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采购需求部分由采购人:宣城市宣州区五星乡人民政府提供并负责解释,具体联系方式详见磋商公告。)
一、项目介绍:
1、招标内容
一、项目说明
为进一步提高五星乡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打造文明、生态、和谐新五星,现就五星乡集镇区、老宣狸路沿线环境卫生保洁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
2、项目预算:50万元/年
3、服务期限
服务期1(年)+2(年)合同一年一签
合同期限为:以正式接管之日起计算,1年期满,在合同期满后,根据考评结果,可续签下1年度合同(最多续签2年)。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有物业管理或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等服务范围。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宣城市市外物业服务企业中标后须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到宣州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办理备案手续,否则取消成交资格。
三、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有效身份证件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证、护照,其他单位出具证明无效。对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证、护照参加开标会议的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供复核。
3、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四、投标报价:
1、投标总报价应当包括:完成本招标文件所述的服务项目内容定量下限指标所需的全部费用,即按采购人要求完工的价格,包括服务方案、规范制度编写费、调研费、设备购置维修费、方案计划评审费、培训费、人员工资福利费、差旅费、交通费、税金费、风险费、通信费、交通工具购置费、不可预见费等。投标供应商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宣城市最低工资标准。磋商文件未列明,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人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人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注:乡中转站机器设备、大型垃圾车,由乙方正常使用、保养和维修。)
2、本次集镇区、老宣狸路沿线环境卫生保洁服务最高控制价每年50万元。
3、费用测算包括服务方案、规范制度编写费、调研费、设备购置维修费、培训费、人员工资福利费、保险费、服装费、保洁服务要求的工具耗材费、交通费、税金费、风险费、通信费、交通工具购置费、不可预见费等。
五、其他条件要求:
需求内容
1、集镇区城内的路道(合车行道、人行道)、绿地、广场、停车场、水沟、屋沟、绿化带、空闲地、竹园和菜地垃圾清扫、清捡、清运;
2、垃圾中转站日常运行管理、日常开关机(不含机械大中修)、乡域内的拉圾转运(从五星乡运往宣城市垃圾处理厂)以及该区城可视范围的环境卫生;
3、集镇农贸市场、公厕等保洁;
4、集镇区建筑垃圾的清运和处理;
5、集镇区域(电线杆、街道二面墙上)牛皮癣的清理;
6、政府大院内的垃圾清运;
备注:
1、五星乡集镇区域范围:东至五星乡中学,南至派出所,西至西陡门口,北至万桥村部。
2、老宣狸路沿线:起自阳德路,止至万桥村部,路两侧可视范围内。
服务要求
1、保洁区域必须坚持全天候保洁。每天早6时30分下午4时各普扫一次,每天不少于6小时巡回保洁(特殊情况以通知为准,特殊情况是指有群众反映成举报的、工作检查、考核等,无条件服从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做到不留卫生死角和卫生盲区,可视范围内无垃圾。
2、服务区城内的垃圾桶必须做到日产日清,确保桶内积存垃圾不超过三分之二,并运至指定的中转站,确保桶内的服务区域内的垃圾桶干净,摆放有序,垃圾桶冲洗每周不得少于2次。
3、及时清理道路和广场上、绿化带内的杂草(含绿化带内未经许可种植蔬菜),及时清理保洁区域内的“牛皮癣”破损横幅等影响市容环境的杂物,做到无乱堆放、无乱贴乱挂。
4、公厕要有专人负责清扫冲洗和日常管理,保持设施完好。
5、垃圾压缩中转站确定专职操作工,负责日常管理养护和运营,做到及时收集及时压缩转运。中转站和大垃圾车维修由政府安排,费用达到2000元以上,乡政府承担80%费用。中转站加液压油由乙方承担费用。
6、做好垃圾转运车辆的日常维护和运行记录、及时购买车辆的保险、按时缴纳垃圾中转站的电费、水费等各项费用。
7、服务区域内建筑垃圾清运处理,做到处理及时。
8、集镇区域的牛皮癣随时清理干净。
9、污水、垃圾等必须运至指定处理地点,不得随意倾倒。
10、五星乡政府委托中标单位负责集镇区域范围内菜市场摊位租金、街道居民卫生费、驻乡单位企业卫生费的收取工作,收费标准需由物价部门核准,收费情况报乡农清部门备案,每年所收取的物业保洁费用的50%支付给中标单位,剩余50%上缴五星乡政府(具体事项以乡党委会研究结果为准)。
招标项目人员配备及要求
★1、人员配备不少于14人(含管理、清运、日常保洁及垃圾中转站日常管理人员等)人,其中:行管1人,清扫保洁总人数不得少于9人,垃圾中转站1人,垃圾清运工2人,转运驾驶员1人,证件齐全(驾驶证B照以上)。
2、所有工人上岗前物业公司必须管与之签定劳动或劳务合同①购买雇主责任险和医疗保险(签订合同时须提供与用工人员名单一致的保险单据原件,医疗保险提供新农合或城镇医保也可);②岗位业务、安全知识、文明创建等知识的培训;③必须按规定进行着装上岗,佩戴统一标志,穿戴统一的制服,。
3、对行管人员要求:高中以上学历,懂管理会管理,能有序有效对从业人员进行管理;协调能力强,能协调各方,正常开展各项工作;有应对处理各种突发事件能力;工作认真负责,录用手续齐全,相应资料存档备查。
设施配备及要求
垃圾桶配备在乡农清办的监督和要求下进行,物业企业及时更换有损市容市貌的垃圾桶。如需补充垃圾桶,由乡政府负责采购。
考核制度
1、物业企业按每季度以年合合同价款的20%结算,剩余部分在满4个季度并根据上级考核情况一个月内不计利息一次性支付。在区农村清洁工程主管部门季度考核中排名倒数第一的,扣除该季度15%合同价款;排名倒教第二的,扣除该季度10%合同价款;排名倒数第三的,扣除该季度5%合同价款;
2、在乡农清办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反馈,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整改到位,并根据问题及整改情况计入该季度考核。巡查发现成堆成片垃圾,每一处扣除50元(在该季度度合同价款内扣除,下同);群众和镇村干部反映成举报经查实的,在24小时之内未清理且造成影响的,扣除100元;上级部门巡查或检查曝光一次扣50元,未及时整改被通报的,每次扣100元:
3、在季度考核中,取得全区第一名的,奖励物业企业10000元;取得第二名奖励8000元;取得第三名的,奖励5000元。
安全责任与合同终止
(一)物业企业工作人员及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人身意外、伤及第三方、疾病等事件时,物业企业须承担全部责任,五星乡政府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和赔偿。
(二)中标企业在发生以下情况时,无条件终止合同,并不得参与下次公招标:
1、擅自转包给第三方或通过挂靠等形式转包给第三方的;
2、因管理不善,造成重大伤亡和重大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
3、严重违反劳动法或其他法律法规,造成群体性事件或恶劣影响的;
4、按季度对物业企业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考评。在区农村清洁工程主管部门季度考核中,连续两次均位于全区后三位的,视为物业企业无法履行合同,乡政府有权解除合同。
付款方式及办法:按季度付款,即下一季度的首月25日前付上一季度承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