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及采购项目服务要求
一、磋商要求
1、磋商说明
1.1投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包号选择投标,但必须对所投包号中的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投标无效。
1.2磋商报价为总报价。包括产品费、服务费、软件开发费、技术支持费、培训费、检验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系统集成费、安装调试费、税金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若投标磋商不能完全包括上述内容,该投标将被认为非实质性响应。
1.3所投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不得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
1.4服务时间、地点:按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地点提供相关服务。
2、报价说明
本次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额度为招标最高限价,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此额度。否则,投标无效。
3、重要指标
3.1磋商文件在技术要求中列出了采购人可以接受的最低技术指标,供应商必须对技术参数一览表中各项产品和指标进行实质性响应,所提供的每一项技术指标不能低于所列的各项指标。
3.2磋商文件中凡需与原有设备、系统并机、兼容、匹配等要求的,请主动和采购人联系,取得原有设备、系统相关资料。若有磋商文件未提及或变更内容的,请及时与集中采购机构联系。
二、项目概况及技术参数
1、项目概况
全省民政项目管理信息平台暨统计数据核查转换系统采购项目共2个包。主要完成民政项目管理信息平台暨统计数据核查转换系统定制开发服务采购,采购预算额度为200万元。
包号 |
名称 |
采购预算额度(人民币) |
1 |
项目监管系统 |
150万元 |
2 |
统计数据稽核转换系统 |
50万元 |
技术参数详见磋商文件《采购一览表及技术参数》内容。
2、产品交付说明
供应商所交付的产品,必须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
3、安装、调试
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内向采购人提供产品和服务,在配送方案设计、产品供货、安装调试、技术支持、运行维护等方面,采购人有权裁决成交供应商的责任范围,各成交供应商必须执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决问题。如果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时解决问题,采购人有权退货、索赔或拒付款项。
4、维护服务和技术支持
4.1自最终采购人验收签字之日起,开始计算免费保修期,免费保修期参照国家及产品参数中的规定。
4.2在免费保修期内,所有服务不能包含任何费用,包括备件费、差旅费等。
4.3紧急故障处理:市区内1小时赶到现场,接到外地故障报告即刻动身实行短时间内抢修服务。
4.4组织人员负责提供对使用人员的免费培训工作,直至使用人员能独立管理、操作、维护。免费培训包括:免费提供相应的培训教室、教师授课等费用。
4.5保证365×24小时正常运行,如产品发生故障,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报修通知后3小时内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并提供免费服务。
4.6投标产品选用的基础软件必须是正版软件。
4.7所有产品的配送、培训、安装、调试等费用均包含在中标价格中。
4.8其他事项见项目具体要求。
5、其他要求
技术参数中除注明供货时提供的资料以外,其余相关资料在投标时必须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
采购一览表及技术参数
采购预算额度:150万元
4 |
项目实施管理系统 |
1、项目实施管理:所有的项目汇总形成项目总库,可按项目状态查询、也提供分库浏览与信息更新。 2、项目进展反馈:按项目信息更新设置的时间,主要是由项目建设单位定期(按月或者按季度)定期反馈项目进展情况,提供项目执行进度表、其他附件资料上传等功能。 3、项目进展查询:提供查询整个项目进展及反馈综合展示功能,以项目、时间为主线,可看到项目进展反馈的整个过程及核心进展情况。 |
套 |
1 |
5 |
1、项目验收申请:在项目验收模块中,项目建设单位填写项目终验申请表,并上传项目验收材料,以及项目验收报告。由相关信息部门行审核。审核不通过,则退回修改重新填报信息。审核通过,根据审核意见准予验收,项目进入待验收状态。 2、项目验收审核:根据项目验收情况,若验收通过则项目进入项目备案模块。 |
套 |
1 |
|
6 |
1、项目资源库:所有的项目申报及历史项目信息,都统一进入项目档案库进行统一归档管理。保障项目全过程资料的完整性及随时查阅。 2、历史项目信息采集:由建设单位上传项目信息及相关验收材料和项目后续运维情况,支持项目信息录入和批量导入功能。 |
套 |
1 |
|
7 |
统计分析 |
1、对项目地区分布、申报时间、项目类别、资金来源、开工时间、建设规模、建设性质、建设进展等不同维度以及多维度的汇总统计分析报表。 2、支持表单数据或数据查询结果数据按自定义格式导出数据。 3、文档管理:实现“一项一档”,实现将项目申报等所有流程中涉及的附件进行统一归档至项目文档中后续项目运维与管理中新产生的文档一并纳入管理。 |
套 |
1 |
一、培训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按照项目需求提出各阶段的详细培训计划,包括培训课程、人数、时间、方式等。所有的培训教员必须是已从事过同种项目现场支持服务的技术人员或资深专家,培训的语言必须是中文,除非有其它的协议规定。培训教材应包括相关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维护技术。培训用教材应提供最新的,并与所供产品一致的版本,保证每一学员都能得到一套完整的教材。培训教材必须为中文、同时提供在线视频培训课件。采购单位负责培训的组织安排、场地联系、学员食宿标准等沟通联系事项。 2、培训范围:全省8个州(市)、45个县(区)。 二、技术开发要求 本项目应基于主流开语言,采用Oracle大型关系型数据库等;采用B/S结构,可在IE10及以上版本或者其他标准的浏览器上正常运行,服务器运行端支持Linux,Windows及国产主流操作系统。 三、系统性能要求 1、可靠性要求:系统应具备有效的备份措施,保证系统(或数据)损坏(或丢失)后,能够正常的恢复。 2、安全性要求:软件技术方案上必须要有完整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系统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 3、可扩展性:在设计上必须具有适应业务变化的能力,当系统新增业务功能或现有业务功能改变时,应尽可能保证业务变化造成的影响局部化。 四、本项目免费维护期限为3年,项目正式验收通过后,若有任何需求变动,在免费维护期内,仍应免费按采购需求对整个系统做出相应修改,以满足采购人的需求。技术服务的方式包括:现场支持、远程支持。对于出现的问题,技术人员应快速做出反应。技术服务内容:与本项目有关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网络环境的故障排查,完成本项目应用软件故障修复。中标供应商在青海省设立常驻服务机构和驻点工程师,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如涉及硬件产品故障,需要协调产品原厂商的应在接到报修通知后半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赶到现场,12小时内修复或更换设备,使系统恢复正常。签订合同时提供无推诿承诺,中标供应商应提供特殊措施,无论由于哪一方产生的问题而使系统发生不正常情况时,在得到采购人通知后,须立即派工程师到现场,全力协助系统集成商和其他供应商,使系统尽快恢复正常。 五、项目组团队要求 1、要求不少于20人的服务团队供应商必须保证项目组成员稳定,不得随意更换,在投标阶段明确的主要项目组成员必须在实施阶段参与本项目的工作,如需更换项目组成员,须征得采购人同意。团队成员必须为本公司的正式员工,工作时间服从采购人要求。 2、项目团队成员具有高级系统分析师、高级信息管理师、高级项目经理、高级信息安全管理师、软件测试工程师、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软件设计师证书,并提供具有以上资质人员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证书或者证明材料)。 六、成果和知识产权要求 在本项目过程中所产生的技术成果(包括软件、技术诀窍、秘密信息、源代码、技术资料等)的知识产权、版权包括相关权益归青海省民政厅和开发商共同所有,未经同意,不得将涉及知识产权的技术秘密透露给第三方。投标方有不可争议的义务确保采购人依据本次采购所获得的知识产权不存在任何瑕疵并且可以不受限制地行使相关权利,包括各项延伸权利。终验时需提供完整的数据库结构及数据字典等相关技术资料。 七、验收要求 1、中标供应商在验收前需要提供详细的验收方案,需要包括验收程序、验收内容并明确验收遵循的标准。 2、中标供应商在正式实施前应提供系统最新版本的系统安装手册、用户使用手册等在内的完备准确的工程技术资料。 3、在系统进入试运行阶段后,如发生系统应用软件扩展升级等情况,质保期内中标供应商应免费负责现场升级和向采购人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 4、系统全面启用后10个工作日内实施验收。 八、其他要求: 1、投标人需进一步了解本项目情况的,需自行与采购单位联系进行现场实地踏勘,因未现场勘查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联系人:袁先生;联系电话:0971-6104890) 2、严格按照国家信息化建设标准、民政部、青海省民政厅有关信息化标准建设。 3、提供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资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九、服务、实施期限:签订合同后120个工作日。 十、服务、实施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采购预算额度:50万元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1 |
系统基础管理分系统 |
1、初始化配置管理:配置管理对系统中相关的基础运行信息进行配置,主要包括系统参数管理、数据字典管理、业务流程定义及单据流程设置等。 2、统一行政区划及组织结构管理:共享使用民政部统计系统行政区划代码,主要包括行政区划信息管理、单位设置管理、单位部门管理、事业单位管理等。 3、门户模板配置管理:可针对系统不同角色预置相应的门户配置模板,主要包括门户内容的设置、门户布局的管理。 4、数据字典管理:对系统各业务功能的数据字典进行统一管理,包括预置字典项、自定义字典项的维护。 5、定时任务:对系统周期性定时任务进行管理,包括设置任务启用、停用状态等。 |
套 |
1 |
2 |
系统权限管理分系统 |
系统权限管理分系统对用户角色及权限进行配置,包括角色管理、功能权限管理、数据权限管理、操作人员管理、权限申请和审批、权限控制、锁定账户/解锁等。 1、角色管理:对系统中涉及的操作人员角色进行设置。 2、功能权限和数据权限管理 (1)对系统中相关的功能点及各功能点操作权限(如新增、删除、修改、查询、审核、批准)进行管理,可对每一个单独的功能设置不同的操作权限点,这些功能和操作权限点都是可以在权限分配中进行分配。 (2)数据权限主要包括单位权限、部门权限、业务分类权限、银行账户权限等的访问范围,在权限分配中进行分配管理。 (3)应用授权权限,是指角色能继续对本级和下级单位进行授权的权限,可在该功能中设置可对下进行的分级授权权限范围。 3、操作人员管理:对操作人员基本信息进行管理,包括人员登录账号、身份证号、所属单位、所属部门、拥有角色、联系方式、登录系统的登录账号、登录密码等。 4、权限申请和审批:人员通过填写角色权限申请单向授权者申请角色变更,通过角色变更获取相应的权限,角色变更需要经过审批。 5、权限控制:在系统运行过程中,根据操作人员拥有的角色及角色的权限进行系统功能展示和操作权限控制。 6、锁定账号列表/登录账号解锁 (1)操作人员登录过程中,如果连续错误次数超过设定次数后,默认需要等待设定时长后才能继续登录系统,管理员可以查看当前锁定账号清单,以及锁定时间、解锁时间,当前状态等信息。并可对这些信息进行导入等操作。同时,管理员可以通过该功能对锁定账号进行提前解锁。 (2)系统登录与个人设置:系统采用用户名、登录密码、验证码进行身份验证。个人登录系统后,可以对个人的基本信息进行修改,包括登录密码、姓名、身份证号、岗位信息、联系方式等。 |
套 |
1 |
3 |
稽核转移参数管理分系统 |
稽核转移参数管理分系统对各业务模块基本功能项、参数、规则等进行配置管理。包括: 1、稽核参数配置管理:对业务功能、数据稽核相关功能参数进行配置管理,如统计区划规则、是否支持旧身份证等参数设置。 2、数据转移接口配置管理:对个人类、机构类业务系统数据交换对接接口参数配置管理,包括配置交换方式、接口地址、端口、用户名等。 3、数据转移字典映射管理:对业务系统数据转换成稽核系统数据中字典进行映射管理,以及稽核系统与统计软件对接的数据字典映射。 4、统计稽核任务管理:根据民政部发布的统计任务,在系统中对统计数据稽核年度与版本进行配置管理。 5、多性质机构同步配置:多性质机构数据,根据配置,实现在多台卡中同步更新信息。 6、统计台卡结转配置:设置每张台卡下期是否自动沿用上期数据,可设置台卡每月沿用上期数据,也可每月重新开始报数。 |
套 |
1 |
4 |
稽核预警与监管分系统 |
对个人类、机构类业务台卡数据按统计规则要求,利用青海省民政专项资金监管信息系统平台大数据、联网核查比对功能进行数据稽核分析,对异常信息进行预警和分类统计查询,并提供基本校验工具,包括: 1、统计稽核预警:定时联合民政专项资金监管信息系统,按统计规则要求,对个人类、机构类台卡信息进行大数据、联网核查比对分析。提供按期间、单位统计查询稽核预警信息,供相关工作人员根据预警信息进行统计数据核实修正。 2、台卡异常统计:按单位、台卡类别、错误类型等条件进行相关错误数据统计分析。 3、统计稽核排名:根据系统统计得分规则,对各单位台卡数据稽核质量进行打分排名查询。 4、历史稽核异常查询:各单位可按历史工作月份查询历史稽核异常记录数据。 5、身份证校验工具:提供个人身份证按规则校验的工具。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校验工具:提供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按规则校验的工具。 |
套 |
1 |
5 |
个人台卡稽核管理分系统 |
对个人类台卡信息进行分类管理,台卡管理支持手工填报、EXCEL导入导出和增删改查功能。个人类台卡信息管理按分类包括:城低保台卡管理、农低保台卡管理、城市特困台卡管理、农村特困台卡管理、残疾人生活困难补贴台卡管理、残疾人护理补贴台卡管理、其他生活救助台卡管理、婚姻台卡管理、火化台卡管理、临时救助台卡管理、收养登记台卡管理、未保儿童台卡管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台卡管理、孤儿台卡管理、生后无着人员台卡管理。 其中城低保、农低保、城市特困、农村特困、残疾人生活困难补贴、残疾人护理补贴台卡信息管理需与青海省民政专项资金监管信息系统实现无缝对接。 |
套 |
1 |
6 |
机构台卡稽核管理分系统 |
对所有机构类台卡信息进行分类管理,台卡管理支持手工填报、EXCEL导入导出和增删改查功能。机构类台卡管理按分类包括:社会福利院、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养老公寓等各类养老机构、社会福利医院、儿童福利机构、安置农场、其他提供住宿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救助管理站、社区服务指导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未登记和挂靠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社区养老照料机构和设施、社区互助型养老设施、其他社会服务机构和设施、民政部门直属康复辅具机构、社会救助服务机构台卡、彩票发行机构台卡、社会团体台卡、民办非企业单位台卡、基金会台卡、自治组织台卡、婚姻登记机构台卡、殡葬服务机构台卡、其他事业单位台卡、行政机关台卡、县以下行政区划、慈善信托台卡管理功能。 |
套 |
1 |
7 |
日常工作管理分系统 |
日常工作管理分系统主要为用户日常常用重要操作进行统一管理,包括: 1、单位任务进度查询:跟踪统计查询各单位工作月任务处理进度。 2、统计台卡月结归档:数据按月按单位进行归档管理,用作历史数据查询。 3、统计台卡数据导出:按民政部统计软件数据导入规范,根据模板配置,一键生成统计软件导入数据文件。 |
套 |
1 |
一、培训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按照项目需求提出各阶段的详细培训计划,包括培训课程、人数、时间、方式等。所有的培训教员必须是已从事过同种项目现场支持服务的技术人员或资深专家,培训的语言必须是中文,除非有其它的协议规定。培训教材应包括相关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维护技术。培训用教材应提供最新的,并与所供产品一致的版本。采购单位负责培训的组织安排、场地联系、学员食宿标准等沟通联系事项。 2、培训范围:全省集中培训。 二、技术开发要求 本项目应基于主流开发语言,采用MySQL关系型数据库等;采用B/S结构,可在IE10及以上版本或者其他标准的浏览器上正常运行,服务器运行端支持Linux,Windows及国产主流操作系统。 三、系统性能要求 1、可靠性要求:系统应具备有效的备份措施,保证系统(或数据)损坏(或丢失)后,能够正常的恢复。 2、安全性要求:软件技术方案上必须要有完整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系统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 3、可扩展性:在设计上必须具有适应业务变化的能力,当系统新增业务功能或现有业务功能改变时,应尽可能保证业务变化造成的影响局部化。 四、本项目免费维护期限为3年,项目正式验收通过后,若有任何需求变动,在免费维护期内,仍应免费按采购需求对整个系统做出相应修改,以满足采购人的需求。技术服务的方式包括:现场支持、远程支持。对于出现的问题,技术人员应快速做出反应。技术服务内容:与本项目有关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网络环境的故障排查,完成本项目应用软件故障修复。中标供应商在青海省设立常驻服务机构和驻点工程师,提供5*8小时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如涉及硬件产品故障,需要协调产品原厂商的应在接到报修通知后半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赶到现场,12小时内修复或更换设备,使系统恢复正常。签订合同时提供无推诿承诺,中标供应商应提供特殊措施,无论由于哪一方产生的问题而使系统发生不正常情况时,在得到采购人通知后,须立即派工程师到现场,全力协助系统集成商和其他供应商,使系统尽快恢复正常。 五、项目组团队要求 项目级团队要求不少于10人的服务团队供应商必须保证项目组成员稳定,不得随意更换,在投标阶段明确的主要项目组成员必须在实施阶段参与本项目的工作,如需更换项目组成员,须征得采购人同意。团队成员必须为本公司的正式员工,工作时间服从采购人要求。 六、成果和知识产权要求 在本项目过程中所产生的技术成果(包括软件、技术诀窍、秘密信息、源代码、技术资料等)的知识产权、版权包括相关权益归青海省民政厅和开发商共同所有。投标方有不可争议的义务确保采购人依据本次采购所获得的知识产权不存在任何瑕疵并且可以不受限制地行使相关权利,包括各项延伸权利。终验时需提供完整的数据库结构、数据字典及业务功能源代码等相关技术资料。 七、验收要求 1、中标供应商在验收前需要提供详细的验收方案,需要包括验收程序、验收内容并明确验收遵循的标准。 2、中标供应商在正式实施前应提供系统最新版本的系统安装手册、用户使用手册等在内的完备准确的工程技术资料。 3、在系统进入试运行阶段后,如发生系统应用软件扩展升级等情况,质保期内中标供应商应免费负责现场升级和向采购人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 八、其他要求: 1、投标人需进一步了解本项目情况的,需自行与采购单位联系进行现场实地踏勘,因未现场勘查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联系人:袁先生;联系电话:0971-6104890) 2、严格按照国家信息化建设标准、民政部、青海省民政厅有关信息化标准建设。 九、服务、实施期限:签订合同后120个工作日。 十、服务、实施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