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
一、
(一)项目说明:
1、根据《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对泰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泰州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泰州科思燃气有限公司、泰州永安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等四家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开展中期评估,委托具有特许经营中期评估成功案例的专业咨询机构负责开展评估工作。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评估并通过专家验收。
3、咨询机构需有技术(燃气相关专业)、法律、财务审计、企业管理类包括但不限于以上专业人员。
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十日内支付30%作为首付款。评估成果通过专家审核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二)评估范围
根据《江苏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中期评估制度》和采购人要求确定本次中期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与改造是否依据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和规划要求执行;
(2)行业发展和投资是否满足城市功能的需求;
(3)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是否满足各类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4)行业服务质量和用户投诉处理情况;
(5)应急预案的制定、执行情况;
(6)成本、价格的控制和执行情况;
(7)行业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定、执行情况;
(8)重要设备、设施的完好情况;
(9)安全生产和管理情况;
(10)社会公益性义务的执行情况;
(11)对特许经营政府监管评估;
(12)对特许经营协议的评估;
(13)对优化燃气报装营商环境,简化流程、简化材料、压减费用、压缩时限等方面进行评估;
(14)采购人要求的有关特许经营其他评估内容;
2、编制特许经营中期评估的调研方案、调研提纲;
3、实施特许经营中期评估企业和相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资料调研和访谈;
4、编制特许经营中期评估报告,并组织专家评审,向甲方提供经专家评审合格的书面评估报告八份。
(三)报价要求:
1、响应单位应为采购方提供本次采购的泰州市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中期评估全部工作。总报价以最终报价为准,包括风险评估全部工作的人工、交通、食宿、机械、保险、劳保、专家评审、各种税费等一切费用。
2、本项目采购预算为¥900000.00元(人民币玖拾万元整),供应商的每轮报价均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否则其报价无效。
二、采购项目完工期或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
三、采购项目交付或执行的地点
泰州市海陵南路308号
四、交付方式及说明
合同签订后支付30%,评估结束通过专家评审验收后付清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