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需求书
项目总体要求
中山市是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前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迅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持续深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对象的状态复杂多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通过近几年的努力,逐步依托信息化、网络化的业务管理手段,整合和优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的信息流和数据流,进一步完善了中山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体系,为广大市民提供便捷、多样的保障服务,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科学、高效的支持服务,全面实现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的现代化管理,增强了政府效能,提高了管理效率。
但是,随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系统数量和复杂性的持续增加、少数个别业务系统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以及相关业务系统开发商项目合同限制,部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系统的管理维护风险越来越大,管理成本和工作量难以得到有效控制。人社局在综合衡量当前系统现状以及今后长远发展利益之后,决定将部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信息管理系统外包给专业的软件开发和维护服务公司,以求控制相关系统管理维护的成本和风险,降低内部工作人员维护工作强度,为进一步统筹规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体系和流程争取人力和时间,集中精力更好地服务广大市民。
说明:以上完成时间是指从提出服务要求起到工作通过采购人确认的时间。
(1)负责所辖项目文档的实时管理,负责建立文档配置库;
(2)按照合同等要求移交全部项目文档。
项目的会议包括:
中标人的常驻人员必须在会后第二个工作日形成会议纪要,并由会议参与方的授权人签字。会议纪要主要记录会议主题、会议内容和会议结果。会议纪要对会议参与方均有约束力。
会议的作用主要是强调协商和问题的解决,汇报性工作尽量采用报告或其它相应文件形式。
(1)服务期开始之日起一个月内为试用期。若中标人在试用期内未能配齐符合采购人需求的维护人员,则视为中标人严重违约,中标人应支付本合同总价的10%违约金给采购人,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拒绝支付所有合同款,中标人应将已收取的合同款项全部返还给采购人;如违约金不能足额赔偿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还须赔偿采购人所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遭受的索赔、律师费、诉讼费、采取补救措施的费用等)。
(2)每季度采购人需要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若每个季度有五个以上需求未按时按质完成,则视为考核不及格,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再支付以后的维护费,中标人还应支付本合同总价20%作为违约金给采购人,如违约金不能足额赔偿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还须赔偿采购人所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遭受的索赔、律师费、诉讼费、采取补救措施的费用等)。
(3)在服务期间,中标人调走驻场维护人员、驻场维护人员不符合项目要求、维护人员辞职或被中标人辞退等,应经采购人书面同意。而中标人在一个月内未能及时补齐符合项目要求的人员时,则视为中标人严重违约,中标人应支付本合同总价的20%违约金给采购人,采购人有权视情况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拒绝支付剩余合同款。
(4)因中标人维护人员误操作造成重大故障、蓄意破坏信息系统设施、发布非法信息或造成泄密事件的,一经查证,则视作中标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无需支付剩余的合同款项,中标人应支付本合同总价的20%违约金给采购人;如违约金不能足额赔偿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还须赔偿采购人所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遭受的索赔、律师费、诉讼费、采取补救措施的费用等)。
(5)若中标人在当月内违反其服务承诺或本招标文件要求三次或以上,则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无需支付剩余的合同款项,中标人应支付本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给采购人;如违约金不能足额赔偿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还须赔偿采购人所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遭受的索赔、律师费、诉讼费、采取补救措施的费用等)。
(6)如中标人或中标人参与项目的工作人员泄露保密内容,采购人有权视情况单方解除本合同,并循法律途径追究中标人责任,中标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包括经济责任、社会责任、刑事责任等)。
(7)中标人保证在运维过程中使用的第三方软件、系统等(含开发工具、运维工具),必须符合正版化要求,并得到授权使用,采购人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等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8)中标人应独立完成本合同项下合同义务,不得将合同义务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分包或转包,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款项,并承担采购人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
(9)中标人存在违约的情况下,采购人有权直接从应付给中标人合同价款中扣减其应赔偿损失的数额及违约金。
八、付款方式
业务系统管理维护服务
中标人应在充分理解和掌握系统设计原理、使用方法、管理维护流程和环境等方面的基础上,对系统各个功能点的运行进行有效监控和运行管理,对采购人提出的日常维护项目进行跟踪处理,对目前存在功能缺陷的相应模块或功能点进行优化整合,在相关业务科室提出新的系统开发需求时,组织人员进行系统分析、需求调研、系统设计和开发测试,满足业务不断发展的需要。
本服务项目的主要内容是对以下十三个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运行监控、管理维护、优化以及功能升级,保障系统正常运行,并随业务需求进行延伸扩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系统
系统的业务范围覆盖包括劳动99版在内的就业失业管理、培训管理、技能鉴定、再就业扶持、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以及劳动综合行政管理业务包括劳动关系、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保障法制、信访和举报投诉、劳动保障监察在内的业务等。
系统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应用,从地域范围包括全市24个镇区。从应用上分为两级:市级、镇区级。业务办理模式包括了核心经办业务、网上信息发布、触摸屏与大屏幕业务等。
系统作为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的三大核心业务系统之一,是一个集计算机技术、网络通信技术为一体的大型信息系统工程。系统基于统一的劳动保障业务规范,充分吸收劳动99版(三版)的技术优势,采用UML业务建模技术、面向对象、软件重用和组件、中间件、XML、企业应用集成EAI、工作流等开发方法和技术,构建一个基于J2EE标准的B/S/S三层体系架构的软件平台,从而为用户提供一个与操作系统无关、与数据库无关、与中间件无关的既便于灵活扩展又可资源重用,适合数据分布和集中灵活分布的应用系统。
本系统采用框架设计,系统的各个子模块之间功能独立,可根据用户的需要动态进行组合,各个子模块之间没有直接耦合,而是通过数据库之间的联系由框架进行组合,子模块的修改只是模块内的局部修改,不会导致修改的蔓延,从而使系统的抗修改能力大提高,降低了系统开发的风险。
框架程序采用面向对象的设计方法,PnP(即插即用)的设计理念,在框架的组织下,程序员无需了解项目的流程等细节,只需要关心其负责的功能模块,对程序员的要求大大降低,也避免了由于程序员的个人理解能力对系统造成不必要的影响。大大增强了系统的可维护行,降低了维护的风险。
基于框架的程序设计一个最重要的特点是实现了模型-视图-控制器模式(MVC),模型组件封装了内核数据和功能,从而使核心的功能独立于输出表示和输入方式。视图组件从模型获得信息并向用户显示。控制器组件与唯一的一个视图组件连接,接受用户的输入。通过模型,视图和控制器的相互分离,应用了框架设计的劳动保障业务系统可以方便的改变用户接口,甚至在运行期间也可以修改,使得系统可以十分灵活的适应用户多变的功能界面要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系统由28个业务子系统,170个功能菜单组成,基本包括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相关的所有软件服务功能。
系统详细功能模块划分及说明如下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