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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江区“上河居、逸然居”“新城府景”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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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05120000068907 发布时间:2020-05-12 文档页数:102页 所需下载券:10
温江区“上河居、逸然居”“新城府景”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6章 招标项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6.1 项目概况

包1:温江区“上河居、逸然居”小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本项目上河居位于温江区泰康东路222号,逸然居位于温江区南浦路西段515号

 “上河居”小区,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

东至 规划道路   西至 规划道路

南至 规划道路   北至 规划道路

“上河居”小区规划设计物业类型为: 住宅 ;

“上河居”小区总建筑面积81609.1平方米。住宅建筑总面积65683.38平方米(物业服务费计费面积),物业用房及其他用房面积3843.39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12082.33平方米;

“上河居”小区房屋总套数692套,已安置人口约2600人 ,共计建筑物5幢,层高26层,电梯共计12部;地下机动停车位315个,露天停车位34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061个。

“逸然居”小区,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

东至 规划道路   西至 规划道路

南至 规划道路   北至 规划道路

“逸然居”小区规划设计物业类型为: 住宅 ;

“逸然居”小区总建筑面积24089.65平方米。住宅建筑总面积23516.2平方米(物业服务费计费面积)

“逸然居”小区房屋总套数249套,已安置人口442人

“逸然居”小区建设有露天停车位 101个;非机动车停车棚1个;

“逸然居”小区共计建筑物 6个单元,层高11层,电梯共计6部。

本项目住宅总建筑面积:89199.58平方米(物业服务费计费面积)

6.2服务内容及范围

1、服务内容:

(1)建筑物共有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2)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

(3)共有部位的绿化、环境卫生的保养和维护;

(4)秩序维护、安全防范、车辆停放管理等事项;

(5)物业服务档案和物业档案的管理;

(6)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2、服务范围:

本项目服务范围为“‘上河居’、‘逸然居’”物业管理区域内

6.3服务要求

1.本项目物业服务质量标准按照《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划分》(四川省(区域性)地方标准)住宅二级服务标准(详见附件3)及《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柳城街道办事处农民集中居住区物业服务质量考核实施办法(试行)》(详见附件1)执行。人员、设备等由中标单位根据以上标准配备。采购人采用不定期检查和每季度集中检查的方式,检查考核合格后支付物业服务费。对检查中出现的不达标,根据检查考核评分结果扣减物业服务费,并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按照物业服务标准每年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物业服务合同。

★2.为提高对辖区农民集中安置区电梯安全管理有效监管,本项目电梯维保由街道统筹安排(费用由中标物业公司支付),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装入投标文件,承诺函格式自拟)

★3.消防由中标物业公司聘用维保单位进行维保(费用由中标物业公司支付),日常维修维护按照《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项目分类(四川省(区域性)地方标准 DB510100/T054—2010)》执行。(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装入投标文件,承诺函格式自拟)

★6.4其他要求

投标人未被注册所在地市或区县住房行政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列为信用警示对象,且2018年度信用记分不低于60分。(须提供1.信用系统查询结果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信用证明加盖公章装入投标文件;2.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装入投标文件,承诺函格式自拟)。

★6.5人员配置要求

1:“上河居、逸然居”小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物业工作人员不得低于32人:

“上河居”小区物业工作人员不得低于19人。其中项目经理: 1人(须持有物业服务项目经理证书),客服:1人,工程:2人,其他人员15人。(须提供承诺函和物业服务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装入投标文件,承诺函格式自拟)。

“逸然居”小区物业工作人员不得低于13人。其中项目经理: 1人(须持有物业服务项目经理证书),客服:1人,工程:1人,其他人员10人。(须提供承诺函和物业服务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装入投标文件,承诺函格式自拟)。

2.两个小区所有配置人员须男55岁以下(含55岁),女50岁以下(含50岁)。人员配置中的普工年龄在40岁-50岁的本地实地居民人员不少于40%。(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装入投标文件,承诺函格式自拟)

6.6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按照《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划分》(四川省(区域性)地方标准)住宅二级服务标准(详见附件3)

6.7 履约要求

(一)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1、乙方提前、到期、因政策调整或惩戒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物业服务企业退出项目前必须将小区所有资料、办公用具和小区设施设备完好无损进行书面移交;

2、合同期内因政府对集中安置区物业管理政策调整,按政策规定执行。

(二)付款方式:按照《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柳城街道办事处农民集中居住区物业服务质量考核实施办法(试行)》(详见附件1)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定期和不定期考核,考核合格后按季拨付,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验收标准和方法(考核办法):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和《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柳城街道办事处农民集中居住区物业服务质量考核实施办法(试行)》(详见附件1)

  1. 伴随服务:2、乙方必须配合社区推动社区治理、维护安全稳定,每季开展一次电梯、消防、用电、用气、用水安全知识宣传演练活动,每年重大传统节日组织业主参与健康、文化娱乐活动;(五)违约责任2、乙方因自身原因与电梯维保单位不配合,造成小区业主对电梯安全使用等信访投诉的经查实扣减当月2000-10000元物业服务费,并责令限期整改;若造成严重损失的,经查实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暂扣当季度物业服务费拨付,责令限期整改合格后并扣减当季度2-5万元物业服务费;若造成人员伤亡的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2. 1、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3. 3、本项目至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有义务向业主宣传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居工程建设管理的补充通知》(温府发【2007】161号)文件相关规定中关于“免三优四”物业补贴政策并纳入物业管理考核。
  4. 1、乙方与电梯维保单位在电梯安全使用管理上应通力合作配合确保安置业主出入畅通无阻,如需甲方协调应及时报告;

(六)解决争议的方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8 报价要求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资产负债表、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或者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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