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本需求仅供参考,具体以磋商文件为准)
项目名称
|
省住建厅2020年部门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
项目编号
|
2020BFAFN00596
|
服务地点
|
厅本级及所属单位项目绩效评价地点在合肥市,部门预算的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地点分布在各市县,根据工作需要,同时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选择部分重点项目开展实地核查。
|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
付款方式
|
委托项目结束并提交成果,经采购人确认后一次性付款。
|
初审业绩
|
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须具有省级及以上预算支出绩效评价项目业绩(含省级及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委托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项目(或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项目),不含各类审计项目,不含正在实施未结项项目)。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二、项目概况
根据有关工作要求,对2019年度部门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项目数量为24 个(含厅本级及厅属单位),资金 57360.6万元。根据各市县提供的绩效自评材料,重点对城市工作“五统筹”专项补助、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及白蚁防治资金、绿道建设以奖代补资金、绿色建筑及建筑产业现代化以奖代补资金及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等5个部门预算的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形成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基础上,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形成部门绩效评价报告。
三、服务需求
服务范围:按照绩效评价工作要求,组建项目团队(服务期内,项目团队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如出现人员调离等合理原因确需调整的,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方可更换调整;调换人员业务能力不得低于前任人员)。项目支出依据厅本级、厅属单位及各市县提供的相关自评资料开展,根据需要,组织开展重点项目实地核查,帮助分析偏差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在此基础上,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全面反映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政策和项目实施效果,以及绩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绩效评价完成后应按要求提交成果,主要包括部门绩效评价报告、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工作成果征求意见稿不晚于6月10日前提供,报告正式稿不晚于7月10日前提供。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总价,报价应包含与本次绩效评价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食宿、交通费及其他一切不可预测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