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
一、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服务技术要求 |
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 (万元) |
备注 |
1 |
建德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采购项目 |
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完成“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服务 |
项 |
1 |
50.00 |
详见采购 需求 |
注: 1.以上金额是指综合费用,包括人员工资、交通、住宿、税金、保险、管理费、辅助工作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2.中标投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并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责任。
二、采购需求: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开局起步期。研究和编制好“十四五”规划,对于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融入全省“两个高水平”和杭州独特韵味别样精彩世界名城、展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窗口建设,全面打造杭州新经济增长极和西部门户城市,高质量谱写新时代加快建德崛起新篇章,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国家、省和杭州市的统一部署,建德市启动“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重点完成《建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编制工作。
1.项目内容
《建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2.项目目标
分析总结建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现状水平,深刻剖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准确判断未来五年发展趋势;精准把握“十四五”发展的主题主线,全面谋划高水平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阶段的发展目标和战略思路,并围绕重点产业、重大平台、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重大改革“六个重大”提出一批切实可行的任务和保障规划实施的举措。
3.项目编制内容及要求
(1)发展回顾和形势分析。总结“十三五”期间建德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分析存在困难与问题;深入研判“十四五”时期建德市面临的发展机遇与挑战;
(2)总体要求。充分衔接国家、浙江省和杭州市的发展要求,出建德市“十四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3)任务举措。针对建德市“十四五”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围绕重大产业、重大平台、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重大改革等“六个重大”,提出切实可行的发展路径和对策举措;
(4)组织实施。提出建德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组织实施的保障措施。
4.编制要求
本次采购项目规划范围为建德市域;起止时间为“十四五”期间(2021年1月1日-2025年12月30日)
规划纲要内容、深度和质量均应遵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关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规定的要求,必须符合规划纲要标准要求,并满足上级要求。
(1)在对建德市全市域范围内经济社会发展现状调研的基础上,编制《建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初稿)》;
(2)起草形成《建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后,要广泛征求市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求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建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送审稿),经专家评审后,修改形成《建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审核稿)报杭州市发改委审查;
(3)《建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审核稿)按照审查意见修改后报建德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修改形成《建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人代会审议稿);2021年初,提交市人代会审议。
5.成果及时间进度要求
(1)合同签订后,30 天内完成工作大纲送审稿;
(2)2020年9月30日之前完成《建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11月上旬完成市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求意见,形成《建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送审稿)并通过专家评审会评审,形成《建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审核稿)。
(3)12月底前,将《建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审核稿)报送建德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审核修改,形成《建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人代会审议稿)。2021年初,提交市人代会审议,直到正式发布实施。
如遇上级对推进进度有其他要求的,应无条件服从上级部门安排。
6.项目实施要求
供应商应由承诺的项目管理组完成本合同咨询工作,供应商应确保其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和专业负责人在本合同期间持续稳定地在该项目管理组工作;同时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供应商应按采购单位要求的时间派项目咨询人员到场或参会。
三、服务要求
1.供应商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2.供应商应组建能够满足本项目服务需要的项目组,按照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工作,并按约定向采购人汇报工作进展。
3.供应商应自行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责任,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提交成果要求
规划成果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如下研究成果:
1.《建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文本及图件10份。
2.《建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电子文件。
3.电子文件格式要求:图纸为dwg、psd、jpg格式;文本、附件等为word、pdf格式。
五、项目团队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有丰富经验的人员参与本项目,在项目进行期间,确保项目组人员的稳定性,未经用户书面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组人员。
2.本项目工作小组成员需5人以上,负责人专业职称需达到经济师及以上,具有与本项目相关领域丰富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专业配置齐全、合理、架构清晰。
第六章 商务条款
一、总体要求
必须符合招标文件(包括补充更正,如有)的技术和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部门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标准。
二、付款方式
按财务结算要求,通过银行划帐方式结算。
三、服务期限
1、按采购单位要求于2020年9月30日之前完成初稿;11月上旬完成报告送审稿,并通过专家评审会评审,形成《纲要》(草案)审核稿;12月底前根据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意见修改,形成《纲要》(草案)人代会审议稿;报人代会审议,直到正式发布实施。
2、实施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3、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或部门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
4、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实施计划。
四、服务要求
1、供应商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2、供应商应组建能够满足本项目服务需要的项目组,按照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工作,并按约定向采购人汇报工作进展。
五、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规范。
第七章 财务结算
一、项目款的结算
3.供应商将结款申请1份、发票原件(按实际支付的当期金额)及复印件1份、合同复印件1份和经采购单位验收确认的《建德市政府采购验收反馈表》提交采购单位,由采购单位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当期项目款。
二、履约保证金
在合同签订后按合同总金额的5%交到采购单位指定的账户(履约保证金也可以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经回访无服务质量问题,由采购单位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因供应商所提供服务质量原因造成采购单位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要求供应商以其履约保证金作出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