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说明:
1、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
2、本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注明“★”及表达为“须”或“必须”的要求系指实质性要求 条款,投标人必须满足或优于,否则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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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
技术参数、性能(配置)及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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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州县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服务采购项目 |
一、项目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 “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登记函〔2019〕6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9〕57 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因地制宜开展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包括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其地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的权籍调查,支撑和保障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为全面推进农村不动产统一登记打下坚实基础。
★二、项目内容 象州县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服务采购项目范围:象州县,约 46654 宗。统筹利用现有资料,以最新的正射影像等为基础,结合象州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城镇地籍调查、农村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程及其修补测的数据,象州县生态保护红线、乡村规划等成果及有关政策要求,确定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有效调查范围,利用 GNSS 测量、倾斜摄影测量等技术手段,通过不动产权属调查,对宅基地权利人、四至等进行调查并对宅基地内的房屋根据《房产测量规范》进行权籍调查及测绘,并填写相应调查记录表格,形成农村宅基地及房产一体的调查成果档案。通过审核后,整合房地数据,建立农村不动产权籍数据库,满足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的需要。具体任务包括: 1、项目工作准备 资料准备 收集汇总象州县农村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档案(包含地籍、房产相关材料)及统计汇总表等; 收集已有权籍测量成果、第三次土地调查成果、乡镇及村庄规划成果、生态保护红线等。 数据分析及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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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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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汇总资料的基础上,对资料进行数据矢量化处理、数据格式转化、坐标转化等空间图形处理等。 2、项目开展实施 权属调查 充分利用已有成果,依据《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指南》等要求,调查核实宗地和房屋的权属情况、界址调查、丈量宗地界址边长和房屋边长及相关距离、绘制宗地草图及房屋权界线示意图、填写不动产权籍调查表等。 不动产测量 该项工作主要包括控制测量、界址点测量、宗地图测绘、房屋测绘权籍调查等。 3、不动产权籍数据库建设 按照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象州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建库相关要求,根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等技术标准,建立农村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库,并将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信息及时入自治区不动产数据库。 4、不动产测绘成果配图系统建设 将本项目的成果,结合管理部门业务流程,对不动产宗地图及分层分户图进行自动配图和自动输出及打印,为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提供信息化支持。 5、三维地理信息平台建设 将本项目调查最终成果结合已有最新影像及实景三维数据、外业拍照等成果,将不动产单元信息进行完善优化,实现农村不动产的可视化管理。 6、调查成果归档 将本项目调查最终成果以宗地为单位形成农村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档案资料,并采用电子化归档,可随时转换电子证照服务及内网高速档案查询服务。
★三、技术规范和要求 1、执行标准 (1) 《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CJJ∕T 73-2010) (2)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 (3) 《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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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GB/T 13989-2012) (5)《地籍调查规程》(TD 1001-2012) (6) 《房产测量规范 第 1 单元:房产测量规定》( GB∕T 17986.1-2000) (7)《数字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和质量评定》(GB/T18316 ) (8)《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2009) (9)《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56号) (10)《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 63 号) (11)《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和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国土资发〔2015〕103 号) (12)《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的函》(国土资厅函〔2017〕1029 号) (13)《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 号) (14)《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登记函〔2019〕6 号) (15)《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9〕57 号) 2、其他技术指标要求 (1) 坐标系统:采用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统。 (2) 高程基准:采用“1985 国家高程基准”。 (3) 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3°分带,中央子午线 111º,横坐标 Y 加常数东偏 500 公里,数据加带号。 (4) 成图方法:全野外数字测图或数字摄影测量成图等(原则上同一地区可以采用多种测量方法共同开展)。 (5) 成果比例尺:不小于 1:500。 (6) 成果展示应用:结合最新平面影像及制作三维模型、外业拍照等成果,将不动产单元信息进行完善优化,实现农村不动产的可视化管理。
★四、提交的成果资料 象州县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由控制资料、调查资料、文档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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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以及数据库成果组成。 1、控制资料: (1) 控制点成果表 (2) 控制点展点图 2、调查资料 (1) 各种权属来源证明材料 (2)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指界委托书 (3) 调查记录(有争议时) (4) 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共用宗应每宗一份) (5) 分摊协议或同意书(共用宗时) (6) 宗地信息汇总表 (7) 房屋调查表 (8) 宗地(分丘)图 (9) 房产分户图 (10)现场照片 3、文档资料 (1) 项目技术设计书 (2) 项目技术报告 (3) 项目检查报告 (4) 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4、数据库成果 象州县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实现成果入库、上图、协助打证发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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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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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时限及地点 |
1、项目完成时限: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完成地籍调查底图的制作,并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成果上交并通过甲方验收。 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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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的 时间要 |
1、签订合同时间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七个工作日内。 2、成果保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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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及成 果保密要求 |
成果所有权归采购方所有,中标方有义务对成果保密,不得擅自截留使用和转卖或提供他人使用,违反本规定的将追还一切合同款项,情节严重按有关法律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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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 价要求 |
报价包含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项目策划、数据采集分析处理及 形成成果等服务全过程所需花费的人工费、材料费、仪器设备使用费、交通费、差 旅费、售后服务、保险、税金等一切费用,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 费用。 各投标人应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结合市场报价进行投标单价及总额报价。采用报 价为固定单价形式,合同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价格变化因素而变动。合同 结算以投标单价乘以实际发生的宗数进行结算。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考虑各方面因 素、各种风险和自己的承受能力。本项目设有政府采购预算单价及总价,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相应的政府采购预算单价及总价均作无效标处理。 3、采购预算:人民币 1259.6609 万元。本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1259.6609 万元,单价最高限价为 270.00 元每宗(12596609.00 元/46654 宗≈270.00062 元, 保留两位小数点即为:27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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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售 后服务 |
投标人提交成果文件后,应保存成果文件及相关计算过程资料至少 5 年。在 5 年内项目负责人的电话应保持不变,以便采购人在需要的时候能随时联系项目负责人, 咨询、核实有关项目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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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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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踏勘 |
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强制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 投标人如需对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根据场地实际制作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技术设计方案,应统一按以下时间要求,联系采购人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的一切费用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参加现场踏勘的投标人由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携带以下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投标人 公章,如有委托人时需提供),③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 人公章)及原件,④被委托人投标单位为其依法缴纳的截标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 月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不提供以上有效且齐全 的证明材料,招标人将不出具现场踏勘回执证明原件,以上材料仅作为参加现场勘 查时证明需要,并未做资格审查使用】在踏勘统一接待时间前到达踏勘集中地点签 到并参加踏勘。 统一现场踏勘集中地点:采购人单位大门门卫处(如对地址不明白的,请提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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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天以上咨询)。 统一踏勘集中签到时间:2020 年 6 月 9 日 15 时 00 分至 15 时 10 分整,过时不候。 统一踏勘时间:2020 年 6 月 9 日 15 时 10 分整,逾期视为放弃踏勘。联系人:刘主任,联系电话:17776079339 ; 完成本项目统一踏勘的投标人可领取现场踏勘回执证明(采购人盖章)。现场踏勘 回执证明仅证明供应商参与了现场踏勘活动。 投标人应对由此次勘察现场失误而造成的伤亡、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 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现场踏勘作为项目技术设计方案重要的评分依据,投标文件提供采购人出具的现场 踏勘回执证明原件,否则不符合评审得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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