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清单和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概述
兴文县中医医院采购血液透析机项目(第二次) 。
二、项目清单及技术要求
(一)项目名称:兴文县中医医院采购血液透析机项目(第二次)
(二)商品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和配置要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产品配置及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血液透析机 |
一、系统功能概述: 1、设备用途:用于血液净化,治疗急慢性肾功能衰竭,具有碳酸盐、单超透析、序贯透析多种透析治疗模式。 2、人机交互:≥12英寸彩色液晶显示器,触摸屏操作,中文操作系统,治疗、调校、维修界面等全部为中文显示。 3、原液配方:原液配方全开放,默认记忆多种原液配方,可任意更改。 4、超滤系统:采用流量计或复式泵加超滤控制系统 5、配液方式:先吸B液后吸A液, 6、零部件更换提醒:为了方便保养和维护,能够监测机器内部零部件的使用时间,可以在零部件磨损到期后发出更换提醒。 7、浓度曲线:可进行可调钠和碳酸氢盐曲线治疗,可选择线性或梯级自动调整程序设定任意曲线,并可任意更改并存储≥8条曲线,实现个性化透析。 8、超滤曲线:可进行可调超滤曲线治疗,可选择线性或梯级自动调整程序设定任意曲线,并可任意更改并存储≥8条曲线,可单独使用或与浓度曲线组合使用,个性化程度高。 9、消毒方式:具备药液消毒和热消毒方式,热水柠檬酸消毒温度最高可达90℃,消毒脱钙一体化完成时间≤36分钟; 10、透析液过滤:标准配备透析液过滤器组件,透析液过滤器可截留、吸附细菌和内毒素,透析液纯净度更高,减少微炎症反应和感染风险,提高治疗安全。 11、全功能数字化自检,包括所有显示、控制、监测、水路等系统,为保证治疗安全自检不可跳过。 12、特色快捷图标:可将常用的功能键设计到显示屏主界面,操作人员轻松操作。 13、具有可视4色报警灯,具有声光报警指示 14、具有辅助预冲功能,可根据科室需要设置预冲量和预冲速度,简化临床操作。 15、自动排液:操作时只需一个按键并仅按一次,即可完成排液工作,可自动排除透析器及管路内的残余液体,医疗废物整理更加整洁、轻松,降低科室运营成本。 二、主要技术参数: 1、尺寸(mm):机身宽度 ≤350(宽)。 2、供电:交流,220V(±10%),频率:50-60Hz。 3、供水:供水压:0.7-3bar;供水温度:5-35℃。 4、后备电池:支持体外循环血路系统≥30分钟;具备断电状态保存功能;任意时刻恢复供电可恢复至断电前的治疗状态。 5、血流量:50-600ml/min。 6、动脉压:-300-+280mmHg 7、静脉压:-200-+470mmHg 8、跨膜压:-100-+400mmHg 9、透析液压力:-600-+590 mmHg 10、透析液流量:300-680ml/min;任意可调。 11、透析液浓度:测量范围:12.0-15.0mS/cm 。 12、B液浓度:测量范围: 2.0-7.0mS/cm 。 13、透析液温度:33-40℃,可实时监测及可调,并设有超温保护装置。 14、空气检测器:超声探测,检测位置在静脉壶下管路,对静脉壶尺寸无要求,最高检测精度达到0.005ml,防止气泡进入体内,同时具备血液判别器,避免引血上机时意外失血,确保治疗安全 15、肝素注入:给药速率:0.0—9.9ml/h;注射器尺寸:10ml,20ml,30ml均可用,大剂量给药10-1500ml/h;可设定停止时间,肝素泵有自动注入和追加功能。 16、漏血检测:光电式红绿双色光检测,具有污染补偿功能,可尽量避免假漏血报警,精度:≤0.4mL/min。 17、超滤:超滤速度:0.0-4.0L/h;精度:±30ml/h或透析液流量的±0.1%;超滤量 0-39.9L可调。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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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质量要求
1、响应文件及供应商所响应货物的质量、技术和其他要求货物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须符合最新国家标准。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标准和出厂标准,
2、所响应的货物是经检验合格的全新正品,提供的货物,密封包装不得拆开。若开箱检验中发现有诸如数量、型号和外观尺寸等与合同不符,或密封包装物本身的短少和损坏,如产生更换或补货等情形并导致工期延误,采购人有权根据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向供应商索赔。
3、供应商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采购文件要求对其在本采购项目范围内所提供产品进行现场测试和试运行。确保各设备完整地通过验收,并负责向采购人提交所提供产品完整的通过验收的证明文件。
4、供应商应免费将所供货物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为使用单位免费提供安装及调试服务。
二、商务要求
(一)、交货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并调试安装投入使用(货物的安装、调试由专业工程师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段完成,安装调试时间应当不超过两天)。
(二)、交货地点:兴文县中医医院。
(三)、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前缴纳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与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采购人因供应商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四)付款方式: 合同中约定。
(五)验收方法和标准
1、验收要求:设备安装完毕后,由采购人组织专业人员会同成交供应商依据提供的装箱清单、检验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书及质量标准等有关资料共同检验。如有短缺、规格质量不符、资料不全等,由成交供应商在7个工作日内无偿给予更换、补齐,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采购人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项目履约成果的,视同验收合格。
4、项目验收结果合格的,供应商凭验收合格证明书至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上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5、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六)其他要求
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供应商成交后,自成交公示期满之日起,须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三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定政府采购合同。
2、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3、采购人定期核对供应商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及相关信息,对于未按照采购文件响应要求执行或存在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并根据违约情况扣除履约保证金。
4、供应商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度。
5、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6、在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供应商与采购人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为三年,并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质量实行“三包”(包修、包退、包换);在质保期内,供应商应自带配件和安装工具对本次采购的所有产品进行上门免费安装调试和维护;在安装、调试产品或软件的同时,对相关操作人员免费进行技术培训,使其按提供的操作规程使用产品,并熟悉例行维护的程序。对于人为损坏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外部环境损坏部分,由供应商提供维修,只收取实际材料费(按厂价计算)。
2、保修期外硬件部份维修只收取损坏的零部件费用,
3、维修响应时间:提供每周7天每天24小时的全年无休服务;维修响应时间:1小时以内;质保工程部24小时内维修并排除故障,设备维修期间提供备用机,保证正常业务开展。
4、供应商应当在省内设立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或网点或提供成交后在甲方所在地设立售后服务点的承诺函(提供售后服务地址、负责人及专职技术人员姓名和24小时在线移动联系电话)
5、供应商应当针对采购人使用人员1到2名进行技术培训,培训至精通维护处理日常设备问题;对所有设备使用员工进行详细的操作使用培训直到员工能熟练使用设备。
四、合同实质性条款
甲乙双方应根据本采购项目的特点,在不违背采购文件要求、招标承诺的原则下,就具体条款进行修改和增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