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及建设目标
(一)项目背景
根据《浙江政务服务网电子文件管理暂行办法》(浙政办发〔2017〕4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发〔2017〕19号)、《江北区“最多跑一次”事项电子化归档工作方案》(北区政办签〔2017〕6号)等文件精神,为贯彻浙江省“最多跑一次”的理念、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的总体部署。江北区档案馆结合实际情况,于2017年启动江北区电子文件管理统一平台及数字档案馆平台建设项目,根据《数字档案馆测试办法》要求,建设一系列数字档案馆系统,并开展了局域网、政务网硬件等相关信息化项目建设。截至2019年,江北区档案馆电子文件管理统一平台及数字档案馆平台建设项目已经完成并顺利验收。
(二)建设目标
为保证江北区档案馆通过国家档案局组织的“数字档案馆测评”工作可以顺利进行,本次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一家供应商为档案馆测评工作提供相关的专业指导、组织规划以及咨询辅导服务,同时为预测评、正式测评等工作环节准备相关材料等。确保江北区档案馆顺利通过国家档案局组织的“数字档案馆测评”(即达到规范级或以上)。
要求投标人在测评前对档案馆资料进行整理,对需要上报的文档进行编写,提供技术支持与咨询服务。进行现场调研、沟通,并出具评估结果。与硬件供应商配合协调工作,推动硬件配置优化。测评时对测评工作进行现场指导、辅助演示、准备汇报材料等。
要求投标人根据《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指标表》要求,基于已建系统完成测评工作,在已建系统上完成数据整理工作,并将管理数据导入到已建系统中展现。需提供相关认证材料准备,主要包括文档整理与台账整理等,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明投标人可协助提供的测评认证材料清单,材料清单需对照《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指标表》要求细化到各项具体指标要求,以供采购人参考。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材料准备
包含馆内硬件设备证明材料、拓扑图、照片、截图、平面图、清单准备;软件系统说明材料、各功能点截图、日志等材料准备。
2、各类制度、台帐准备
(1)包含机房出入、安全防范、卫生、运行操作、温湿度控制等制度准备和制作;登记、检查、操作、维修以及报废等内容的设备管理制度的准备和制作;账户管理、密钥管理、风险评估、灾难恢复、应急处置等安全管理制度准备和制作;系统管理员、软硬件管理员、数据管理员、安全管理员、审计员职责等内容的人员管理制度准备和制作;接收、检测、整理、管理、存储、备份、利用等内容的数字资源管理制度准备和制作;防范自然灾害、环境事故、突发事件和人为操作失误等内容的应急预案的准备和制作。
(2)测评相关的各类台帐和统计数据的准备和制作。
3、数据准备
多媒体、网上信息(5年历史数据)等数据的准备和外购。
4、数据清理
中标人必须与实体档案资源建设及库房清理项目紧密协调,对馆藏历史数据进行全面清点、核对,包括卷件数核对,著录项核对,确保馆藏量准确,统计项符合测评要求;根据馆方提供的规则,处理涉密数据,保证符合规范。(如确有需要采购人将委派工作人员参与指导和协助)
中标人需提供总计不少于5日的培训服务,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具体的培训方案。
各类工作人员6名及以上,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咨询负责人1名,以便采购人随时联系协调有关服务事项。
(一)建设周期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3个月,要求确保于2020年8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
(二)成果要求
1、根据采购需求,建设周期内达到国家档案局要求的“数字档案馆”水平,并于2020年内通过国家级数字档案馆测评。
2、项目验收时,投标人须承诺将所有项目文档(项目期间准备的各类测评材料)完整移交采购人。
(三)保密义务要求
中标人需严格遵守保密规定,自觉保守采购人的业务秘密。中标人需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且人员入场后预付合同金额的20%,通过省级数字档案馆测评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完成建设目标且通过专家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附件:数字档案馆系统评估指标表(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