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需求
前附表
序号 |
项目 |
采购需求内容 |
1 |
采购内容 |
详见本章内容 |
2 |
单位及数量 |
详见本章内容 |
3 |
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
服务期限:详见本章内容 (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4 |
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
详见本章内容 |
5 |
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它标准、规范 |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国家现行相关政策的要求。 |
6 |
技术规格要求 |
详见本章内容 |
7 |
物理特性要求 |
详见本章内容 |
8 |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
详见本章内容 |
9 |
验收标准 |
按照中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及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标准进行验收。 |
10 |
现场踏勘 |
不组织 |
11 |
演示时间及地点 |
无 |
12 |
样品要求 |
无 |
13 |
本项目的核心产品 |
无 |
14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否 |
一、商务要求表
项目 |
招标要求 |
★合同履约期限 |
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所有成果及资料整理并提交省地质环境监测中心。 |
★付款方式 |
1、合同签订且具备实施条件后,采购人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40%作为预付款;(中标人于合同签订前书面承诺放弃预付款或降低预付款支付比例的,可不适用本条款) 2、完成所有工作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收到符合财务制度的发票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价的80%; 3、中标人提交项目最终成果,完成成果数据入库且通过采购人的验收后,采购人收到符合财务制度要求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款项。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 |
签订合同时间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
★投标文件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 |
二、技术要求
1、排查范围
利用资规系统已有的坡度数据,将鄞州全区山地丘陵区内三级坡度以上的区域的房屋列为备选区域,重点排查最后一排靠山的房屋,形成切坡建房现场排查区域。
2、排查内容
逐幢调查房屋位置、建筑结构等基本信息,排查是否存在切坡、切坡高度、稳定性、支护情况,对存在切坡的房屋拍摄照片。
3、方法和要求
3.1野外逐幢调查
(1)调查范围为全鄞州区山地丘陵区,对照切坡建房排查区域,对已确权房屋,利用不动产登记信息提取不动产单元号,调查房屋建筑结构、是否切坡、切坡高度和支护情况等相关内容;对未确权房屋,调查房屋位置、建筑结构、是否切坡、切坡高度和支护情况等相关内容。
(2)拍摄切坡建房情况照片,反映边坡与房屋的空间位置关系。
(3)对建筑边坡的稳定性进行野外判断。
(4)对欠稳定和不稳定边坡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再排查。
3.2室内数据整理
(1)数据库建立:对照《全省农村切坡建房情况排查技术要求》附表,根据调查结果,逐幢录入字段内容,形成切坡建房情况数据库,对稳定性发生变化或与前期调查存在差异的切坡建房进行动态更新。
(2)照片集:建立“一房一照片”切坡建房排查照片。未确权房屋按照“行政村名称+房屋位置”规则命名。
3.3编制动态更新调查报告
评估全区切坡建房欠稳定和不稳定边坡的稳定性变化情况,编制鄞州区山地丘陵区农村切坡建房动态更新调查报告。
4、数据整理
4.1数据库建立
对照附表,根据调查结果,逐幢录入字段内容,建立shapefile文件。对存在切坡但未确权的房屋,补充空间图元。将完善后shapefile文件转存ESRI File Geodatebase格式,形成切坡建房情况数据库。
空间数据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4.2照片集
按以设区市名称命名一级文件夹,以县(市、区)名称命名二级文件夹,建立“一房一照片”切坡建房排查照片集。
已确权房屋照片按照其不动产单元号命名,未确权房屋按照“行政村名称+房屋位置”规则命名。
5、成果汇交
各设区市完成辖区内各县(市、区)切坡建房情况数据库、照片集检查、汇总后,提交省地质环境监测中心。
6、其他要求
6.1人员及设备配备要求:在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必须按时完成任务并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备,以保证项目完成的质量;相关人员须按规定持证上岗。
★6.2合同履行期间因上级部门或文件要求导致服务工作内容或工作量增加或调整的,中标人应积极响应并实施到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要求增加相关费用,投标人投标时须考虑相关风险。
6.3安全文明作业要求:中标人必须重视安全文明工作,并按相关技术规程、规范和规定进行作业,确保不出安全责任事故。如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交通事故,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
6.4中标人必须对调查期间收集的资料及形成的数据和成果承担安全、保密责任。
6.5采购人在合同范围内使用研究成果不受第三方提出的关于专利权、版权、设计、其他知识产权或使用许可的法律纠纷,倘若发生有关的诉讼,完全由中标人应诉并承担法律责任。
6.6本项目所有成果的版权属采购人所有,未经同意,中标人不得自行删除、复制、修改、转移数据,亦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采购人提供的任何业务资料,中标人需认真保管、严格保密,并在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有效。
6.7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分包,若经采购人发现,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