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包名/包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采购预算 |
1 |
炎陵县教育局中小学校专职保安员服务采购项目 |
2 |
年 |
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采购需求 |
6565140.00 |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炎陵县40所中小学及幼儿园学校的安保服务,提供保安人员96名,主要负责全县中小学及幼儿园保安工作,负责开展校门口及校园等区域的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工作,以维护学校教育教学正常运行,确保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总预算金额为656.5140万元,服务期限为2年。
(二)服务范围:炎陵县40所中小学及幼儿园。中标人为炎陵县40所中小学及幼儿园提供教学期间约10个月、全天24小时的安保服务。
(三)工作职责
1、 中标公司为学校派遣具备资质的安保人员,确保足额配备比例。安保人员在学校管理机构领导下,根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事故等工作,保障学校和师生的安全。
2、学生上、下学期间,维持好校门口交通秩序,做好学生疏导工作。
3、严格履行来访人员准入、登记手续,认真盘查校门口闲杂人员,了解来校意图,细心观察其行为去向。
4、保管好橡皮棍、强光手电等安防设备,并定期检查,确保能正常使用。定期组织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上报安全隐患,建议整改措施,在雷电、暴雨等自然灾害来临之前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5、对进出校园的车辆和物品要核对检查,凭证放行,严禁将非教学用或生活用的危险物品和管制刀具带进校园。
6、 严格执行校园安全管理规定,做到人不离岗,岗不离人,准时上班,做好交接班手续。
7、派遣单位应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安保人员的职业素质和道德操守。
8、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格纪律、团结同志,积极完成学校领导布置的其他安保任务。
三、工作目标
1、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防止无关人员进校园和学生带管制刀具进校园,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3、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4、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5、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现场秩序维护等。
6、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
四、服务内容
1、负责学校校区的门岗执勤。对外来人员、学生的出入及出入物品进行严格的检查和登记。对进入责任范围内的车辆进行有效管理,建立巡视检查防范体系,并做好相关记录。
2、负责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安全巡查工作。承担责任范围内的消防管理工作,建立全员义务消防制度。
3、负责学生宿舍的管理工作。
4、其它工作
4.1 积极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4.2 承担重大节日及重大会议、活动、上级视察等的秩序维护和安全保卫工作。
4.3 积极配合学校临时性工作。
五、人员要求
1、保安人员符合以下条件才能上岗:经过专业培训,持保安员证;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有良好团队精神,自愿从事保安工作;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保安业务知识和技能;无违法犯罪记录;年龄18-55周岁,身高158cm以上;五官端正,政治可靠、身体健康,无吸毒史、家庭成员及本人无精神病史,无传染性疾病,无重听、口吃,无纹身;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优先。
2、保安人员在执勤时必须着统一的保安制服、佩戴执勤证,必须遵纪守法、文明执勤,不得迟到、早退、串岗和脱岗,禁止酒后上岗,上班时段严禁吸烟、喝酒、嚼摈榔,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熟悉和规范操作消防设备、视频监控、110报警系统等设备。
3、保安人员必须按照学校的要求,认真维护责任区的正常秩序,防范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坚决制止外来人员引发的各类纠纷和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对现场发现的违法犯罪人员要及时报警,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对刑事、治安案件,灾害事故现场先行保护。
4、保安人员由县教育局、派出单位和学校共同负责管理。采购人炎陵县教育局和各学校将依据考核细则(另行制定)对安保人员进行日常考核与监督,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有权要求中标单位更换直至予以辞退,造成损失的,派出公司及当事人应负责赔偿。
5、保安公司负责招聘、培训保安人员,建立保安人员档案资料,并报县教育局备案。
六、风险承担
1、县教育局和学校将对保安服务质量进行全过程监控,中标人日常工作不到位、不达标、或有违约现象,将依据合同的相关约定执行。
2、保安人员在岗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均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中标人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与聘用人员发生纠纷,均由中标人负责调解与处理,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4、中标人在保安服务中违反国家相关法规或保安行业规范,因过失造成他人人身伤亡的,均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其他要求
(一)时间及地点:
1、履行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完成人员招聘培训工作,并随时待岗,保证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延续性。
2、服务地点:炎陵县教育局指定的中小学及幼儿园。
(二)结算方法:
1、付款流程:每期开学初安保人员配备到位后,由教育局核定实际配备人员和服务学校数,据实向县财政申请拨付款项。
2、付款方式:每学期分两次支付款。开学一个月内支付全期款项的85%,期末解假后一个月内支付余款15%。
3、结算方式:保安员薪金、服务费总金额以实际上岗安保人数计算,全年组织召开4次集中培训或会议,装备费以实际上岗人数和10%预备人员合计数计算。标的金额系预算金额,每期以具体人员配备而定。各项费用基数以炎陵县人民政府第十七届第42次常务会议审议的《炎陵县中小学专职保安配备基本方案》为计算标准。
(三)本项目费用包括保安员薪金(含“五险一金”)、培训及会务费用、服务费及保安员装备费(两年用)四项,安保器械购置费用不在此列。如一旦中标,服务项目以外的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四)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五)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