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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海区2025-2027年规划编制研究技术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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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502200001601744 发布时间:2025-02-20 文档页数:76页 所需下载券:10
瑶海区2025-2027年规划编制研究技术咨询服务

采购需求

前注:

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2.下列采购需求中:

(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供应商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

3.如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相关内容。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付款方式

第1包:合同签订后,且供应商提供等额的预付款保函,3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作为预付款,之后按照各项目实际进度及对应付款原则支付服务费(优先抵扣预付款,扣完后按实际发生进行支付)。

第2包:按各项目对应的付款原则付款。

温馨提示: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在收到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成交供应商账户,特种商品或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但最长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对于小型、简单的政府采购项目,鼓励成交供应商在验收合格当天同步开具发票,采购人当天同步支付资金。

2

服务地点

合肥市瑶海区

3

服务期限

365日历天

4

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

1包:

标的名称:瑶海区2025-2027年规划编制研究技术咨询服务第1包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2包:

标的名称:瑶海区2025-2027年规划编制研究技术咨询服务第2包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项目概况

为全力打造“老工业基地产业转型示范区、老城区城市更新改造示范区”,瑶海区全区上下牢牢把握系统观念、项目为王、效果导向“三大理念”,深入开展产业转型、城市更新、环境提升“三大行动”。区住建局(大建办)作为全区建设的牵头单位,工作量大、难度高、突击任务多,现有技术力量和单个项目独立招标的模式已难满足工作需要。为进一步发挥规划编制研究技术服务工作对城市战略研究、空间布局优化、项目提前谋划、项目设计招标、项目实施管理的重要纽带作用,建立项目规划、建设、管理的技术支撑平台,提高建设工作效率,更好推进我区建设发展,拟委托每包1家专业技术强、服务好的规划设计咨询单位开展我区规划编制研究技术服务工作。

本项目为瑶海区规划编制研究技术服务咨询单位采购,规划编制研究技术服务咨询范围为采购人负责的规划编制工作(服务期内单个项目服务费用在50万元以下,如超出需另行采购),拟采购每包1家服务单位。合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一年。

三、服务需求

服务范围:

服务范围为瑶海区行政管辖范围,面积约62.78平方公里。

服务内容:

第1包:

(一)规划研究

(1)城市更新类:包括重点地区(地段、地块)城市设计、重点片区及道路沿线更新改造规划研究;

(2)用地评价类:包括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土地储备、土地整治、工业用地调查规划研究等;

(3)生态景观、道路交通、公共服务、历史文化保护等相关专题研究。

(二)规划设计

(1)城市设计:包括重点地区、重要区段、重点地块城市设计等;

(2)城市专项规划:包括公共服务设施类、绿地系统类、市政基础设施类、公共安全设施类、综合防灾设施类、地下空间类、用地集约节约、低效用地再开发、综合交通类(含城市综合交通、城市公交、城市轨道、城市道路网、城市慢行系统、城市停车场)等城市单项或综合专项规划;

(3)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包括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及5年近期实施行动方案等。

(三)其他规划编制及相关技术服务

其他规划包括国土空间分区规划、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概念规划等。

(四)指令性、应急性规划服务

区住建局(大建办)安排的指令性、应急性规划服务项目,包括重点项目选址方案、建设项目策划、项目实施类计划研究与编制等。

第2包:

(一)规划编制技术服务

包含规划技术咨询服务、建设项目前期规划研究及设计任务书编制等工作。

(二)规划设计

(1)城市更新类:包括重点地区(地段、地块)城市设计研究、重点片区更新改造规划研究、城市重要道路沿线土地更新规划研究、旧厂区、城中村、棚户区等地区更新改造规划研究等;

(2)生态景观类:城市重要道路沿线景观整治规划研究、城市重要河流沿线景观提升研究、生态地区景观规划研究、公园、绿地、广场规划研究等;

(3)方案设计类:包括重点地块和安置区等预方案设计、重点地块交通整治规划设计、重点地块交通详细规划设计、轨道站点周边地块规划设计等(含现状地形测绘);按规划要求对地块出具建筑方案、强排方案等。

(4)城市专项规划:包括公共服务设施类、绿地系统类、市政基础设施类、公共安全设施类、综合防灾设施类、地下空间类、用地集约节约、低效用地再开发、综合交通类(含城市综合交通、城市公交、城市轨道、城市道路网、城市慢行系统、城市停车场)等城市单项或综合专项规划;

(5)城市更新类:包括重点地区(地段、地块)城市设计、重点片区及道路沿线更新改造规划研究;

(三)其他规划编制及相关技术服务

技术服务包括地形图测绘、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以及大中型项目、园区等调研及咨询报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等)编制、房屋安全评估等。

(四)指令性、应急性规划服务

区委区政府、区住建局(大建办)、区直相关部门及相关街道安排的指令性、应急性规划服务项目,包括重点项目选址方案、建设项目策划、项目实施类计划研究与编制、各类申报材料等。

(五)咨询审查

审查设计类招标文件、设计合同等文件资料,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

由采购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项目具体情况特点,各类单项项目采用项目合同或项目委托书的形式向成交供应商指定任务。

人员配备:每包拟任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

注:(1)响应文件中须提注册城乡规划师证书扫描件

(2)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项目服务工作,并对全部服务工作负责。

四、报价要求

项目按费率进行报价,报价依据详见服务需求和设计费用计取标准。报价费率中包含了供应商为履行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在合同实施期间,服务范围内无论需求内容如何变更,合同费率均不予调整。本项目每包暂定合同价为对应项目预算,最终支付合计金额不超过本项目各包预算超出部分将不予支付报价费率不得超过90%,否则响应无效。所报费率小数点后保留一位数(若超过一位数的直接舍去,如供应商报价为80.26%,评标时投标人的评标价按80.2%计;若不足两位,末位默认为零,如80%,按80.0%计)。

付款原则:

(一)规划编制技术服务

提交规划编制技术服务成果后一次性支付。

(二)规划研究

提交初步研究成果后支付结算金额50%,提交最终研究成果后支付结算金额50%。

(三)规划设计

提交初步规划设计成果后支付设计费结算金额的40%;规划编制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后支付设计费结算金额的40%;提交最终成果后付清结算金额剩余款项。

(四)指令性、应急性规划服务

规划服务成果提交后一次性支付结算金额。

(五)其他规划编制及相关技术服务

其他规划编制项目提交初步规划设计成果后支付设计费结算金额的40%;规划编制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后支付设计费结算金额的40%;提交最终成果后付清结算金额剩余款项。相关技术服务成果提交后一次性支付结算金额。

(六)咨询审查

任务完成后一次性支付结算金额。

设计费用计取标准

各类项目计费依据、单价、基价具体如下。

(一)规划编制技术服务

项目收费依据合肥市规划局、合肥市财政局、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文件《关于印发<合肥市规划编制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合规[2017]25号)关于规划编制专项经费支付的相关条款,按照规划项目编制所需总经费的15%计费,计算得出收费总数再乘以中标费率进行结算,设计计费基价为3万元。

(二)规划研究

包括城市更新类、用地评价类、生态景观类、道路交通类、公共服务类、历史文化保护类,项目收费依据《关于发布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的通知》【(2004)中规协秘字第022号】城市总体规划中相关专题研究计费标准(单项专题研究计费基价为30万元),计算得出收费总数再乘以中标费率进行结算。

(三)规划设计

(1)预方案设计:项目收费依据《关于发布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的通知》【(2004)中规协秘字第022号】,按照修建性详细规划计费标准的50%计取,再乘以中标费率进行结算。设计计费基价为5万元(含现状地形测绘费用)。

(2)城市设计:项目收费依据《关于发布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的通知》【(2004)中规协秘字第022号】,按照城市设计计费标准计取,再乘以中标费率进行结算。重点地区城市设计计费基价为30万元。

(3)城市专项规划:项目收费依据《关于发布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的通知》【(2004)中规协秘字第022号】,按照城市单项专业规划计费标准计取,再乘以中标费率进行结算。

(4)近期建设规划:项目收费依据《关于发布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的通知》【(2004)中规协秘字第022号】,按照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计费标准计取,再乘以中标费率进行结算。

(四)指令性、应急性规划服务

包括区委、区政府、区住建局(大建办)、区直相关部门及相关街道安排的指令性、应急性规划服务项目,项目收费依据《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17版】规划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再乘以50%收取,再乘以中标费率进行结算。教授级高工收费标准为3750元/人/天,高级工程师收费标准为2750元/人/天,工程师收费标准为2250元/人/天,助理工程师收费标准为1500元/人/天。规划服务计费基价为2万元。

(五)其他规划编制及相关技术服务

其他相关规划项目收费依据《关于发布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的通知》【(2004)中规协秘字第022号】计算得出收费总数再乘以中标费率进行结算。

地形图测绘收费依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收取,调整系数根据项目复杂程度确定,地形图测绘计费为2万元/平方公里,地形图修补测计费为1万元/平方公里(每年提供一次地形图修补测及全区影像图更新),三维倾斜摄影计费为3万元/平方公里,乘以中标费率进行结算。

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收费依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计价格[2002]125号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算得出收费总数再乘以中标费率进行结算,环境影响报告书基价为2万元。

调研及咨询报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等)收费依据《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算得出收费总数再乘以中标费率进行结算,咨询报告基价为2万元。

(六)咨询审查

在3小时及以内,专家费300元;3小时以上部分,每小时增加100元;8小时以上部分,每小时增加150元,再乘以中标费率进行结算。

五、其他要求

如合同履约情况良好,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在项目年度资金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2年。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有任何一方不同意续签,合同不予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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