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采购产品清单
疫苗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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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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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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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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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元/羽份/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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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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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
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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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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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新城疫Ⅳ活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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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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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羽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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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
元/羽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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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59.8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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谯城区、涡阳县、 利辛县、蒙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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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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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瘟活疫苗、含稀释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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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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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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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元/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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谯城区、涡阳县、 利辛县、蒙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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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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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活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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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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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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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元/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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谯城区、涡阳县、 利辛县、蒙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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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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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伪狂犬病活疫苗含稀释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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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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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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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元/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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谯城区、涡阳县、 利辛县、蒙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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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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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圆环病毒2型灭活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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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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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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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元/头份(毫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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谯城区、涡阳县、 利辛县、蒙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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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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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传染性胃肠炎、猪流行性腹泻二联灭活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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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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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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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元/头份(2毫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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谯城区、涡阳县、 利辛县、蒙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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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技术参数
- 鸡新城疫Ⅳ活疫苗
用于预防鸡新城疫;
①规格:1000羽份/瓶;包装:10瓶/盒;
②贮藏与有效期:在-15℃保存有效期为2年;
③使用安全、无不良反应;
④交货时有效期≧12个月;
- 猪瘟活疫苗
用于预防猪瘟;
①规格:20头份/瓶;包装:10瓶/盒;
②贮藏与有效期:-15℃保存有效期为1年。
③交货时有效期≧8个月;
-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活疫苗
用于预防高致病性猪蓝耳病;
①规格: 10头份/瓶或20头份/瓶;包装:10瓶/盒;
②贮藏与有效期:在-15℃保存有效期≧15个月;
③交货时有效期≧8个月;
- 猪伪狂犬病活疫苗
用于预防猪伪狂犬病;
①规格:20头份/瓶;包装:10瓶/盒;
②贮藏与有效期:在2-8℃或-20℃以下保存,有效期≧12个月。
③交货时有效期≧8个月;
- 猪圆环病毒2型灭活疫苗
用于预防由猪圆环病毒2型感染引起的疾病;
①规格:20ml/瓶;包装:10瓶/盒;
②贮藏与有效期:在2-8℃保存,有效期为1年;
③交货时有效期≧8个月;
- 猪传染性胃肠炎-猪流行性腹泻二联灭活疫苗
用于预防猪传染性胃肠炎病毒和猪流行性腹泻病毒感染引起的猪腹泻;
①规格:20ml/瓶或40ml/瓶;包装:10瓶/盒;
②贮藏与有效期:在2-8℃保存,有效期≧12个月;
③交货时有效期≧8个月。
(三)其他要求
- 产品质量符合农业部相关产品标准公告、国家《兽药典》规定。
- 关于采购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2017年度或2018年的审计报告均予以认可。
- 关于谈判文件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供应商在承诺书中承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即视为该项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三、交货期:签订合同生效后,暂定20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工作(交货时间至2020年12月31日,分批供货,每次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10个日历天内按要求完成供货),签定中标合同后一周内,中标企业须与三县一区农业农村局签订供货协议,作为中标合同的补充合同,保证按合同供货。
四、付款方式
完成全部货物验收后,市、县(区)配套资金按照3:7比例,市级资金拨付至县区,由县区农业农村局一次性付款给中标企业。
注:最终支付价款由各县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实际供货数量按照中标单价据实结算。
五、报价说明
本项目预算金额即控制价:2959.8万元。
供应商首轮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如超出控制价,按无效投标处理;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首轮报价,如高于首轮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