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背景:
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及《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余姚市调整工业用地结构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开展对余姚市城乡基准地价体系的研究服务工作。
★二、服务范围:
余姚市辖6个街道、14个镇、1个乡:凤山街道、阳明街道、梨洲街道、兰江街道、朗霞街道、低塘街道;临山镇、泗门镇、马渚镇、牟山镇、丈亭镇、梁弄镇、陆埠镇、大隐镇、大岚镇、河姆渡镇、四明山镇、小曹娥镇、黄家埠镇、三七市镇、鹿亭乡。
★三、工作内容:
(1)城镇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更新;
(2)城镇标定地价评估和城镇地价动态监测体系建立;
(3)农用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订;
(4)集体建设用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订;
★四、技术要求:
(一)技术依据
(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
(2)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 18507-2014)
(3)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
(4)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 28407-2012)
(5)农用地定级规程(GB/T 28405-2012)
(6)农用地估价规程(GB/T 28406-2012)
(7)标定地价规程(TD/T1052-2017)
(8)集体土地使用权地价评估技术指引(征求意见稿)(中估协发〔2016〕18 号)
(9)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技术规范(TD/T1009-2007)
(10)有关城乡地价成果的数据库管理和报备系统要求和规定
(11)浙江省和宁波市城乡地价评估及管理相关技术规范
(二)技术要求具体内容:
(1)项目概况:包括地理位置、评估范围、城乡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以及标定地价科学含义,研究目的和任务等;
(2)时间安排及工作流程:《余姚市城乡基准地价体系研究》工作的总体时间安排与工作步骤;
(3)城镇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更新技术方案:包括更新技术路线、更新主要技术手段、研究方法和流程、技术分析与评价、成果编制等。
(4)城镇标定地价评估和城镇地价动态监测体系建立技术方案:包括技术路线设计、划定评估范围、外业资料收集、技术分析与评价、成果编制等。
(5)农用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订技术方案:包括技术路线设计、明确评价单元和对象、外业资料收集、技术分析与评价、成果编制等。
(6)集体建设用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订技术方案:包括技术路线设计、划定评价工作地域、外业资料收集、技术分析与评价、成果编制等。
★五、工作成果的形式要求:
特别说明:如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因上级政策要求变化,应按最新的政策要求执行,且相关费用不予增加。
(一)报告成果
(1)《余姚市城乡基准地价体系研究》技术报告;
(2)《余姚市城乡基准地价体系研究》工作报告;
(3)《余姚市城乡基准地价体系研究》专题研究报告;
(4)《余姚市城乡基准地价体系研究》成果图集;
(二)数据库成果
《余姚市城乡基准地价体系研究》成果数据库。
(三)其他要求
(1)技术规程要求提供的其他成果资料;
(2)上级部门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3)所有成果的电子文档;
(4)纸质成果份数按采购人要求提供;
★六、工作成果的时间节点要求:
(1)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四项工作的成果(注:成果较为成熟);
(2)2020年11月31日前完成由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持并组织相关评审专家对提交的四项工作成果进行评审验收。
(3)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余姚市城乡基准地价体系研究》成果整理和修订,报省厅备案(其中“城镇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还须录入国家自然资源部的信息系统)。
★七、其他要求:
1、成交单位必须对收集的基础资料及所有成果承担安全、保密责任。
2、如有因成果编制不明,需要成交单位现场说明或出具资料补充的,成交单位必须予以配合,否则采购人有权按合同约定对成交单位进行处罚(具体详见合同条款)。
3、成交单位负责应对项目成果错误进行及时更正,不得以任何形式的原因及理由要求增加费用。
4、本次服务所有成果,归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有。未经采购人许可,成交单位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泄露,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