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乐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服务市场化运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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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05250000072609 文档页数:96页 所需下载券:10
丰乐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服务市场化运作项目

采购需求

(以下需求仅供参考,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项目名称

丰乐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服务市场化运作

项目编号

2020AEEFZ00049

项目预算

2550万元/3年

采购内容

肥西县丰乐镇位于肥西县东南,本项目范围内人口约4.1万人,项目内19 个村居(丰乐社区、肖家桥村、蒋岗村、三里村、曹祠村、民主村、铁佛村、大圩村、安淮村、方桥村、新华村、新丰村、桥东村、桥中村、桥西村、路塘村、安河村、新仓社区、从姚社区)206个自然村庄,本项目范围内包括省道5.4㎞,县道26.2㎞,乡道19.5㎞,村村通道路 ,清扫保洁面积1732332㎡,其中车行道清扫保洁面积1349332㎡,人行道清扫保洁面积26240㎡,绿化带两侧保洁面积328020㎡,巷道清扫保洁面积28740㎡。本次项目包含镇范围内19个村居保洁(含206个自然郢村庄内外、房前屋后、沟渠塘坝、闲置空地、农贸市场9000㎡、公共厕所482㎡、公园游园34400㎡、安置点小区361700㎡的保洁、生活垃圾收集清运。)详见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最高限价

2550万元/3年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前注:

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付款方式

按季度付款

2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

服务期限

3年

二、项目概况

肥西县丰乐镇位于肥西县东南,本项目范围内人口约4.1万人,项目内19 个村居(丰乐社区、肖家桥村、蒋岗村、三里村、曹祠村、民主村、铁佛村、大圩村、安淮村、方桥村、新华村、新丰村、桥东村、桥中村、桥西村、路塘村、安河村、新仓社区、从姚社区)206个自然村庄,本项目范围内包括省道5.4㎞,县道26.2㎞,乡道19.5㎞,村村通道路 ,清扫保洁面积1732332㎡,其中车行道清扫保洁面积1349332㎡,人行道清扫保洁面积26240㎡,绿化带两侧保洁面积328020㎡,巷道清扫保洁面积28740㎡。本次项目包含镇范围内19个村居保洁(含206个自然郢村庄内外、房前屋后、沟渠塘坝、闲置空地、农贸市场9000㎡、公共厕所482㎡、公园游园34400㎡、安置点小区361700㎡的保洁、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具体情况见附件 1)

三、服务需求

1、负责安排保洁员每日对本项目全域范围内农户产生的垃圾进行分类(可分为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二类)收集并放置在垃圾桶内。

2、负责安排保洁员对本项目全域范围乡村道路、沟塘水渠、农户门前屋后等场地进行清扫保洁、垃圾分类及落叶、杂草清理清除工作。

3、按本项目要求合理设置垃圾分拣员,负责将垃圾桶垃圾分类(可分为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放置于垃圾分类亭中,由垃圾收集人员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

4、负责将本项目内各村(居)垃圾收集点已分类垃圾运送至处理场所,将可回收垃圾运送至村(居)设置的垃圾回收站点;可烂垃圾运送至堆肥场所进行堆肥处理,将厨余垃圾和机关单位、工厂、学校食堂、餐饮店等餐厨垃圾使用专门餐厨垃圾车上门收集,并运送至业主指定的处理场所处理;有毒有害垃圾收集后运送至业主指定专业机构处理;其他垃圾运送至肥西县垃圾焚烧厂(位置:花岗镇蔡冲村);(投标人应现场进行查看,充分考虑部分乡(镇)暂无垃圾中转站的现状,合理测算垃圾转运费用)。  

5、负责本项目内垃圾回收站点的设置和垃圾分类亭维护工作,站点内设备、宣传标牌、制度上墙等工作均由中标人负责,同时做好垃圾分类宣传、劝导工作。

6、负责项目服务范围内道路路面和沿线两侧(含绿岛)的清扫保洁、村庄及道路两侧的除杂工作、垃圾收集运输和乱张贴、乱涂写等“牛皮癣”的清除。

7、本项目服务范围涉及到道路的,道路两侧区域均包含在内。

8、负责按业主要求,配置和安排本项目服务范围内道路所需的环卫设施、240L及50L分类收集垃圾桶、果皮箱日常清洗、维护管理等项工作。

9、负责本项目范围内乱倒建筑垃圾的监管、清理等。

10、负责本项目范围内的自然郢内乱堆放问题的日常治理,树枝、杂草等堆放整齐,由村居指定各自然郢具体堆放位置后,按照种类分别归堆,指定区域堆放,不得出现新增堆放点。

11、负责丰乐镇集镇三无小区及无人管理单位院子的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工作、“牛皮癣”清理、杂草清除工作。

12、负责本项目范围内安置点小区内公共区域及楼道内公共区域的水电维修、电梯维修维护、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工作、“牛皮癣”清理、杂草清除及值班巡逻工作。

13、负责按业主要求,配置和安排特勤人员交由采购人对本服务范围内的集镇街道、村居、自然郢环境卫生日常督查、巡查、环境整治及清障等工作。

14、负责做好采购人单位布置的临时性、阶段性任务(含检查、突击整治、重大活动等)中的环境卫生工作。

15、负责本项目日常作业质量监督检查、和记录工作。

16、负责积极配合做好采购人交办的其它整治活动。

17、负责完成采购人需要的各类文件资料统计、上报工作。

18、接受村(社区)对保洁公司的日常监督。

、人员、设施设备配置及质量标准要求

(一)车辆设备配置要求。(本项目所需设备要求:大型作业车辆不少于12辆)(均需为本项目单独配备)

1、

序号

名称

配置

数量

备注

1

日常巡查车辆

(皮卡车或新能源纯电动小轿车)

1辆

以上车辆设备必须自有或租赁

2

压缩式垃圾车

2吨≤核定载质量<7吨

3辆

3

压缩式垃圾车

核定载质量≥7吨1辆

1辆

4

洗扫车

核定载质量≥5吨

2辆

5

小型货车

用于垃圾分类

1辆

6

洒水车

3吨≤核定载质量<13吨

2辆

7

洒水车

核定载质量≥13吨

1辆

8

餐厨垃圾车

核定载质量≥2.5吨

1辆

9

小型电瓶保洁车

 

不少于200辆

10

数字对讲机

 

不少于20台

11

50升连体式垃圾分类桶

 

不少于8902只

12

240升垃圾桶

 

不少于2472只

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所需车辆(小型电瓶保洁车除外)的相关有效证明文件扫描件,且所有设备必须为本项目单独配备使用。

3、中标人所有作业车辆和工作车辆(机动车)必须装配带有摄像装置的GPS定位系统,系统后台必须纳入甲方统一负责管理,摄像装置和GPS必须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如有故障接到甲方通知后2日内必须维修完好,若2日内不能维修完好或发现人为损坏的一次扣除中标人2000元,以此类推。

4、投标人须在肥西县丰乐镇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及车辆设备停放场所;如暂无办公、车辆停放场所的,应书面承诺在中标公示期满后 30 个工作日内落实场地。

(二)人员配备要求。本项目所需人员要求:至少配备256人(详见附件 2)

序号

岗位名称

数量

备注

1

项目经理

1人

(详见附件 2)

2

文员

1人

3

其他管理人

3人

4

道路、自然郢清扫保洁作业工人(含路段班长 6 人)

174人

5

安置点小区清扫保洁作业人员

13人

6

门卫值班巡逻人员

8人

7

水电维修人员

2人

8

特勤人员

16人

9

作业车辆驾驶员(含替休人员2人)

13人

10

压缩车辅助工

4人

11

“牛皮癣”清理

6人

12

240L 垃圾桶、果皮箱清洗工

6人

13

垃圾收集运输(其中前端收集6人,中端收集运输3人)

9人

合计

至少配备256人

 

注:除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证书等证明材料作为评分条件外,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其余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服务实施前由采购人负责核查。

  (三)作业要求。

1、人工作业时间要求:清扫保洁人员实行全天候保洁,道路每天人工清扫不得少于1次;前端垃圾收集人员每天上户收集、运输垃圾不得少于2次,其中上午6:30--8:30,下午14:30--16:30为垃圾收集时间段(清扫时间、垃圾收集运输时间如有变动,以行业主管部门通知为准);中端垃圾中转时间每天不得少于2次,具体时间根据前端收集情况执行;240L垃圾桶、果皮箱每天至少用水清洗一次。

2、机械化作业要求:洒水车上午06:30—07:30、下午13:00—14:30开始作业,洗地车每晚在凌晨04:00时开始作业,扫路车在凌晨06:00、下午15:00开始作业,没有主管部门通知,任何中标人不得更改作业时间。所有作业车辆在作业时应遵守交通法规,严禁作业时逆向行驶,作业时开启相关警示灯光、设置必要警示标识、设施。本标所有要求配备车辆必须为本招标路段使用,不得使用于其他路段,否则发现一次即从承包费中扣除10000元,从发生时间当月兑现。

3、作业质量标准要求

    (1)自然村庄农户门前屋后、沟塘水渠等无乱堆乱放、无杂草丛生、无成堆裸露垃圾、漂浮物;

(2)辖区范围内沿线道路路面干净整洁,无施工弃料、建筑垃圾、漂浮物、石块、灰沙、无垃圾杂物、无积水积泥、油污、无痰迹烟蒂、无果皮纸屑、无土石杂草等。

(3)辖区范围内道路沿线道路绿花带内干净无杂物,绿化植物表面无积尘,边角路牙侧石、交通护栏等公共设施本身及周边干净无积尘。

(4)项目范围内安置点小区道路路面干净整洁,无施工弃料、建筑垃圾、漂浮物、石块、灰沙、无垃圾杂物、无积水积泥、油污、无痰迹烟蒂、无果皮纸屑、无土石杂草等;绿花带内干净无杂物,绿化植物表面无积尘,边角路牙侧石、交通护栏等公共设施本身及周边干净无积尘;安置点小区内机动车、非机动车指定地点停放整洁有序,无毁绿损绿、毁绿种菜、乱搭乱建现象,门卫值班巡逻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5)气温在2摄氏度以上时应按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每天对道路进行冲洗、降尘,做到路面见本色。

(6)对承包区域内出现偷倒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破坏市容环卫设施等行为的,应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汇报,及时清除。对承包区域内出现的无主施工弃料或无主沙石、杂物等要及时进行清理。所需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7)清扫保洁人员上岗作业时应穿着环卫行业统一的警示服(或工作服),保持衣冠整齐,且有明显所属单位标志。早上、夜间作业时应佩带LED反光安全标志。

(8)垃圾及时收集、密闭运输;垃圾无破损、无涨桶、外溢。

(9)垃圾必须运至县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运输途中无滴撒抛漏等现象。

4、“牛皮癣”清理范围及标准要求

(1)清理范围:本项目道路两侧及道路出入口可视范围内交叉口的建(构)筑物立面、桥梁、路灯杆、栏杆、广告标牌、路灯控制箱及底座、路牌、公交站亭、配电箱、电线杆、有线电视接线杆箱、电缆线杆、传栏、窨井盖、树木及其他设施上的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等。

(2)清理标准: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等在发现后30分钟内清理完毕并做到同色覆盖,保证覆盖外边规则,不留痕迹。

5、垃圾分类要求

(1)垃圾分类标准:分为四大类,分别为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废金属、塑料、玻璃、废布等)、厨余垃圾(包括剩菜剩饭、骨头鱼刺、瓜皮果壳、油脂等食物残渣)、有害垃圾(包括有毒的、易爆的、易燃的、腐蚀性的,主要有废电池、过期药品、废灯管、油漆、废水银温度计等,需特殊安全处理)和其他垃圾(包括除上述几类垃圾之外的砖瓦陶瓷、渣土、铅笔芯、卫生间废纸、废纸巾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

(2)负责可回收类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工作,运输到指定地点处理;同时,对于低价值或无价值的大件垃圾(如旧沙发、桌椅、家具等)也应免费回收,并实施有效处理;

(3)负责有关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管护和人员的管理;

(4)负责垃圾分类管理相关记录和统计工作,相关数据每月向采购人报送一次;

6、特勤人员要求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至25周岁以上(即1995年1月1日以前出生,以身份证为准)的男性人员;

(2)特勤人员需要有高中及其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非本镇户籍人员优先;

(3)特勤人员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特勤人员最终确定需由采购人负责确认后方可交由采购人管理使用。

  、相关说明:

1、本项目承包期为3年。

2、投标人按以上服务内容报3年投标总价,投标总价一次性包死(总价包含:人工费、机械油料、设备折旧、社保、税金、工具、辅材、中标履约期间可能产生的不可预见等相关一切费用)。投标报价时,各投标人要对不同的工作任务进行分项报价。本项目所需一切费用全部含在投标报价中。一线用工工资不得低于肥西县最低用工标准,必须按照相关规定预算及购置各项社会保险,同时亦要考虑下一年度工资上浮等情况。投标人编制报价时自行到采购人详细咨询或到现场进行实地察看。

3、与本次招标路段交叉相连、延伸续建或新修扩建的路段和人行天桥等,在建设完工移交后双方协定无异议,经丰乐镇研究同意后可以按此次中标单价由本中标人临时性过渡代管。

4、240L、50L分类收集垃圾桶的数量、质量、型号及颜色必须按照丰乐镇要求一次性配置到位。破损垃圾桶按要求进行更换,如更换不及时,丰乐镇将按规定统一进行更换,所需费用从中标人当月服务经费中按照实际采购价格扣除。

5、承包期内若遇道路完全封闭修建,以丰乐镇通知时间起扣减相应承包费用。

6、投标人一旦中标,若存在转包、分包行为,甲方(采购人)可随时终止合同。

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

一般纳税人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测算:

 

缴费项目

人数

费用

小计

A

最低人员工资

256

1280

36

11796480.00

B

社会保险

256

1083.02

36

9981112.32

C

工会教育经费=A*3.5%=A*0.035

412876.80

 

小计(A+B+C)

22190469.12

D

一般纳税人税金=(A+B+C)*6.72%=(A+B+C)*0.0672

1491199.52

合计(A+B+C+D)

23681668.64

小规模纳税人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测算:如供应商以小规模纳税人税金费率报价,需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如:企业税种核定材料、官网查询截图等),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缴费项目

人数

费用

小计

A

最低人员工资

256

1280

36

11796480.00

B

社会保险

256

1083.02

36

9981112.32

C

工会教育经费=A*3.5%=A*0.035

412876.80

 

小计(A+B+C)

22190469.12

D

小规模纳税人税金=(A+B+C)*3.36%=(A+B+C)*0.0336

745599.76

合计(A+B+C+D)

22936068.88

(1)人员工资不低于肥西县最低工资标准1280元/人/月。

(2)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最低为 3017.01 元,计算缴费金额以每人每月为基数,单位重大疾病补助须缴纳(15 元/每人/每月),即1083.02元/月。社会保险企业缴纳费用(缴费费率:24.9%)组成为:养老保险 16%、工伤保险 0.4%、失业保险 0.5%、医疗保险8%。

社会保险个人缴纳费用(缴费费率:10.5%)组成为:养老保险8%、失业保险0.5%、医疗保险 2%。

(3)一般纳税人税金6.72%;小规模纳税人税金3.36%;如投标人以小规模纳税人税金费率报价,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小规模纳税人证明材料(如:企业税种核定材料、官网查询截图等),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官网查询截图可通过:如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网站(https://etax.anhui.chinatax.gov.cn/nsr/wzdk/ybnsrxx?isGsFlag=Y)

(4)请投标人自行核算以上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如投标人对以上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有疑问,请在本项目答疑期内提出。如无疑问,投标报价应不低于上述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5)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不接受赠送及优惠,其他项作为可竞争费用,可由投标人自行报价。

   (6)投标人应考虑合同期内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调整的风险。投标报价应考虑肥西县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等风险,履约期限内不得以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以及物价指数上涨等理由增加管理费用。承包期内因省、市政府出台文件调整最低人员保障工资的,中标人须无条件予以调整,该风险投标人投标时须综合考虑并承担。

、投标须知

中标人在承包期间必须按国家《劳动合同法》规定规范用工,办理相关保险,保险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成本核算时所有配备的人员都应计算保险部分,不得以使用40、50人员为由不予核算;

 中标人每月5日之前必须把环卫工人的工资发放表报至采购人,各项费用的发放达到采购人招标要求时采购人将按时转拨中标人当月经费,发生克扣工人工资、加班等费用时,采购人将扣除中标人相应费用,直接发放给工人;

如遇节日、迎检、重大活动保障及自然灾害时,中标人须服从丰乐(镇)统一安排,增加清扫保洁人员,延长清扫保洁时间,所需费用投标人投标前综合考虑,中标后不予增加。

、管理要求

1、在大扫时间段内,路上所有工人必须坚持每天一大扫,不得以小扫把代替或自行改变作业规定,否则每次每人扣除中标人50元人民币;其余时间为保洁时间段,所有工人必须持小扫把、防风簸箕进行作业,不得以方便袋和自制工具代替作业工具,否则每次每人扣除中标人50元人民币;遇到雨、雪天气,作业时间工人应该顺着路牙推水或者铲冰除雪,否则每次每人扣除中标人50元人民币。

2、中标人必须派1名文员到采购人指定的地方上班,负责每天将本单位的车辆作业运行轨迹、视频整理好上报至采购人,负责上级部门的热线回复和日常通知工作;

3、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标书规定的人数设置人员,不得改动,每少一人每月扣除中标人3000元人民币,总人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90%以下的采购人将终止合同;所有人员必须一人一班,不得连班,连班人数达到总人数的20%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4、所有道路绿化带内泥土必须低于路牙石,绿化带内漂浮物、烟蒂等杂物随时发现随时清理,整体清掏每半月不得少于一次,清掏前及时上报,清掏结束后由主管部门核实签字后方可认同,否则视为未清掏,没有按照规定清掏的每条路每次扣除中标人2000元人民币,以此类推;

5、中标人法定代表人每季度至少参加一次主管部门的工作会议,或者到主管部门了解公司的实际工作状况,未参加会议或未前往主管部门了解公司情况者每季度扣除承包经费50000元人民币,超过2个季度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法律责任

1、中标人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安全作业管理,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制定有关规章制度;

2、中标人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思想教育,专业培训,安全教育,做到遵纪守法,配证上岗;

3、承包期内所发生的民事、刑事、安全事故、劳资纠纷等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4、在承包期限内因中标人管理不善,导致道路管理质量标准达不到规定要求,造成严重影响被肥西县城管局一年内连续两次通报或者累计达到3次的,承包合同予以解除;

、监督管理和考核

按照行业管理要求进行监管,依据《国家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肥西县市容环卫考核办法》、《肥西县农村环境治理考核办法》及肥西县城市管理局、丰乐(镇)等有关规定部门对中标人组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奖惩依据,(具体详见附件3.附件4.附件5)。若县级主管部门制定新的考核细则,以县级主管部门最新考核细则为准。

附件1:肥西县丰乐镇村(社区)道路清扫保洁范围统计表

序号


(社区)

道路名称

道路类型
(沥青路或水泥路)

起止地点

车行道保洁范围

人行道清保洁范围

绿化带两侧范围

巷道保洁范围

总面积
(㎡)

长(m)

宽(m)

面积(㎡)

长(m)

宽(m)

面积(㎡)

长(m)

宽(m)

面积(㎡)

长(m)

宽(m)

面积(㎡)

1

安河村

四丰路

沥青路

新仓中学-公祭堂

2600

7

18200

 

 

 

2600

3

7800

 

 

 

 

2

安河村

凌冲路

水泥路

新仓中学-黄郢

2000

6

12000

 

 

 

2000

2

4000

 

 

 

 

3

安河村

任伍路

水泥路

吴大郢-路西

2200

4

8800

 

 

 

2200

2

4400

 

 

 

 

4

安河村

河堤路

水泥路

吴成明涵-路西

5000

4

20000

 

 

 

 

 

 

 

 

 

 

5

安河村

老村址路

水泥路

老村址-河堤

250

4

1000

 

 

 

250

2

500

 

 

 

 

 

合计

 

 

 

 

60000

 

 

 

 

 

16700

 

 

 

76700

.

 

 

 

 

 

 

 

 

 

 

 

 

 

 

 

 

 

215

 

 

 

 

 

 

 

 

 

 

 

 

 

 

 

 

 

总  计

 

 

 

 

1349332

 

 

26240

 

 

328020

 

 

28740

1732332

肥西县丰乐镇村(社区)自然郢清扫保洁范围汇总表

序号


(社区)

自然郢数

户数

人口数

辖区内沟渠保洁范围

辖区内塘口保洁范围

辖区内安置点小区保洁范围

辖区内农贸市场保洁范围

辖区内公共厕所保洁范围

辖区内公园游园保洁范围

长度(m)

面积(㎡)

建筑面积(㎡)

占地面积(㎡)

占地面积(㎡)

占地面积(㎡)

1

安河村

10

584

2018

8150

186900

0

0

60

0

2

安淮村

10

32

127

3500

1100550

0

0

20

0

3

曹祠村

2

85

386

1100

249480

113000

0

0

0

4

从姚社区

4

85

374

4000

40100

0

0

0

0

5

大圩村

21

608

3448

4500

7580

0

0

0

0

6

方桥村

3

112

474

20610

527000

0

0

0

0

7

丰乐社区

5

692

2667

0

13000

0

5000

202

1200

8

蒋岗村

7

385

2680

5240

232800

0

0

0

0

9

路塘村

15

430

1633

15900

534590

0

0

0

0

10

民主村

0

750

2640

51550

753990

0

0

0

0

11

桥东村

19

641

2427

18760

248791

0

0

0

0

12

桥西村

22

799

2933

11500

939803

0

0

0

0

13

桥中村

18

481

2940

3550

64500

0

0

0

0

14

三里村

2

86

337

8900

76400

206000

0

0

0

15

铁佛村

16

817

3230

19810

404970

0

0

0

0

16

肖家桥村

5

151

655

8100

172360

34600

0

0

26000

17

新仓社区

6

466

1852

0

16636

8100

4000

200

7200

18

新丰村

12

613

2403

13350

856

0

0

0

0

19

新华村

29

1085

4215

25900

721500

0

0

0

0

合计

206

8902

37439

224420

6291806

361700

9000

482

34400

附件2

丰乐镇农村环境卫生保洁人员配置统计表

序号

道路
类别

名称

起止地点

公里数
(㎞)

配置人数
(人)

备注

1

省道

严丰路

曹祠村曹官塘处—丰乐社区河堤

5.4

6

1公里/人

2

县道

四丰路

蒋岗村神灵沟渠—河湾社区交界
四丰路合安高速处—赵桥村肖小河桥

15

15

1公里/人

3

新华路
(047县道)

四丰路与新华路交口—安淮村董岗界

9.2

9

1公里/人

 

花新路

四丰路与花新路交口—赵桥村刘大郢
路塘村瓦屋郢—花岗交界

2

2

1公里/人

4

乡道

花新东路

桥中村—桥西村花岗界

3.7

3

1.5公里/人

5

方金路

047县道与方金路交口—铁佛村夏岗
程店社区周大郢—大圩村金岗村界

5.5

4

1.5公里/人

6

双程路

民主村侯郢—民主村程大郢

2.3

2

1.5公里/人

7

肖小河至方金路

四丰路肖小河桥—方金路

8

5

1.5公里/人

8

本项目范围内人口约4.1万人,19个村(社区)206个自然郢村庄(含村村通道路保洁)

128

1万人/30人

9

项目经理

1

 

10

文员

1

 

11

管理人员

3

 

12

驾驶员

13

每车1人,替休2人

13

压缩车辅助工

4

 

14

“牛皮癣”清理人员

6

丰乐片2人
新仓片2人
程店片2人

15

垃圾桶清洗人员

6

丰乐片2人
新仓片2人
程店片2人

16

垃圾收集人员

9

 

17

特勤人员

16

 

18

安置点小区保洁人员

13

镇政府5人
肖家桥安置点8人

19

门卫值班巡逻人员

8

镇政府2人
肖家桥安置点6人

20

水电维修人员

2

肖家桥安置点2人

合  计

256

 

丰乐镇各村居、单位保洁人员分配统计表

序号

单位

配置人数
(人)

详  情

备注

1

镇政府

7

门卫值班巡逻2人、保洁5人

 

2

肖家桥安置点

16

门卫值班巡逻6人、保洁8人、水电维修2人

 

3

安河村

7

负责村(社区)自然郢、村村通道路清扫保洁

 

4

安淮村

4

负责村(社区)自然郢、村村通道路清扫保洁

 

5

曹祠村

3

负责村(社区)自然郢、村村通道路清扫保洁

 

6

从姚社区

3

负责村(社区)自然郢、村村通道路清扫保洁

 

7

大圩村

8

负责村(社区)自然郢、村村通道路清扫保洁

 

8

方桥村

3

负责村(社区)自然郢、村村通道路清扫保洁

 

9

丰乐社区

14

负责村(社区)自然郢、村村通道路清扫保洁

 

10

蒋岗村

6

负责村(社区)自然郢、村村通道路清扫保洁

 

11

路塘村

7

负责村(社区)自然郢、村村通道路清扫保洁

 

12

民主村

2

负责村(社区)自然郢、村村通道路清扫保洁

 

13

桥东村

7

负责村(社区)自然郢、村村通道路清扫保洁

 

14

桥西村

9

负责村(社区)自然郢、村村通道路清扫保洁

 

15

桥中村

8

负责村(社区)自然郢、村村通道路清扫保洁

 

16

三里村

3

负责村(社区)自然郢、村村通道路清扫保洁

 

17

铁佛村

8

负责村(社区)自然郢、村村通道路清扫保洁

 

18

肖家桥村

3

负责村(社区)自然郢、村村通道路清扫保洁

 

19

新仓社区

12

负责村(社区)自然郢、村村通道路清扫保洁

 

20

新丰村

7

负责村(社区)自然郢、村村通道路清扫保洁

 

21

新华村

14

负责村(社区)自然郢、村村通道路清扫保洁

 

合  计

151

 

 

 附件3

肥西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措施,扎实推进我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考核办法如下:

  • 考核范围  

各乡镇(园区)的集镇、村居、自然村庄和道路均纳入考核范围。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执行《肥西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标准》。

三、考核组织和考核程序

根据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工作要求,对各乡镇(园区)在组织领导、经费保障、设施建设、收运处理、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宣传工作等七大体系方面的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和资料检查。

(一)组成检查组。每月检查采取暗访的形式,具体时间由县城管局农环办确定。考评人员在检查前一天从考评人员数据库内随机抽取7名。

(二)抽签确定检查对象。抽签由县城管局农环办负责。抽签完成后,现场签名并密封。检查当天,由县城管局农环办工作人员在检查组全体成员面前现场拆封。

(三)考评人员评分。7名考评人员现场独立评分,带队领导及县城管局农环办办工作人员不参与评分。考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实施考核,做到记录清楚、扣分准确,客观公正地反映被考核对象的情况。考核工作实行责任制,考评人员需在评分表上签名后视为有效。

(四)成绩汇总、排名及媒体公布。县城管局农环办负责对月度检查成绩及时汇总、排名,并确保准确无误。检查成绩经县领导审阅后在县属媒体上公布。

(五)通报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每月检查结束后,县城管局农环办工作人员及时梳理各乡镇(园区)存在的问题,并将问题反馈,限期整改。各乡镇(园区)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整改情况报送县城管局农环办,县城管局农环办组织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抽查。适时召开通报会,通报工作进展及整改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原因,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

(六)垫底乡镇(园区)整改表态。县城管局农环将组织县级新闻媒体对月度检查成绩垫底乡镇(园区)的整改情况进行回访,乡镇(园区)主要负责人须在媒体上做表态发言。

四、考核方法

(一)检查频次

在每月常态检查一次的基础上,不定期组织暗访或专项督查。

(二)检查项目

检查项目分为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

1、查阅资料。查阅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相关资料,重点检查管理机制、投入机制、督查机制落实情况。主要包括设置管理机构的相关文件、保洁员花名册及工资发放表、环卫设施购置及运行经费相关证明材料、检查方案及通报等。

2、现场检查。主要检查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为重点的全域环境整治工作状态和具体效果。检查项目:

(1)查集镇、商业街或景区周边。对三河镇、高店乡、铭传乡、花岗镇、紫蓬镇、山南镇、柿树岗乡、花岗镇、严店乡、丰乐镇,重点查中心集镇;对上派镇,重点查街巷;对桃花镇、桃花工业园、柏堰科技园,重点查商业街商业门点;对紫蓬山旅游开发区,重点查景区周边环境。

(2)查村(居)。检查每个乡镇村(居)委会总数的20%,以及所查村(居)委会自然郢总数的20%。

五、考核结果运用

(一)根据每月检查得分情况,确定乡镇(园区)每月奖补资金额度,按季度兑现。对季度评分考评得分在90分以上的,县财政按照核定标准补贴100%;得分在90分以下的,每少1分,减少补助1%;得分在70—80分的补贴50%;得分在70分以下的不予补助,所有经费由乡镇(园区)自行承担。

(二)在季度评分中,对得分前三名的乡镇(园区)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奖励;在年度总评中,对得分前三名的乡镇(园区)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奖励。此项奖励全部用于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乡镇(园区)党政班子成员以及蹲点保村干部、村(居)两委成员。

(三)在市组织的月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及三线三边考核中,位列四县一市得分倒数第一的乡镇(园区),扣除当月县级全部奖补经费;在县月考核中排名倒数第一的乡镇(园区),扣除当月县级奖补经费补贴50%

(四)在市组织的月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及三线三边考核中,位列四县一市前3名的乡镇(园区),当月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在县月考核中排名位列第一名乡镇(园区)的,奖励2万元。

(四)每年年底评选出15个先进村(居),设置一等奖2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8个,分别奖励4万元、2万元、1万元,作为开展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经费补贴。

(五)各乡镇(园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纳入县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

六、附则

(一)各乡镇(园区)要严格按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办法的要求,相应建立对村级的督查考评体系,每月考评情况于次月10日前上报县城管局农环办。

(二)凡在安徽日报、安徽卫视新闻联播、安徽信息刊播好做法、好经验稿件的乡镇(园区),当月检查成绩按照每篇0.5分给予加分;凡在合肥日报、合肥电视台、新闻频道(含新闻联播)刊播好做法、好经验稿件的乡镇(园区),当月检查成绩按照每篇0.2分给予加分。同一篇稿件同时被多家媒体刊播的,以最高级别媒体宣传计算给予加分,当月累计加分不超过1分。

(三)凡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为重点的全域环境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被省级媒体曝光的乡镇(园区),当月检查成绩按照每次0.5分给予扣分;被市级媒体曝光的乡镇(园区),当月检查成绩按照每次0.2分给予扣分。如果同一突出问题被多家媒体同时曝光的,当月检查成绩扣1分。

本办法由县城管局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若县级主管部门制定新的考核细则,以县级主管部门最新考核细则为准。

附件4:

肥西县农村环境治理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作业质量考核办法

为切实加强对外发包区域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促进环卫作业市场化工作的健康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考核暂行办法。

一、考核依据

以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肥西县市容环卫考核办法》、《肥西县农村环境治理考核办法》及肥西县城市管理局、  乡(镇)等有关部门规定为依据,细化内容,量化标准,全面衡量,综合评定。

二、考核内容

1、管理机构设置情况;

2、环卫设施购置、设置情况;

3、作业人员岗位设定、履岗情况;

4、作业质量情况;

5、工资、福利发放和社会保险办理情况;

6、综合能力情况。

三、考核办法

(一)组织形式。成立清扫保洁作业质量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考核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二)考核形式

1、每日巡查。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专人(不少于2人)负责,并做好巡查记录。

2、全面检查。由考核小组组织实施,每周一次,对照《评分细则》,现场评分、亮分,并由中标人对检查结果认可签字。

3、暗查。由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组成,一般一月两次。

4、班子集体检查。   乡(镇)根据工作需要,可组织相关科室和相关单位班子成员,或乡(镇)环卫所自行组织进行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

上述考核的结果,均计入当月总分。

(三)分值评定。考核分值为100分。每次考核按照《评分细则》规定进行扣分,每月按加权平均方法折算成百分制,作为对中标者兑现承包经费和奖惩的依据。

四、奖惩措施

(一)奖励

1、全年有10个月考核为90分(含90分)以上,并在省、市、县每月检查及重大保障期间没有失误的,采购人按年承包经费的2%奖励给中标人;

2、每月考核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不扣承包经费,每月考核得分在90分(不含90分)以下的,按原分值100分计算,每扣0.1分扣中标人当月承包经费1000元,依次叠加。

3、被省、市、县媒体曝光,确属本职工作失误或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在当月总分中扣10分。

4、在法定节假日和省、市重大活动期间,因环境卫生管理不到位,群众反复投诉或被上级通报,在当月总分中扣3分。

五、本办法由    乡(镇)负责解释。

 附件5:

肥西县农村环境治理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作业质量考核评分细则

(表一)

分值

考核内容和要求

评分细则

扣分情况

35分

按标书规定清扫、保洁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清扫、保洁的每例扣1分

 

按规定的时间垃圾收集、运输

未达到规定的保洁时间,每例扣1分

 

清扫作业和保洁作业合理衔接无空缺

清扫和保洁出现人员空缺,每例扣0.5分

 

节假日、重大活动服从统一安排,增加人员、延长清扫保洁时间

不服从统一安排的,一次扣5分

 

上岗人员统一穿环卫标志服,工作时间不离岗、不串岗

发现未穿环卫标志服,每人每次扣0.1分,离岗、串岗、聊天每人每次扣0.1分

 

合法规范用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每发现一例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扣2分;未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每例扣2分

 

按时支付工人工资及福利待遇

发现未按时支付工人工资及福利待遇的,每次扣5分;工人上访查实的,每次扣2分

 

根据规定足额配备清扫保洁人员

按标书规定执行

 

(表二)                     

分值

考核内容和要求

评分细则

扣分情况

50分

路面净,无明显沙石、泥土、废弃物和混凝土泼洒,结块等

有成片沙石、泥土混凝土泼洒,结块等的扣0.5分;路面未清扫或清扫不彻底,扣1分;废弃物超过单位控制指标的,扣0.5分

 

沿线公路路牙净

路牙或隔离桩下有明显灰砂带、积水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自然村庄环境美

发现自然村庄沟塘水渠有垃圾、漂浮物的每次扣0.5分;门前屋后有垃圾漂浮物或有明显废弃物,每处扣0.5分;

 

垃圾收集及时、密闭运输

每发现一处垃圾堆扣0.5分;没密闭运输的扣1分

严禁焚烧垃圾、杂物

每发现一例扣0.5分

 

垃圾收集容器配置及桶体摆放有序、外体整洁

配置按标书规定执行;垃圾桶外体脏,每桶次扣0.1分;垃圾运输不及时、垃圾外溢,每处扣0.5分。

清扫保洁范围内无乱倒垃圾、无建筑垃圾、装潢垃圾等

每发现一处扣0.5分

 

果皮箱、标准桶设置合理,摆放整齐,清洁完好

箱体明显歪斜,每只扣0.2分;没有清掏,每只扣0.2分;洗刷不净,每只扣0.2分;垃圾外溢,每只扣0.5分;摆放不整齐每次扣0.2分

 

按要求清扫、冲洗、洒水、洗涤

未按要求清扫、冲洗、洒水,洗涤每次扣10分

 

合同规定范围内无“牛皮癣”、乱张贴

有“牛皮癣”扣0.1分,“牛皮癣”较多扣0.3分;“牛皮癣”很多扣0.5分;

 

 (表三)

分值

考核内容和要求

评分细则

扣分情况

15分

管理机构健全

不健全的扣5分

 

有各项管理制度

无管理制度的扣5分

以机械冲洗清扫为主

没有按照标书规定作业的每条路、每次扣10分。

 

服从统一部署和安排

未服从统一部署和安排的,每例扣5分

 

无市民投诉、新闻媒体曝光等不良社会反映

市民投诉查实的,每次扣2分,未及时解决的扣5分;因不尽责被媒体曝光的,每次扣10分,造成重大影响的解除合同

 

类别

指标

评分标准

分值范围

技术资信分(80分)

服务方案

根据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

1、进场接管和合同终止交接工作方案及承诺;

2、制作详细的清扫保洁管理、专项清理等实施方案,实施目标具有针对性、分配任务明确、管理模式科学、先进、完整;

3、岗前、岗位、安全、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等培训方案;

4、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工作方案;

5、监督考核方案;

6、稳定员工队伍、防止群起劳资纠纷、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方案;

7、服务标准及质量保证承诺等;

8、根据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丰乐镇集镇及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设置不同阶段项目管理机构图、服务管理流程图、设备配置方案等。

9、管理制度、业主监督机制等。

10、各类应急预案(包括不限于铲冰除雪、雨雪雾等天气)的处理,实施措施符合丰乐镇实际;对“三线三边”、“农环”、“三大革命”等省、市、县检查和评比工作,制定具体可操作的迎检方案,方案内容符合省、市、县文件要求,并结合丰乐镇实际,方案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由评标委员会综合打分。

服务方案深入详细,科学合理28<F≤38分;

服务方案具有一定实用性,符合项目要求18<F≤28分;

服务方案一般的,基本符合项目要求,8<F≤18分;

没有不得分

0-38

人员配备

一、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1人):

1.具有中级及以上证书,得2分; 

二、其他人员(不含项目经理):

具有初级及以上证书,每人得1分;

注:上述人员不得兼任,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人员名单(格式自拟);

(2)上述人员证书扫描件;

(3)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即可)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2条。

0-6

车辆设备配备(自有/租赁)

为本项目配备的设备至少车辆12

1.日常巡查车辆 1 辆(皮卡车或新能源纯电动小轿车);

2.小型货车(用于垃圾分类) 1 辆;

3.2吨≤核定载质量<7吨压缩式垃圾车 3 辆;

4.核定载质量≥7吨压缩式垃圾车 1 辆;

5.核定载质量≥5吨洗扫车 2 辆;

6.3吨≤核定载质量<13吨洒水车 2 辆;

7.核定载质量≥13吨洒水车 1 辆;

8.核定载质量≥2.5吨餐厨垃圾车 1 辆。

为本项目配备的上述车辆每缺一辆扣1分,扣完为止。

备注:上述所有车辆及设备须为投标供应商自有或租赁,不接受中标后购置或租赁

自有的须提供购置发票行驶证扫描件或影印件);

租赁的须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和行驶证扫描件或影印件)。

0-12

业绩

2016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市政道路清扫保洁或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项目服务业绩的(含在管/已履约完毕),每个业绩得3分,最高得1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服务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合同甲方)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0-12

管理体系认证

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下列证书: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6分。

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证书信息查询截图。

0-6

荣誉

20161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或其所管项目)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荣誉证书,每个荣誉得2分,最高得6分。

注:

1.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须能体现投标人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2.“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为准。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3.如为所管项目获奖,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0-6

价格分

20 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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