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一、环境质量检测
(一)农村环境空气质量检测
1、检测点位
贵德县下罗家村、贵德县上刘屯村、贵德县童家村
2、检测项目
SO2、NO2、PM10共3项。
3、检测频次
每季度检测一次,连续5天。SO2、NO2、PM10采样时间不少于24小时/天;
(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检测
1、检测范围
贵德县新街乡水源地
2、检测项目
①常规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河流总氮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共28项,
② 全分析:《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109项。(奇数年开展常规监测,偶数年开展全分析监测)
3、检测时间
饮用水源地每季度检测一次,每季度第一个月1~10日采样一次;如遇异常情况,须加密检测。
(3)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的县区,饮用水水源地监测工作按照青海省环境保护厅文件《关于印发2019年青海省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考核环境检测方案的通知》(青环发〔2018〕437号)要求执行。
4、质量保证
检测数据实行三级审核制度,并对检测结果负责,如检测断面水质异常,及时报告上一级环保检测主要部门并进行复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91-2002)及《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任务作业指导书(试行)》开展检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
二、污染源检测
(一)国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检测
1检测范围
贵德县污水处理厂。
2、检测项目
(1)废水检测项目:
水温、流量、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色度、粪大肠菌群、总磷、总氮、悬浮物、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汞、总铬、镉、六价铬、铅、砷、动植物油、烷基汞共21项
3、检测时间及频次
按季度监测,每季度检测一次。其中贵德县污水处理厂一、三季度由海南州环境监测站委托检测。二、四季度由贵局委托检测。
三、生活垃圾填埋场检测
(1)贵德县南塘生活垃圾填埋场及其它三个垃圾填埋场
(一)分析方法
1、水质监测执行《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及《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及相关的标准分析方法的有关要求。
2、空气质量监测执行《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T193-200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有关要求。
3、根据污染源类型执行相关的行业标准、综合排放标准或监测技术规范,同时做好监测过程及分析测试记录,并编制污染源监测报告,加强监测过程的质量控制。
4、水、空气、污染源监测从样品采集、样品流转、样品分析到数据审核均应有完整记录, 并进行三级审核,同时建立电子或纸质档案。
(二)计量认证及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