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内容
区教育系统教职工疗休养服务
省内线路福利费用2000元;
省外线路福利费用限额2400元(超出2000元的部分由职工本人负担费用既个人补差,个人补差限额为400元),飞机线机票由职工个人另外核算;
温州市域内线路福利费用2000元。
二、实施原则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体工作局区教育系统教职工疗休养服务项目以参加职工疗休养的人次为预计每年人数按1000人次计。职工疗休养按合同约定的线路、服务标准和其他要求,根据疗休养职工实际报名的线路组团实施,按照实际组团的人次结算。
1、服务期限为1+1+1年,
合同一年一签。如果供应商的服务质量使招标人满意,且达到合同规定的各项要求,在服务期满后,满意度达到80%以上,采购人有权可以续约,但续约合同必须一年一签,最多可续签贰次。续签合同时,项目内容和资金预算应符合采购预算安排要求,并及时申报采购计划。
3、业务量划分:
本项目分为两个包:
包1为:
省外路线:
①南京、苏州、无锡
②福州温泉养生、泰宁大金湖
③江西婺源、景德镇、三清山
省内路线:
① 嘉兴、乌镇西栅、西塘
② 建德、千岛湖
③ 湖州南浔、安吉
温州市域内线路
① 雁荡山、楠溪江
② 文成、泰顺
③ 文成、苍南
④ 楠溪江、洞头
包2为:
省外路线:
①上海城隍庙、迪士尼、周庄
②福建厦门
③漳州白塘湾、土楼、鱼骨沙洲
省内路线:
① 达蓬山、海盐、盐官、乌镇西栅
② 德清莫干山、南浔
③ 安吉
温州市域内线路
① 雁荡山、洞头
② 文成、洞头
③ 泰顺、苍南
④ 楠溪江、苍南
本次招标确定 2家中标人,当有效供应商为3家(含3家)以上时,排前2名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为第一中标人、第二中标人;当有效供应商少于3家(不含3家)时,本次招标流标,应重新组织采购。
第一中标人:为包1的线路量
第二中标人:为包2的线路量
三、项目具体线路安排及要求:
(一)疗休养线路要求
具体结算人数以疗养出行的个数进行结算,如合同到期后,实际成行人数不足,采购人不给于其他费用补偿,投标人需考虑由此产生的风险;
具体要求如下:
2、时间:5天(含在途时间),一般要求安排在星期一至星期五。组团按招标人计划实施,具体出团及返回时间根据供应商编制并获得招标人认可的方案为准。
3、住宿:四星级及以上标准酒店或在《温州市职工疗休养基地(点)名单》中的职工疗休养基地,开业或新装修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五年。住宿为标准间(2人),住宿要求不安排一楼,尽可能在同一楼层,不安排窗户朝路边喧闹的房间,含早餐。要求房间干净整洁,各个设施齐全且能正常使用(淋浴房沐浴喷头有手持可以活动的喷头),24小时供应热水。同一线路原则上住在同一家酒店。方案中需列出酒店名称或具体的地点、价格。
4、景点及门票:需列明项目具体线路安排及设计到的主要景区、景点。门票包括大门票和景点内必游的小门票,以及索道(如有)、电瓶车(如有)、游船(如有)等,不参加其他自费景点。方案中列出每个参观景点、计划参观时间。如因出行人员身体不适等原因未进入景区的,结算时须退还相应门票价,并安排不参加的职工在宾馆休息。本次疗休养不安排购物点,不指定具体的购物场所,不安排强制付费疗休养项目。
5、用餐:在正规饭店或农家乐就餐,以10人一桌为标准,正菜不少于12个(不含冷菜),荤菜不少于6个,也可用自助餐的形式。正餐(午餐、晚餐)不低于100元/人/天,用餐次数按旅游天数算足,旅游期间,如遇未用餐的情况,结算时须退还相应餐费;
6、司机、导游和车辆情况:司机五年内无不良纪录,服务态度好、技术好,确保行程安全。投标供应商需安排有丰富经验的导游(不少于三年,且具备导游证)全程陪同,每辆车至少安排一名导游。当地优秀资质公司有导游资格的专业导游讲解服务(不送小费)。要求每批旅行社至少安排一名全陪导游,一名地接导游。 全程空调车接送。要求车况好,两年内车辆,内饰干净,下部有行李箱,车位充足,空调效果好(如需高铁出行,需安排旅游大巴接送至动车站,并设全陪导游一名)。报价须包含司机、导游及车辆的所有费用。途中的坐船等交通费用以及其他需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在方案中需详细列出。
(二)其他要求
1、服务人员:设本项目服务专员(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一定的资历资格和丰富的从业经验,加强双方沟通,根据招标人要求及时调整方案并获得招标人认可,应急处理相关事务等。具体出团全程配导游(全陪+地陪),要求不少于三年导游经验,引导、讲解景点山水、典故等,解决旅途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并给予游客食、宿、行等方面的帮助。
2、保险:由中标人提供责任险及旅游意外险,并包含在报价中。包括但不限于旅行社责任险和个人旅游人身意外险(个人旅游人身意外险保额不少于100万),疗休养期间所有的安全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投标单位投标时需予以承诺。
3、组团:按25人成团考虑,根据实际情况出行,报每人综合单价。
4、费用:报价包括以上参团职工吃、住、行及景点门票费、导游费、保险费(旅游全程保险费)、服务人员(导游、司机等)吃、住、行费用、供应商预计的其他费用和风险费用。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编制的方案并考虑职工疗休养的公平性、均衡性,对各线路分别综合报价。
5、行程要求:写明启程与回程的旅游大巴、动车及航班具体时间。
6、付款方式:按批次进行,按批次支付。各批次疗休养行程结束后,中标供应商提供结算函(附本结算批次的人数、总价等统计情况),经采购人签字同意后,采购人按批次在中标供应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该批次合同价款,职工本人负担部分由职工本人与旅行社结算。
7、本项目招标结束后,采购人如发现中标供应商提供不实投标资料,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如合同签订后发现,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必须对采购人要求的全部服务范围进行响应,不得进行选择性服务。
8、疗休养活动方案制定必须遵守《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工疗休养工作的通知》温总工发【2018】32、《关于加强2020年职工疗休养工作的通知》号等相关规定。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有对疗休养新政策规定,按新政策执行。
9、其他事项以旅游合同为准。
10、具体行程双方协商确定。
11、每期完成疗养服务后,必须让所有出行人填写《满意度调查表》,每期结算提交。
满意度调查表
疗休养服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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疗养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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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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疗养时间 |
_____ 年___ 月 ____日至 ___ 月 ____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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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项目及分值(100分) |
满意度评价(请您在人为的选项后空格内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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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
较好 |
一般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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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条件(20分) |
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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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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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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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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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状况(20分) |
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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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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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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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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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景点安排 (30分) |
3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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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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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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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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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状况和司机服务(10分) |
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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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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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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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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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服务(10分) |
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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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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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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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措施(10分) |
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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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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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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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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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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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次疗休养的整体评价及建议:
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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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词表作为对疗休养服务单位的评价依据,每批次疗休养完成后组织测评。得分90分(含)以上为满意,80分(含)-90分为合格,80分一下为不合格。合同期内不合格数量达到2批及以上,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