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采购需求
- 项目说明
- 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
- 本项目共分为 1个包进行招标。成交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合同存续期间采购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 属于信息网络开发服务的,供应商成交后应向采购人提供源代码以及文档等技术资料。
- 服务要求
根据《青岛市水务管理局关于开展青岛市水务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总结水务发展“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 深入分析水务发展面临的形势,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 治水方针,按照“水务工程补短板、水务行业强监管”的总基调,坚持“五水共享”和“四水共治”,聚焦重点难点和短板制约,创新工作思路,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目标导向,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完成规划基本思路报告,编制完成规划报告。
青岛市市域行政区范围,包括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西海岸新区、即墨区、胶州市、莱西市和平度市,陆域面积 11293 平方公里。
基准年为 2020 年;规划年限为 2021-2025 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青岛市总体规划(2011-2020)》(国函[2016]11 号)
《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 年)》(建城[2019]52 号)
《青岛市排水专业规划(修编)(2016-2020 年)》
《西海岸新区城市排水规划(2017-2035 年)》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17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2016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6 版
《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50013-2018
《山东省城市排水专项规划编制纲要(试行)》山东省住房和城市建设厅国家、山东省及青岛市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
青岛市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十四五”规划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对青岛市“十三五”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梳理存在的问题,分析“十四五”时期青岛城镇排水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完善城市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体系; 完善污水提质增效的体制机制,构建与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目标相适应的长效工作机制;构建城区新型雨洪系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确定“十四五”时期排水规划的发展目标;明确“十四五”时期排水规划的重点任务;提出落实“十四五” 时期排水规划的保障措施等。
★2.1.6 规划成果
健全完善城市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体系3.商务条件
★3.1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 11 月 30 日内完成。
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签订后完成规划编制付至合同总额的 80%,规划通过专家评审并全部移交材料后付至合同总额的 100%。
服务期满或完成服务成果后,采购人应对服务的成果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采购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成交供应商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检验合格后,由采购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
3.6 服务保障
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应保证每季度至少一次上门回访。注:上述要求以及标注中:
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