犯其他供应商或专利人的专利成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具有产品专利的供应商应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与其自有产品专利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能就其产品的专利在本项目竞标过程中被侵权问题提出异议。
2、本谈判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之规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对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请以《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规定为准。
4、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6、小型、微型企业提供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
7、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标注“★”号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必须满足,否则竞标无效。
A分标
一、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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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内容 |
数量 |
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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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江南区延安镇那齐村农村人饮集中供水技改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 |
1项 |
1、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水资源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工作的要求,开展江南区延安镇那齐村农村人饮集中供水技改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服务工作。 通过编制规划水资源论证,科学评估项目实施的水资源条件,分析论证项目的需水规模、水资源配置以及项目实施对其他行业用水、水资源以及水功能区等影响,综合评估项目实施水资源支撑条件以及规划目标、规模、布局、结构等规划要素的合理性,提出规划优化调整以及规划实施有关的水资源节约、保护建议,为江南区实施和水资源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内容为:资料收集与分析、规划分析、水资源条件分析、需水合理性分析、水源配置方案论证、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分析、规划实施影响分析、水资源节约保护管理对策措施、编制江南区延安镇那齐村农村人饮集中供水技改工程 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编制及相关附图。 3、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项目概况 (2) 等级、水平年和论证范围 (3) 分析范围内控制指标情况 (4) 取水用水方案 (5) 退水方案 (6) 水资源节约、保护及管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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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条款 |
一、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 ★二、提交服务成果时间:签订合同后45天内编制完成报告初稿,通过评审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报批稿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 三、提交服务成果地点:南宁市江南区水利局 四、成果材料制作要求:成果文件需胶装成册,其中的图片和图纸部分须彩色打印。 五、保修和服务要求:1、如采购人或评审专家、各职能部门代表提出的建设意见,成交人需在7天内,修编完善;2、采购人最终取得审批部门对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的批复、成交人提交完各阶段的成果文件、验收合格为止。 ★六、人员配备要求:供应商须列明承诺参与项目的负责人和各专业人员名单(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以上人员竞标截止日之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竞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凭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七、报价要求:按全包干的价格进行报价,总价包干。主要包括:①编制费:为完成报告编制工作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现场查勘及交通差旅费、报告印刷费等;②咨询评审费:报告编制评审而需要支出的会议、专家咨询费、差旅费、交通费、办公费等。③其他编制报告所需经费。④相关法律规定的税费。 八、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通过评审后成交供应商可申请60%的合同款,在成交供应商提交完整的请款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通过上级部门批复,按照要求提交完整的成果材料,成交供应商可申请余下40%的合同款,在成交供应商中标人提交完整的请款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 九、验收标准:以水资源论证报告最终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作为验收合格的唯一标准。 ★十、保密要求:没有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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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产品 |
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无核心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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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为:2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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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产品 |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竞标,如有此类产品参与竞标的做无效竞标处理。 |
B分标
一、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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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内容 |
数量 |
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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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江南区延安镇那齐村农村人饮集中供水技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 |
1项 |
一、采购范围及要求: 1.采购范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江南区延安镇那齐村农村人饮集中供水技改工程项目进行报告编制并报送相应审批部门审批通过。 2.采购内容: ①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环评要求和管理部门环评要点,并依照现行的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范的技术要求,按双方拟定的工期进度,按时、保质、保量提供环评图纸及文件资料。 ②根据上级审批部门审查结论,负责对环评成果作不超出原定委托范围和内容的做必要调整和补充,对环评图纸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③负责向采购人对本环评项目范围内的相关技术交底。 ④负责组织技术评审和成果报批; ⑤提供为期两年的环评技术服务; ⑥其它与工作相关的必要内容。 二、规范要求 依据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编制。 三、质量保证 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编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通过相应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审批。 四、服务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1.项目现状分析; 2.各环境要素监测; 3.社会调查和公众参与调查; 4.环境风险分析; 5.水土保持分析; 6.社会环境、生态环境分析; 7.环境管理与检测、污染防治分析; 8.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9.项目工程建设分析; 10.项目建设合理性分析; 11.结论与建议。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按国家标准及规范编审所涉及的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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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条款 |
一、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 ★二、提交服务成果时间:签订合同后45天内编制完成报告初稿,通过评审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报批稿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 三、提交服务成果地点:南宁市江南区水利局 四、成果材料制作要求:成果文件需胶装成册,其中的图片和图纸部分须彩色打印。 五、保修和服务要求:1、如采购人或评审专家、各职能部门代表提出的建设意见,成交人需在7天内,修编完善;2、采购人最终取得审批部门对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的批复、成交人提交完各阶段的成果文件、验收合格为止。 ★六、人员配备要求: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应由编制单位中取得相关专业或相关专业环境影响评价水利水电高级工程师职业职称(含高级工程师职称)以上资格的全职工作人员,作为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供应商须列明承诺参与项目的负责人和各专业人员名单(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以上人员竞标截止日之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竞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凭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七、报价要求:按全包干的价格进行报价,总价包干。主要包括:①编制费:为完成报告编制工作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现场查勘及交通差旅费、报告印刷费等;②咨询评审费:报告编制评审而需要支出的会议、专家咨询费、差旅费、交通费、办公费等。③其他编制报告所需经费。④相关法律规定的税费。 八、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通过评审后成交供应商可申请60%的合同款,在成交供应商提交完整的请款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通过上级部门批复,按照要求提交完整的成果材料,成交供应商可申请余下40%的合同款,在成交供应商提交完整的请款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 九、验收标准:以水资源论证报告最终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作为验收合格的唯一标准。 十、保密要求:没有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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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产品 |
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无核心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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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为:17.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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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产品 |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竞标,如有此类产品参与竞标的做无效竞标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