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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高新区市政综合管养项目(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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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06080000077208 发布时间:2020-06-08 文档页数:80页 所需下载券:10
珠海高新区市政综合管养项目(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用户需求                           

项目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概述

为做好高新区市政公用设施管养工作,市政公用设施管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管养单位。

二、市政管养管理方案

要求投标方对项目组织架构、项目管理目标、配套管理措施、培训计划、质量指标、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阐述。

三、市政管养工作方案

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后必须按发标人要求开展正常管养工作,如果未按发标人规定时间内开展正常管养工作,影响正常的日常管养工作,发标人有权在此段时间内委托第三方进行日常管养,其日常管养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正常管养工作标准,以发标人认定的标准为准。要求工作方案内涵盖服务内容、人员及设备配置、工作要求、服务目标及标准。

(一)市政道路及桥梁管养工作方案

市政道路及桥梁养护维修对象主要包括车行道及人行道破损路面、路缘石、隔离桩、隔离护栏、路名牌、桥梁(涵洞、路肩、边坡及挡墙)、人行天桥等附属设施。

市政道路3,443,516.00平方米:前环片区40条,科技创新海岸园区73条、金鼎工业园片区26条,淇澳片区8条,唐家、唐乐、后环片区54条,鸡山及银星片区24条,金鼎社区片区32条,高速路3条,绿道5条。

预计新增市政1,035,198.06+平方米(按实际管养量确定):金鼎片区29条,唐家片区26条。

桥梁14座:高速路西辅道1桥、2桥、3桥、金峰北路中珠渠桥、赛车场桥、二线公路1桥、2桥、3桥、收容所前面桥、中山公园桥、港湾北路中珠桥、广澳高速东线珠海段1桥、2桥、3桥。

综合管廊4,177米(按实际管养量确定)。

1.1 人员及设备配置

1.2 工作要求

(1)按规范进行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并进行经常性或预防性的养护,确保市政设施运行正常并且确保沥青路面完好率达到95%以上。

(2)对路面、人行道、路缘石及道路范围内的附属设施(如:隔离桩、隔离护栏、路名牌)的日常维修养护。

(3)制定年度养护计划和桥梁养护技术规范对桥梁进行养护,定期巡查桥梁主体及服饰设施,制止桥梁施工控制范围内从事河道的各种作业,协助处理桥梁突发事件。

(4)对城市道路设施进行巡视检查。按《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 36-2016、《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CJJ 99-2003)的要求对道路病害进行维修,并符合下表的要求。

 

  项目

要求

  一般路

快速、主、次干路

车行道

沥青混凝土

平整度≤7mm,接茬<5mm;密实度>95%,不得出现松散粗糙现象;厚度误差≤±10%。

平整度≤7mm,接茬<5mm;密实度>95%,不得出现松散粗糙现象;厚度误差≤±10%。

路面修补

砂土路养护维修

平整度≤30mm,不得出现搓板、坑洼、露骨现象

主、次干路平整度≤20mm

人行道

预制块铺装

块料补修铺砌:平整度≤15mm,井框高差≤15mm,不得有缺板、活板现象。

主、次干路平整度≤10mm、井框高差≤10mm

硬化与维修

整体铺装:平整度≤15mm,井框高差≤15mm,坡度≯原路设计坡度,边缘不露土基

主、次干路平整度≤7mm、井框高差≤10mm

盲道及无障碍设施养护维修

应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13的规定

应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13的规定

侧石、平石维修

20m直线测量线形顺直偏差<30mm,相邻高差<5mm,无缺损、活动现象。

主、次干路20m直线测量线形顺直偏差<20mm

路基、路肩、桥梁、人行天桥、人行地道

达到设施原设计要求,完整、牢固、整洁、平顺、无破损,外观统一,功能完好。

达到设施原设计要求,完整、牢固、整洁、平顺、无破损,外观统一,功能完好。

挡墙等附属设施

(5)考核标准按照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及发标人要求执行。

(6)重大活动按发标人要求实施,以上未尽事宜,按国家、地方、行业标准,本项目合同及发标人要求执行。

(二)环卫保洁工作方案

环卫保洁对象主要指机动车道、人行道的路面清扫及牛皮癣清理、垃圾箱及桶等垃圾容器周围的卫生保洁、垃圾收集及转运至垃圾点。

道路清扫及牛皮癣清理3,347,013.71平方米:前环片区45条,科技创新海岸园区67条,金鼎工业园片区28条,淇澳片区14条,唐家、唐乐、后环片区28条,鸡山及银星片区13条,金鼎社区片区59条,高速路3条,绿道8条。

预计新增道路清扫及牛皮癣清理812,866.85平方米(按实际管养量确定):金鼎片区30条,唐家片区25条。

海岸线清理6,947.21米:高新区部分海岸段。

2.1 人员及设备配置

2.2 工作要求

(1)冲洗洒水:冲洗、洒水作业要到边到位,作业时要鸣报音乐,以免溅到路人。洒水车辆要车况良好、容貌整洁,牌证齐全。清洁后的路面无泥沙存留,下水口不得堵塞,路面应见原色。一级道路机动车道每天冲洗洒水不少于四次、降尘不少于二次,二级道路机动车道每天冲洗洒水不少于二次、降尘不少于一次,三级道路每三天冲洗洒水一次,四级道路每周冲洗洒水一次,夏季高温或30°C以上时增加道路冲洗洒水频次。道路冲洗、洒水应尽量避开人流高峰期,早上7:00—9:00时、下午17:00—19:00时不宜进行作业,首次7:00前完成,每天工作8小时。

(2)路面清扫:进行机械清扫作业时要开警示灯和鸣报信号,做到喷雾压尘清扫,不扬尘、不漏扫。机动清扫车要清新整洁。一二级道路机动车道每天清扫不少于二次,三级道路每三天清扫一次,四级道路每周冲清扫一次,清扫应尽量避开人流高峰期,早上7:00—9:00时、下午17:00—19:00时不宜进行作业。首次7:00前完成,每天工作8小时。

(3)人工清扫及保洁:每天分2次(上午8:00前,下午15:00前)进行大清扫,每天工作7小时,除大扫期间外,其他时间段进行巡回保洁。另全天候保洁具体时间按发标人要求。

(4)总体质量要求是“九无三净一通”。

a.九无为:无果皮、无纸屑塑膜、无烟蒂、无痰迹、无污水污迹、无暴露或堆积垃圾、无人畜粪便、无泥沙、无乱贴乱画。

b.三净为:路面净、果皮箱净、树穴绿化带净。

c.一通为:下水道口通。

(5)考核标准按照《珠海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珠海市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规范》及行业标准及发标人要求执行。

(6)重大活动按发标人要求实施,以上未尽事宜,按国家、地方、行业标准,本项目合同及发标人要求执行。

(三)绿化管养工作方案

绿化养护对象主要指绿化植物的管养(绿化植物包括绿化地及绿化地上的乔、灌木、人道树)、绿化范围内的检查井(盖)、取水口(或喷淋)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维护保洁、绿化范围内的卫生保洁。

绿化养护1,790,700.23平方米:前环片区38条,科技创新海岸园区42条、金鼎工业园片区20条,唐家、唐乐、后环、鸡山、银坑、淇澳片区37条,金鼎社区片区61条,港湾大道、高速路、绿道10条。

预计新增绿化养护649,456.43平方米(按实际管养量确定):金鼎片区30条,唐家片区27条。

行道树57,159棵:前环片区7,175棵,科技创新海岸25,928棵,唐家、唐乐、后环、鸡山、银坑、淇澳片区7,808棵,金鼎工业园2,988棵,金鼎片区6,896棵,港湾大道、高速路、绿道6,364棵。

预计新增行道树119,752棵(按实际管养量确定):金鼎片区14,448棵,唐家5304棵。

3.1 人员及设备配置

3.2 工作要求

(1)修剪造型:草地春、夏季每二个月修剪一次,秋、冬季每季度修剪一次,全年修剪草地不少于5次;一般绿球、色块、绿篱夏、秋季40天修剪一次,春、冬季每60天修剪一次;乔木每年修剪二次,台风季节前梳枝叶一次。

(2)施肥淋水:花草在修剪后3日内施肥;乔木、灌木在开春前结合松土施肥一次;苗木、草地的淋水每天2次(除雨天外),每天作业8小时。

(3)除病杀虫:针对不同的植物病虫害及季节特点应用适当的农药或生物等手段预防及除杀,每年十月底乔木(中径15厘米以上)刷石灰水高度120厘米。

(4)松土除草:对板结的泥土进行疏松,对草地周边每季度进行修整一次;地被每月松土一次;

(5)补苗换苗:对枯萎死亡的苗木或老化过时的苗木进行更换,对绿化地局部地段进行技术改造。

(6)土壤改良及平整:对高低不平的草地进行平整,恢复。

(7)防风抗寒:在台风和秋冬季节,做好防风抗寒措施,台风来临前,及时对易折和初种的树木、花苗绑扎加固、梳枝,台风吹袭后,负责恢复,对抗寒能力较差的树种应用草绳绑扎或用薄膜纸遮盖保温。

(8)园林建筑小品维护:对高新区范围内园林建筑小品进行保养、维护、清洁。

(9)高新区绿化美化提升;

(10)考核标准按照《珠海市城市绿地养护质量及技术标准》、《高新区草坪建植和养护技术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发标人要求执行。

(11)重大活动或节日按发标人要求实施,以上未尽事宜,按国家、地方、行业标准,本项目合同及发标人要求执行。

(四)路灯管养工作方案

路灯养护对象主要指道路照明、灯饰设施的维护(市政路灯及其附属设施<包括电箱及其中的开关等设备、地上地下管线、灯杆、灯具、检查井>的保养维护及保洁、路灯用电安全)、按季节定期调整路灯的开关灯时间、道路照明、灯饰设施的安全保护。

路灯18,032盏:前环片区2,553盏,科技创新海岸4,440盏,唐家片区3,532盏,金鼎工业园411盏,金鼎片区5,782盏,港湾大道、高速1,314盏。

预计新增路灯3,868盏(按实际管养量确定):唐家片区889盏,金鼎片区2,567盏,港湾大道中分带装饰灯412盏。

港湾大道智慧路灯运行费用1项

4.1 人员及设备配置

4.2 工作要求

(1)管理维护要保持灯具的清洁和美观,保证设备完好率在95%以上,路灯亮灯率在主要道路保证98%以上、次要道路在96%以上,并使照明的照度与亮度达到规定的标准。

(2)投标人必须按照发标人设定的时间亮灯和灭灯,未征得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时间,在国家法定的节假日之前的两周内派专人进行维修,确定节假日期间100%亮灯。

(3)推广和采用高光效光源,逐步取代低光效光源。定期对照明灯具进行清扫清洗,提高照明效果。

(4)因各种原因被损坏或被盗的,必须在12小时内修复(征得发标人同意除外),按发标人要求的时间对灯杆、灯罩、箱体及其他附属设备进行全面清洁,每年进行防腐及油漆翻新一次,每6个月进行照明设施安全保护系统检查,检查接地保护及接零保护是否符合规定值,检查控制保护系统是否正常,检查接线端的连接是否可靠,端子标志是否完全、清晰。

(5)定期对照明灯设备进行例行检查及保养,并将每次检查和保养情况记录做册。

(6)考核标准按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及发标人要求执行。

(7)重大活动按发标人要求实施,以上未尽事宜,按国家、地方、行业标准,本项目合同及发标人要求执行。

(五)排洪渠管养工作方案

排洪渠养护对象是指对在管排洪渠进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排洪渠渠道、堤坝安全隐患并整改,对渠道中及堤坝上的杂草、淤泥等影响排洪效果的堵塞物定期清理,发现有损坏排洪渠及设施的人或事及时予以制止。

排洪渠29条65.06公里:银坑渠、金凤渠、北理工渠、鸡山渠、金唐路渠、东岸渠、外沙渠、那洲渠、淇澳渠、后环渠、后环填海区渠、情侣北路4S地块临时渠、远大美域排洪渠、宁堂社区排洪渠、东岸支渠、那洲后朗渠、淇澳大围渠、淇澳村西面渠、唐家旧城渠、官塘水南渠、官塘水北渠、上栅渠、中珠副渠、六组渠、中珠渠、永丰佛迳水库渠、永丰潭井水库渠、银海路前环1号排洪渠、银海路前环2号排洪渠。

5.1 人员及设备配置

5.2 工作要求

(1)水面垃圾清洁作业要做到三到位:即管理人员到位、作业人员到位、作业设备到位。配备救生衣和具备必要的救生、救援装备。

(2)水域漂浮垃圾应有专人负责打捞,及时清除;河堤、护坡上无暴露垃圾,无堆放弃置工业废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滩涂岸边在可视范围内不得有明显废弃物;打捞垃圾要日产日清,不得积存; 岸墙应保持整洁,无悬挂垃圾,无积存泥沙。

(3)总体质量要求是水面无漂浮物、滩涂无废弃物、岸边无打捞堆积物、船体无与作业不相关的悬挂物;

(4)考核标准按照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及发标人要求执行。

(5)重大活动按发标人要求实施,以上未尽事宜,按国家、地方、行业标准,本项目合同及发标人要求执行。

(六)公路市政管养工作方案

公路市政养护对象是指对高新区内公路市政道路附属设施(路面、人行道板、路缘石、标线、护栏等)进行维修养护、对绿化植物(乔木、灌木、地被)及附属设施(喷淋管)的管养、对公路范围内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边沟的清扫保洁、牛皮癣清理、垃圾收集容器卫生保洁及垃圾转运。

公路53条:国道1条、省道1条、县道1条、乡村道路50条。

6.1 人员及设备配置

6.2 工作要求:

(1)按规范进行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并进行经常性或预防性的养护,确保市政设施运行正常并且确保沥青路面完好率达到95%以上。

(2)对公路范围内的绿化进行保洁、修剪、松土,除杂草、淋水、施肥、病虫害防治、绿地排水和灌溉设施维护,确保绿化涨势良好。

(3)对公路范围内的设施进行清洁保洁,不能有烟蒂、树叶、纸屑、果皮、杂草、乱张贴等垃圾,及时过公路沟渠进行清理,确保排水畅通、环卫设施干净整洁。

(4)考核标准按照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及发标人要求执行。

(5)重大活动按发标人要求实施,以上未尽事宜,按国家、地方、行业标准,本项目合同及发标人要求执行。

(七)港湾式公交候车亭管养工作方案

港湾式公交候车亭养护对象是指对各港湾式公交候车亭进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构筑物存在的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对公交候车亭范围内乱涂写、张贴、悬挂等有碍市容市貌的现象予以制止,对公交候车亭定期进行巡回保洁,对站台台面破损、沉陷等现象及时进行修复。

公交候车亭60座:金鼎巴士站2座、、、南方软件园巴士站2座、珍珠乐园巴士站2座、海怡湾畔巴士站2座、渔村巴士站2座、裕华聚酯巴士站2座、唐家市场巴士站2座、唐家巴士站1座、白埔路口巴士站1座、鸡山巴士站2座、鸡山南巴士站2座、银星巴士站2座。北理工巴士站2座、北师大巴士站2座、淇澳环岛路巴士站10座。金凤路4座,金峰北路5座,金峰中路4座,金峰西路7座,唐淇路4座。

7.1 人员及设备配置

7.2 工作要求:

(1)在管养范围内不能有烟蒂、树叶、纸屑、果皮、杂草、乱张贴等垃圾,玻璃不得有积尘。环卫设施保持干净整洁完好。

(2)每年对公交候车亭使用高压冲洗机清洗二次。

(3)考核标准按照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及发标人要求执行。

(4)重大活动按发标人要求实施,以上未尽事宜,按国家、地方、行业标准,本项目合同及发标人要求执行。

(八)公厕管养工作方案

公厕养护对象是指公厕内外(包括墙壁、天花、窗户等)的清洁,公厕内电灯及线路正常、用水正常,清理化粪池,公厕内外设施的维护。

公厕35座:银星社区公厕、后环公厕、唐家广场公厕、唐家市场公厕、淇澳南腾街公厕、白石街广场公厕、淇澳市场街公厕、东岸社区公厕、官塘赤企北公厕、官塘市场公厕、官塘新村仔公厕、高新驿站公厕、红树林停车场活动公厕、鸿运街公厕、大同路公厕、那洲双龙村公厕、那洲农贸市场公厕、银星大浪湾公厕、会同公厕、金鼎市场公厕、珠海轻轨北站公厕、金鼎文化中心公厕、那洲牌坊公厕、永丰佛径村口公厕、大学路口公厕、官塘三村公厕、中珠渠南公厕1、2、3、南芒湾公园公厕1、2、旭之盼驿站公厕、赤花山公园公厕、古驿道公厕、后环湿地公园(一期)公厕。

预计新增公厕18座(按实际管养量确定): 银坑社区体育公园、华发蔚蓝堡旁1、2、北围68地块公厕、北围70地块公厕、后环湿地公园2期公厕、东岸社区公厕、唐家马山山庄(先人阁)公厕、金唐西路(陶园新村)公厕、红花山公园公厕、永丰社区文体公园公厕、宁堂村口公厕、科技创新海岸公园公厕、下栅公园公厕、官塘市场公厕、A区、B区公共景观绿化工程二期一区-2公厕、珠海科技创新海岸(北围)A区、B区公共景观二期二区-2-3公园(北围兴南路南侧)公厕1、2。

8.1 人员及设备配置

8.2 工作要求

(1)每日彻底冲洗不少于2次,首次冲洗应在7:00前完成。

(2)公厕实行专人保洁,全天开放。

(3)在适当的位置设置规范、明显的公厕指引牌、标志牌。雨天应设置防滑垫或防滑标志。

(4)公布公厕的名称、管理制度、管养单位、开放时间、保洁时间、保洁人员、投诉电话。

(5)清洁工具使用完毕应整齐存放在工具房(箱)内,不得放在便器、洗手盆或楼梯上。

(6)公厕应有防蝇、防蚊设施,应配置厕纸、洗手液、烘干机。

(7)化粪池应定期清理,粪便处理应在密闭状态下进行,粪便不裸露,臭气不扩散。

(8)总体质量要求是:“十无七净三通两完好。”

a.十无为:无纸片、无烟蒂、无粪迹、无痰迹、无积灰、无臭味、无蝇蚊、无蛛网、无粪便满溢、无地面积水;

b.七净为:环境净、设备净、墙壁净、门窗净、洁具净、隔板净、房顶净;

c.三通为:水通、电通、排污管道通;

d.两完好为:建筑物完好,设备完好。

(9)考核标准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城建〔1997〕21号)、《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GB/T17217-1998)、《珠海市公共厕所建设管理指南》、《珠海市环境卫生作业单价指标》标准及发标人要求执行。

(10)重大活动按发标人要求实施,以上未尽事宜,按国家、地方、行业标准,本项目合同及发标人要求执行。

(九)环卫设施管养工作方案

环卫设施养护对象是指:一是垃圾中转房(含环保垃圾屋)管理(垃圾房内的保洁、消杀工作,负责垃圾箱周边的卫生保洁工作,维护垃圾房内电灯及线路正常、用水正常,基础设施维修养护),二是垃圾压缩站管理(垃圾压缩站内的保洁、消杀工作及压缩箱周边的卫生保洁工作,维护垃圾压缩站区域内水电的正常使用,基础设施维修养护),三是建筑垃圾受纳场管理(建筑垃圾堆放位置分布,保障整体地势平整,区域内水电的正常使用,基础设施维修养护)。

垃圾房22座:上栅(上栅居委会前)、下栅(拱星路居委会)、下栅(轻轨桥下)、唐乐(花果山)、银星(银坑巴士站后)、上栅(三和超市对面)、上栅社区(168医院对面)、上栅社区(中珠桥)、上栅社区(畅意玻璃店)、淇澳社区(工业厂区)、淇澳社区(五一街)、东岸社区(留狮山)、官塘社区(陶园新村)、官塘社区(德豪润达)、官塘社区(卫生站旁)、会同社区(会正路)、会同社区(原畜牧良种场)、鸡山社区(海洋花园后侧)、轻轨唐家湾站停车场后侧、金峰社区(金鼎派出所旁边)、金峰社区(金鼎红绿灯处)、金鼎市场垃圾中转房(金鼎市场)。

预计新增压缩式垃圾房5座(按实际管养量确定):龙腾湾垃圾中转房后环渔村垃圾中转房、官塘社区(陶园新村)、宁堂村口垃圾房、淇澳北站垃圾房

环保垃圾屋72座:新村村口、罗村20号路灯、幸村31号、官村变压器旁、官村21号、新围树林、新围村口、阳春铺公园、石头岗、大果园、上谭村口、金竹尾主干道、下谭公交站、锦石主干道、永丰居委会旁、佛径高速桥底、那洲三村49号、那洲三村57号、四村176号、居委会门前、干职楼、洗车场边、文体公园、金沙路111号对面、二五八农庄对面、后山果园路、会同正坑巴士站、会同工业区巴士站、柏叶林巴士站、柏叶林皮蛋厂、水风街48号、渔村、农贸市场、港湾中心、白浦西路、大同路与乐园东路交接处、唐乐杨寮新村(建设银行后)、唐家马山山庄门口、后坑街往后坑新村1、后坑街往后坑新村2、惠景和园后方、白浦与明园路交汇处、明园路、唐家市场巴士站旁(文记酒家)路口、正园小区、新村主干道路边、公厕左手边、居委会门前、凤岭里1号、综合市场门口、凤鸣里1号斜对面、榕树头对面花坛、居委会背后、市场街、淇澳牌坊、江南街、唐苑1巷5号、旧球场、新村仔公厕、东堡路桥头、大石街12号对面、五村50号斜对面、双龙村入口道路、一村公园处、双龙村主干道、上谭29号边、案子埔主干道、锦石村麒麟啤酒厂东门、新围后竹林、金竹尾主干道、柏叶林村口、会同村1巷17号

预计新增环保垃圾屋4座(按实际管养量确定)北站四分类垃圾屋、淇澳白石街公园旁四分类垃圾屋、东岸桥头四分类垃圾屋*2。

垃圾压缩站1座:科技一路垃圾压缩站

建筑垃圾受纳场1座:唐淇路建筑垃圾受纳场

9.1 人员及设备配置

9.2 工作要求:

(1)垃圾转运站(房)、垃圾屋周围(3米范围内)应整洁干净,禁止在现场翻捡垃圾。压缩转运垃圾出站前应排净厢体积存污水,保持车身干净,无外挂垃圾,确保沿途无垃圾漏撒和污水滴漏。

(2)垃圾转运站(房)、垃圾屋设施的垃圾收集容器应无残缺、破损,封闭性好,外体干净。构筑物内外墙面不得有明显积灰、污物。建筑物完好,站内天花板、地面、墙壁无污迹、积水、蛛网。生活垃圾应日产日清,无积压垃圾;

(3)垃圾转运站(房)、垃圾屋要定时、定期消杀,做到无苍蝇、无蚊虫、无蟑螂、无老鼠, 在可视范围内苍蝇不得多于3只/次。转运站(房)作业结束后外地面清洁,无垃圾、无污迹、无积水。

(4)受纳场按照分区逐层进行堆放,作业单元应控制在较小面积范围内,建筑垃圾进场后24小时内完成摊铺压实。

(5)受纳场作业场地内实施防尘措施,确保有效控制环境污染,落实隐患排查责任。

(6)考核标准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城建〔1997〕21号)、《珠海市环境卫生作业单价指标》标准及发标人要求执行。

(7)重大活动按发标人要求实施,以上未尽事宜,按国家、地方、行业标准,本项目合同及发标人要求执行。

(十)公园管养工作方案

公园物业养护对象主要是指公园市政设施养护,范围包括广场、球场、道路、路灯、健身设备等设施的维护;公园范围内清扫保洁和秩序维护;公园配套绿化的养护;杜绝小摊贩在公园内违章摆卖;执行“四防”制度,负责对运动场地开闭,对场地零星破损进行维修。

公园47座823,598.46平方米:阳春浦社区公园、唐乐社区公园、下栅下村社区公园、官塘二社区公园、官塘三社区公园、东岸社区公园、银星社区公园、远大美域市政公园、金鼎山公园、宁堂社区公园、永丰社区公园、红树东岸湿地公园、红树东岸体育公园、华夏路口公园、下栅社区文体公园、官塘社区文体公园、北沙社区文体公园、北沙六组公园、北沙下北山公园、淇澳村口公园、淇澳炮台公园、那洲一村公园、那洲三村公园、凤凰驿站、凤凰山古驿道一期、科技创新海岸园区文体公园、凤凰山古驿道二期、港湾大道下栅社区公园、港湾大道银坑疗养院旁文体公园、港湾大道银坑中石油旁文体公园、唐家共乐大花园、唐家共乐园、银坑新村休闲健身公园升级改造工程、珠海市香山(岐澳)古驿道入口驿站及停车站工程、赤花山公园(一期)、中珠渠南路市政公园、红花山公园、珠海科技创新海岸(北围)A区、B区公共景观绿化工程二期一区-2、后环湿地公园(一期)、唐家滨海沙滩、下栅二期公园、后环三期公园、后环丁婶园公园、那洲双龙村口公园、旭之盼驿站、淇澳村口广场、淇澳南芒湾公园。

预计新增公园6座331,008.51平方米(按实际管养量确定):仁恒半岛驿站公园、银坑社区体育公园、A区、B区公共景观绿化工程二期一区-1公园、珠海科技创新海岸(北围)A区、B区景观综合一标段公园(北围新湾七路西侧)、珠海科技创新海岸(北围)A区、B区公共景观二期二区-2-3公园(北围兴南路南侧)、唐淇路广场公园。

10.1 人员及设备配置

10.2 工作要求

(1)公园实行24小时开放,首次清扫在7:00前完成,保洁频次需覆盖其开放时间。

(2)按照每300-1000㎡设置一处果皮箱,果皮箱应干净、美观,果皮箱置放点及周围应整洁,无蝇、无臭。

(3)公园的公厕等级,应达到《珠海市公共厕所建设管理指南》中的AA或AAA标准。

(4)周围应整洁,无乱堆杂物、存留垃圾、人畜粪便和污水。公园、广场绿地、亭阁、水池等,应经常保持整洁、美观,无垃圾、杂物、腐叶和悬挂污物。公园设施需保持完好。公园室内设施及卫生保持干净整洁,表面无积灰、污物。

(5)夏季季节,应定时洒水降温、除尘。

(6)考核标准按照国家及《珠海市城市绿地养护质量及技术标准》、《高新区草坪建植和养护技术标准》、行业标准及发标人要求执行。

(7)重大活动按发标人要求实施,以上未尽事宜,按国家、地方、行业标准,本项目合同及发标人要求执行。

(十一)社区环卫保洁工作方案

社区环卫保洁对象主要是指清扫社区内道路、街巷路面并保洁;清理社区内建筑物、构筑物(如房屋、围墙、电线杆等)上的牛皮癣;清理社区内道路、街巷路面上的杂草;清理社区各垃圾箱、桶内垃圾并运送至指定的垃圾转运点;社区内道路、街巷垃圾箱、垃圾桶等容器的清洗及周围的卫生保洁(特别是因垃圾压缩车清运垃圾时导致的垃圾洒落)。

16个社区1,308,115.30平方米:唐家社区、唐乐社区、后环社区(含前环社区)、淇澳社区、鸡山社区、那洲社区、永丰社区、金峰社区、官塘社区、上栅社区、下栅社区、东岸社区、北沙社区、会同社区、宁堂社区、银星社区。

11.1 人员及设备配置

11.2 工作要求

(1)每天分2次(上午8:00前,下午15:00前)进行大清扫,每天工作7小时,除大扫期间外,其他时间段进行巡回保洁。另全天候保洁具体时间按发标人要求。

(2)公共区域无大件垃圾杂物堆积,无堆积余泥,雕塑等其它附属设施干净、无积尘;排水口、排水沟无垃圾及淤塞;各类管线及楼房窗檐无悬挂垃圾;楼房间隙及角落无积存垃圾、无污水。

(3)地面无废弃纸片、瓶罐饭盒、瓜壳、口香糖污迹等明显的垃圾,滞留时间不超过巡回保洁间隔时间。

(4)路面干净、绿地和树圈干净、井沟井盖干净、垃圾收集容器等环卫设施干净。侧石、人行道、排水口、沙井盖等各部位整洁,无积沙、积水、余泥、烟蒂、纸屑、瓜果皮核、痰迹、人畜粪便及其它污物等废弃物。

(5)垃圾收集容器表面整洁应整洁完好,无乱张贴、无外挂垃圾、无洒漏污水、无污迹,垃圾日产日清。

(6)总体质量要求是:“六无三净一定期”。

a.六无为:无垃圾杂物、无溢出污水、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无乱拉乱挂,无乱摆乱卖;

b.三净为:路面绿化净、公用设施净、走廊通道净;

c.一定期为:定期消杀。

(7)考核标准按照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及发标人要求执行。

(8)重大活动按发标人要求实施,以上未尽事宜,按国家、地方、行业标准,本项目合同及发标人要求执行。

(十二)垃圾清运工作方案

垃圾清运对象主要是指高新区内清运约定的各垃圾收集站、点的生活垃圾,并保持各垃圾收集站、点的卫生;使用密封式垃圾清运车辆进行作业;按珠海市政府要求,清运的生活垃圾必须运送到政府指定的垃圾无害化处理厂进行处理,并每月上报垃圾处理量;

垃圾清运量168,805.66吨

12.1 人员及设备配置

12.2 工作要求:

(1)垃圾收集车运输过程中应覆盖密闭,收集转运过程应无垃圾遗漏、洒漏,无污水滴漏。

(2)垃圾应日产日清,每天不少于一次清洗。无积压、无暴露、不遗漏,不得露天堆放在路边。

(3)收运容器表面应无明显污迹、无积尘、无缺损。应密闭或覆盖,无超装、无裸露垃圾。作业结束后地面干净整洁,无污迹、无残留垃圾、无臭味。

(4)垃圾压缩作业每个时段结束后,应对站内及周边进行清扫、冲洗;每天作业结束后应对站内及周边全面冲洗、消杀。

(5)总体质量要求:“九无三通、两完好一定时”。

a.九无为:无撒落、无堆积杂物、无积存污水、无恶臭、无蛛网、无吊挂、无积尘垢、无积存余留垃圾、无乱张贴;

b.三通为:水通、电通、排污管道通;

c.两完好为:建筑物完好、设备完好;

d.一定时为:定时消杀。

(6)考核标准按照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及发标人要求执行。

(7)重大活动按发标人要求实施,以上未尽事宜,按国家、地方、行业标准,本项目合同及发标人要求执行。

(十三)物业管养工作方案

物业管理对象主要是指:一是金鼎工业园、科技创新海岸园区、轻轨珠海北站物业管理服务(治安防范工作的落实,消除违章摆卖和占道经营现象,执行“四防”制度,治安防范方面的宣传、教育,区域内行驶车辆(特别是施工车辆、泥头车等)的管理),二是中山公园物业养护管理(市政设施养护,范围包括广场、景墙、主景观及道路、梯阶、指示牌等设施的维护、清扫保洁和秩序维护,广场周边绿化的养护,公园内的治安防范),三是下栅检查站物业养护管理(霓虹灯的日常维护保养,构筑物管养<包括构筑物的钢结构、塑钢板、彩钢板、隔离岛的日常维护及局部维修、更换>),四是佳能市政公园物业管理(公园范围内市政设施的维修保养,范围包括道路、坐凳等设施的维护、环卫清洁保洁及绿化养护)。

轻轨北站、科技创新海岸一、二及三期、中山公园、下栅检查站、佳能市政公园、金鼎科技工业园。

    预计新增:淇澳抗英广场雕塑养护,包括石碑、铜像、铜钟、宣传墙的日常清洁;石碑描字;地投灯的日常养护等。

13.1 人员及设备配置

13.2 工作要求

(1)配备安管人员无犯罪等不良记录,形象良好,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做好消防和安保监控、车辆管理、秩序维护工作,保证工作有序有效。

(2)对设施进行日常维修养护,保证设备设施正常运行。配备维修等零配件,保证设施完好率达到95%以上。

(3)对公共区域范围内的设施进行清洁保洁,在物业范围内不能有烟蒂、树叶、纸屑、果皮、杂草、乱张贴等垃圾,环卫设施保持干净整洁完好。

(4)对物业范围内的绿化进行保洁、修剪、松土,除杂草、淋水、施肥、病虫害防治、绿地排水和灌溉设施维护。

(5)考核标准按照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及发标人要求执行。

(6)重大活动按发标人要求实施,以上未尽事宜,按国家、地方、行业标准,本项目合同及发标人要求执行。

四、商务要求

(一)管养期限

管养期限为一年。服务期满,通过甲方考核,各项指标达到要求,经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续签。合同期满后,如服务质量、服务范围、任务和合同价款,经考核合格且申报采购计划获批准后,续签第二年合同,如遇服务范围、任务和合同价款发生变化时(发生变化金额不超过招标总额的10%以内),经考核合格且申报采购计划或批准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外,最多可按本协议续签二次,每次续签一年合同。

(二)计费标准

按照珠海市现有执行养护标准和委托工程量计费,如遇珠海市行业主管部门调整养护经费标准,则自文件发布调价之月起进行养护费用调整。

(三)计费清单

预算金额: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分项上限(详见4.2投标分项报价表),超过规定上限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预计新增部分费用以发标人委托之日起按实际管养量计算管养经费。

(四)付款方式

项目最终结算价=合同价。采用按季度分期结算方式进行管养费用结算,分期结算金额(季度的管养费用)=合同价/4个季度。

发标人按照每季度考核分数向中标人发出支付养护费通知,在收到中标人提供的服务费用发票后,发标人按区财政支付程序向中标人支付上季度的养护费用,第四季度的管养费用在第十二个月进行结算拨付。

(五)违约责任

以高新区最新印发的考核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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