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附表
序号 |
项目 |
招标需求内容 |
1 |
采购内容 |
详见第一章 采购邀请 |
2 |
单位及数量 |
1项 |
3 |
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
详见本章内容 |
4 |
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
详见本章内容 |
5 |
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它标准、规范 |
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它标准、规范 |
6 |
技术规格要求 |
详见本章内容 |
7 |
物理特性要求 |
无 |
8 |
质量、安全要求 |
详见本章内容 |
9 |
服务标准、期限、效率 |
详见本章内容 |
10 |
验收标准 |
详见本章内容 |
11 |
现场踏勘 |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供应商可自行对本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在勘察过程中,供应商自行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
12 |
演示时间及地点 |
无。 |
13 |
样品要求 |
无。 |
14 |
本项目的核心产品 |
无。 |
一、重要商务要求一览表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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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务期限 |
合计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成交人在上一阶段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等情况决定是否终止。 |
2、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付款方式 |
1、年度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年度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 2、其余部分在年度合同结束时支付(期间成交人必须确保通过上级爱卫会的除四害监督考核、除四害先进城区达标检查等有关标准要求)。 |
4、履约保证金 |
不适用。 |
5、合同终止 |
成交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提前两个月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同时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因成交人不能保证工作质量,或发生重大差错事故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成交人承担全部责任。 |
二、服务需求
(一)服务范围及目标
服务范围:涂茨镇涂茨村(建成区)、钱仓村、中堡村、旭拱岙村外环境及“五小”单位病媒生物消杀及全镇除四害药物的发放。
服务目标:完成鼠、蚊、蝇、蟑螂等四害杀灭服务(“四害”:鼠、蚊、蝇、蟑螂)。
包括:公共外环境,五小单位
三、具体要求:
序号 |
招标具体要求 |
供应商响应情况 |
1 |
涂茨镇涂茨村(建成区)、钱仓村、中堡村、旭拱岙村外环境及五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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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范围内的基本情况(具体以实际为准,以下数据仅供参考): 五小单位150家,村及社区4个,居民楼道35个,窨井180只;公共地下停车场0个,废品收购站5个,公园绿化8个,垃圾中转站1个,果壳箱120只,建成区公厕5座,居民户1300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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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驻地消杀人员配备情况: 常年驻地消杀人员配备不少于6名,临时或周期性工作安排每月不少于16人次。 (2)公司内部组织管理制度(工作考勤、监督管理机制及奖罚管理)。 请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进行详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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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驻地消杀设备、药械配置情况: (1)消杀药械采购:采用消杀药械均应符合上级爱卫会要求。根据县爱卫会统一部署开展灭鼠、灭蟑、灭蚊、灭蝇专项消杀活动,并自行配备统一的药物和器械进行消杀。夏季灭蟑活动药械可由各供应商自行采购。 (2)消杀设施配备: 在居民小区、农贸市场附近、主要镇两侧“五小”单位附近、垃圾中转站等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附近投放毒鼠屋不少于1000只,投放诱蝇笼不少于600只,要求每月第一周内进行设施维护和管理,向镇爱卫办上报设置地点平面图等资料。 请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进行详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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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年度除“四害”工作方案、技术方案、迎检应急工作预案和药物中毒处置预案、开展除四害健康教育宣传计划方案、其他后续服务(含技术支持、服务指导、配合检查等)。 (1)开展孳生地调查。镇区域内有蚊蝇孳生地本底资料以及特殊行业防蝇防鼠设施指导意见,制订可操作性强的创卫城区除四害工作方案、技术方案、迎检应急工作预案和药物中毒处置预案。开展除四害健康教育宣传计划。 (2)及时反馈孳生地和不配合消杀部门、单位。遇见比较大的孳生地或不配合消杀服务的部门、单位,在进行3次以上沟通无效的情况下,以书面材料形式向镇爱卫办上报。 (3)每月制订详细的工作安排和周期性活动安排。向镇爱卫办上报:每月消杀工作计划、前一月小结,每月上报一次消杀进度记录资料和消杀药械消耗记录。消杀人员入户工作前应与业主进行沟通,取得业主配合。消杀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填写消杀工作联系单回执。 (4)协助镇爱卫办开展对村、社区的除四害消杀服务指导,做好技术支持。整理、完善除四害资料,及时掌握辖区内除四害密度动态提供良好被检单位名单,以备考核检查。 请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进行详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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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承诺中标签约后7天内上报以下资料: (1)驻地消杀人员和负责人具体名单、联系电话; (2)服务期内每月工作实施计划和上月工作小结(明确人员数量和工作地点); (3)开展孳生地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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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承诺中标签约后每月上报以下资料: (1)服务单位消杀实施名单(以被消杀服务单位签字为准,附联系电话); (2)消杀药械消耗记录和密度监测资料; (3)向镇爱卫办上报除四害器械设置地点平面图等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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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承诺建成区灭鼠、蚊、蝇、蟑螂标准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C级标准(GB/T27770-(0-3)--2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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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承诺协助服务“五小”单位消杀后及时清理四害尸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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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承诺群众满意率(具体按每月一次计):90%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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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承诺消杀人员按申报工作计划到岗率,消杀到位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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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承诺不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将使用药物记录备案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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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根据县爱卫会的统一部署开展专项性消杀活动,按采购人的要求自行配备统一的药物进行消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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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开展服务区块“四害”密度监测数据进行自查自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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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负责全镇除四害药物的供应及发放;按照上一年度供应及发放的标准执行,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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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条款每少报一项资料扣3000元,并开具整改通知书。第9条款每发现一个扣500元。第11条款每发现一次消杀人员未到岗或工作未开展扣3000元,并开具整改通知书。第12条款发现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第13条款每发现一次没有按采购人的要求配备使用统一的药物扣10000元,并开具整改通知书;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以上条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累计违反3次,合计收到3张整改通知书则采购人有权提前中止合同,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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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详细说明对上表的响应情况(格式自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