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成都市龙泉驿区财政局(区国资金融局) 国有企业审计服务项目。
二、项目简介
(一)项目来源与背景
根据市国资委关于每年3月前完成国有企业上年度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的要求,须在2020年3月前上报区国投公司、区建发公司、区城投公司和区农投公司、区工投公司、区公交公司、区自来水总公司、区粮油公司和经开产投基金公司9家区属国有公司经审计的2019年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由于审计工作需要2—3个月时间才能完成,故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在2020年1月初开始实施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为保障2019年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正常进行,现需开展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
(二)当前国家省市区的相关规定和政策要求等
根据市国资委的工作要求,成都各区(市、县)国资管理部门须在2020年3月前完成区属国有企业2019年度国有资产统计报表。
参照《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审计监督实施办法》(成国资〔2015〕7号)的要求,国资管理部门每年应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对所监管的国有企业进行年度财务审计。
(一)对成都市龙泉驿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所监管9家企业(如下表)的年度决算审计、业绩考核和工资总额清算工作,总资产规模约为1798.79亿元。
龙泉驿区区属国有公司情况表
序号 |
公司介绍 |
1 |
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区国投公司”) 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玉扬路302号 总资产:587.37亿元 |
2 |
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经开区建发公司”) 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南京路33号 总资产:567.83亿元 |
3 |
成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经开区城投公司”) 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南京路31号附3号 总资产:144.57亿元 |
4 |
成都市龙泉现代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区农投公司”) 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董郎路229号 总资产:278.23亿元 |
5 |
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工业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区工投公司”) 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中路2号花都酒店6楼 总资产:125.58亿元 |
6 |
成都市龙泉公交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区公交公司”) 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中路80号 总资产:3.32亿元 |
7 |
成都市龙泉驿区自来水总公司 (以下简称“区自来水总公司”) 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东街219号 总资产:84.79亿元 |
8 |
成都市龙泉驿区粮油实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区粮油公司”) 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镇龙平路28号 总资产:3.20亿元 |
9 |
成都经开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经开产投基金公司” 地点:成都经开区成龙大道二段888号总部经济港F5栋4楼 总资产:3.9亿元 |
(二)分包情况
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按照项目均衡、公司业务关联性等原则,对需审计的区属国有企业进行分包和编号,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拟分包安排如下:
包件号 |
公司名称 |
资产(亿元) |
资产占比 |
1 |
经开区国投公司 区粮油公司 |
590.57 |
32.83% |
2 |
经开区建发公司 区公交公司 |
571.15 |
31.75% |
3 |
区农投公司 区工投公司 |
403.81 |
22.45% |
4 |
经开区城投公司 区自来水总公司 经开产投基金公司 |
233.26 |
12.97% |
|
合 计 |
1798.79 |
100% |
(三)服务要求:
1、审计公司本部、所属子公司或所管理公司财务报表是否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在2020年2月底前,按照相关准则要求完成审计工作,规定的审计流程必须保质保量进行,并按成都市国资委要求填报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
3、在2020年3月15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注协审计准则和年度财务决算工作要求,出具被审计公司全级次合并及分户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被审计公司全级次合并及分户工资发放清算情况专项审计报告、经营业绩(含业绩考核指标)审计报告和管理意见书(最终以服务合同的约定为准)。
4、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执业人员存在以下问题的,采购人可按委托合同约定扣减中介服务费用、终止委托合同和依法追究赔偿责任,不再纳入采购人备选中介机构的范围,并将其违规执业行为向有关部门予以通报:
(1)中选的会计师事务所无正当理由放弃执行项目,不按要求签订合同;
(2)违反合同约定,分包、转包、转让受委托项目;
(3)存在重大质量问题;
(4)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报告。
(四)人员要求:驻现场审计工作注册会计师至少两名。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中标人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条款,严禁泄露保密信息。
2、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提供的票据及出具的审计报告等一切资料均以中标人的签章为准。
3、中标人须按照投标文件的方案派出相应人数的注册会计师,若实际派出的注册会计师人数少于投标方案中的人数,采购人有权扣除部分合同金额或履约保证金。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审计方案及承诺,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成都市龙泉驿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
关于2019年区属国有企业年度报表审计的考核办法
为防范审计风险,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考核对象为成都市龙泉驿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采购的2019年成都市龙泉驿区区属国有企业的年度报表审计参审会计师事务所,主要从审计纪律执行、审计人员安排、审计质量、审计效率及其他方面进行考核。
第二条 会计师事务所应遵守以下审计纪律:
(一)严守审计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公司商业秘密;
(二)原则上采取就地审计的方式,未经被审计单位同意不得擅自带离各项审计资料。
(三)妥善保管审计资料,不得遗失、损毁。审计结束后,应当于五个工作日内归还审计资料;
(四)自觉服从成都市龙泉驿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的工作安排和监督;
(五)不准由被审计单位支付或补贴住宿费、餐费;
(六)不准使用被审计单位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办公条件办理与审计工作无关的事项;
(七)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和联欢等活动;
(八)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的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
(九)不准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费用;
(十)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十一)不准利用审计职权或知晓的被审计单位的商业机密和内部信息,为自己和他人谋利;
(十二)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十三)若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应该主动申请回避。
第三条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安排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根据审计项目的要求和审计方案的安排,配备相应数量和有关专业的技术人员;
(二)不得将审计项目转包给其他社会中介机构;
(三)不得安排不具备资质的人员实施审计。
第四条 审计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严格按照制定的方案实施审计。
(二)审计中发现重大的非正常事项,应及时向成都市龙泉驿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汇报,不得私自处理。
(三)审计报告结构完整、依据充分、定性准确,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审计情况。
(四)按规定时限完成审计工作。
第五条 年度考核评分及合格标准
每年考核总分为100分,年度考核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为年度考核合格,得分9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成都市龙泉驿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将扣减年度考核不合格事务所的履约保证金或审计业务费。
2019年龙泉驿区区属国有企业年度报表审计考核表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考核单位(公章):
考评日期:
考核项目 |
具体内容 |
遵守(∨) 未遵守(×) |
审计纪律 |
严守审计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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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采取就地审计的方式,未经被审计单位同意不得擅自带离各项审计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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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善保管审计资料,不得遗失、损毁。审计结束后,应当于五个工作日内归还审计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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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服从成都市龙泉驿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工作安排和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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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由被审计单位支付或补贴住宿费、餐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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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使用被审计单位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办公条件办理与审计工作无关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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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和联欢等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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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的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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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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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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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利用审计职权或知晓的被审计单位的商业机密和内部信息,为自己和他人谋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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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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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应该主动申请回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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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人员安排 |
根据审计项目的要求和审计方案的安排,配备相应数量和有关专业的技术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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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将审计项目转包给其他社会中介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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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安排不具有资质的人员实施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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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质量和效率 |
严格按照制定的方案实施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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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中发现重大的非正常事项,应及时向成都市龙泉驿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汇报,不得私自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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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结构完整、依据充分、定性准确,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审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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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时限完成审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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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 项目 |
基本 得分 |
考核项目扣分 |
考核加分 |
年度考核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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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轻微未造成影响的 |
情节轻微造成影响较小 |
情节恶劣影响严重的 |
参审服务被评为“优”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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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纪律执行 |
30(分) |
扣5分/次 |
扣10分/次 |
扣20分/次 |
每一评“优”项目加分3分,最多加分不超过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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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人员安排 |
30(分) |
扣5分/次 |
扣10分/次 |
扣20分/次 |
||
审计质量和效率 |
40(分) |
扣5分/次 |
扣10分/次 |
扣20分/次 |
(一)时间安排(具体时间以合同中商定时间为准)
1、2019年12月31日前
通过政府集中采购选定4家会计师事务所;
2、2020年1月1日—2020年2月28日
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区9家公司进行2019年度报表审计、工资总额清算审计、经营业绩考核审计以及填报完成国有企业统计报表初稿;
3、2020年3月1日—2020年3月15日
出具正式的审计报告并完成国有企业统计报表审核上报工作,同时按要求出具工资总额清算报告、经营业绩考核报告。
(二)其他要求
1、中标人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条款,严禁泄露保密信息。
2、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提供的票据及出具的审计报告等一切资料均以中标人的签章为准。
3、中标人须按照投标文件的方案派出相应人数的注册会计师,若实际派出的注册会计师人数少于投标方案中的人数,采购人有权扣除部分合同金额或履约保证金。
▲4.投标人根据每包的控制价分别投标,可同时投多个包,每一包选取第1名作为中标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人实力顺序排列。若同一投标人同时被评为多个包第1名,则必须按照第1包>第2包>第3包>第4包的优先顺利进行选择,最终一个投标人只能中标一个包。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与龙泉驿区区属国有企业和企业负责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