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注:1、以下《采购需求说明》及《采购需求一览表》所列内容为招标人(采购人)所提招标(采购)需求,投标人(供应商)应认真仔细研究,投标时应慎重选择相应符合要求的服务进行投标。
2、标有“*”的参数为实质性参数,必须满足,否则其投标无效。
3、本项目招标文件通用部分第四章中“投标文件格式”内容应根据项目需要和评标办法规定填写;如不需要,则填写无。
4、投标人对本项目免费维保期满后每年维护服务报价(年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报价的 %。(仅适用于 B4 类评标办法)
5、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应与招标文件中的采购合同一致,不得另行签订与采购合同相背离的其他合同。
6、下列《采购需求一览表》中:标注▲的服务,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中填写服务项目名称、服务要求简述、数量、单价等信息, 承诺函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后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提供不全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必须将采购的主要产品(包括核心产品)标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标注 “▲” 号的产品,投标人必须在“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中”填写该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具体信息。
采购需求说明
一、 项目概况及内容:
(一)农村清洁工程清扫保洁作业 家发镇全域约(81.2 平方公里)11 个行政村区域内农村清洁工程清扫、日常保洁作业和迎检、任务保障、保洁、餐厨垃圾清运、绿化维护作业,联三村(2900 人口)、麻桥村(2500 人口)、石峰村(2336 人口)、永林村(3385 人口)、官塘村(2845 人口)、龙山村(3200 人口)、茶林村(2205 人口)、盛桥村(3100 人口)、马山村(2688 人口)(花园村1400 人口拆迁村)滨玉村(4235 人口)麻桥街道(1850 人口)
家发镇麻桥街道内所有公厕(含所有美丽乡村点)及全镇所有农户改厕化粪池后续清理、管护。麻桥街道车辆乱停放、占道经营、流动摊贩、乱堆放、乱晾晒等。麻桥街道及各行政村路灯、草坪 灯、景观灯管护、用电安全管理、家发镇麻桥街道窨井清淤、明 沟疏通( 含窨井盖板损坏更换)、承包范围内所有生活垃圾(含陈年垃圾)的保洁、清运、中转、分类处置(送垃圾焚烧厂); 各种垃圾中转设备、各村现有垃圾屋和设施的管理、维护、消毒 和日常保洁工作。水面保洁服务全镇区域范围现状内水库、河流、沟渠、山塘及零星水沟塘等各种垃圾(各村统计塘口数量为 1153个,水库、河流、沟渠为 102 个具体村符清单)进行清捞、保洁、管护。服务单位自行配备打捞船只并保证作业安全,作业人员应穿着救生衣安全作业,配备必要的作业工具。
(二) 垃圾分类清运作业:
家发镇所辖的 11 个行政村区域内历年产生的生活垃圾、无主建筑垃圾、装潢垃圾及农村废弃物、及工业垃圾等各类所有垃圾严格按照垃圾分类四分类要求进行正确分类并投放到相应的垃圾桶、清运至县垃圾中转站,(1:分类投放、2:分类收集、3:分类运输、4:分类处置)、完成县对家发镇垃圾量考核标准,不低于 210 吨/ 月,具体月考核量以县农村清洁工程考核量为准。如当月完不成垃圾任务量扣除当月中标价 50%。另外各村垃圾资源回收中心物品由中标单位常年提供保持价值在 2000 元左右实物。
(三)家发镇联三村板石岭(3Α级)景区管护:
家发镇联三村所有景区范围内保洁、公厕、绿化养护、亮化维修,各种迎检、(上级、镇举办的各种活动,中标单位必须按镇、村要求及时完成各项工作)。
(四)全域环境净化、美化工程:
家发镇 11 个行政村区域内日常环境净化、美化,并完成迎检任务保障时的清理。即环境净化:全面清理村域积存垃圾,清理集镇 区各小区、背街小巷和道路沿线乱堆乱放;整治道路、房前屋后乱堆 乱放的柴草、杂物,打扫庭院卫生,院内外物料堆放有序,达到农村 环境洁净优美。环境美化:全面清理墙面,等一切构筑物的乱涂乱画、乱张贴、商业广告等“牛皮癣”,小广告等达到环境规范有序。
( 五)公共设施管护(含 4 个美丽乡村点联三村、麻桥村、永林村、龙山村、镇政府院内外、派出所、司法所、麻桥街道、李家发红色纪念馆)
主要内容和标准:
1、绿化的管养维护:
(1) 做好除草、整枝、修剪,发现损坏和坏死及时维修、补植,保持绿化整体美观;
(2) 对镇区内绿化进行看护,坚决制止毁绿种菜的现象和行为。
2、亮化的维护维修
(1) 保持各类灯杆和地灯的清洁;
(2) 看护路灯及配套设施,出现损坏及时维修。
3、雨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的维护维修
(1) 每月定期疏通管道及窨井内的垃圾和积存物;
(2) 定期清理管道和提升泵格栅内积存垃圾,确保提升泵正常作业;
(3) 保持公共厕所的卫生和清洁,水流畅通,室内无异味,公厕内外所有实施完好正常使用,如有损坏需在接到通知 24 小时内维修到位;节约用水不得浪费,如不及维修发包方可以扣分。
4、“三标”及宣传栏、宣传堡垒、文化墙的维护
(1) 保持“三标”及宣传栏、宣传堡垒、文化墙等宣传设施的清洁 ,无乱涂乱写;
(2) 发现宣传栏等设施破损及时报告。
5、广场浮雕、电子显示屏、建身器材的维护
(1) 全天候保持广场的清洁;
(2) 发现浮雕和电子显示屏损坏及时报告;
(3) 健身器材的管护和清洁。
6、其他公共实施的管护和保洁
7、美丽乡村参照执行(所有公共实施如有损坏需在接到通知 24 小时内维修到位)
8、各村垃圾屋维修任务归中标单位。(家发镇政府将各村垃圾屋维修好交给中标单位维护)
9、每年中标单位在各村打造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点 1-2 个点(包括垃圾分类设施、宣传氛围、保洁等各方面)
(六)农户厕所粪污清理、管护主要内容和标准:
1、清理对象是(三大革命)以来所建卫生厕所农户的化粪池。
2、要求(一般每月一次)清理所有改厕农户化粪池粪污并协助农户资源化有效利用,特殊情况随叫随到,以农户满意为原则、保持化粪池干净卫生。
3、改厕后农户如果发现小问题由中标单位给予及时更换、如大问题由农户自己购买配件、由中标单位负责给予及时维修到位。
4、对于年老体弱老人由中标单位帮助清扫厕屋内外,保持厕屋里外周边环境整洁、卫生。
(七)餐厨垃圾清运
1、配备专业餐厨垃圾清运车辆,对镇区(具体附表)及旅游区的餐厨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2、所有收集的餐厨垃圾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处理单位。
二、作业任务
(一)清扫保洁垃圾分类作业任务标准和时间
1. 清扫保洁垃圾分类作业主要任务:①负责家发镇集镇区所有日常生活垃圾的清扫保洁,以及区域内产生的无主建筑垃圾、装潢垃圾等一切工业废弃物的清理;河道、道路沿线杂草的清除;垃圾容器的清掏、清洗、撤换;保持垃圾桶(村垃圾转运站)周边清洁卫生。② 负责 11 个村区域内所有日常生活垃圾的清扫、保洁并按照垃圾分类方案要求进行正确的分类(含农村区域内所有主要道路、居民点、村庄、农田、房前屋后、沟渠、塘坝保洁、垃圾分类),以及区域内产生的无主建筑垃圾、装潢垃圾等一切废弃物的清理;河道、道路沿线杂草的清除;垃圾容器的清掏、清洗、撤换;保持垃圾桶(村垃圾转运站)周边清洁卫生。③做好月度迎检任务保障时保洁作业。
2. 清扫保洁垃圾分类作业时间:
(1)11 个村居农村区域(含美好乡村区域):夏季 5:30—18:30(冬季 7:00—16:30)。
(2)家发镇区 1 个集镇街道:夏季 5:00—17:00(冬季 6:30— 17:00),夏季 7:00 之前所有保洁范围清扫一边,冬季 8:00 之前所有保洁范围清扫一边。
(3)菜市场、公厕:夏季 5:00—18:00(冬季 6:30—18:00)。各责任区除就餐时间,保洁员全天候在各自责任段保洁,同时按照垃圾分类方案要求做好垃圾分类并按照不同种类的垃圾正确投放到相应的垃圾桶。
3. 清扫保洁标准:采取清扫、清捞、清洗、转运的方式。
(1)家发镇集镇区区域内无杂草、无暴露垃圾、无乱张贴、乱涂画、乱披挂。清扫做到:及时、全面、彻底,无漏扫、无暴露垃圾和浮灰重现象。保洁做到:无果皮、纸屑等零星垃圾暴露,墙角、路边、沟渠、池塘、坡堤等处无积存垃圾,无垃圾死角。有占道乱堆放现象必须督促限时清理,街道路面零星渣土污染要及时清除,较大体量的路面污染须及时举报。
(2)11 个村居区域内居民点、自然村庄、道路、农田、沟渠、塘坝无零星、暴露垃圾,垃圾箱中垃圾及时转运、日产日清、达到垃圾桶无漫溢、地面无积存、居民倾倒有空桶。无垃圾暴露、无垃圾死角等现象。
(3) 区域内水域主要在沟渠、塘坝无漂浮物等现象。
(4) 区域内各级公路、绿化带内无垃圾、杂物等现象。
(5) 垃圾容器要摆放规范,不移位,无积存和积垢,每周定期清洗、消毒 2 次。
(6) 垃圾转运站定期消杀,无明显异味,转运站内外干净整洁。
(7) 垃圾桶、垃圾转运站标识标牌齐全,符合南陵县农村清洁工程标识要求。
(8) 保洁人员不能随意倾倒或露天焚烧垃圾。
(9) 保洁时:应穿着统一安全标志服,环卫工作人员巡回走动 ,做到勤走、勤看、勤扫,发现暴露垃圾要及时清理。
(10) 中标单位必须保障各级检查、考核、验收、任务时成立 突击环卫队伍不少于 10 人,做好应急性服务保障工作,全面提升镇域环境。
(11) 作业管理:严格按照作业时间和作业标准对作业区域内 的环卫作业情况进行管理。
(12) 中标单位不能按时按标准完成承包范围内环卫作业任务
(含迎检的突击任务),采购人有权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二)、清运作业时间和标准
1. 清运作业任务:家发镇集镇区内和所辖的 11 个村区域内产生的生活垃圾、无主建筑、装潢垃圾及农村废弃物等各类所有垃圾按照垃圾分类方案要求正确分类、投放并清运至县垃圾中转站,完成县对家发镇垃圾量考核标准,即 210 吨/月,具体月考核量以县农村清洁工程考核量为准。
2. 清运作业时间:
(1)11 个村居的公共区域(含公共单位、美好乡村区域):夏季 5:30—18:30(冬季 7:00—16:30)
(2)家发镇 1 个集镇街道(夏季 5:00—17 :00;冬季 6:30— 17:00)
(3)菜市场、公厕:夏季 5:00—18:00(冬季 6:30—18:00)
3. 清运作业标准:
(1) 垃圾清运做到及时,日产日清,达到垃圾桶无漫溢,地面无积存无暴露,垃圾中转站内有空桶。
(2) 清运途中做好安全行驶,装载适量,驶速适中,全厢密封,车辆外部干净、沿途不得抛、撒、滴、漏,不得随意乱倒垃圾。
(3) 清运区域内各类无主的建筑、装潢垃圾以及重大迎检所产生各类垃圾清运。
(4) 中标单位不得私自为他人或单位代清运垃圾。承包期内, 如果因政策性原因,需要改变清运路线,中标单位必须保证按照招标单位的要求继续及时组织清运,所需增加的用按照实际运距公里数、当时油价等实际因数进行测算,重新核定后,补偿差价部分,中标单位不得以此为理由向招标单位提出任何形式的赔偿要求。
(5) 禁止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混入垃圾中。
(6) 对领导批示、媒体曝光、群众举报、考核通报的问题,必须立即处理,不得推诿或拖延。
(7) 各级考核验收时,增设突击清运车辆,做好应急性垃圾清运工作民,全面提升镇域环境。
(8) 作业管理:严格按照作业时间和作业标准对作业区域内的环卫作业情况进行管理。
(9) 中标单位不能按时按标准完成承包范围内环卫作业任务( 含迎检的突击任务),采购人有权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三).环境净化、美化工程时间和标准:
(1) 在承包期内对承包作业区内建筑物墙壁上、电线杆上、灯箱广告上、公交站台上等处所有的乱张贴、乱涂画进行彻底清除。作业时间 5:00-17:00。
(2) 对石灰、水泥墙面(包括水泥杆等)上的“牛皮癣”要用同色的材料涂(粉)盖,对瓷砖(板)、大理石、装饰板等上的“牛皮癣”要用合理措施进行清除,清除后原则上不留痕迹,确保清除的墙面与周边墙面的色调协调一致。
(3) 对承包范围进行全面管理,对新出的“牛皮癣”,做到及时发现,并在 1 小时内清除。
(4) 农村村庄房前屋后及道路沿线等乱堆乱放现象及时清理。
三、车辆设施设备管理
(一)环卫车辆:本项目采取环卫车辆作业,要求中标单位使用 2辆符合要求的全封闭垃圾压缩清运车、1 辆餐厨垃圾清运车、1 辆洒水车,所有车辆功能必须满足采购人的相关要求且车辆上路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投标报价包括车辆及配套机械设施、设备、燃油以及维修保养费用、保险等一切费用。车辆购置等相关要求如下:
1. 全封闭垃圾压缩清运车,中标单位使用车辆参考品牌不限, 数量为全封闭垃圾压缩清运车 2 辆(5 吨位以上),需要和现有县垃圾转运站的相关设施设备相配套,符合县垃圾转运站进场的相关标 准。洒水车载 1 辆质量不低于 5 吨,餐厨垃圾清运车 1 辆载质量不低于 3 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车辆上牌,购置保险等手续、车辆及相配套机械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确保正常使用。不得改用报 废车辆和设备作业。机械操作人员需经技能部门培训,持证上岗,各 工种人员(辅助工、驾驶员)分工明确,各种规章、制度、职责上墙, 设施、设备整洁卫生,及时做好消毒工作。
2. 电动三轮保洁车,中标单位新购电动三轮保洁车参考品牌为金
彭、福田五星、江苏宗申,数量为电动三轮保洁车 13 辆,整体外形符合农村清洁工程实际需求,操作人员需经技能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车辆使用的各种规章、制度、职责上墙,设施、设备整洁卫生,及时做好消毒工作。
3. 承包期内,全封闭垃圾压缩清运车的维修保养、保险等一切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如果车辆发生丢失、损毁等情况,由中标单位负责及时补充至规定数量,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承包期结束,所有车辆由中标单位自行处理,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4、水面保洁购置橡皮艇一艘(符合水面保洁)。
(二)垃圾桶:本项目要求中标单位每年购置 1200 只全新的 240 升垃圾桶,详细见附件 1。240 升垃圾桶具体参数为:
1. 规格尺寸:长 700mm×宽 600mm×高 950mm,误差范围:±10mm。型号:容积 240 升。
2. 产品整体重量≥5.5KG,单桶身≥5.KG,桶盖≥0.5KG。
3. 桶体及桶盖、销子使用 100﹪高密度聚乙烯一次性注模成型无接缝。
4. 外观质量:外表光滑,便于清洗。
5. 产品材料中注入高质量防紫外线原料占 3%,颜料色素占 5%以确保塑料桶颜色保持鲜艳耐久不褪色长达 2 年。
6. 滚轮采用噪音小的橡胶实心轮,轮子直径 200±5mm,每轮承载能力 60kg。
7. 桶体光洁、牢固,厚度在 5mm 以上。
8. 工作温度:正常工作温度:-30℃~+65℃。
9. 垃圾桶标识标牌符合安徽省农村清洁工程标识要求,具体参照《南陵县农村清洁工程环卫设施管理制定》的等规定。
14. 承包期内垃圾桶发生丢失、损毁、破损等情况,由中标单位负责补充至规定数量,确保完好率,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15. 本项目垃圾桶归采购人所有,中标单位不得回收。
(三)劳保用品:包含清洁工具及劳保用品配置按要求进行配置。详细见附件 2。
注:为满足创建要求,确保劳保用品及小型劳动工具统一,中标单位配备或购买时必须得到采购人认可。
(四)、用工管理
(一)中标单位必须依法与所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社保,维护所聘人员合法权益,制订管理措施。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交发包方备案。
(二)家发镇全域保洁环卫作业,中标单位所聘作清洁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共计 95 人,其中管理人员 5 人(含项目经理 1 人、文员1 人)、车辆驾驶员 5 人、垃圾车吊运工 5 人,厕所维修人员 2 人、厕所清掏人员 2 人、绿化修剪人员 1 人、家发镇集镇区保洁员 5 人,各村委会保洁员 70 人,所聘男性不超过 60 岁,女性不超过 55 岁, 身体健康,热爱清洁工作。其中贫困人员从事环卫保洁员占村级保洁员达到比例 50%。中标单位所聘用一线保洁员 75 人,优先征得 11 个村委会意见,中标单位所聘用保洁员不得出现夫妻承担同一保洁区域的环卫工作情况。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保等费用,必须满足芜湖市南陵县最低工资及五险相关标准,其中芜湖市南陵县最低工资不得低于 1280 元/人/月,用人单位还必须承担社保等五险费用 715.03 元/人/月,共计:1995.03 元/人/月。若政策调整,按照最新规定执行。
(三)中标单位须按核定作业方式、作业人数配备作业人员,不得以兼职、代班形式,故意减少作业人数,保证作业、管理队伍的稳定,确保作业质量。
(四)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单位及时更换不适合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
(五)未经采购人许可,中标单位及所聘人员不得私自收费或为单位和个人代转运垃圾。
(六)中标单位要加强作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中标单位及所聘人员在工作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五)、承包经费标准与服务期限
(一)年度总承包费:初步预算中标控制价为贰佰伍拾贰万柒仟元左右/年,含运输车辆、劳动工具、服装、公示栏、维修保养、燃油、管理、办公、人员、保险费、税金、合理利润等纳入招标之内的相关费用。承包费按月支付,当月承包费于次月底根据上月考核结果兑现。
(二)委托管理期限暂定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在一年服务期满后由采购人对中标人进行综合考评,综合考评通过并能较好地完成各项服务及保障要求的,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三)中标单位不能按时按标准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清保、清运作业任务,采购人有权采取必要措施,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方:
1. 按规定兑现中标单位承办费。
2. 按《家发镇領文明创建、人居环境整治管理考核办法》対中标单位迸行督査、考核和实施奖惩.
3. 督促中标单位进行岗位培训、工作部署和工作讲评。
4. 监督中标单位劳动用工、工资(实名制)发放,依法参加保隘,维护所聘人员合法权益。
5. 协助中标单位处理因作业引起的纠纷。
6. 中标单位及吋举报有关乱仍乱倒垃圾的等不文明行为,发包方要及吋处理.
(ニ)中标单位:
1. 在发包方規定范围内,实行人、財、物、责、权、利等一体的承包责任制。
2. 接受发包方的督査、考核、奖惩。
3. 制定承包管理措施,依法参加保险,対所聘人員实施考评、奖惩。
4. 制定相应考核与奖惩措施,合理用工,按绩效分配,落实所聘人员合法权益,同时将毎月的所聘人员工资发放表、考核、奖惩情况报甲方备案。
5. 及时处理所聘人員在工作中发生的纠纷和责任事故。
6. 根据管理需要,向发包方提供农村清洁工程相关资料。
七、违约责任
(一)发包方:
1. 发包方未能按合同規定履行责任,导致乙方没有按規定完成任努的,责任由发包方承担,造成损失,发包方应付经济赔偿责任。
2. 发包方无正当理由提前中止合同按中标单位履约保征金同等金额补偿中标单位损失。
(ニ)中标单位:
1. 因中标单位违反合同及《家发鎮文明创建、人居环境整治管理考核办法》有关規定,不按核定的管理人員和作业人員组织作业,经責令整改仍不到位的,除扣所缺人员费用外,发包方有权中止合同;中标单位未落实所聘人员合法权益,未参加保险造成上访或有其他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中标单位连续 2 个月考核得分均在 75 分以下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有上述情况之一,导致解除合同的,处罚中标单位年度承包费的 15%。
2. 乙方因客現原因无法履行合同而需終止承包的,須提前 2 个月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終止承包,处罚乙方年度承包费的 15%
3. 乙方承包期内不得將承包权转包他人,私自转包的,甲方有权解除承包合同,处罚乙方年度承包费的 50%。
八、考核与奖惩
根据本合同及《家发镇文明创建(清美工程)、、人居环境(清洁工程)整治管理考核、奖惩办法》対中标单位作业迸行履行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奖惩,中标单位负责对所聘用人员考核奖惩。(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兑现,否则发包方可以抵扣承包费发放农民工资)
九、其他
1、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投标人应自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应认真踏勘现场,自行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一切资料。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在现场踏勘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财物或其他一切损失,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时和在管理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为由,提出任何增加承包费或索赔等要求。
2、中标单位管理维护的公共设施,由于管理维护不到位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责任并负担全部费用。
3、中标单位,在本地必须有固定办公场所(面积不少 120 平方米)、须建立保洁、安全等相关管理制度及作业区域、环卫机械车辆定点停 放场所以及必要的办公设施,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4、要求:中标单位履行《家发镇农村清洁工程第三轮环卫作业管理考核办法》。
十、附则
*详情请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