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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2020-2022年职工疗休养承办单位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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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06230000082451 发布时间:2020-06-23 文档页数:41页 所需下载券:10
桐庐县2020-2022年职工疗休养承办单位采购项目

招标需求 

  • 项目基本情况

1、本次招标择优入选综合得分排名前十二位的供应商(当有效供应商小于12家时,则全部入围),承办桐庐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参加疗休养项目。

2、本次招标疗休养价格标准按不高于400元/人/天的限额,三年不超过6000元/人(如上级政策有调整的按新政策执行),超出部分费用自理。

3、每家中标单位根据采购人提供的疗休养名单精心策划组织疗休养团队。

(1)方案一:若职工疗休养周期为三年组织三次(周期内组织跨省疗休养活动一次,省内疗休养两次)。当年跨省疗休养职工人数不超过本单位疗休养人数的三分之一,三年内不重复安排,组织团队人数三年内不得超过3500人。

(2)方案二:若职工疗休养周期为三年组织两次(周期内组织跨省疗休养活动一次,省内疗休养一次)。当年跨省疗休养职工人数不超过本单位疗休养人数的三分之一,三年内不重复安排,组织团队人数三年内不得超过2350人。

二、疗休养路线

1、省内疗休养线路:杭州地区范围内或杭州市外(省内)范围内

2、跨省疗休养线路:以贵州黔东南(榕江)为目的地,自由发挥多条沿途路线。

注:疗休养线路、行程、费用等以采购人要求或上级相关文件的通知调整。

四、基本要求

▲1、供应商单位必须具有三名导游人员(导游人员须具备导游资格证书,并提供单位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人员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疗休养价格:必须包括游线景点门票、交通费、餐费、住宿费、人身意外保险费等及其他一切费用,并明确标示每项的具体价格。

3、为所有人购买不低于60元的旅游责任险、旅游意外险,购买保险公司必须是共同推进桐庐县保险创新和发展战略合作单位;操作过程中、旅行社必须提供每批疗休养人员购买保险的原始凭证的复印件给总工会。

4、不得强行推销自费项目、做到零购物(提倡精准扶贫,贵州黔东榕江县帮扶,留出一到两天时间)。

5、各中标单位要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开具疗休养发票。

6、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整个项目的服务方案,供评标委员会评审。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需增加线路,费用按投标价执行,不再另外增加费用。

7、由于疗休养项目存在不确定性,相关条款内容成交人要配合采购人的要求调整,以采购人最终确认要求为准。

五、其他要求 

1、疗休养工作要按照专业、规范、负责的要求和标准进行组织。

2、供应商需确定一名项目负责人,具有类似疗休养项目经验,负责与采购人就每批次安排具体事宜联系,一旦中标不得随意更换。

3、制定应急预案,发放《行程安排表》和《注意事项》。如遇意外突发事件供应商要在第一时间内进行妥善处理,处理结果要及时与招标人汇报和沟通,并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4、做到有问必答。对疗休养人员反映的情况或投诉,不回避矛盾、不推卸责任,对发生的问题予以及时处理,将问题解决在旅途中。

5、参加疗休养人员名单和个人信息不得外泄。

六、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文件和规定,以上级文件和规定为准。

七、付款方式

按批次进行,按批次支付。各批次疗休养行程结束后,中标供应商提供结算函(附本结算批次的人数、总价等统计情况),由各被承办主体单位按批次在中标供应商开具发票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该批次合同价款。

八、考核管理办法

1、取得承办资格的疗休养承办单位必须注重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安全。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考核小组根据《桐庐县职工疗休养承办单位考核评分表》(附件1)每年对承办单位进行考核,考核评审85分以下认定不合格,不合格的取消下年度承办申报资格。由考核小组按准入条件履行相关程序后,决定增补单位并予以公布。

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当年承办单位资格及下年度承办申报资格:①重大旅游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旅游投诉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②内部管理混乱影响疗休养正常组织实施的;③为未取得疗休养承办资格的旅行社提供虚假合同、发票的;④给未参加疗休养的人员虚开发票的;⑤未通过总工会擅自拉团的;⑥被县级旅游主管部门、县总工会约谈两次以上的;⑦被国家、省、市、县级媒体曝光的;⑧有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

考核小组对干部职工疗休养定点承办单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地监督检查。

3、建立职工疗休养承办单位工作台帐上报备案制度

疗休养承办单位应当遵循平等、合法、敬业、诚信的原则开展疗休养服务。各承办单位要单独建立疗休养工作台帐,将每次参加疗休养活动情况、服务小结做好登记、整理、存档工作,以备检查。每批次疗休养组织出发前,须将《桐庐县职工疗休养承办情况报备表》(附件2)送到县总工会报备。疗休养期间,须通知并要求参加疗休养的职工在手机上填写《职工疗休养服务评分反馈表》(附件3),填写率必须达到本批次参加疗休养人数的85%以上。

4、严格职工疗休养财务报销制度

休养结束后,承办单位为职工疗休养组织单位提供地税部门建制的发票,严格执行职工疗休养的各项政策规定进行报销。

附件:1.桐庐县职工疗休养承办单位考核评分表

2.桐庐县职工疗休养承办情况报备表

3.桐庐县职工疗休养服务评分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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