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为丽水开发区水阁工业园地下水环境得到基本保障,地下水风险得到基本管控。结合开发区实际,现提出丽水开发区建设地下水环境状况初步调查评估政府采购项目。
为贯彻落实“水十条”、“土十条”的有关工作部署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相关任务,2019年7月,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的将“丽水开发区水阁工业园地下水状况调查评估”工作申报为国家中央资金试点项目,根据2019年12月10日《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要求,提前下达的中央资金拨付后,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资金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工作方案》提出的关于“试点项目要充分利用相关高校、科研院所等技术力量,加大试点项目中关键技术研发力度”等指导意见,由开发区管委会委托具有研发实力的第三方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开展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并编制调查报告。
二、服务内容
1、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收集和分析,制定项目采样方案、地下水检测、数据评估与分析,出具调查报告及监测报告。
2、调查要求
投标人在进场施工前,必须将调查方案通过环保局审核后再进行下一步工作,具体的调查报告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要求。
3、检测要求
检测、采样、流转过程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要求。
三 、服务时间、地点
服务期: 一年
服务地点: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
四、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预付30%,项目进度过半付40%,项目结束后一个月内支付完合同余款。
五、终止服务
1、服务单位出现以下情况的将终止服务。
2、竞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
3、服务项目与资质能力不匹配。
4、服务过程中违反国家或地方的相关规定。
5、服务过程中弄虚作假,如出具虚假报告。
6、服务过程中不符合项目要求的其他内容。
7、如出现以上条款中的第1、3、4条的,今后将不得再进入丽水开发区环保项目中竞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