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仅供参考,具体以磋商文件为准)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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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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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说明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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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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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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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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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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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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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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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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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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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本次项目完成后采购人对供应商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且年度资金能保障的前提下,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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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强化绩效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省级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财绩〔2020〕308号)安排,将2019年度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和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对5个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三、服务需求
1.服务范围
(1)2019年度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
(2)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安排的节能与生态建设专项资金(含公共机构节能经费)、工业“三高”及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省统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资金、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以奖代补”专项资金5个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2.服务要求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主要对预算执行与调整情况、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全面反映部门整体绩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途径;项目支出重点评价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政策和项目实施效果、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资金使用效益效果等;
(2)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主要对项目任务清单实施情况开展绩效评价或项目实施综合绩效情况开展绩效评价。
3.服务质量标准
成交供应商拟实施的绩效评价应参考《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的通知》(财绩〔2016〕627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省级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财绩〔2020〕308号)要求,设置绩效评价指标和标准,填写评价表,评价结果形成评价报告,全面反映2019年度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部门整体和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政策和项目实施效果,以及绩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总价,报价包括人员工资、差旅、税金、利润、成交服务费等一切完成本项目的费用。最终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预算。
五、其他要求
2016年1月1日以来,成交供应商未因执业行为(或业务质量问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受到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如有不实,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上报监督部门。