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采购需求部分由采购人:郎溪县水利局提供并负责解释)
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安徽省郎溪县境内二联水库、百亩塘水库等九座小(2)型水库和新修郎源水库进行蓄水安全鉴定;对岗丰水库、岗收水库等六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本项目预算为99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服务周期30日历天。
1、采购范围:安徽省郎溪县境内二联水库、百亩塘水库等九座小(2)型水库和新修郎源水库进行蓄水安全鉴定和新修郎源水库进行蓄水安全鉴定,对岗丰水库、岗收水库等六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项目及相关服务。
2、采购内容:
水库大坝蓄水安全鉴定要求:水库蓄水安全鉴定根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
程》(SL-223-2008)标准完成,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根据《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17标准完成。
1)鉴定工作内容。二联水库等十座水库工程形象面貌(大坝地基、防渗、高程
及导流建筑物等)的检查。
2)蓄水大坝鉴定阶段:水库蓄水安全相关行业标准划分四个阶段,即工作大纲编制阶段、自检报告编写阶段、现场鉴定与鉴定报告编写阶段、鉴定报告审定阶段。中标单位应对十座水库分别编制安全鉴定报告,并按规程完成相关工作和报告审定工作。
3)十座蓄水水库分别位于郎溪县的:百亩塘水库位于梅渚镇、二联水库位于建平镇、高草湖水库位于凌笪乡、刘冲水库位于毕桥镇、骆村水库位于十字镇、南冲水库位于涛城镇、山塘水库位于凌笪乡、石坝水库位于建平镇、石曹水库位于十字镇及郎源水库进行蓄水安全鉴定。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要求:根据《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有关规定和郎溪县水库运行情况,现需对岗丰水库、岗收水库、幸福塘水库(凌笪)、南冲水库、山下铺、古塘水库等六座水库进行安全鉴定。
2)大坝安全鉴定程序:(1)、参加现场安全检查、安全检测并负责编制现场安全检查报告;(2)、收集有关资料,并根据需要开展地质勘探、工程质量检测、鉴定试验工作;(3)、按有关技术标准对水库大坝安全状况进行评价,并提出水库大坝安全评价报告;(4)、按鉴定审定部门意见,补充相关工作,修改水库大坝安全评价报告;(5)、起草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6)、其他相关职责;(7)、上述所有成果均要提供电子数据成果及纸质成果,纸质成果要加盖勘测机构公章, 并符合相关规范和技术规程要求。
3、评价依据文件和规程规范:
1)国家水利部《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建管〔2003〕271 号);
2)国家水利部《综合利用水库调度通则》(水管〔1993〕61 号);
3)国家水利部《水利枢纽工程除险加固近期非常运用洪水标准的意见》(水规〔1989〕21 号);
4)《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17);
5)《防洪标准》(GB50201-2014);
6)《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
7)《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SL274-2001);
8)《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SL44-2006);
9)《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SL189-2013);
10)《溢洪道设计规范》(SL253-2018);
11)《土石坝养护修理规程》(SL210-2015);
12)《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SL203-97);
13)《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50487-2008);
14)《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50290-2014);
15)《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551-2012)。
16)《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4、成果要求:
依据《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建管[2003]271 号)、《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17)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编写安全评价报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 同时具备下列①、②、③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①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
②工程测量资质乙级及以上;
③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五、合同主要条款:
1、付款方式::本项目费用实行总价承包,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在合同执行期内不作调整。
(1)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
(2)中标之日起30天内提供安全技术认定综合评价报告(送审稿)后付至合同价款的50%;
(3)提供安全技术认定综合评价报告审定通过,同时完成安全鉴定报告书后并提供全部资料付清剩余结算款。
2、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提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3、合同争议处理:采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郎溪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提供服务的时间要求(包含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报告。
七、服务团队人员的工资、福利、食宿交通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八、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注:以上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清晰扫描件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